1、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 12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关于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的不正确做法是:( )(A)律师仅凭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即可在看管场所会见被告人(B)辩护律师会见被告人时,为防止被告人逃跑、行凶、与律师串供等,必要时应当有侦查人员在场(C)辩护律师可以为被告人传递物品、信函或者将自己的手机借给被告人使用(D)其他辩护人与辩护律师共同接受委托,会见被告人时,其他辩护人仍须经人民法院许可2 张某涉嫌故意杀人,李某为张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可以查阅、摘抄、
2、复制的材料可以是:( )(A)关于张某故意杀人的证人证言(B)检察院签发的对张某逮捕证(C)检察院对张某起诉意见书(D)批准逮捕决定书3 下列行为中,辩护人的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定义务?( )(A)辩护人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B)辩护人向公安机关举报委托人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C)辩护人因不满委托人屡次会面不能控制情绪的表现,拒绝辩护(D)辩护人纠集委托人的亲属,大闹法庭4 下列关于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的异同点,说法错误的是:( )(A)聘请辩护人的主体不同(B)所聘请的辩护人的范围相同(C)发生阶段不同(D)所聘请的律师辩护人的权利义务不同5 在人民法院审理的一件案子中,被
3、告人何某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依法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但是被告人何某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则下列说法符合有关规定的是:( )(A)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B)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准许(C)人民法院应当先审查,被告人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准许(D)人民法院准许后,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或者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6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关于申请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有:( )(A)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B)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
4、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C)刑事诉讼中,有权申请主体应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D)申请法律援助必须采用书面形式7 甲(20 周岁) 醉酒后打伤了与其一直不和的乙(21 周岁),后又闯入另一少女丙(17周岁)家,将其强奸。现甲因强奸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乙也向法院提起了自诉,则在本案中,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A)丙的父亲(B)丙的胞兄(C)乙的胞兄(D)乙8 下列关于证据说法错误的有:( )(A)李张二人一起抢夺,李被抓获,李供述了张和自己的犯罪事实,李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B)李张二人一起抢夺,李被抓获,
5、李供述了张和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张还有抢劫的事实,李没有参与,李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C)李张二人一起抢夺,李被抓获,李供述了张和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孙某抢劫的事实,李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D)李张二人一起抢夺,李被抓获,李供述了张和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交代了自己还有其他的犯罪事实,李的供述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9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B)刑事案件证明标准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C)在立案阶段,诉讼证据的要求是:有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D)提起公诉的证据
6、要求是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10 一般来说,证据材料传抄、复制、转述的次数越多,失真的机会就越多。但是传来证据在办案中也有多种作用,其主要作用是:( )(A)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B)用来检验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C)确实无法取得原始证据时,可以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D)用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11 关于鉴定结论,下面说法正确的有:( )(A)鉴定人要有专门的知识(B)鉴定人必须和案件没有利害关系(C)鉴定人要经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才能对案件当中的专门问题进行鉴定(D)鉴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鉴定报告上必须有鉴定人所在鉴定部门的或接受委托的鉴定部门的公章12 在某公司
7、财务科被盗案中,该公司财务科科长受公司决策层的指使,向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夸大描述了财务科被盗的损失,则关于该科长的描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科长的陈述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被害人陈述(B)该科长的陈述属于证据种类中的证人证言(C)对于该科长夸大损失的陈述,应该按照伪证处理(D)因为该科长的行为是受单位的指使,所以只应追究单位的责任13 冯某和朋友齐某一块儿去爬山,在山中的草丛中父现一具尸体,在尸体旁还有一把沾满血迹的菜刀。冯某与齐某有下列哪些义务?( )(A)报案(B)保护犯罪现场(C)作证(D)把证据保管好14 根据我国的证据理论,间接证据是不能单独地直接证明刑事案件主要事实,须与其他证
8、据相结合才能证明的证据。但是,在某些没有直接证据的案件中,充分的间接证据也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但是必须严格遵循以下的规则:( )(A)间接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和相关性及合法性(B)间接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锁链(C)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D)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15 关于我国与西方刑事证据证明标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是法有明文规定的,即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B)大陆法系国家的证据规则较为抽象,证明标准为“内心确信”(C)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证据证明标准为“排除合理怀疑
9、 ”(D)以上三种证明标准都坚持“无罪推定” 原则16 朱某因为与邻居纪某不和,蓄意杀害其家人。某日朱某给了纪某的小儿子一块蛋糕,其吃下后不久即腹痛而亡,后经法医鉴定为农药中毒。经过周密侦查,现检察机关对朱某提起公诉,则本案中的证明对象包括下列哪些项?( )(A)朱某多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要报复纪某一家,一贯怀有杀害动机(B)朱某家藏有的半瓶农药与被害人致死农药属于同种(C)朱某在侦查过程中拒不供述,无悔罪表现(D)案件侦查过程中,朱某以个人偏见为由对侦查员刘某提出回避,因无正当理由被驳回17 下列收集证人证言的程序,不合法的有:( )(A)在一起列车抢劫案中,侦查人员召集所有乘车人员进行讨论,最
10、终商议确定了犯罪经过(B)在一起杀人案中,被告人的监护人作为其辩护人,经证人同意,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C)在一起盗窃案中,目击证人在侦查员的诱导和暗示下,确定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D)在一起绑架案中,由一名侦查人员采用录音的力式保全被害人陈述,并附有制作说明及证人、侦查人员的签名18 邹某系甲市税务局局长,同时也是所在省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于其同时涉嫌故意杀人罪与贪污罪而分别被该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如果两机关均决定对邹某适用拘留措施,应遵循以下哪些程序?( )(A)由该市公安机关书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B)由该市检察院报请省检察院,由省检察院报请
11、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C)由该市公安机关应报请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书面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D)由该市检察院直接报请省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19 刘某与陈某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刘某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的审查批捕时,发现对陈某也应当逮捕。这时,检察院该如何处理?( )(A)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的范围,检察院应当对刘某批准逮捕,对陈某置之不理(B)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刘某和陈某两人一并堤请批准逮捕(C)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对陈某提请批准逮捕(D)对检察院的建议,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
12、捕的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对陈某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20 公安机关将正在抢劫的蒋某先行拘留后,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于是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审查后,可以依法作出:( )(A)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B)批准逮捕的决定(C)不批准逮捕的决定(D)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21 朱东系隆平县高家乡人,1980 年 6 月因敲诈勒索被取保候审。朱东在取保候审期间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义务?( )(A)与家人去东昌县走亲,3 日方返回(B)请证人吃饭并要其多多关照(C)威胁被害人,并要求“私了”(D)在传讯时因交通事故未及时到案22 张
13、某是一起抢劫案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将其拘传到人民检察院接受了两天的讯问。张某对此提出了申诉,认为检察院违法。对此,他提出的哪些理由是没有根据的?( )(A)未经传唤,直接拘传(B)应由公安机关决定(C)应由公安机关执行(D)时间延长到两天23 王某,因抢劫罪被某县公安局于 2004 年 12 月 3 日上午 10 时拘留,并于下午两点将其带回公安局拘留所,请问公安机关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A)公安机关拘留王某后,立即通知了王某的家属但没有通知其所在的单位(B)公安机关拘留王某后,于第二天下午由两名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了讯问(C)在公
14、安机关对王某进行讯问后,发现其具备依法逮捕的条件,于是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检察机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是错误的,在继续拘留王某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起了复核24 王某系某县公安局行政装备科科长,李某系该局会计,自 2003 年 1 月到 2004年 5 月 3 日,两人通过伪造发票、虚报发票的形式贪污公款 60 余万元。人民检察院在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此案展开侦查,在侦查过程中王某听到风声立即潜逃,检察机关逮捕了李某,李某将责任都推到王某身上,但是由于王某的潜逃导致李某的
15、犯罪事实也无法查清。此时对于李某应当如何处理,产生了如下意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侦查部门应当提出撤销案件的建议(B)侦查部门应当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C)侦查部门应当报请变更强制措施(D)侦查部门应当报请解除强制措施25 下列情形中,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的有:( )(A)王某准备去抢银行,在前往银行的途中被公安机关发现(B)侦查人员在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宅时发现作案工具(C)陈某在过失犯罪后,自觉罪孽深重,企图自杀(D)公安人员在执行检查中,发现郑某形迹可疑26 张某疾恶如仇,某日听说刑事诉讼法有公民可以扭送的规定,于是开始留心周围的情况,则其观察到的下列情形中,哪些符合法定的扭
16、送情形?( )(A)邻居刘某虐待妻子(B)几年前因为斗殴伤人而被通缉逃跑的林某偷偷回家(C)公交车上有小偷正在扒窃(D)王某有重婚的行为27 犯罪嫌疑人张某,是某国有公司的经理,因涉嫌偷税被检察院立案,并经该检察院批准,由该检察院侦查人员对张某进行了逮捕。在侦查期间,张某的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了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民检察院要求其交纳 5 万元人民币,于是该律师就向检察院交纳了 5 万元保证金。则本案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的做法包括:( )(A)检察院立案侦查错误,该案为涉税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B)检察院执行逮捕错误,应该由公安机关执行(C)向检察院交纳保证金错误,应当向公安机关交纳(D)律师交
17、纳保证金错误,应该由张某交纳保证金28 甲借给乙 3 万元,乙不但不及时归还,反而在甲索要的时候,动手伤人,将甲打成重伤,共花费医疗费 1.5 万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其下列要求,哪些应当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予以解决?( )(A)要求乙赔偿医疗费 1.5 万元(B)要求乙赔偿误工费 2000 元(C)要求乙赔偿甲因为住院而耽误的一份重要合约的经济损失 20 万元(D)要求乙归还向甲借的 3 万元29 张某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某在强奸华某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华某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 1 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华某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
18、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A)华某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 5 万元(B)华某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C)华某应当在本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提出赔偿要求(D)华某不能对精神损害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30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所有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可以调解(B)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应当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C)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以前进行审理(D)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在刑事案件审理之后进行审理刑事诉讼法练习试卷 12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
19、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第 72 条规定,律师会见在押被告人,应当携带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会见被告人专用证明和律师执业证。【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有阅卷权,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36 条的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
20、见和通信。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而查阅证人证言则是辩护律师要到审判阶段才具有的权利。【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律师法第 35 条以及第 29 条第 2 款的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4)向法
21、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又根据律师法第 29 条第 2 款的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此处的正当理由即为法定的三种情形。【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的主要区别如下:(1)指定辩护的辩护人由法院指定,委托辩护的辩护人则是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在审判前就委托辩护人,而指定辩护只发生在法院对案件的审
22、判阶段;(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可以是律师、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而指定辩护的辩护人,必须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至于辩护人的权利义务,在律师辩护人和其他人充当的辩护人之间会有所不同,而不取决于该辩护人是指定辩护人或者委托辩护人。【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9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刑诉解释第 38 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
23、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 36 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 11、12 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法律援助条例第 15 条规定,本条例第 11 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
24、,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条例第 17 条规定,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40 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故丙的父亲、丙的胞兄,均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乙的胞兄作为自诉人的近亲属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
25、案】 B,C【试题解析】 B,C 两项中,李没有参与的犯罪中,李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或辩解,应为证人证言。【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对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我国刑事诉讼法作了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46 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第 128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第 129 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
26、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第141 条规定,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案件,必须做到“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第 162 条规定,法院经过审理以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这些规定说明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中,必须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是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明标准。A 项错误,其他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而传来证据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俗称的第二手以上的材料。但是
27、在刑事诉讼中,传来证据也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积极获取原始证件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鉴定人必须是自然人,鉴定部门只起到了组织作用,不直接对专门的问题进行鉴定,盖章只证明是由这个鉴定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的,而且对这个专门问题进行鉴定的专家都有鉴定资格。【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28、A,C【试题解析】 在单位成为刑事被害人时,一般认为其法定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的陈述包括单位中对被侵害财产或权利的经营人的陈述就都应归人被害人陈述。因为这些人的陈述可以较为详细地叙述遭受损失的具体情况,指出被侵害的财产或权利的具体特征,这些都远非证人证言可以比拟,而且这些人的陈述往往是受维护单位和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所驱使,与证人作证的动机也不相同。将受害单位代表陈述作为被害人陈述对待,如果出现虚伪陈述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代表人本人有意提供虚假证言,应当按照伪证处理;如果是该被害单位指使的,应当对双方同时追究责任;如果是由于一定的客观原因陈述有失实或失当之处,则应当及时给予指出,以免给案
29、件处理造成失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48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第 84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 102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诉讼理论和司法实践经验,在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的情况下,必须遵守以下原则:(1)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即必须具备客观性、联系性和科学性。(2)间接证
30、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3)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4)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的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上述四项原则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作出有罪的认定。【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诉讼理论,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大陆法系国家由于实行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把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权完全交给法官,故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证据规则较少,往往把十分抽象的“内心确信”作为证明标准。英美法系国家学者认为,刑事诉讼对事实的查明是不可能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的
31、,对被告人的有罪认定,应当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所以,一般认为,英美法系国家的刑事证明标准是排除合理怀疑。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2 条确立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以及第 140 条规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第 162 条第 3 项规定的证据不足无罪判决,这都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但这一原则不同于西方国家实行对疑罪实行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与处理的无罪推定的原则。【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概而言之,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构成的要件事实;(2) 作
32、为罪刑轻重的各种量刑情节的事实;(3)解决刑事诉讼程序问题需要证明的事实;(4)其他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97 条第 2 款规定,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故A 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45 条及第 37 条的规定,只有公安司法人员和律师才有权收集和调取证据,故 B 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故 C 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3 条规定,对有
33、关证据录音时,制作人不得少于 2 人。提供证据的副本、复制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关于制作过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放何处的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 79 条的规定,担任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因现行犯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向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因为其他情形需要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拘留担任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立即层报该代表所属的人民大会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报告或者报请许可。公
34、安部规定第 141 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提请逮捕的,应当书面报请该代表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许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高检规则第 10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因此,朋选项错误,C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68 条
35、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六机关规定第 2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第 28 条规定,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回执及时送达作出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
36、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 3 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56 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
37、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方法。而传唤并不是拘传的前提。拘传时间最长不能超过 12 小时,从被拘传者到案时开始计算。【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64 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 24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38、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是选择关系。由此,选项 A 不符合题目要求。第 65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 24 小时以内进行讯问。本案中公安机关直到第二天下午才讯问犯罪嫌疑人明显违反刑事诉讼法,所以选项 B 符合题目要求。第 66 条规定: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第 68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但是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2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
39、逮捕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所以选项 C 符合题目要求。第 70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所以选项 D 也符合题目要求。【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根据高检规则第 240 条第 2 款规定:“由于同案犯罪嫌疑人在逃,在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无法查清的,对在案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报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变更强制措施
40、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由此,选项 B,CD 正确,选项 A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61 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6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刑
41、事诉讼法第 63 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 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迫捕的。邻居刘某虐待妻子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需要自诉人告诉才能被迫究责任,因此不在正确答案之列。【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7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六机关规定第 1 条规定,对于涉税等案件由公安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不再受理。A 项说法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1 条、132 条及刑诉解释第 78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逮捕决定后,应当将逮捕决定书送交公安
42、机关执行。B 项说法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53 条及六机关规定第 22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故 C、D 项说法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 2 条规定: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据此,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既包括犯罪行为已经给被害人造成的物质损失,例如,犯罪分子作案时破坏的物品,被害人的医疗费、营
43、养费等,这种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此外还包括被害人将来必然遭受的物质利益的损失,例如,因伤残减少的劳动收入,今后继续医疗的费用等,这种损失又称消极损失。但是,不包括今后可能得到的或通过努力才能争得的物质利益,比如超产奖、加班费等。至于在犯罪过程中因被害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失,则不应山被告人承担。此外,因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而引起的刑事犯罪,不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解决,也不能就刑事犯罪之前的债权债务问题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9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89、90 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
44、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故而被害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但并不一定要在本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提出赔偿要求,只要在一审判决前提出即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 1 条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0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 96 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刑事诉讼法第 78 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