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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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A)应当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D)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2 甲在一天夜班下班回家的途中,被人抢劫,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犯罪嫌疑人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遂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公开宣布,一经宣布立即生效(B)检察

2、院应当将不起诉书送达乙、乙所在的单位和被害人(C)公安机关认为决定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复议意见书后 30 日内作出决定(D)被不起诉人乙和被害人甲一样有权自收到决定书 7 日内直接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3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犯罪嫌疑人甲,没有犯罪事实,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B)犯罪嫌疑人乙,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C)犯罪嫌疑人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D)犯罪嫌疑人丁为聋哑人,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4 刘某和王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

3、诉。出现下列哪种情形将导致案件必须按照普通程序审理?( )(A)刘某系该市人大常委的儿子,案件公开后。引发全市热议(B)王某被逮捕后供认了全部罪行(C)王某系先天性耳聋(D)刘某系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5 关于证人证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的证人,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张某的证言提出异议,张某应当出庭作证(B)胡某系李某故意杀人案案发时的巡逻警察,案发时目睹了李某持刀杀人后逃跑的过程。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对胡某的证言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其有必要出庭,则胡某应当出庭作证(C)王某对李某故意杀人案出具了鉴定意见,公诉人对该鉴定意见提出异议且法院认为王某有必要出庭,但王某

4、拒不出庭,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D)证人石某系被告人李某的妻子,法院通知其到庭作证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6 关于“告诉才处理 ”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自诉案件(C)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只是说法不同,含义相同(D)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与自诉案件二者之间没有关系7 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赵某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证明指控事实的证据间存在矛盾且无法排除,同时查明赵某年龄认定有误,该案发生时赵某未满 16 周岁。关于本案,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A)将案件退回检察院(B)终止审理(C)作

5、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D)判决宣告赵某不负刑事责任8 石某系某市混混,某日因琐碎小事将张某和李某打致轻伤,张某将案件起诉到法院,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某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受理李某的自诉(B)在李某和石某之间进行调解(C)告知李某在当事人上诉时向二审法院提出其主张(D)不受理李某的自诉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9 对于我国刑事起诉制度,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实行公诉为

6、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B)公诉为主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C)实行的起诉原则为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D)起诉法定为主要求凡构成犯罪的必须起诉10 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决定采取下列措施,其中哪些是错误的?( )(A)请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的决定(B)请求上一级公安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C)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D)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11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被逮捕。李某为

7、赵某委托的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李某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A)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B)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发表意见(C)会见、通信(D)为赵某申请变更强制措施12 甲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邹某抢劫一案审查起诉完毕后,起诉到甲县人民法院,法院在开庭前审查该案时遇到下列哪些情形,可以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 )(A)邹某的起诉书中未附有需出庭的证人名单(B)被告人邹某在起诉当天从看守所脱逃(C)经审查发现被告人邹某属于持枪抢劫,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D)被告人邹某真实身份不明,但有自报姓名且案件证据确实、充分13 甲、乙、丙因涉嫌绑架犯罪被逮捕。该案经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丙犯罪

8、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于是作出不起诉决定;该不起诉决定宣布后,发生哪些法律后果?( )(A)不起诉决定书立即发生法律效力(B)应当立即释放丙(C)不得因该案件事实再次追究丙刑事责任(D)该案被害人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14 有关被告人拒绝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孙某涉嫌盗窃被起诉,委托两名辩护律师 M 和 N 为其辩护,在庭审过程中,孙某拒绝 M 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的,合议庭应当准许,但由于仍有一名辩护人。故庭审可以继续进行(B)王某、肖某、陈某三人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三人均分别委托了一名辩护律师,在庭审过程中,肖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

9、其辩护,因此合议庭应当宣布休庭,择日再行审理(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蔡某拒绝其委托的律师继续为其辩护,并另行委托了一名律师参与案件审理,根据法律规定,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第 15 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D)程某涉嫌诈骗被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先后两次均拒绝其委托的辩护律师为其继续辩护并获得合议庭的准许,重新开庭后,程某再次申请拒绝其委托的律师为其辩护,有一定理由的,合议庭仍然应当准许其申请15 甲、乙、丙、丁四人均为某市阳光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在小区召开的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上,由于意见相左,四人发生争执,经旁人劝阻无效,甲、乙将丙、丁二人打成轻

10、伤。事后,丙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本案,并通知另一被害人丁参加诉讼,丁接到通知后没有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而且一直没有答复,也没有出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依法对甲予以宣判。宣判后,丙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乙打伤自己的刑事责任,同时丁也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甲的刑事责任,则下列论述中正(A)丙对乙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B)丙对乙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丙可以对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C)丁对甲提起的自诉,符合自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D)丁对甲提起的自诉。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丁可以对甲另行提起民事

11、诉讼16 张某因犯抢劫案被某市公安局逮捕,由于张某承认全部罪行,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由于适用简易程序,法院决定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B)审判过程中,公诉人和被告人张某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均无异议。法庭决定不再进行调查、辩论(C)由于张某对定罪、量刑问题无异议,法庭在宣布辩论终结后。直接进行宣判(D)在审理过程中,张某翻供,不承认犯罪,法院决定按照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7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赵某要

12、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休庭(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 15 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18 在法庭审理中,控方向法庭出示被告人实施抢劫时所持的匕首。关于对该匕首,应当履行的法庭调查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让被害人辨认(B)让被告人辨认(C)听取辩护人意见(D)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19 法庭审理活动结束后,下列哪些人员应当在法庭审判活动笔录上签名?( )(A)参与本案审判的陪审员甲(B)参与本案审判的审判人员乙(C)主持本案审判的审判

13、长丙(D)本案书记员丁三、法律文书题20 7 年 2 月 3 日,省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和市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一起,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批文的情况下,以将在海南省海口市县建设 26 层的“ 瑞云大厦”为由,与深圳市建筑公司签订“ 瑞云大厦”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并以筹集项目前期费用为由,骗取深圳市建筑公司 200 万元。后深圳市建筑公司发现省 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在海口根本无任何开发项目,遂向公安机关报案。1997 年 6 月 6 日,市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合同诈骗为由对许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于 7 月 23 日逮捕许。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审查。但检察院审查后发现许骗取的款项并

14、未存人个人账户,不存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起诉许。问题:请你根据上述案情,制作一份不起诉决定书。答题要求:(1)文书格式规范,应具备的事项齐全:(2)作出的处理合法有据、准确;(3)文字简练通畅,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四、分析题20 2010 年 2 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李某提出其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对此提出

15、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法庭遂休庭,指定省级人民医院为李某重新鉴定,得出李某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提出反诉,认为李某在厮打过程中也对自己造成人身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并私下要挟李某撤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时,李某向法庭提出撤诉。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认为应按撤诉处理,遂终止诉讼。问题:21 李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为什么?22 人民法院在审查自诉案件后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3 法院在对李某重新鉴定的程序中哪些做法不当?请说明理由。24 崔某提出的反诉是否成立?为什么?25 法院对李某撤诉行为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起诉、第一审程序)模拟试卷

16、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中公安机关提供证据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171 条第 4 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因此正确答案为 C。【知识模块】 起诉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适用和对被不起诉人的酌定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73 条、第 177 条的规定,被不起诉人只有对酌定不起诉决定不服,才有权申诉。【知识模块】 起诉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

17、查不起诉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 17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 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按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知识模块】 起诉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本题考查禁止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9 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

18、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出庭作证。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第 188 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

19、父母、子女除外。选项 A 中张某的证言若对案件定罪量刑无重大影响,则没有强制规定其出庭作证。选项 C 中鉴定人拒绝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不必要强制到庭。选项 D 中石某系被告人的配偶,不适用强制到庭的规定。【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4 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此,自诉案件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不是一个概念

20、,自诉案件除了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还包括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所以 A、C、D 项的说法错误,不能选。本题正确答案是 B。【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的问题。参见刑诉解释第 241 条第(4)项、第(6)项。【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受理自诉的条件。刑诉解释第 193 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

21、人放弃告诉权利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即视为放弃告诉权利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本案中,李某接到法院通知后表示不想追究刘的责任。没有参加诉讼一审宣判后,李某反悔。就同一事实向法院提起自诉,该法院不应当受理。【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9

22、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的问题。选项 A 正确。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即在对刑事犯罪实行国家追诉的同时,兼采被害人追诉主义。选项 B 错误。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并非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选项 C 正确,选项 D 错误。我国刑事起诉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并非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了剥夺,检察院还是有一定的起诉裁量权的。所以对于构成犯罪的主体是否起诉,检察院在法定的裁量范围内可以酌定不起诉,不是凡是构成犯罪的就必须起诉。【知识模块】 起诉10 【正确答案】 A

23、,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救济途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175 条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市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本案中,张某故意伤害案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决定不起诉,公安机关如果认为人民检察院的决定有错误,可以要求作出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而不能直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复议。因此 D 项正

24、确,其余错误。【知识模块】 起诉1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新现行刑事诉讼法第 38 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 68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第37 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第 95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所以 A、B、

25、C、D 项都正确。【知识模块】 起诉12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法院对公诉案件的处理。刑诉解释第 18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二)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三)不符合前条第二项至第八项规定之一,需要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五)依照本解释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重

26、新起诉的,应当退回人民检察院;(六)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或者退回人民检察院;(七)被告人真实身份不明,但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依法受理。对公诉案件是否受理,应当在七日内审查完毕。”本题中 B 项属于第(2)种情形,当选。注意 C 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0 条的相关规定,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应退回检察机关处理。A 项属于上述第(3)种情形,不选。D 项属于第(7)种情形,不选。【知识模块】 起诉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决定的宣布以及被害人对不起诉决定的异议。根据刑事诉

27、讼法第 174 条的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所以A、B 项入选。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据此,D 项当选。 高检规则第 40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28、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据此,排除 C 项。【知识模块】 起诉1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 254 条第 1 款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所以 A 选项正确。第 2 款规定:“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所以 B 选项错误。第

29、 3 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第 4 款规定:“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 D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 256 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十五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 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5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的提起与受理、自诉的可分性问题。刑诉解释第266 条规定,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

30、,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告知其放弃告诉的法律后果:自诉人放弃告诉,判决宣告后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并告知其不参加诉讼的法律后果。被通知人接到通知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第一审宣判后,被通知人就同一事实又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是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本解释限制。【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此题考查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210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31、,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 3 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量刑标准为 3 年以上,因此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第 213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第 193 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简易程序

32、简化的是法庭辩论,但是法庭调查部分未简化,需注意。第 215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 D 选项正确。ABC 项错误。【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7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被告人拒绝辩护的问题。刑诉解释第 254 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第 256 条规定。依据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 15 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

33、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所以答案为 AD。【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8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调查核实证据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190 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由此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19 【正确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庭审笔录的问题。刑事诉讼法第 201 条规定,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书记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

34、名。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 CD。【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三、法律文书题20 【正确答案】 市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检刑不诉字()第号被不起诉人:许,男,32 岁,汉族,初中文化,省市人,省 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市路 号栋单元号。因涉嫌合同诈骗于 1997 年6 月 6 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 7 月 23 日经本院批准逮捕。被不起诉人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经市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本院依法查明:1997 年 2 月 3 日,省市物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和市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一起,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批文的情况下,以将在海南省海口市县建设 26 层的“ 瑞云大

35、厦”为由,与深圳市建筑公司签订“ 瑞云大厦”建筑施工工程承包合同,并以筹集项目前期费用为由,骗取深圳市建筑公司 200万元。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许在客观上虚设工程项目,并骗取深圳市建筑公司资金的事实清楚,但认定其主观上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犯罪故意,证据不足,经退回补充侦查后,现仍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171 条第 4 款之规定。决定对王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 7 日内向本院申诉。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 7 日内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市区人民检察院(院印)

36、年 月 日【知识模块】 起诉四、分析题【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1 【正确答案】 李某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根据刑诉解释第 1 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如故意伤害案(刑法第 234 条第 1 款)。所谓轻伤,即重伤以下的人身伤害。根据刑法第 95 条,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李某在起诉时视力并未丧失,应属轻伤,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2 【正确答案】 人民法院在审查自诉案件后进行开庭

37、审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刑诉解释第 1 条第 1 款第(2)项及第 2 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 8 项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本案中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应开庭审理。【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3 【正确答案】 法院对李某重新鉴定中有一处做法不当:法庭审理过程中需要重新鉴定的,法院应该宣布延期审理,而不是休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98 条,在法庭审

38、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4 【正确答案】 崔某提出的反诉成立。刑事诉讼法第 207 条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根据刑诉解释第 277 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自诉人;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有关的行为:反诉的案件必须

39、符合本解释第 1 条第(1) 项、第(2)项的规定。反诉案件适用自诉案件的规定,应当与自诉案件一并审理。自诉人撤诉的,不影响反诉案件的继续审理。本案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崔某有权提出反诉,符合反诉条件。【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25 【正确答案】 法院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刑诉解释第 272 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在查明崔某曾要挟李某撤诉的情况后,就不应按撤诉处理,应不予准许李某的撤诉请求。【知识模块】 第一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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