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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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试卷 2 第 38 题)(A)被告人有权拒绝辩护人辩护合议庭应当准许(B)辩护律师独立辩护,不受当事人意思表示的约束。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C)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拒绝辩护(D)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应当准许2 关于辩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2008 年试卷 2 第 26 题)(A)被告人王某在犯罪时 17 周岁,在审判时已满 18 周岁,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B)被告人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在审判时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李某当庭拒绝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法院另行为其指定辩护人。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拒绝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人,合议庭不予;住许(C)法院为外籍被告人汤姆 25 周岁)指定了辩护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汤姆拒绝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提出自行委托辩护人,法庭准许后,汤姆自行委托了辩护人。再次开庭审理后,汤姆再次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不予准许(D)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的

3、,法庭应当允许,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为 10 日,准备辩护时间计入审限2 某市法院审理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案,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庭审中赵某拒绝辩护律师为其辩护,合议庭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 年试卷 2 第 67 题)(A)赵某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B)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C)赵某要求另行指定辩护律师时。不应当同意,并宣布继续审理(D)赵某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自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 10 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3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瓣护人?(2004 年试卷 2 第 25 题)(A)在一起

4、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_苌、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B)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 18 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C)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D)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4 关于诉讼代理人参加刑事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24 题)(A)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依据法律规定而设定(B)除非法律有明文规定,诉讼代理人也享有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C)诉讼代理人应当承担被代理人依法负有的义务(D)诉讼代理人的职责是帮助被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5 在张某故意

5、毁坏李某汽车案中,张某聘请赵律师为辩护人,李某聘请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关于该案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2 第 22 题)(A)赵律师、孙律师均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方可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B)赵律师、孙律师均有权申请该案的审判人员和公诉人员回避(C)赵律师可在审判中向张某发问孙律师无杈向张某发问(D)赵律师应以张某的意见作为辩护意见孙律师应以李某的意见为代理意见6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何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008 年试卷 2 第27 题)(A)涉嫌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B)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C)伤害案中附带民事被告人的胞弟(D)虐待

6、案自诉人的胞妹7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27 题)(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8 下列哪一选项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2012 年试卷 2 第 28 题)(A)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B)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C)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交看守所羁押(D)不得以连续拘传的方式变

7、相拘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9 关于补强证据,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40 题)(A)应当具有证据能力(B)可以和被补强证据来源相同(C)对整个待证事实有证明作用(D)应当是物证或者书证10 关于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和方式存在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42 题)(A)询问证人时没有个别进行的(B)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间内,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C)询问聋哑人时应当提供翻译而未提供的(D)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11 “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8、 。系下列哪一证据规则的要求?(2011 年试卷 2 第 26 题)(A)传闻证据规则(B)意见证据规则(C)补强证据规则(D)最佳证据规则12 法院审理一起受贿案时被告人石某称因侦查人员刑讯不得已承认犯罪事实,并讲述受到刑讯的具体时问。检察机关为证明侦查讯问程序合法当庭播放了有关讯问的录音录像,并提交了书面说明。关于该录音录像的证据种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 2 第 23 题)(A)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B)视听资料(C)书证(D)物证13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 年试卷 2第 24 题)(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B)李某逼我

9、去抢的(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14 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生,9)岁)的证言。高某证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5 年试卷 2 第 26 题)(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B)因高某对所讧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C)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出示(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15 侦查人员怀疑已批捕的甲患有精神病,拟对其进行鉴定。关于对甲进行坚定一事,下列哪些枉序是正确的?(2007

10、 年试卷 2 第 77 题)(A)应当由省级医院进行(B)精神病鉴定结论应加盖医院公章(C)精神病鉴定的时间计入办案期限(D)作为证据的精神病坚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16 张某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的下列哪一证据既属于言词证据又属于间接证据?(2011 年试卷 2 第 25 题)(A)用于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设备、工具(B)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C)张某关于实施伪造、变造行为的供述(D)判别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真伪的鉴定结论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

11、共 80 分。17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实物证据?(2008 年试卷 2 第 74 题)(A)杀人案中现场勘验笔录(B)贪污案中证明贪污数额的账册(C)强奸案中证明被害人精神状态的鉴定结论(D)伤害案中证明伤害发生过程情况的监控录像18 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 年试卷 2 第 74题)(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19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分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05 年试卷 2 第97 题)(A)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侦查

12、人员的提问,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B)自诉人对其控诉承担提供证据予以证明的责任(C)律师进行无罪辩护时必须承担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D)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检察机关应当证明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这一事实的存在20 关于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试卷 2 第 70 题)(A)总是与一定的积极诉讼主张相联系,否认一方不负证明责任(B)总是与一定的不利诉讼后果相联系,受到不利裁判的不一定承担证明责任(C)是提出证据责任与说服责任的统一,提出证据并非完全履行了证明责任(D)是专属于控诉方独自承担的责任具有一定的责任排他性21 关于吴某

13、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2009 年试卷 2 第 71 题)(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22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2008 年试卷 2 第 69 题)(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D)石某的精神状态23 17 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 2000 年 10 月 5 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 5

14、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2004 年试卷 2 第 71 题)(A)陈某的年龄(B)陈某盗窃的事实(C)被盗物品的价值(D)2000 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24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2011 年试卷 2 第 66 题)(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B)在做 DNA 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 ”的陈述(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25 关于拘传,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试卷 2 第 66 题)

15、(A)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拘传,并在笔录中注明(B)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C)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D)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连续讯问 24 小时26 关于被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法定义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试卷 2 第 68 题)(A)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B)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C)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D)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27 甲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甲父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要求甲父交纳 10 万元保证

16、金。甲父请求减少保证金的数额。公安机关在确定保证金数额时应当考虑下列哪些情况?(2009 年试卷 2 第 72 题)(A)当地经济水平落后(B)甲和甲父靠种地为生且无其他收入,生活贫困(C)甲只偷他人一头牛,可能判处的刑罚不重(D)甲无前科,社会危险性小,妨碍诉讼可能性小28 被取保候审人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关于保证金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7 年试卷 2 第 78 题)(A)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B)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C)由正在审查起诉的检察院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D)由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没收其交纳的保证金

17、29 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哪些不适用取保候审?(2004 年试卷 2 第 65 题)(A)甲在取保候审期间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B)乙涉嫌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被拘留需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C)丙刑满释放后第 2 年又涉嫌重婚(D)丁是持刀抢劫的被告人30 高某因涉嫌偷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拘留期间,下列哪些人有权为高某申请取保候审?(2003 年试卷 2 第 58 题)(A)高某本人(B)高某的妻子(C)高某的叔叔(D)高某聘请的律师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14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

18、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刑诉解释第 254 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由此法条可知 A 项正确。 B 项的

19、错误在于,辩护人尽管依据事实和法律辩护,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但是,被告人有委托和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权利。C 项的错误在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一次,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予准许。D 项的错误在于,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也是应当准许。因此,本题符合题意的是 A 项。疑难辨析:本题考查拒绝辩护的处理。解答本题的关键,应当理解委托辩护人和拒绝辩护人辩护,是被告人的权利。但是,应当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和非应当法律援助的被告人在拒绝的次数和拒绝后的处理上有所区别。【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2 【正确答案】 B

20、【试题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 34 条第 2、3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 267 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本题 A 项中的王某在开庭审理时已满 18 周岁,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被

21、告人范围,所以 A 项不正确。刑诉解释第 45 条规定:“被告人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 3 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刑诉解释第 254 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仍有辩护人的,庭审可以继续进行。有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部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

22、护后,没有辩护人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该被告人另案处理,对其他被告人的庭审继续进行。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本题 B 项中的李某可能被判处死刑,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在重新开庭审理后,李某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合议庭不予准许的做法是正确的,故 B 项正确。刑诉解释第 402 条第 4 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应

23、当由其出具书面声明,或者将其口头声明记录在案。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依照本解释第 45 条规定处理。”本题 C 项中法院为外籍被告汤姆指定辩护人的做法正确,但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的,法院应予准许,所以 C 项不正确。根据刑诉解释第 256 条规定:“依照前两条规定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自案件宣布休庭之日起至第 15 日止,由辩护人准备辩护,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自愿缩短时间的除外。”故 D 项不正确。疑难辨析:法律援助辩护分为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和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前者是非强制性的,后者是强制性的,因此对于这两类情况拒绝法律援助辩护的处理也不相同。本题的常见错误主要体现在混

24、淆 B 项与 C 项的区别: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不允许两次拒绝辩护;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由合议庭来决定。特别注意,经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修正,法律援助辩护(第 34 条)发生 3点变化:(1)从审判阶段提前到了侦查阶段;(2)“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辩护的对象扩大到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3)方式由法院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改为公安司法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刑诉解释第 43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

25、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 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五)有必要指派律师提供辩护的其他情形。”本题 A 项中,有两个同案被告人委托了辩护人,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属于上述第(一 )项规定情形,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不是“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A 项错误。B 项中,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审理时未满 18 周岁,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67 条规定的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情形,B 项正确。C 项

26、所描述的情形不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所以 C 项错误。刑诉解释第 402 条第 4 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故 D 项属于“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不属于“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情形,所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既不能超越代理范围,也不能违背被代理人的意志。诉讼代理人是基于被代理人的意志进行代理活动的。故 B 项错误。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

27、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故 C 项错误,D 项正确。疑难辨析:本题的难度不大,可以说是 2009 年试卷二第 67 题的翻版,比该题还要简单,主要是采用“张冠李戴”的方式加以命题,意在考查诉讼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区别,以及关于诉讼代理人理解上的细节问题。【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3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自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到侦

28、查阶段,即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第 1 款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本案是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但是委托辩护人的时间提前到侦查阶段(即自被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故选项 A 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1 条第 2 款规定:“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据此,

29、申请回避权的主体除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之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独立申请回避,选项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86 条第 2 款规定:“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据此,赵律师和孙律师分别作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均可经审判长许可,向被告人张某发问,选项 C 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35 条规定,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其依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独立履行职责,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而诉讼代理人必须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超过授权范围进行诉讼活动所产生的结果,除非得到被代理人的承

30、认,否则被代理人不予承担。因此 D 项前半段不正确,后半段正确,故 D 项错误。疑难辨析:比较型的考查方式在近几年经常出现,其更注重对相近两者的理解,难度有所提升。对于本题所考查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异同,我们并不陌生,其题干设置与以往考查不同的是以具体案例的形式出现,需要稍加分析。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在可担任的人员范围等方面有一定的相同之处;注意两者最大不同在于介入诉讼的时间以及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即辩护人是辩护职能,诉讼代理人为控诉职能,故两者相应的权利就不相同。另外,特别注意,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而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活动,受其意志的限制。只有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

31、亲属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的近亲属都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44 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 106 条第(五)项规定, “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

32、诉讼的人;第(六)项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本题中,B 选项中抢劫案被害人的胞妹,属于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附带民事被告人、自诉人,只有其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他们的近亲属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选项 C、D 错误。而 A 选项中,涉及强奸罪被告人的父亲,有权委托辩护人,但无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因此,只有 B 选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辩护与代理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依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0 条规定:“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

33、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一)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 2 人的;(二) 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三)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

34、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四)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刑诉解释第 90 条第 2 款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 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本题中 A、B、D 三项均属于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35、的辨认笔录,而 C 项属于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辨认笔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 C 项。疑难辨析:本题设置陷阱的方式是“张冠李戴”,考生只要将强制性排除的非法证据和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非法证据区别开,较容易选出正确答案。还值得注意的是,此题所涉及的法条已经被吸收到 2012 年修改后的刑诉解释之中了。【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白任意性规则。自白任意性规则,又称非任意自白排除规则,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只有基于被追诉人自由意志而作出的自白(即承认有罪的供述),才具有可采性;违背当事人意愿或违反法定程序而强制作出的供述不是自白,而是逼供,不

36、具有可采性,必须予以排除。刑事诉讼法第 50 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此规定即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故本题选择 B 项。疑难辨析:考生解答本题时,首先要了理解自白任意性规则的含义,然后结合四个选项进行分析。这四个选项均是 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的法条,看似都与自白任意性规则有直接或者间接的联系,但是考生应当选出其中最为直接表明我国基本确立了自白任意性规则的一个规定。在某种意义上,这是一道理论和法条紧密结合的试题,具有一定的难度。【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所谓“补强证据”,是指用以增强另一证据证明力的证据。一开始收集到的对证实案情有重

37、要意义的证据,称为“主证据”,而用以印证该证据真实性的其他证据,就称之为“补强证据”。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且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补强证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故本题 A 项正确,B、C、D 三项错误。疑难辨析:本题考查的补强证据规则尽管在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有所体现,但是,此题考

38、查的是纯理论性的内容,这是刑事诉讼法试题理论性增强的体现。当然,对于此题,即使不知道后三个选项是否正确,只需通过 A 选项的判断就可以选出正确答案。毕竟,补强证据本身也是证据,当然也具有证据能力,即证据资格。考生应当充分重视每个证据规则的含义和体现,如最佳证据规则、意见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等。【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 2012 年试卷二第 27 题的出题角度和方式如出一辙。刑诉解释第 76 条规定:“证人证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 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的;(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的;(三)询问聋、哑

39、人,应当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而未提供的;(四)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语言、文字的证人,应当提供翻译人员而未提供的。”第 77 条规定:“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方式有下列瑕疵,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采用;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询问笔录没有填写询问人、记录人、法定代理人姓名以及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的;(二)询问地点不符合规定的;(三) 询问笔录没有记录告知证人有关作证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四)询问笔录反映出在同一时段,同一询问人员询问不同证人的。”由上述法条可知,A、C、D 三项的证人证言,均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B 项的证人证言,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

40、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故本题选择 B 项。【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意见证据规则,指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身感受和经历的事实,而不得陈述对该事实的意见或者结论。“证人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属于证人陈述的自身感知的事实,而是对其感知、观察到的事实进行推断、猜测进而发表意见、评论,因此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故其符合意见证据规则的基本要求,B 项正确,当选。传闻证据规则,也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即法律排除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规则。根据这一规则,如无法定理由,任何人在法庭之外的陈述,不得作为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错误认定案件事实或发生其

41、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认定案件时,法律规定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补强证据规则主要适用于言词证据。由于被追诉者的口供与其他言词证据在诉讼特征上有很大的不同,又可以将补强证据规则分为口供的补强和其他证据的补强。最佳证据规则,又称原始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时,其原件的证明效力大于副本等非原始材料,若提供非原始材料,则必须提供充足理由并予以说明,否则,该书证不具有可采性。【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

42、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判断一项证据是何证据种类,既要考查证据的形式,证据形成的时间,更要考查证明的目的和方式。当录音录像是用于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和讯问内容时,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的记录,在证据种类上应属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在本题中,证明的内容并非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而是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即证明讯问中不存在刑讯逼供,该项证据以其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且具有录音录像的形式,因而应属于视听资料。本题答案是选项 B。【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

43、查的是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互相检举、揭发是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还是属于证人证言的认定问题,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看法。证人证言是指当事人以外了解有关案件情况的第三人,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的陈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的性质和内容,应当具体分析,只有共犯、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其他共犯的犯罪事实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内容,否则属于证人证言。因为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犯相互之间就共同犯罪的情况相互检举,与个人的罪责有关。而单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或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非共犯的检举,则与自己的罪责无关

44、,应属于证人证言(宋英辉主编:刑事诉讼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年版,第 195 页)。故 A、B、C 项不属于证人证言,D 项属于证人证言。【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60 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刑事诉讼法第 187 条第 1 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刑诉解释第 78 条规定:“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

45、、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本题中,高某虽为未成年人,知道案情应作证,但不必出庭作证,其对所证事实具有辨别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出示;并且,其证言经宣读后且查证属实,可以作为定案根据,并不能因其有利害关系而否认其证明效力。故 B 项正确,A 、C、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对各种证据的实际运用,司法考试中考查最多的就是鉴定意见,对于本题而言,刑事诉讼法第 144 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

46、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可见有权鉴定的仅仅是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鉴定人必须是自然人而非单位。刑事诉讼法第145 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据此,A 、B 两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47 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据此,C 项表述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46 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据此,D 项表述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47、鉴定意见。因为A、B 项都是实物证据,而且单凭各项证据不能证明张某利用这些工具实施了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并经过推理才能作出判断,因此这两项证据亦是间接证据,所以不正确。直接证据是不需其他证据的佐证就可以直观地说明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和是否是正在被追诉的人实施的。可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必然是直接证据,且是言词证据,所以 C 项错误。凡是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某人是不是犯罪的证据,属于间接证据。见前述,鉴定结论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才能证明张某是否犯罪,所以其是间接证据,也是言词证据,故 D 项正确。疑难辨析:本题着重于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分

48、认定。言词证据,是依靠人的陈述来反映有关案件的事实,并表现为语言形式。要注意鉴定结论(现改为鉴定意见)通常表现为鉴定书的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故属于言词证据,如本题 D 项的考查。实物证据,即广义的物证。在此注意,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对检验、观察的有关案件的情况进行的记载,也属于实物证据的范畴。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还是实物证据,应具体分析。多数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录音资料则属于言词证据。【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

49、0 分。1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来反映,以语言形式表现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鉴定意见)。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述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需要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故 C 项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因此 A 项勘验笔录、B 项书证均属于实物证据。此外,对于视听资料属于言词证据还是实物证据,应当具体分析。多数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但是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是对讯问或询问过程和陈述内容的录制,应划归言词证据。因此 D 项伤害过程的监控录像属于实物证据。【知识模块】 刑事证据18 【正确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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