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0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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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0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关于自诉案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33 题,单选)(A)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B)当事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自行和解(C)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D)只能由被害人亲自告诉2 王某系聋哑人,因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28 题,单选)(A)讯问王某时,如有必要可通知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B)王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C)辩护

2、人经通知未到庭,经王某同意,法院决定开庭审理(D)因事实清楚且王某认罪,实行独任审判3 下列哪一情形不得适用简易程序?(2012 年卷二 32 题,单选)(A)未成年人案件(B)共同犯罪案件(C)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D)被告人没有辩护人的案件4 甲犯抢夺罪,法院经审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7 题,单选 )(A)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由检察院提出建议(B)如被告人已提交承认指控犯罪事实的书面材料,则无需再当庭询问其对指控的意见(C)不需要调查证据,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审理(D)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庭宣判5 关于刑事判决与裁定的区别,下列哪

3、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35 题,单选)(A)判决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B)一案中只能有一个判决,裁定可以有若干个(C)判决只能以书面的形式表现,裁定只以口头作出(D)不服判决与不服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不同6 龚某因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5 年,并被禁止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3 年内从事食品加工行业。龚某以量刑畸重为由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二审,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8 题,单选)(A)应开庭审理(B)可维持有期徒刑 5 年的判决,并将职业禁止的期限变更为 4 年(C)如认为原判认定罪名不当,二审法院可在

4、维持原判刑罚不变的情况下改判为生产有害食品罪(D)发回重审后,如检察院变更起诉罪名为生产有害食品罪,一审法院可改判并加重龚某的刑罚7 某法院判决赵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四年,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九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赵某提出上诉。中级法院经审理认为,判处刑罚不当,犯诈骗罪应处有期徒刑五年,犯盗窃罪应处有期徒刑八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36 题,单选)(A)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B)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十二年(C)直接改判两罪刑罚,分别为五年和八年,合并执行仍为十一年(D)维持一审判决8 下列哪一选项违

5、反上诉不加刑原则?(2009 年卷二 35 题,单选)(A)一审法院认定马某犯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马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B)一审法院认定赵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赵某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C)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金某有期徒刑二年、王某有期徒刑一年,金某、王某以没有实施犯罪为由提起上诉,检察院认为对金某量刑畸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对金某、王某量刑均偏轻,但仅对金某改判为五年(D)一审法院认定石某犯杀人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立即执

6、行。石某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石某在抢劫现场杀人只构成抢劫罪一个罪,遂撤销一审对杀人罪的认定,以抢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9 甲乙丙三人共同实施故意杀人,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乙无期徒刑、丙有期徒刑 10 年。丙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甲和乙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关于本案的第二审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38 题,单选)(A)可不开庭审理(B)认为没有必要的,甲可不再到庭(C)由于乙没有上诉,其不得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D)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不清且对丙的量刑过轻,发回一审法院重审,一审法院重审后可加重丙的刑罚10 关于发回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2011 年卷二 3

7、7 题,单选)(A)发回重审原则上不能超过二次(B)在发回重审裁定书中应详细阐明发回重审的理由及法律根据(C)一审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发回重审(D)发回重审应当撤销原判11 甲和乙因故意杀人被中级法院分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甲、乙上诉后,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39题,单选)(A)高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后,对乙的判决即已生效(B)高级法院应先复核再报请最高法院核准(C)最高法院如认为原判决对乙的犯罪事实未查清,可查清后对乙改判并核准甲的死刑(D)最高法院如认为甲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核准死刑

8、的,只能使用裁定12 甲和乙共同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罪,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高法院复核后认为全案判决认定事实正确,甲系主犯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对乙可不立即执行。关于最高法院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39 题,单选)(A)将乙改判为死缓,并裁定核准甲死刑(B)对乙作出改判,并判决核准甲死刑(C)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D)裁定核准甲死刑,撤销对乙的判决,发回重审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审理时可以调解?(2010 年卷二

9、74 题,多选)(A)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B)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C)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D)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4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73 题,多选)(A)甲涉嫌持枪抢劫,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由两名审判员和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B)乙涉嫌盗窃,未满 16 周岁,法院只有在征得乙的法定代理人和辩护人同意后,才能适用简易程序(C)丙涉嫌诈骗并对罪行供认不讳,但辩护人为其做无罪辩护,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D)丁涉嫌故意伤害,经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遂转为普通程序审理15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

10、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71 题,多选)(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16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9 年卷二 76 题,多选)(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17 诉讼文

11、书一般由首部、正文(事实与理由部分)、尾部组成,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法院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2011 年卷二 65 题,多选 )(A)辩护人的辩护意见(B)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C)依法确定首要分子、主犯、从犯的罪名(D)对控辩双方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是否采纳的理由分析18 朱某自诉陈某犯诽谤罪,法院审理后,陈某反诉朱某侮辱罪。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反诉条件,合并审理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人不服,均以对对方量刑过轻、己方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关于二审法院的判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 年卷二 77 题,多选 )(A)如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可

12、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B)如认为对某一人的量刑过轻,可加重该人的刑罚(C)即使认为对两人量刑均过轻,也不得同时加重朱某和陈某的刑罚(D)如认为一审量刑过轻,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19 关于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的开庭前审查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1 年卷二 73 题,多选 )(A)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B)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C)应当询问证人(D)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20 下列哪些二审案件依法应当开庭审理?(2009 年卷二 79 题,多选)(A)甲犯贪污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而抗诉的(B)乙犯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乙

13、上诉的(C)丙犯抢劫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丙对事实、证据无异议,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的(D)丁犯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丁上诉的21 某基层法院就郭某敲诈勒索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判处郭某有期徒刑 4 年。对于一审中的下列哪些情形,二审法院应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6年卷二 73 题,多选)(A)未在开庭 10 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B)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理(C)公诉人没有对被告人进行发问(D)应公开审理但未公开审理22 张某因犯故意杀人罪和爆炸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某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未抗诉。最高法院经复核后认为,爆炸罪的死刑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14、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3 年卷二 75 题,多选)(A)对全案裁定核准死刑(B)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对爆炸罪死刑判决予以改判(C)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罪死刑判决,并撤销爆炸罪的死刑判决,发回重审(D)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3 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 93 题,不定项)(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2

15、3 法院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根据对案件的不同处理需要使用判决、裁定和决定。请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刑事诉讼原理,回答下列问题。(2009 年卷二 9597题,不定项)24 关于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判决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B)裁定不适用于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C)决定只适用于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D)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只能用决定25 关于一个案件中适用判决、裁定、决定的数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判决(B)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裁定(C)在一个案件中,可以有多个决定(D)在一个案件中,可以只有决定,而没有判决或裁定26 关于判决、裁

16、定、决定的效力,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判决只有经过法定上诉、抗诉期限才能发生法律效力(B)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C)有些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影响决定的效力(D)法院减刑、假释裁定的法律效力并不最终确定,检察院认为不当而提出纠正意见的,法院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26 鲁某与关某涉嫌贩卖冰毒 500 余克,B 省 A 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后,以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关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一审宣判后,关某以量刑过重为由向 B 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鲁某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提起抗诉。(2015 年卷二 9496 题,不定项)27 关于本案侦

17、查,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本案经批准可采用控制下交付的侦查措施(B)对鲁某采取技术侦查的期限不得超过 9 个月(C)侦查机关只有在对鲁某与关某立案后,才能派遣侦查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D)通过技术侦查措施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可作为定案的依据,但须经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或由审判人员在庭外予以核实28 如 B 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鲁某的量刑适当,但对关某应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则对本案正确的做法是?(A)二审应开庭审理(B)由于未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可不派员出席法庭(C)高级法院可将全案发回 A 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D)高级法院可维持对鲁某的判决,并改判关

18、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29 如 B 省高级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关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则对本案进行死刑复核的正确程序是?(A)对关某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B 省高级法院不再另行复核(B)最高法院复核鲁某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应由审判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C)如鲁某在死刑复核阶段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死刑复核合议庭应在办公场所当面听取律师意见(D)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鲁某死刑的,可发回 A 市中级法院或 B 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40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9、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206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 204 条第 3 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人民法院能够调解的自诉案件仅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对于第三类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据此,A 选项不正确,B 选项正确。针对自诉案件的反

20、诉,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277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即,可以提出反诉的自诉案件仅限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据此,C 选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 260 条同时规定,如果被害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因受强制、威吓等无法告诉,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盲、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告诉或者代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讯问制度、法律援助制度、辩护人

21、未到庭的处理、简易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119 条规定:“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据此,A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34 条第 2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据此,B 选项正确。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188 条第 2 款规定:“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本案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因此,C 选项错误。 刑事诉

22、讼法第 20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既然不适用简易程序,就更不可能适用独任审理,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 209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4)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据此直接可见,C 选项当选。【知识模

23、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最高检规则第 465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最高法解释第 289 条第 1 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在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时,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其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律规定。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并在开庭前通知人民检察院和辩护人。”可见,简易程序既可以由检察院启动,也可以由法院启动,A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11 条规定: “

2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审判人员应当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意见,告知被告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规定,确认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据此,B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295 条第 1 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可以对庭审作如下简化:(四 )控辩双方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没有异议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罪名确定和量刑问题进行。”据此,只有在对相关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围绕罪名和量刑进行审理,C 选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 297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般应当当庭宣判。”据此,D 选项正确。本题选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D【试题

25、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和裁定。一般认为,判决和裁定的区别主要包括:(1)判决只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而裁定既解决实体问题,也解决程序问题;(2)在一个案件中,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一般只有一个,但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多个(如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过于复杂的,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的判决可以分别作出,分别生效);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3)判决必须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而裁定既可以用书面形式,又可以用口头形式;(4)上诉抗诉期限不同。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抗诉期限为 10 日,而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抗诉期限为 5 日。综上可以看出,D 选项正确。需要注意的是:刑事诉讼中有可能存在一审、二审、再审

26、等多个判决,或者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判决和民事判决有可能分别作出。因此一个案件中,判决的个数也可能不止一个。这一点很多考生往往忽视。【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程序、上诉不加刑制度。最高法解释第 317 条第1 款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一)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据此,本案不属于上述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A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

27、释 第 325 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据此,对禁止令延长期限也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故 B 错误。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故 C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327 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

28、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据此,D 选项中没有新的犯罪事实,原审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罚,所以 D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第 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最高法解释第 325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

29、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综上可知: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考点包括:(1)只有在抗诉(自诉人的上诉) 的范围之内,二审法院才可以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2)数罪并罚情况下,二审既不得加重合并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本题中,很明显,由于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所以二审不能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包括不得加重合并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B 项加重了原合并执行的刑罚,错误;C 项加重了诈骗罪的处罚,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325 条第 1 款第 7 项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

30、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根据该条,可以直接看出:A 选项错误,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及内容。刑事诉讼法第 225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据此,A 选项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最高法解释第 325 条第 1 款第 2 项规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

31、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据此,选项 B 中,二审法院在没有改变刑期的情况下将罪名改判为抢劫罪的做法,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该解释第 326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加重刑罚。据此,本题中二审法院不加重王某刑罚的做法正确,C 选项并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该解释第 325 条第 1 款第 3 项还规定,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据此,尽管 D 选项中撤销杀人罪的认定是正确的,但由于加重了执行的刑罚,所以违反了上诉不加刑原则,当选。【知识模

32、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上诉、抗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 317 条第 2 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 A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323 条规定:“(三)对同案审理案件中未上诉的被告人,未被申请出庭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到庭的,可以不再传唤到庭;”故 B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316 条规定:“第二审期间,被告人除自行辩护外,还可以继续委托第一审辩护人或者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

33、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可以委托辩护人辩护。”故 C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327 条规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新审判后,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可见,原则上发回重审的案件不得加刑。故 D 错误。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第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第 6 条第 2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裁定时,应当在裁定书中详细阐明发回

34、重审的理由及法律依据。所以,B 选项表述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7 条第 3 项规定,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所以 C 项表述正确无误。所有的发回重审必须以撤销原判为基础,所以 D 项表述正确无误。本题的难点在于 A 选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5 条第 1 款第 3 项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该条第 2 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 3 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

35、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条规定仅针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而如果因违反法定程序而发回重审的不受此限制。所以,A 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程序、执行程序。对于死刑立即执行和无期徒刑的判决,甲乙两人分别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高院裁定维持原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尚未最终生效,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但无期徒刑的判决已经独立生效,只是需要全案上报,全面审查而已,故 A 正确。本案中,甲已上诉至高院,因此无需经过复核阶段,而直接由高院报

36、最高法院核准,故 B 错误。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311 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自诉人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只对部分被告人的判决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350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 )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据此,C 错误,D 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复核后的处理。最高法解释第 352 条规定:“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

37、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据此,正确答案为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3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调解。刑事诉讼中可以调解的案件限于自诉案件和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206、204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的前两类

38、(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对第三类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所以,A、B 选项正确。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属于第三类自诉案件,不得调解,C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153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所以,D 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4 【正确答案】 A,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 210 条第 1 款规定:“适用

39、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A 选项中,甲可能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应当组成合议庭,由于简易程序必然是基层法院的第一审程序,所以可以陪审,陪审员人数不少于合议庭人数的三分之一,故 A 正确。最高法解释 第 474 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征求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上述人员提出异议的,不适用简易程序。”故 B 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290 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五)辩护人作

40、无罪辩护的,”故 C 错误。最高法解释 第 298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故 D 正确。据此,ABD 为正确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首先应当注意的是,由于 2012年刑事诉讼法恢复了卷宗移送制度,并明确规定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检察院也应当派员出庭,所以法院将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时,无需再将案件退回检察院。2003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 11 条关

41、于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规定不再适用。比如,刑事诉讼法第 215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又如,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第 296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过程中,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 3 年的,应当转由合议庭审理。可见,立法及司法解释已经取消了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的规定。因此,A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 第 215 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即分别按照公诉和自诉案件程序审理)。该条也说明,自诉案件的审理有两种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因此,对于自诉

42、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仍可按自诉案件程序审理,B 正确。且原起诉仍有效,不必另行起诉,C 正确。我国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而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简易程序的特点。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其中只规定了自诉案件的前两类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排除了第三类自诉案件。但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208 条则不再区分公诉、自诉案件,笼统的规定为: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凡符合条件的,均可以适用简易

43、程序。该法第 209 条列举的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亦未包括第三类自诉案件。可见,依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全部三类自诉案件,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且同意适用简易程序,都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但是,如果不符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且同意适用条件之一的,无论是公诉还是自诉案件都不得适用简易程序。据此,A 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 213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据此,B 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293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

44、被告人有辩护人的,应当通知其出庭。”但需要注意的是,该条仅规定了法院通知辩护人出庭的义务,并未明确规定辩护人必须出庭方能审理。不仅如此,即使是普通程序,最高法解释第 188 条第 2 款规定:“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可见,尽管没有直接法条支撑,但从理论上分析,在简易程序中,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未到庭也是可以开庭审理的。据此,C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12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据此,D 选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

45、答案】 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样本) 的规定,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包括: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述、辩护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和据以定案的证据。理由部分是判决的灵魂,其核心内容是针对具体案件的特点,运用法律规定、犯罪构成和刑事诉讼理论,阐述控方的指控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情节轻重与否,依法应当如何处理。从上面的分析可知,选项 A、B 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事实部分,选项 C、D 中的内容属于判决书的理由部分。【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A,B【试题解析】

46、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自诉及其反诉。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不仅仅限于公诉案件,也包括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 226 条第 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该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可知,在自诉案件的二审程序中,二审法院也不能加重对被告人的刑罚,但自诉人上诉的不受限制。本题中,自诉人朱某和反诉人陈某均同时处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地位。双方都提出上诉后,二审法院如果认为任何一方量刑过轻的,均可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限制,直接加重有关当事人的刑罚。据此,A、B 选项正确,

47、C、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案件的二审程序。最高检规则第 477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应当进行下列工作:(1)讯问原审被告人,听取原审被告人的上诉理由或者辩解;(2)必要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3)复核主要证据,必要时询问证人;(4)必要时补充收集证据;(5)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可以重新鉴定或者补充鉴定;(6)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听取被害人的意见。对照本题选项,不难看出 AD 正确。而听取辩护人意见和询问证人的行为,只是在必要时才进行,所以 BC 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A,C,D【试

48、题解析】 本题考查二审程序应当开庭审理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 223 条第 1 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4)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题中,A 项是由检察院提出的抗诉,应当开庭审理,当选。B 项,乙为无期徒刑,上诉,不属于上述条款中规定的情形,不当选。C 项中,丙被判处死刑,上诉,当选。D 项中,丁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上述的符合上述情形,当选,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 AC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1

49、【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发回重审制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27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 违反回避制度的;(三) 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据此,C 不属于这些法定情形,不当选, D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13 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送达期限、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故未在开庭 10 日前向郭某送达起诉书副本,并未违反法律规定,A 无需发回重审, 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210 条第 1 款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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