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38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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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8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 30 题,单选)(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询问证人丁2 关于辨认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经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辨认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

2、的?(2012 年卷二 27 题,单选)(A)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B)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C)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买情况的(D)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3 某市检察院对卢某涉嫌贿赂案进行立案侦查。掌握有关证据后,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卢某进行传唤。卢某闻讯逃匿,去向不明。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0 题,单选)(A)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公安机关作出通缉的决定(B)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有决定权的上级检察院作出通缉决定(C)符合通缉条件,由该市检察院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发布通缉令(D)不符合通缉条件,检察院发布协

3、查通报4 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逮捕受贿案的犯罪嫌疑人田某,但田某已潜逃至甲省丙市。关于对田某的通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28 题,单选)(A)甲省乙市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B)甲省丙市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C)甲省检察院可以决定通缉(D)甲省检察院可以发布通缉令5 只要有足够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检察机关就必须提起公诉。关于这一制度的法理基础,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36 题,单选)(A)起诉便宜主义(B)起诉法定主义(C)公诉垄断主义(D)私人诉追主义6 甲、乙共同实施抢劫,该案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检察院发现甲在两年前曾实施诈骗犯罪。关于本案,下列

4、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5 题,单选)(A)应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依法处理(B)对新发现的犯罪自行侦查,查清犯罪事实后一并提起公诉(C)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待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移送审查起诉后一并提起公诉(D)将新发现的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已查清的犯罪事实提起公诉7 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25 题,单选)(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

5、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8 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下列哪一处理方式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32 题,单选)(A)审查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投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周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遂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B)审查吴某、郑某共同抢劫案的过程中,吴某在押但郑某潜逃,遂全案中止审查起诉(C)甲县公安局将蔡某抢劫案移送甲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县检察院审查认为蔡某可能会被判处死刑,遂将案件退回(D)甲县检察院受理移送起诉的谭某诈骗案,认为应当由谭某居住地的乙县

6、检察院起诉,遂将案卷材料移送乙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但未通知甲县公安局9 关于检察院审查起诉,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29 题,单选)(A)认为需要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进行复验、复查的,可以自行复验、复查(B)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自行调查取证(C)对已经退回公安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将已侦查的案件和新发现的犯罪一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D)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应当中止对全案的审查,待潜逃犯罪嫌疑人归案后重新开始审查起诉10 甲、乙、丙、丁四人涉嫌多次结伙盗窃,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后,甲突然死亡。检察院

7、审查后发现,甲和乙共同盗窃 1 次,数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乙和丙共同盗窃 1 次,数额刚达刑事立案标准;甲、丙、丁三人共同盗窃 1 次,数额巨大,但经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乙对其参与的 2 起盗窃有自首情节。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33 题,单选)(A)对甲可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B)对乙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C)对丙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D)对丁应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11 检察院对孙某敲诈勒索案审查起诉后认为,作为此案关键证据的孙某口供系刑讯所获,依法应予排除。在排除该口供后,其他证据显然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作出不起诉决定。关于该案处理,下列哪

8、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 35 题,单选)(A)检察院的不起诉属于存疑不起诉(B)检察院未经退回补充侦查即作出不起诉决定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C)检察院排除刑讯获得的口供,体现了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D)检察院不起诉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提起公诉12 被害人对于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在 7 日内提出申诉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1 题,单选)(A)由作出决定的检察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B)由与作出决定的检察院相对应的法院受理被害人的申诉(C)被害人提出申诉同时又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裁定驳回起诉(D)被害人提出申诉后又撤回的,仍可向法院起诉13 中

9、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22 题,单选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14 我国刑事审判模式正处于由职权主义走向控辩式的改革过程之中,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中,下列哪一选项体现了这一趋势?(2015 年卷二 34 题,单选)(A)扩大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B)延长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C)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D)增设当

10、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15 关于我国刑事诉讼中起诉与审判的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36 题,单选)(A)自诉人提起自诉后,在法院宣判前,可随时撤回自诉,法院应准许(B)法院只能就起诉的罪名是否成立作出裁判(C)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可建议检察院补充、变更起诉(D)对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判决无罪后,检察院不能再次起诉16 刑事审判具有亲历性特征。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亲历性要求?(2014 年卷二 36题,单选)(A)证人因路途遥远无法出庭,采用远程作证方式在庭审过程中作证(B)首次开庭并对出庭证人的证言质证后,某合议庭成员因病无法参与审理,由另一人民陪审员担任合议庭

11、成员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C)某案件独任审判员在公诉人和辩护人共同参与下对部分证据进行庭外调查核实(D)第二审法院对决定不开庭审理的案件,通过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害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进行审理17 开庭审判过程中,一名陪审员离开法庭处理个人事务,辩护律师提出异议并要求休庭,审判长予以拒绝,四十分钟后陪审员返回法庭继续参与审理。陪审员长时间离开法庭的行为违背下列哪一审判原则?(2013 年卷二 37 题,单选)(A)职权主义原则(B)证据裁判规则(C)直接言词原则(D)集中审理原则18 审判长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突发心脏病,无法继续参与审判,需在庭外另行指派其他审判人员参加审判。法院院长的下列哪

12、一做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2 题,单选)(A)指派一名陪审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B)指派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C)指派一名陪审员并指定原合议庭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继续审理(D)指定一名审判员担任审判长重新审理19 下列哪一选项体现直接言词原则的要求?(2009 年卷二 25 题,单选)(A)法官亲自收集证据(B)法官亲自在法庭上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C)法庭审理尽可能不中断地进行(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证据调查与辩论20 关于两审终审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32 题,单选)(A)一个案件只有经过两级法院审理裁判才能生效(B)经

13、过两级法院审判所作的裁判都是生效裁判(C)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对所作的裁判不能上诉(D)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就不能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公安机关抓获一起抢夺案犯罪嫌疑人黄某、王某。王某声称被错抓,公安机关决定组织对王某进行辨认。关于公安机关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二 69 题,多选)(A)让 2 名被害人一同对王某进行辨认(B)让黄某单独对王某进行辨认(C)在辨认时没有安排见证人在场(D)将王某混在其他 5 名被辨认人当中22

14、 关于技术侦查,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 71 题,多选)(A)适用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B)必须在立案后实施(C)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权决定并实施(D)获得的材料需要经过转化才能在法庭上使用23 关于扣押物证、书证,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68 题,多选)(A)侦查人员在搜查钱某住宅时,发现一份能够证明钱某无罪的证据,对此证据予以扣押(B)在杜某故意杀人案中,侦查机关依法扣押杜某一些物品和文件。对与案件无关的物品和文件,侦查机关应当在五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杜某(C)公安机关在侦查刘某盗窃案中,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刘某的存款、汇款(D)在对周某盗窃罪

15、审查起诉中,周某死亡,检察院决定将依法冻结的周某赃款的一部分上缴国库,其余部分返还给被害人24 关于我国刑事起诉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70 题,多选)(A)实行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B)公诉为主表明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C)实行的起诉原则为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D)起诉法定为主要求凡构成犯罪的必须起诉25 关于补充侦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70 题,多选)(A)审查批捕阶段,只有不批准逮捕的,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B)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C)审判阶段检察院应自行侦查,不得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D)审判

16、阶段法院不得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26 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2010 年卷二 73 题,多选)(A)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即不得更换法官(B)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C)更换法官或者庭审中断时间较长的,应当重新进行审理(D)法庭审理应当公开进行27 赵某、石某抢劫杀害李某,被路过的王某、张某看见并报案。赵某、石某被抓获后,2 名侦查人员负责组织辨认。关于辨认的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14 年卷二 92 题,不定项)(A)在辨认尸体时,只将李某尸体与另一尸体作为辨认对象(B)在 2 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赵某混杂在 9 名具有类似特征的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C)在对石

17、某进行辨认时,9 名被辨认人员中的 4 名民警因紧急任务离开,在 2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将石某混杂在 5 名人员中,由王某、张某个别进行辨认(D)根据王某、张某的要求,辨认在不暴露他们身份的情况下进行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38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本题涉及询问证人的地点,考查法条为刑事诉讼法第 122 条。“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

18、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证人的地点只能是现场、工作的单位、住处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而不能到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故 B 错误。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30 条第 1 款规定,侦查机关组织的辨认,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不能确定其真实性的,辨认结果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2)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19、3)辨认人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4)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尸体、场所等特定辨认对象除外。(5)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据此可见,A 、B、D 选项属于根本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错误。上述法条第 2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1)主持辨认的侦查人员少于二人的;(2)没有向辨认人详细询问辨认对象的具体特征的;(3)对辨认经过和结果没有制作专门的规范的辨认笔录,或者辨认笔录没有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的签名或者盖章的;(4)辨认记录过于简单,只有结果没

20、有过程的;(5)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据此直接看出,C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关于通缉,考生必须明确两点,第一,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检察等)都有权作出通缉决定;第二,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本题中贿赂案件的侦查机关是检察院,公安机关无权作出通缉决定,所以首先排除 A;而且,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发布,所以同时排除 C。最高检规则第 269 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

21、决定。本题中卢某去向不明,可能需要在本市以外通缉,所以需报有关的上级检察院决定。因此司法部给出的标准答案是 B。需要说明的是,通缉的条件是应当逮捕而在逃或者已被逮捕而脱逃的犯罪嫌疑人。就本题而言,考生无法对卢某是否符合通缉条件作出任何判断;而 D 选项涉及协查问题,不在司法考试大纲要求范围内,考生亦无法判断。本题不严谨。【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通缉的程序和要求。最高检规则第 269 条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需要在本辖区内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可以直接决定通缉;需要在本辖区外通缉犯罪嫌疑人的,由有决定权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题中,甲省乙市检察院决定通缉田某

22、,但由于田某已逃至甲省丙市,超出乙市检察院的辖区,故甲省乙市检察院不可以直接决定通缉,A 项错误。有权决定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是甲省,C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153 条第 1 款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由此可知,通缉令只能由公安机关统一发布。所以,B、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所谓公诉垄断主义,是指刑事案件的起诉权被国家垄断,排除被害人自诉,所谓私人诉追主义,是指刑事案件一律由私人追诉。而起诉法定主义,是指只要被告人的行为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公诉机关就必须起诉。起诉便宜主义,是指被告人

23、的行为在具备起诉条件时,是否起诉,由检察官根据被告人及其行为的具体情况,以及刑事政策等因素自由裁量。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补充侦查制度。根据最高检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 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最高检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

24、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内容。最高检规则第 401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条第 2 款规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本题中,周某没作案时间说明犯罪事实并非周某所为,而是另有其人,因此,应当在作出不

25、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据此,A 选项正确。该规则第 154 条第 3 款规定,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据此,B 选项错误。该规则第 362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C 选项错误。该条该款还规定, (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认为属于

26、同级其他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或者报送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同时通知移送审查起诉的公安机关。据此,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的步骤和方法。最高检规则第 36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对公安机关的勘验、检查,认为需要复验、复查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复验、复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派员参加;也可以自行复验、复查,商请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聘请专门技术人员参加。据此,A 选项正确。该规则第 379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在审查中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

27、人证言等证据材料的,应当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并提出纠正意见,同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必要时人民检察院也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据此,B 选项错误。该规则第 384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已经退回侦查机关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又发现新的犯罪事实的,应当移送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犯罪事实,应当依法提起公诉。据此,C 选项错误。该规则第 154 条第 3 款规定,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证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再移送审查起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依法进行。据此,D 选项错误。【知

28、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不起诉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A 选项中,甲在移送审查起诉后突然死亡,属于法定不起诉情形。故 A 错误。乙和丙共同盗窃一次,但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同时又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最高检规则第 406 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故乙属于酌定不起诉情形,故 B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71 条第

29、4 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C 选项中,丙已有 1 次共同犯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又没有法定或酌定不起诉情形,应当起诉,故 C 错误。D 选项中,丁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符合“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条件。故 D 正确。本题选 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存疑不起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案在排除口供后,其他证据不足以支持起诉,因而以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起诉决定,属于存疑不起诉,故 A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 6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存在 刑事诉讼法第 54 条规定的

30、非法取证行为,依法对该证据予以排除后,其他证据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应当不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已经移送审查起诉的,可以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作出不起诉决定。故 B 错误。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是履行监督职责的体现,故 C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40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不起诉的,在发现新的证据,符合起诉条件时,可以提起公诉。”故 D 正确。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对被害人的申诉进行复查。刑事诉讼法第 176 条规定,对于不起诉决定,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 7

31、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所以,A、B 选项错误。该条同时规定,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所以,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所谓直接原则,是指法官必须与诉讼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直接接触,直接审查案件事实材料和证据。直接原则又可分为直接审理原则和直接采证原则。前者的含义是,法官审理案件时,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在场,除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外,如果上述人员不在场,不得进行法庭审理。否则,审判活动无效。在这一意义上,直接审理原则也称为在场原则。直接采证原则是指,法官对证据的调查必须亲自

32、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而且必须当庭直接听证和直接查证,不得将未经当庭亲自听证和查证的证据加以采纳,不得以书面审查方式采信证据。过去,我国刑事审判一直存在着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现象,严重背离了直接原则的要求,这次改革“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正是这一原则的要求,故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改革。ABC 都与审判模式关系不大,但是,允许法院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则可以通过法庭询问强化控辩双方对抗,因此可以理解为是审判模式转变的体现。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起诉与审判关系。最高法

33、解释第 272 条规定:“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故 A 错误。最高法解释 第 241 条规定:“对第一审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判决、裁定:(二)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因此,法院裁判不受起诉罪名范围的限制。故 B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243 条规定:“审判期间,人民法院发现新的事实,可能影响定罪的,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或者变更起诉;

34、”故 C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181 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宣告被告人无罪后,人民检察院根据新的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的,应当依法受理;”故 D错误。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直接言词原则。亲历性指的是裁判者对证据的调查和法庭的审理应当亲自进行,不能由他人代为实施。但不一定要求证人必须亲自到庭。最高法解释第 206 条规定:“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其不出庭:(二)居所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具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可以通过

35、视频等方式作证。”A 选项中,证人虽然没有亲自出庭,但法官对该证言却是亲自感知,符合亲历性的要求。关于人民法院合议庭工作的若干规定第 3 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更换合议庭成员,应当报请院长或者庭长决定。合议庭成员的更换情况应当及时通知诉讼当事人。”在B 选项中,更换合议庭成员后,新的陪审员继续审理案件,对之前的案件审理没有亲自感知,因此违背了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故 B 错误。C 选项中,法官虽然在庭外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但毕竟是亲自为之,因此符合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故 C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 2

36、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D 选项中,虽然是书面审理,但二审法官也亲自接触和感知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符合亲历性原则的要求。根据以上法条,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该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换言之,法庭审理案件从开庭到判决应当尽可能地一气呵成,不应中断。故本题选 D。【知识模块

37、】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集中审理原则。集中审理原则,又称不中断审理原则,是指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应在不更换审判人员的条件下连续进行,不得中断审理的诉讼原则。集中审理原则要求法庭对每个刑事案件的审理,除了必要的休息时间外,原则上应当是不中断地连续进行。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2)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原则上即不得更换法官;(3)更换法官或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进行审理。(该具体要求 2010年卷二第 73 题已经考查过)。就本题而言:首先,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所以 A 选项排除。根据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更换法官后,应

38、当重新审理,所以B、C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指法官必须在法庭上亲自听取当事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口头陈述,案件事实和证据必须由控辩双方当庭口头提出并以口头辩论和质证的方式进行调查。A 选项体现了职权原则的要求,C 选项体现了集中审理原则的要求,选项 D 体现了审判公开原则的要求。只有 B选项明确表达了直接言词原则的概念,故正确答案是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是指在我国,一审判决作出后,并不立即生效,当事人、检察院有权向上一

39、级法院上诉、抗诉;上一级法院审理后,二审判决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两审终审制也存在例外: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其裁判一经作出即生效。二是判处死刑(死缓)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法院或省高级法院的核准才能生效。三是地方各级法院依法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才能生效。两审终审制并不意味着所有的案件都必须经过二审。如果上诉期间内当事人、检察院没有上诉、抗诉,上诉期满后,一审判决依法生效。所以,A 选项错误。死刑案件、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案件,即使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仍然要经过核准程序方能生效,所以,B 选项错误。两审终审制赋予当事人只有一次针对一审裁判的上诉权;对

40、于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所作的二审裁判,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不能再第二次上诉。所以 C 选项正确。一个案件经过两级法院审判后,当事人虽然不能对该案提出上诉,但有权通过申诉的方式提出异议。所以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刑事诉讼中的辨认应当单独、个别进行,不能让 2 名被害人同时对王某进行辨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0条规定,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时,应当由辨认人个别进行。所

41、以A 选项错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 251 条规定,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 7 人。所以 D 选项错误。正确答案为 B、C。需要说明的是,有观点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3 条,对辨认经过和结果,应当制作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因此,由此条可以必然推出的结论是:在公安机关组织的辨认程序中,必须要安排见证人在场,而检察院组织的辨认中只是在必要时,才要求见证人在场。所以 C 选项不能选。这种观点确实有一定道理。因此本题值得商榷。【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技术侦查的程序和要求。刑事诉讼法

42、第 148 条第 1 款规定,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该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第 3 款规定,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过批准,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由此可见:第一,技术侦查的适用对象包括两类:其一为严重危害社会的

43、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等也当然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其二为需要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据此,A 选项正确。第二,适用技术侦查的时间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据此,B 选项正确。第三,公安机关和检察院都有技术侦查的决定权。但公安机关可以直接采取技术侦查手段,检察院无权自行实施,而应当交有关机关执行。据此可见,C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152 条规定,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证据进行核实。可见,通

44、过技术侦查获得的材料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只是在特殊情形下才可以进行适当的转化。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3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扣押物证、书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39 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可见,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证据也应予以扣押。据此,A 选项正确。该法第 143 条规定,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 3 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据此,B 选项错误。该法第 142 条规

45、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据此,C 选项正确。最高检规则第 41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参照本规则第 296 条的规定办理。该规则第 296 第 1款第 3 项规定,对于冻结的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需要返还被害人的,可以通知金融机构返还被害人;对于查封、扣押的犯罪嫌疑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需要返还被害人的,直接决定返还被害人。第 1 项规定,因犯罪嫌疑人死亡而撤销案件,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

46、按照本规则第十三章第三节的规定办理。该规则第十三章第三节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如第 523 条第 2 款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此可见,本题中人民检察院有权直接决定将赃款返还被害人,但无权直接上缴国库。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4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公诉的一般理论。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除针对告诉才处理等三类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外,其余的绝大多数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提

47、起公诉。所以,通说认为,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A 项表述正确。公诉为主、自诉为辅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存在两种刑事起诉制度,并不意味着公诉机关可主动干预自诉。所以,B 项错误。起诉法定主义指的是凡是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一律起诉。起诉便宜主义指的是即使符合起诉条件,检察机关仍然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起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原则上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起诉。但对于依照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所以,在起诉原则上,我国是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兼采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受到严格限制。

48、C 选项正确。起诉法定主义指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必须起诉。我国的刑事起诉条件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凡是构成犯罪必须起诉。检察院可以作出酌定不起诉的决定。所以,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补充侦查。最高检规则第 319 条规定:“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和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连同案卷材料送达公安机关执行。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因此,检察院只有在不批准逮捕的情形下才能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故 A

49、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171 条第 3 款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故 B 正确。最高检规则第 457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对于需要补充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或者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行收集证据和进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协助;”故 C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226 条第 2 款规定:“审判期间,被告人提出新的立功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故 D 错误。本题选 AB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集中审理原则。本题仍然考查的是集中审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即:(1)法庭审理应不中断地进行;(2)案件一旦开始审理原则上即不得更换法官;(3)更换法官或法庭因故延期审理较长时间者,应重新进行审理。由此可知,A、B、C 选项正确。集中审理原则并没有要求公开审判的含义,所以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7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辨认的程序。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 251条第 1 款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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