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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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乙双方合资,现甲方与丙签订转让合同,欲将其股权转让给丙,下列有关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中可以约定,该转让合同的报批可以由甲、乙或者丙进行(B)如果该转让合同未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丙另行起诉,请求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并要求甲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如果合同约定丙向甲支付转让款后方才办理报批手续,而丙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甲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迟延履行而造成的损

2、失,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如果转让合同成立后,丙即实际参与了该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取了一定的收益,但最终该转让合同未获审批机关批准,甲有权要求丙退出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将获取的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支付给甲2 由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数年,现甲欲将其享有的大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丁,下列相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乙可以未经其同意为由撤销该转让合同(B)丙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丙应当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D)丁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

3、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 下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股东股权质押的说法错误的是:( )(A)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B)股权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C)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D)股权质押合同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的,股权质权自登记时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4 甲乙为好朋友,甲欲与丙投资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但是甲有某种考虑,遂找到乙,与乙达成协议,约定甲实际出资,而以乙的名义出资与丙成立了大地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该约定的法律效力的说法正确的

4、是:( )(A)该协议违背法律的规定,无效(B)甲以该协议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不生效,法院应予支持(C)甲请求乙依据双方约定履行交付投资收益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双方协议中未约定利益分配,甲请求乙向其交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的,而乙也主张获得部分收益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5 A 食品有限公司是美籍商人张某在湖北武汉投资兴办的外资企业。张某同时还在武汉市投资了另外一家经营电脑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7 年因该电脑企业需要进一套机器设备,向银行贷款 600 万元。银行同意,但要求该企业提供担保。于是张某将其在 A 公司中的全部股份办理了抵押手续。依照我国

5、有关外资企业方面的法律,以下关于 A 公司办理抵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只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B)必须经过企业主管部门批准(C)董事会决议(D)必须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6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如分期缴付出资的,其缴清最后一期出资的期限是:( )(A)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年内(B)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2 年内(C)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 3 年内(D)自审批机构批准之日起 2 年内7 一份中外合资经营合同中规定:合营企业的资本为 450 万美元。中方投资 350 万美元,其中场地使用权作价 50 万美元,厂房机器 200 万美元,

6、现金 100 万美元;外方投资 100 万美元,其中现金 70 万美元,机器设备 30 万美元(系向某国租赁来的),选项中关于合资经营合同的表述中何者是正确的?( )(A)外方的投资比例低于 25,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是租赁来的,不能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B)中方的投资中现金所占比例过低,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C)作为外方投资的机器设备,外方享有使用权,可以作为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D)外方的投资比例高于 1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8 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需要转让,( )。(A)提前通知合营各方即可(B)须经董事会成员 23 以上同意(C)须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D)由审批机关批准即

7、可9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 A 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 2000 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A)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B)须经 A 市所在省的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C)须经国务院商务部批准(D)须经 A 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10 2014 年 4 月,S 市纺织厂与美国一家公司合资建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半年之后,公司运营良好,美方决定增加出资,通知了各董事,并召开了董事会。有二分之一的董事出席并一致通过该增资计划。问:美方通过的该增资协议是否有效?( )(A)无效,应该经过全体董事一致同意(B)有效,

8、已经出席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C)有效,美方已通知了各董事,未出席的董事视为弃权(D)无效,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不足法定人数11 比尔是美国人,准备在中国设立外资企业,出资 100 万美元,分期缴纳出资。第一期缴纳了 20 万美元。后来因为国内有事未能及时回中国继续投资,致使逾期1 个月未能缴纳出资,那么应当如何处理?( )(A)回到中国后继续出资即可(B)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C)比尔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法律责任(D)将比尔出资予以没收12 中国甲公司与新加坡乙公司在南京设立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对于该企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转让其在合作企业中

9、的部分权利时,无需经乙公司的同意,但必须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B)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股东会(C)如果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中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就必须由外方担任副董事长(D)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无需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13 下列关于中外合资经营行为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合营各方发生纠纷可按约定在境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B)合营企业所需原材料、燃料可在境外购买(C)合营企业不允许向境外银行直接筹措资金(D)合营企业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14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中外合资经

10、营企业的董事会人数不得少于 3 人(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为 4 年,经合营者继续委派可以连任(C)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经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D)董事会的会议应该有超过 12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15 下列关于外资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取得中国法人资格(B)其接到批准证书的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C)外国投资者应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 90 天内申请登记(D)审批机关应在接到设立申请之日 45 日内批准或不批准16 下列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合营企业应采取有限责任公司

11、形式,合作企业则未作要求(B)合营、合作企业中,中方的出资者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C)合营、合作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20(D)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17 甲公司(中方) 与某国乙公司(外方) 拟在深圳共同设立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律师受聘为双方起草一份合作经营合同。该律师起草的下列哪一合同条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A)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都不得转让合作合同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B)合作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由外方担任(C)合作企业的财务会计账簿只能设在中国境内(D)合作企业的利润先由外方收

12、回投资本息,在合作期满时企业固定资产归中方所有18 某外商独资企业经 S 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现该企业欲以其厂房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 1000 万元。该企业之抵押行为符合下列哪一选项才有效?( )(A)须经注册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B)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C)须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D)须经 S 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19 中国甲公司与日本乙公司拟共同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拟订的下列合同条款中,哪一条是违法的?(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

13、示单位(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20 某外国公司甲在向我国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时,出现了以下情况,请问其中哪项不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A)申请人要求将该外资企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B)该外资企业由申请人独家出资设立(C)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将向中国境外的保险公司投保(D)申请人声明该外资企业将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但其产品仅有 40出口,其余将在中国市场销售21 2011 年 9 月,德国甲公司与宁波乙公司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约定甲公司以资金、机器设备和专有技术合计人民币 600 万元出资,乙公司以场地使用权、厂房合计200 万元出资,在上海设立一家合营

14、企业。2014 年 9 月,乙公司以设立合营企业当年场地使用权作价过低为由,提出修改合同提高场地使用费,以此提高自己的出资比例并使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增加。对此,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其说法正确的是:( )(A)该场地使用费没有低于同类场地使用权的价格,再调高使用费是没有根据的(B)需要调整场地使用费,也必须在执行合营企业合同 5 年以后(C)合营企业合同约定的合营期间为 10 年,在该期限内乙公司不能变动场地使用费(D)即使因经济发展、供需状况和环境条件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最多也不能超过三次22 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中外合资经营企

15、业的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修改章程,企业的终止、解散,注册资本的增减以及企业的合并、分立等事项须经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资产抵押须经董事会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D)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董事或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又没有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会议的,视为出席会议并在表决中投了弃权票23 某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某日,该公司董事会就修改合作企业章程进行表决时,下列各项表决方式中,符合规定的是:( )(A)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B)全体董事一致通过(C)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D)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16、董事一致通过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4 下列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合同凡具备法定条件的,国务院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1 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B)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如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该合同中当事人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

17、条款的效力不因此而受到影响(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营各方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如果同时订立有合营协议和合营合同的,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当事人对已获批准的合同达成的补充协议而未经批准机关批准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认定该补充协议未生效25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乙方企业以甲方当事人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主张甲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而甲方认为合资企业已经占有并使用了自己作为出资的房产。甲方作为出资的财产符合何种条件时,人民法院对乙方的请求不予支持?( )(A)该房产已经交付该合资企业(B)该房产已经被该合资企业实际使用(C)甲

18、方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D)乙方须证明甲方因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给合资企业造成了损失26 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甲欲将其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丙,该股权转让合同已经成立。下列有关该股权转让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转让须经合营他方乙的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B)若甲与该合资企业均不履行报批义务,经丙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丙有权请求解除该合同并由甲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C)若甲和该外商投资企业均不履行报批义务,丙有权以甲和该合资企业企业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请求甲与该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D)人民法院判决甲和该合资企业在确定的期限内转让方履行报批义务,但甲与

19、该合资企业均拒不履行,此时受让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7 由甲乙丙三方合资经营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大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数年,现甲欲将其享有的大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丁,下列相关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该转让应当经乙丙一致同意(B)未经乙丙同意的,该转让不发生股权转让的效力(C)如果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则该转让有效(D)如果丙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外商投资企业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

20、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6 条第 1 款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受让方以转让方为被告、以外商投资企业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转让方与外商投资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共同履行报批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同时请求在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于生效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报批义务时自行报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7 条规定,转让方、外商投资企业或者受让方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就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报批,未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受让方另行起诉,请求

21、转让方返还其已支付的转让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方请求转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根据转让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从上述规定可知,转让合同中不能约定由受让方来报批,受让方报批只能在受让方请求法院自行报批获准方能进行,故 A 选项错误。从第 7 条规定可知,受让方请求转让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根据转让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大小认定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具体赔偿数额。并非部分情形即支持受让方,故 B 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8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受让方支付转让款后转让

22、方才办理报批手续,受让方未支付股权转让款,经转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转让方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因迟延履行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C 选项中缺少了催告并给予合理期限的程序,故 C 选项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10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受让方已实际参与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获取收益,但合同未获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转让方请求受让方退出外商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将受让方因实际参与经营管理而获得的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支付给转让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D 选项的说法符合该条规定,故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23、 外商投资企业法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11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应当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其他股东以未征得其同意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有证据证明其他股东已经同意;(二) 转让方已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满三十日未予答复;(三)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该转让的股权。A 选项符合该条规定,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 12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一方股东将

24、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其他股东以该股权转让侵害了其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他股东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未主张优先购买权的除外。前款规定的转让方、受让方以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为由请求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 选项符合上述规定,故正确。C 选项符合上述规定,故正确。D 选项中属于上述规定最后的情形,故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13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

25、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权质押合同依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办理了出质登记的,股权质权自登记时设立。AB 选项符合上述第 1 款规定,故正确。C 选项符合第 2 款的规定,故正确。D 选项中违背了股权质权自登记时设立的规定,故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15 条规定,合同约定一方实际投资、另一方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具有法律、行政法规

26、规定的无效情形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该合同有效。一方当事人仅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该合同无效或者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依据双方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未约定利益分配,实际投资者请求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其交付从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向实际投资者请求支付必要报酬的,人民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A 选项中以及题干中并未谈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情形的,故 A 选项说法错误。B 选项的说法违背第 2 款的规定,故错误。C 选项符合第 3 款的规定,正确。 D 选项中乙有权主张获得部分收益的说法违

27、背第 3 款的规定,故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23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因此,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外资企业分期缴付出资的,其缴清最后一期出资应在外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3 年内缴清。【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7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第 2 款规定:“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 25。”本题中外方的投资比例小于法定的 25,不符合该

28、款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2 条规定:“合营者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据此,除“场地”可以以使用权出资外,其他财产必须是出资方享有所有权的,本题中外方对租赁来的设备不具有所有权,因而不能作为出资。综上,A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4 条第 4 款规定:“合营者的注册资本如果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9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于外资企业,国家监管的对象是其注册资本的变化和对财产的处分,监管机关是

29、原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管方式是前者审批、后者备案。具体的法律依据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23 条:“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因此,本案中董事会的召集不符合法定程序,所作出的决议也不产生效力。此外,根据该条例第 33 条的规定,增资只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即可,而不需要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故本题选 I)项。【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

30、析】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31 条规定:“无正当理由逾期 30天不出资的,依照本实施细则第 30 条第 2 款的规定处理”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外国投资者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10 条:“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第 12 条:“合作

31、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合作企业成立后改为委托中外合作者以外的他人经营管理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一致同意,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15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

32、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故 A 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第 10 条第 1 款规定,合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上购买。故 B 项正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9 条第 3、4 款规定,合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可直接向外国银行筹措资金。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故 C 项错误,D 项正确。故本题应选 C。【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1 条规定:“董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董事名额的分配由合营各

33、方参照出资比例协商确定。董事的任期为 4 年,经合营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 32 条规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长不能召集时,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经 13 以上董事提议,可以由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当有 23 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故本题 ABC 项表述正确。D 项表述不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外资企业法第 8 条规定:“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据此,本题 A 项正确。外资企业法第7 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

34、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 30 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据此,本题 B、C 项不正确。外资企业法第 6条规定:“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 90 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故 D 不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A 项当选,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合作企业未作具体要求,可以是法人,但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B 项不当选,中方的投资者只能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5、,不包括自然人;C 项不当选,应为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25;D 项不当选,外商投资企业办理保险均须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而非中国的保险公司。【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 10 条的规定,中外合作者的一方转让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的,必须经他方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据此,A 项符合该条规定。根据第 12 条第 1 款的规定,合作企业应当设立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者章程的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会的董事长、联合管理机构的主任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副主任。董事会

36、或者联合管理机构可以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总经理对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机构负责。据此,B 项违反了该条的规定,当选。根据第 15 条的规定,合作企业必须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依照规定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财政税务机关的监督。合作企业违反前款规定,不在中国境内设置会计账簿的,财政税务机关可以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据此,C 项符合该条规定。根据第 21 条的规定,中外合作者依照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分配收益或者产品,承担风险和亏损。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的,可以在合作企业合同

37、中约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办法。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外国合作者在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的,必须向财政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财政税务机关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审查批准。依照前款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和合作企业合同的约定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据此,D 项符合该条规定。【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23 条规定:“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关于不动产抵押的生效要件,一般来讲,当事人办理了不动产抵押登记即可享有抵押权。但是,由

38、于外商独资企业的特殊性,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资企业不动产抵押做出了与物权法一般规定不同的例外规定,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应当适用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1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18 条第 2 款:“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第 33 条:“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营企业章程的修改;(二) 合营企业的中止、解散;(三)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减少;(四)合营企业的合并、分立。其他事项,可以根据合营企业章程载明的议事规则作出决议。

39、”所以,选项 A 正确,选项 D 正确。第 48 条:“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 5 年内不调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需情况的变化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变化需要调整时,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 3 年。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选项 B 正确。第 74 条:“合营企业原则上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合营各方商定,也可以采用某一种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第 75 条:“合营企业的账目,除按记账本位币记录外,对于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款项以及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与记账本位币不一致时,还应当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账。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营企业,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

40、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因汇率的差异而发生的折合记账本位币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列账。记账汇率变动,有关外币各账户的账面余额,于年终结账时,应当按照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选项 C 将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一律以美元作为计算和表示单位是不正确的。【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外资企业法第 2 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故 B 正确,不选。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18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

41、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故 A 正确,不选。根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 43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可以在中国市场销售其产品。国家鼓励外资企业出口其生产的产品。故 D 正确,亦不选。根据外资企业法第 16 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保险公司投保。故 C 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48 条规定:“场地使用费在开始用地的 5 年内不调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供需情况的变化和地理环境条件的变化需要调整时,调整的间隔期应当不少于 3 年。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知识模块】

42、外商投资企业法2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32 条规定,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故 A 错误。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 29 条规定:“下列事项由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董事或者委员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一)合作企业章程的修改;(二)合作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三)合作企业的解散;(四)合作企业的资产抵押;(五)合作企业合并、分立和变更组织形式;(六)合作各方约定由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注意:不是全体董事。故 B 错误。而 C 项则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

43、细则第 29 条的规定,合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此项规定,故 C 错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 28 条规定,董事或者委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又不委托他人代表其参加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的,视为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会议并在表决中弃权。故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合作企业章程修改,属于特别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44、 分。2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6 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营企业,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批准后,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给批准证书。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中国合营者的资金来源已经落实的;(二)不需要国家增拨原材料,不影响燃料、动力、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方面的全国平衡的。依照前款批准设立的合营企业,应当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

45、国务院有关部门,以下统称审批机构。第 9 条规定,申请者应当自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 1 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合营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该合营企业的成立日期。故 A 选项的说法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1 条规定,当事人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等过程中订立的合同,依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后才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未经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当事人请求确认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款所述合同因未经批准而被认定未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当事人

46、履行报批义务条款及因该报批义务而设定的相关条款的效力。故 B 选项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10 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合营企业协议,是指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合同,是指合营各方为设立合营企业就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意见而订立的文件;所称合营企业章程,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规定的原则,经合营各方一致同意,规定合营企业的宗旨、组织原则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的文件。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经合营各方同意,也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故 C 选项中的说法符合法律的规定。

4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2 条规定,当事人就外商投资企业相关事项达成的补充协议对已获批准的合同不构成重大或实质性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应以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认定该补充协议未生效。前款规定的重大或实质性变更包括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的变更以及公司合并、公司分立、股权转让等。故 D 选项的说法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8 条规定,合营企业获得的毛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规定缴纳合营企业所得税后,扣除合营企业章程规定的储备基金、职工

48、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净利润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本的比例进行分配。合营企业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享受减税、免税的优惠待遇。外国合营者将分得的净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时,可申请退还已缴纳的部分所得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第 4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以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标的物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标的物已交付外商投资企业实际使用,且负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了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方当事人履行了出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的义务。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以该方当事人未履行出

49、资义务为由主张该方当事人不享有股东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或其股东举证证明该方当事人因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给外商投资企业造成损失并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ABC 选项符合上述法律规定,D 选项的情形属于因为迟延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损失赔偿请求权的规定。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外商投资企业法26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20 条规定,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合营一方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股权的条件,不得比向合营他方转让的条件优惠。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故 A 选项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 5 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和外商投资企业不履行报批义务,经受让方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受让方请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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