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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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下列各项,关于外资企业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能取得这种资格(B)外资企业有注册资本,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有经营资金而没有注册资本(C)外资企业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的设立者必须是外国公司法人(D)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却不能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

2、活动2 某外资企业老板迈克准备将企业分为两家,遂聘请美国一家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验资,其会计报表全部用美元计算,并在瑞士的一家银行开立了账户。则该企业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中国法律?( )(A)聘请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而非中国会计师事务所(B)会计报表全部用美元计算(C)在瑞士开立银行账户(D)擅自决定企业分离3 某外国公司在向我国政府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存在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些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 )(A)该外资企业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B)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企业法人(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不准建立工会(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4 以下关

3、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采取的企业形式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定是公司(B)中外合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C)外资企业必须是有限责任公司(D)三者都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5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法定条件是:( )(A)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B)税前回收投资的,应由财政税务机关依法审查批准(C)外国合作者税前先行回收投资的,无须经财政税务机关审查同意,直接报审批机关审批(D)外国合作者须在合作企业的亏损弥补后,才能先行回收投资6 在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董事会会议的议事规则包

4、括以下主要内容:( )(A)董事会会议应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B)董事会会议应有 12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C)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D)经 14 以上董事提议,可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7 北京甲企业与法国乙公司拟设立一中外合资企业丙,在谈判过程中,双方对该中外合资企业的出资方式、股权分配、组织机构安排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则下述的种种约定,哪些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A)中方可以以专利使用权作为出资,但外方必须以专利所有权出资(B)如中方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必须征得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C)外方公司以设备出资的价格须低于同类设备目前

5、在中国市场上的价格(D)中方向银行贷款 30 万元作为出资,该合资企业以设备提供担保8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的说法正确的有:( )(A)前者为股权式合营,后者是契约式合营(B)前者均取得法人资格,后者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C)前者设立董事会,后者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方式(D)前者按照比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者按照累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9 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二者异同之处说法正确的有:( )(A)二者在办理各项保险业务时都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办理(B)二者在筹措资金时都可以向中国境外的银行借款(C)中外合资企业可以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办

6、理保险业务(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只能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借款10 下列关于商主体的概念在外延上有重叠的是:( )(A)中外合资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B)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C)个体工商户与个人独资企业(D)私营企业与合伙企业11 一美国商人拟在中国设立一家外资企业,特向一中国律师咨询设立相关法律问题。以下是该律师所给的法律意见,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不予批准(B)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C)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有关经营范围、规模事项需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省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D)申

7、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12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下列事项须审批机关批准的是:( )(A)因投资总额发生变化,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的(B)外方合作者向中方合作者转让部分合作企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C)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主任、副主任的确定(D)合作企业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13 下列关于合作企业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必须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可以由外方担任(B)合作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国公民担任也可以由外国公民担任(C)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中外合

8、作经营企业,必须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D)董事会会议有半数以上董事出席即可召开14 乔治是英国人,想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乔治的出资中包括外币、机器设备和几项工业产权。在验资时,发现乔治的机器设备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但噪音太大,对原材料的耗费也很严重;几项工业产权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效果并不显著,而且作价还很高。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机器设备符合要求。因为机器设备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工业产权也能够提高产品质量(B)机器设备符合要求。因为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工业产权不能,因为不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C)机器设备不符合要求。因为噪音太大,造成污染。工业产权符合,因为能够

9、提高产品质量(D)都不符合。机器设备噪音太大,造成污染且浪费原材料。工业产权不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15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约定外方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先行收回投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须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B)须报税务机关审查同意(C)合作企业合同必须约定合作期限届满后,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合作者(D)外方合作者先行收回投资的,合作期限届满不得延长16 甲有限公司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外资企业。乙是其设在中国上海的分支机构。以下关于甲公司与乙的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甲公司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乙不能取得中国法人资格(B)甲公司有注册资本,乙有经营资

10、金而无注册资本(C)甲公司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D)乙无权在我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而甲有权从事经营活动17 某中国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成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是 3 年(B)董事长必须由中国公民担任(C)董事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D)合营一方人员担任总经理的,副经理必须由合营他方人员担任18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企业经营行为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中外合资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B)合营的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时,只需报审批机构批准(

11、C)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可以减少(D)合营企业经申请取得场地使用权的,其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五年内不调整19 在设立一中韩合资企业过程中,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合营各方签订的章程,应报审批机关批准(B)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C)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D)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应报审批机构批准20 2014 年 7 月,美国亚逊公司与上海青松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约定亚逊公司以外币、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人民币 400 万元出资,青松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和人民币合计 100 万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营企业。合同报

12、审批机关批准时,审批机关的接待人员对合同报批的程序和实体问题提出一系列建议。以下各项中,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是:( )(A)青松公司在没有和亚逊公司进行任何协商的情况下,即私自向审批机关递交审批材料,申请批准(B)合同规定的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外方的出资占 80(C)亚逊公司和青松公司的非现金出资部分的作价金额由两公司自行协商确定,而没有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评估(D)亚逊公司作价 200 万元出资的机器设备的价格明显高于同类产品国际市场的价格20 德国某公司与中国上海某企业协议设立中德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订立了合资经营合同。合同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为 1000 万美元,注册资

13、本为 500 万美元。德公司以技术和设备方式出资评估作价为 200 万美元,上海某企业以厂房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评估作价 300 万美元。合同还就董事会的组成作出约定。请回答以下问题:21 关于该中外合资企业董事会组成的说法正确的是:( )(A)董事长、副董事长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B)董事会的人数由合营双方协商,并应当记载在合营合同和章程中(C)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D)最后董事长由德方担任,副董事长一名,由中方担任22 以下关于该企业董事会职权说法正确的是:( )(A)任命副总经理(B)董事会有权决定生产经营活动方案(C)有权决定收支预算和利润分配(D)聘任总会计师23

14、 该董事会的职权是由合营企业的哪种文件规定的?( )(A)合同(B)协议(C)章程(D)主管机关24 关于该企业的正副总经理说法错误的有:( )(A)德方担任了董事长,因此总经理不能是德方(B)由于德方担任了董事长,因此中方有权任命正副总经理(C)如果该企业的总经理由中方来担任,德方有权担任副总经理(D)总经理既可以由德方来担任,也可以由中方来担任25 合资的中方和德方在企业获得利润后必须扣除哪些项目后才能根据合营双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 )(A)应当依法缴纳的合营企业所得税(B)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C)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D)企业发展基金26 由于企业经营得当,企业获利颇丰,其中缴

15、纳所得税 60 万元。德方获得了 100万元的利润分配。德方决定将其再投资到该企业中,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有:( )(A)德方有权要求返还部分所得税(B)德方有权要求返还 100 万元(C)德方无权要求返还企业所得税(D)德方无权将该笔利润再行投资到该企业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 2 答案与解析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可以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故 A 正确。

1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须有该外国公司拨付的经营资金,但没有注册资本要求,故 B 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C 正确。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虽然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但其有权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故 D 不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外资企业法第 10 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以 D 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17 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

17、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以 A 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60 条第 2 款规定,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依照中国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以外币编报会计报表的,应当同时编报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所以 B 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第 18 条第 2 款规定,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户。所以 C 项不合法。【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3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可以由外国公司独家出资建立,故 A 项不违反法律。外资企业法第 8 条规定: “外资企业符合中

18、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故 B 项不违反法律。外资企业法第 13 条第 1 款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故 C 项违反法律。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 80 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 D 项违反法律。【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4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2 条第 2 款的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故 A 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的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故 B 正确。根据外资

19、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18 条可知,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所以 C 错误。综上, D 正确。本题应选 BD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5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21 条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双方可以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若作出这样的约定,则须同时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应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如果是约定税前回收投资的,应由财税机关审查批准。【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6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28 条规定:“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

20、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由董事长或者主任召集并主持。13 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应当有 23 以上董事或者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应当书面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决。”故 AC 项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7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第 1 款的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故 B 项正确。根据第 24 条的规定,作为外国

21、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前款所指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可知 C 项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若干规定 第 2 条的规定,合营各方按照合营合同的规定向合营企业认缴的出资,必须是合营者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故 A 项不正确。依上述规定第 3 条的规定,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者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

22、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可知 D 项错误。故本题 ACD 项当选。【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8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2 条规定:“中外合作者举办合作企业,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投资或者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经营管理的方式和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的归属等事

23、项。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第 12 条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根据上述规定,可知 ABC 正确。法律没有规定二者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上的差别,故 D 不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9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9 条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17 条第 1 款规定:“合作企业可以向中国境内的金融机构借款,也可以在中国境外借款。”第 18

24、条规定:“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机构投保。”【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0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依照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有限责任公司显然并不限于中外合资企业,故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属于交叉关系。A 对,当选。私营企业是从所有制的角度定位的,与其并列的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合伙企业是从企业组织形式的角度定位的,与其并列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公司企业,私营企业可以采用包括合伙企业在内的多种企业组织形式,二者在外延上显然有交叉,如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都是个人的,我们就可以同时谓之为私营企业。D 对,当选。个体

25、户的业主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都是自然人,这是二者相同的地方。但个体户本质上属于自然人的范畴,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组织的一种,二者的关系宛如牛与马的关系,虽然都属于家畜,但在外延上“风马牛不相及”。C 不选。依照我国现行的企业立法体系,我国的企业可分为公司企业与非公司企业,前者包括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公司的一种特殊形式;后者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未实行公司制的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等。可见,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独资公司虽然具有相同点,即背后的投资人都是国家,在所有制性质上都属于国有企业,但二者的含义与外延截然不同。B 亦不选。本题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1 【

26、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5 条的规定,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三)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五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可见 A 正确当选。根据该细则第 6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可见 B 正确当选。根据该细则第 8 条的规定,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可见 D 正确当选。根据该细则

27、第 9 条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可见 C 错误。本题选 A、B、D 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2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16 条第 2 款的规定,合作企业注册资本在合作期限内不得减

28、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变化,确需减少的,须经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可知 A 符合题意。根据该法第 23 条第 1 款的规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可知 B 符合题意。根据第 26 条的规定,董事会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由合作各方自行委派或者撤换。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主任的,副董事长、副主任由他方担任。由此可知 C 不符合题意。根据该法第 35 条的规定,合作企业成立后委托合

29、作各方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并应当与被委托人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合作企业应当将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议、签订的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连同被委托人的资信证明等文件,一并报送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文件之日起 30 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可知 D 符合题意。【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3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长可以由中方担任,也可以由外方担任,所以 A 错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所以 C 错误;董事会会议应当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所以 D 错误。【知识

30、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5 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所以,出资中的工业产权不符合要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4 条规定,合营企业造成污染的不予批准。题中的机器设备造成噪音污染,会导致企业不能设立。所以机器设备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要求。【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5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21 条的规定,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

31、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由此可知 A 错误,BC 正确。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47 条第 4 款的规定,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并且投资已经回收完毕的,合作企业期限届满不再延长;但是,外国合作者增加投资的,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可以依照本条第 2 款的规定向审查批准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可知 D 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6 【正确答案】 A,B,C

32、【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第 8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而根据民法的一般原理,企业的分支机构不能取得法人资格,故 A 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 的规定,外资企业进行注册资本的登记;法律对企业的分支机构没有注册资本要求,但须有经营资金,故B 正确。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资企业的举办者可以是外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故 C 正确。无论外资企业还是其分支机构,都有权从事经营活动,故 D 不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1 条的规定,董事的任期是 4 年,A

33、 项错误。根据第 32 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故 C 错误。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 6 条第 1 款的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故 B 错误,应选。根据第 3 款的规定,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D 正确,不选。本题应选 ABC 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8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

34、业法第 9 条第 3 款的规定可知,A 项正确,当选。合营一方向第三人转让其股权时,须征得合营他方的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方可,因而 B 项错误,不选。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一般不得减少,但是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的,必须经审批机构批准,换言之,注册资本在合营期限内可以减少,故 C 项正确,当选。根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48 条第 1 款的规定,可知 D 项正确,当选。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 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9 【正确答案】 A,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3 条的规定,合营各方签订的合营协议、合同、章程,应报国家对

35、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A 项正确。根据该法第 4 条的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故 B 项错误,不选;C 项正确,当选。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第 27 条的规定,外国合营者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应当报审批机构批准。故 D 项也正确。本题应选 ACD 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0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7 条,申请设立合营企业,由中外合营者共同向审批机构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二)合营各方共

36、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四) 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五)审批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前款所列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第(二)、(三)、(四)项文件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审批机构发现报送的文件有不当之处的,应当要求限期修改。故 A 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故

37、B 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5 条:“合营企业各方可以现金、实物、工业产权等进行投资。外国合营者作为投资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确实是适合我国需要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如果有意以落后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欺骗,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上述各项投资应在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中加以规定,其价格(场地除外)由合营各方评议商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以建筑

38、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为出资的,其作价由合营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或者聘请合营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45 条:“合营企业所需场地的使用权,已为中国合营者所拥有的,中国合营者可以将其作为对合营企业的出资,其作价金额应当与取得同类场地使用权所应缴纳的使用费相同。”故 C 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4 条:“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前款所指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故 D 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知识模块

39、】 外商投资企业法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6 条规定,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2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6 条规定,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包括:讨论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方案、收支预算、利润分配、劳动工资计划、停业,以及总经理

40、、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6 条规定,合营企业董事会的职权是按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4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6 条规定,正副总经理(或正副厂长)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5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8 条规定,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8 条规定,外国合营者将分得的净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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