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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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胡某于 2006 年 3 月 10 日向李某借款 100 万元,期限 3 年。2009 年 3 月 30 日,双方商议再借 100 万元,期限 3 年。两笔借款均先后由王某保证,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李某未向胡某和王某催讨。胡某仅于 2010 年 2 月归还借款 100 万元。关于胡某归还的 100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13 题)(A)因 2006 年的借款已到期,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B)因 2006 年的

2、借款无担保,故归还的是该笔借款(C)因 2006 年和 2009 年的借款数额相同,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D)因 2006 年和 2009 年的借款均有担保,故按比例归还该两笔借款2 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 2 台专业相机、2 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 年试卷三第 14 题)(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3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并购协议:“甲公司

3、以 1 亿元收购乙公司在丙公司中 51的股权。若股权过户后,甲公司未支付收购款,则乙公司有权解除并购协议。”后乙公司依约履行,甲公司却分文未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送一份经过公证的通知:“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建议双方终止协议,贵方向我方支付违约金;或者由贵方提出解决方案。”3 日后,乙公司又向甲公司发送 通报:“ 鉴于你公司严重违约,我方现终止协议,要求你方依约支付违约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13 题)(A)通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B) 通报送达后,并购协议解除(C)甲公司对乙公司解除并购协议的权利不得提出异议(D)乙公司不能既要求终止协议,又要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4

4、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 18 万元违约金。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 15 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14 题)(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 18 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18 万元,共计 33 万元(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 15 万元及其利息5 甲有件玉器,欲转让,与乙签订合同,约好 10 日后交货付款;第二天,丙见该玉器,愿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遂与丙签订合同,丙当即支付了 80的价款,约好 3 天后交货;第三天,甲又与丁订立合同,将

5、该玉器卖给丁,并当场交付,但丁仅支付了 30的价款。后乙、丙均要求甲履行合同,诉至法院。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11 题)(A)应认定丁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B)应支持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C)应支持乙要求甲交付玉器的请求(D)第一份合同有效。第二、三份合同均无效6 甲将其 l 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 30 万元。乙先付了 20 万元,余款在 6 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 20 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6、 9 题)(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7 孙某与李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李某承租后与陈某签订了转租合同,孙某表示同意。但是,孙某在与李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已经把该房租给了王某并已交付。李某、陈某、王某均要求继续租赁该房屋。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14 题)(A)李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B)陈某有权要求王某搬离房屋(C)李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

7、孙某承担赔偿责任(D)陈某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8 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期 5 年。半年后,甲将该出租房屋出售给丙,但未通知乙。不久,乙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10 题)(A)甲出售房屋无须通知乙(B)丙有权根据善意取得规则取得房屋所有权(C)甲侵害了乙的优先购买权,但甲丙之间的合同有效(D)甲出售房屋应当征得乙的同意9 甲公司向乙公司转让了一项技术秘密。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后,经查该技术秘密是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的,但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且支付了合理对价。下列哪一表述

8、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16 题)(A)技术转让合同有效,但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B)技术转让合同无效,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C)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D)乙公司有权要求甲公司返还其支付的对价,但不能要求甲公司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1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

9、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15 题)(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11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将这批首饰以高于市场价 10的价格卖给丁,并赠其一批箱包。丙因此与戊签订箱包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因戊不能向丙交付箱包,导致丙无法向丁交付箱包。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三第 4 题)(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C)丙

10、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D)丙应向丁披露戊。丁可以行使丙对戊的权利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2 甲向乙借款 300 万元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到期,丁提供保证担保,丁仅对乙承担保证责任。后乙从甲处购买价值 50 万元的货物,双方约定 2009 年 1 月 1 日付款。2008 年 10 月 1 日,乙将债权让与丙,并于同月 15 日通知甲,但未告知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57 题)(A)2008 年 10 月 1 日债权让与在乙丙之

11、间生效(B) 2008 年 10 月 15 日债权让与对甲生效(C) 2008 年 10 月 15 日甲可向丙主张抵销 50 万元(D)2008 年 0 月 15 日后丁的保证债务继续有效13 甲对乙享有 2006 年 8 月 10 日到期的六万元债权,到期后乙无力清偿。乙对丙享有五万元债权,清偿期已届满七个月,但乙未对丙采取法律措施。乙对丁还享有五万元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后乙去世,无其他遗产,遗嘱中将上述十万元的债权赠与戊。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lO 年试卷三第 58 题)(A)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B)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C)在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

12、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D)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都应该从乙财产中支付14 甲房产开发公司在交给购房人张某的某小区平面图和项目说明书中都标明有一个健身馆。张某看中小区健身方便,决定购买一套商品房并与甲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张某收房时发现小区没有健身馆。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51 题)(A)甲公司不守诚信,构成根本违约,张某有权退房(B)甲公司构成欺诈,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C)甲公司恶意误导,张某有权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购房款(D)张某不能滥用权利,在退房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之间只能选择一种15 甲公司与小区业主吴某订立了供热合同。

13、因吴某要出国进修半年,向甲公司申请暂停供热未果,遂拒交上一期供热费。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60 题)(A)甲公司可以直接解除供热合同(B)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解除供热合同(C)经催告吴某在合理期限内未交费,甲公司可以中止供热(D)甲公司可以要求吴某承担违约责任16 甲公司员工魏某在公司年会抽奖活动中中奖,依据活动规则吗,公司资助中奖员工子女次年的教育费用,如员工离职,则资助失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4 年试卷三第 61 题)(A)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条件赠与(B)甲公司与魏某成立附义务赠与(C)如魏某次年离职,甲公司无给付义务(D)如魏某次年

14、未离职,甲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17 甲乙约定卖方甲负责将所卖货物运送至买方乙指定的仓库。甲如约交货,乙验收收货,但甲未将产品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文件交给乙。乙已经支付 80的货款。交货当晚,因山洪暴发,乙仓库内的货物全部毁损。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年试卷三第 61 题)(A)乙应当支付剩余 20的货款(B)甲未交付产品合格证与原产地证明,构成违约,但货物损失由乙承担(C)乙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返还已支付的 80货款(D)甲有权要求乙支付剩余的 20货款,但应补交已经毁损的货物18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开发的 lO 套房屋交由乙公司包销。甲公司将其中

15、1 套房屋卖给丙,丙向甲公司支付了首付款 20 万元。后因国家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丙不具备购房资格,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60 题)(A)甲公司将房屋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B)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C)丙有权请求解除合同(D)甲公司只需将 20 万元本金返还给丙19 刘某欠何某 100 万元货款届期未还且刘某不知所踪。刘某之子小刘为替父还债,与何某签订书面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租期,仅约定:“月租金 1 万元,用租金抵货款,如刘某出现并还清货款,本合同终止,双方再行结算。”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2014 年试卷

16、三第 59 题)(A)小刘有权随时解除合同(B)何某有权随时解除合同(C)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D)房屋租赁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20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 1000 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 1 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 8000 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 月 1 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三第 61 题)(A)1000 万元垫资应按工程欠款处理(B)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 1000

17、 万元垫资自 7 月 1 日起的利息(C)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 l 亿元(D)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 1 亿元自 7 月 1 日起的利息21 甲公司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转包给丙公司,丙公司将部分工程包给由 121 个农民工组成的施工队。施工期间,丙公司拖欠施工队工程款达 500万元之多,农民工因此踏上维权之路。丙公司以乙公司拖欠其工程款 800 万元为由、乙公司以甲公司拖欠其工程款 1000 万元为由均拒付欠款。施工队将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 500 万元。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三第 51 题)(A)法院应驳回施工队的诉讼

18、请求,因甲公司与施工队无合同关系。法院不应以破坏合同相对性为代价,片面实现社会效果(B)法院应支持施工队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简单以坚持合同的相对性为由否定甲公司的责任,从而造成农民工不断申诉,案结事不了(C)法院应当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一并解决乙公司和丙公司的欠款纠纷,以避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D)法院可以追加乙公司和丙公司为本案当事人。法院加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力度,有利于推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2 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

19、。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59 题)(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23 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三第 62 题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

20、向甲、丙支付补偿费24 关于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0 年试卷三第 61 题)(A)二者都是有偿合同(B)二者都是实践性合同(C)寄存人和存货人均有权随时提取保管物或仓储物而无须承担责任(D)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或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承担严格责任25 某律师事务所指派吴律师担任某案件的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第一次开庭后,吴律师感觉案件复杂,本人和该事务所均难以胜任,建议不再继续代理。但该事务所坚持代理。一审判决委托人败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三第 60题)(A)律师事务所有权单方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B)律师事务所在委托人一审败

21、诉后不能单方解除合同(C)即使一审胜诉,委托人也可解除委托合同,但须承担赔偿责任(D)只有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时,该律师事务所才对败诉承担赔偿责任26 甲委托乙寄售行以该行名义将甲的一台仪器以 3000 元出售,除酬金外双方对其他事项未作约定。其后,乙将该仪器以 3500 元卖给了丙,为此乙多支付费用 100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三第 60 题)(A)甲与乙订立的是居间合同(B)高于约定价格卖得的 500 元属于甲(C)如仪器出现质量问题,丙应向乙主张违约责任(D)乙无权要求甲承担 100 元费用26 材料:2012 年 2 月,甲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乙公司签订了 协

22、议一,约定甲公司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抵偿其欠乙公司的 2000 万元债务,并约定了仲裁条款。但甲公司未依约将该用地使用权过户到乙公司名下,而是将之抵押给不知情的银行以获贷款,办理了抵押登记。材料:同年 4 月,甲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协议二,约定甲公司欠丁公司的 5000 万元债务由丙公司承担,且甲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为该笔债务提供保证,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期间。曾为该 5000 万元负债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李某对协议二并不知情。同年 5 月,丁公司债权到期。材料:同年 6 月,丙公司丧失偿债能力。丁公司查知乙公司作为丙公司的股东(非发起人 ),对丙公司出资不实,尚有 3000 万元未注入丙公

23、司。同年 8 月,乙公司既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赔偿责任,又怠于向甲公司主张权利。材料:同年 10 月,甲公司股东戊公司与己公司签订了协议三,约定戊公司将其对甲公司享有的 60股权低价转让给己公司,戊公司承担甲公司此前的所有负债。(2013 年试卷三第 8691 题)请回答下题。27 根据材料,关于甲公司、乙公司与银行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甲公司欠乙公司 2000 万元债务没有消灭(B)甲公司抵押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C)银行因善意取得而享有抵押权(D)甲公司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抵偿债务的行为属于代为清偿28 根据材料,如丁公司主张债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丁公司有权向张某

24、主张(B)丁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C)丁公司有权向甲公司主张(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29 关于协议二中张某的保证期间和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保证期间为 2012 年 5 月起 6 个月(B)保证期间为 2012 年 5 月起 2 年(C)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 2012 年 5 月起算(D)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从 2012 年 11 月起算30 根据材料和材料,关于乙公司、丙公司与丁公司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B)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C)乙公司应对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D)乙公司应对丙公司

25、对丁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31 根据材料、材料和材料,如丁公司向甲公司提起 3000 万元代位权诉讼,甲公司认为丁公司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的下列抗辩理由中不能成立的是:(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是过户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非金钱债务(B) 协议一有仲裁条款(C)乙公司多次发函给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D)协议一的 2000 万元数额低于乙公司出资不实的 3000 万元32 根据材料,关于 协议三中债务承担的法律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C)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D)对戊公

26、司、己公司有效32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手机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供给乙公司某型号手机 1000 部,每部单价 1000 元,乙公司支付定金 30 万元,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 30 万元定金,并将该批手机转售给丙公司,每部单价 1100 元,指明由甲公司直接交付给丙公司。但甲公司未按约定期间交货。(2010 年试卷三第 9193 题)请回答下题。33 关于返还定金和支付违约金,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请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 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B)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40 万元并支付违

27、约金 30 万元(C)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60 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D)请求甲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40 万元或者支付违约金 30 万元34 关于甲公司违约时继续履行债务,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以后,就不能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B)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还可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C)乙公司在请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债务以后,就不能请求其支付违约金(D)乙公司可选择请求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请求其继续履行债务35 关于甲、乙、丙公司间违约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如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有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B)如

28、乙公司未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则丙公司无权请求甲公司向自己承担违约责任(C)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D)如甲公司迟延向丙公司交货,则丙公司无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合同法)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 20 条的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

29、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可知,在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已到期的债务应最先进行清偿。本题中,胡某于2010 年 2 月归还的借款 100 万元不足以清偿对李某的全部债务时,因 2006 年 3 月10 日的借款借期 3 年,于 2009 年 3 月 10 日到期;而 2009 年 3 月 30 日的借款期限 3 年,在胡某归还 100 万元借款时仍未到期,故该 100 万元借款应优先抵偿已到期的

30、2006 年 3 月 10 日的借款。据此,选项 A 是正确的,选项 B、C、D 均是错误的。选项 B、D 中,在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债务有无担保的判断要迟于债务是否已到期的判断,故选项B、D 以是否有担保进行判断优先清偿是错误的。【知识模块】 合同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提存的效力,是指提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以及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发生的三个方面的效力,具体而言:(1)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归于消灭。标的物提存使债权得到清偿,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归于债权人,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转移

31、归于债权人负担。(2)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提存部门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提存部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物,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因提存部门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提存部门负有赔偿责任。可参见提存公证规则第 19 条和第 27 条的相关规定。(3)债权人与提存部门之间的效力。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本题中,提存部门甲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物,由于其工作人员的操作不当致乙提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时,甲机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 A、

32、B 是正确的。由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因此乙丙之间的债务消灭,乙对于提存物仍然享有所有权,此时乙可以主张赔偿财产损失,丙无权主张赔偿损失。故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首先,根据合同法第 93 条第 2 款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可知,本题中,甲乙公司签订的并购协议中赋予了乙公司单方解除协议的条件,即甲公司在股权过户后未支付收购款时,乙公司可以解除协议,事后,甲公司分文未付,乙公司解除协议的条件已经满足。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其次,根据合同法第 96 条第 1 款的规定

33、:“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知,乙公司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向甲公司发出解除通知,本题中,乙公司先后发出了一份通知和通报,但从通知的内容来看,乙公司并未明确告知甲公司自己行使其单方解除权解除合同,而仅是表示“建议”双方终止协议,由甲公司支付违约金或者提出解决方案,因此通知不具有合同法上解除合同的通知效力。而从通报的内容来看,乙公司明确告知甲公司单方终止协议,要求甲公司依约支付违约金,因此通报符合合同法上解除合同的通知效力,应当自送达甲公司后,合同解

34、除,据此选项 A 错误,选项 B 正确。而且,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如果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C 项错误。最后,根据合同法第 97 条的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知,乙公司在解除协议后,如果有损失的,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双方有违约金条款的,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条款的效力,甲公司应当依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故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违约金可以分为赔偿性违约

35、金与惩罚性违约金。赔偿性违约金与损害赔偿在功能上具有一致性,不能同时适用。而惩罚性违约金是在损害赔偿之外存在的以惩罚为目的的责任方式,可以与损害赔偿并存适用。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 28 条规定:“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知,在合同法上,违约金原则上应为赔偿性违约金,不能与损害赔偿并存适用。本题中,选项 C 并存适用是错误的。根据合同法第 114 条第 2 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36、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以及合同法解释(二)第 29 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本题中,甲、乙之间约定违约金 18 万元,实际损失为 15 万元,实际损失的 30为 5 万元,而甲、乙约定的违约金仅高于实际损失 3万元,未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故甲无权要求调整。

37、在赔偿乙实际损失 15 万元后,还应赔偿乙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3 万元。据此,选项 B、D 是错误的。且由于违约金和实际损失不能并存适用,甲向乙支付违约金 18 万元后,无需再支付乙其他费用或赔偿损失,据此,选项 A 正确。【知识模块】 合同法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买卖合同解释第 9 条的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 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

38、予支持;(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知,在多重有效的买卖合同中,买受人如果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时,处理原则为: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 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本题中,甲与乙、丙、丁均签订了有效的买卖合同,在其都要求实际履行合同时,因丁先行受领交付了玉器,故应认定丁优先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据此,选项 A 是正确的,选项 B、C 错误。选项 D 是错误的,债权具有平等性,债权人可以同时订立数份内容相同的合同,只要订立的合同本身不具有无效的事由,合同就不因其内容相同或者成立先后顺序而使合同相互排斥

39、。这一点与物权的优先性不同,一物之上不能同时存在数个内容各异的物权,而且成立在先的物权要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因此本题中,甲在与乙订立买卖合同后,仍有权与丙、丁再行订立买卖合同,不能认定甲乙之间合同有效,而使甲丙、甲丁间合同无效。【知识模块】 合同法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首先,选项 A、B 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取得。根据合同法第 133 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和第 134 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可知,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

40、有特殊约定时应当依照约定。本题中,甲虽然将汽车交付给乙,但由于甲、乙之间明确约定乙付清全款后汽车的所有权才移转给乙,因此,选项 A 是错误的,选项 B 是正确的。其次,选项 C 考查了善意取得制度。根据物权法 第 106 条的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

41、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可知,适用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处分权人处分标的物。而本题中,甲、乙明确约定在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因此在乙付清全款前,甲仍享有所有权,甲将汽车出卖给丙的行为属于有权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据此,选项 C 错误。最后,选项 D 考查指示交付。根据物权法第 26 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可知,本题中,在甲将汽车的所有权转移给丙之前,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占有,此时,甲可以通过转让对乙的汽车返还请求权来完成对丙的交付,即丙可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

42、汽车所有权,据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6 条第 1 款的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 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可知,本题中,孙某就同一房屋与李某、王某分别签订两份租赁合同。且均有效的前提下,因王某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故应优先确定王某为房屋的承租人,李某、陈某无权要求王某

43、搬离房屋,据此,选项 A、B 均是错误的。其次,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6 条第 2 款的规定:“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可知,由于李某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故其有权要求与出租人孙某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 C 正确的。最后,根据合同法第 224 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知,在转租法律关系中,出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并未形成新的租赁合

44、同关系,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对次承租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本题中,陈某作为次承租人,与出租人孙某之间并未成立租赁合同关系,无从谈到解除合同,要求孙某承担赔偿责任,据此,选项 D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所谓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而购买房屋的权利。合同法第 230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21 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

45、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 24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 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由上可知,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无权要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时,承租人无

46、权主张优先购得房屋。本题中,甲与乙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在出租人甲出卖房屋时应提前通知承租人乙,而非征得乙的同意。据此,选项 A、D 均是错误的。在甲与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乙无权以其房屋优先购买权受侵害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甲、丙之间的合同无效,据此,选项 C 正确。根据物权法第 106 条的规定可知,善意取得的前提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在本题中,甲作为房屋的所有权人,有权履行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出卖给丙,并与丙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此时丙取得房屋是依据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依照善意取得规定,据此,选项 B 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首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

47、法第 10 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可知,甲公司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商业秘密,侵犯了丙公司的商业秘密权,甲无权转让此商业秘密,根据合同法第 51 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甲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该技术转让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据此,选项 A 错误。其次,根据合同法第 353 条规定:“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48、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由于乙公司在签署合同时对甲公司是通过不正当手段从丙公司获得商业秘密的情况并不知情,故乙公司没有侵犯丙公司的商业秘密,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责任。选项B 项认为甲公司和乙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是错误的。最后,商业秘密作为支配权类型的财产权,可以参照适用物权法第 106 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精神。由于乙公司属于善意第三人且已支付对价,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以及交易的稳定与安全,乙公司可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可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但应向真正的权利人丙公司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同时,乙公司有权以甲公司不是该商业秘密的所有权人而要求返还其支付的价款,并有权

49、要求甲公司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此 C 项正确,D 项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合同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了委托技术开发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技术成果归属时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规则。根据合同法第 341 条的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可知,本题中,甲乙双方签订了技术开发合同,在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时,甲乙双方都有使用权和转让权,据此,选项 AB 错误。技术许可又分为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和独占许可三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技术合同解释)第25 条规定:“专利实施许可包括以下方式:(一)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让与人在约定许可实施专利的范围内,将该专利仅许可一个受让人实施,让与人依约定不得实施该专利;(二)排他实施许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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