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2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董某(17 岁)在某景点旅游时,点燃荒草不慎引起大火烧毁集体所有的大风公司林地,致大风公司损失 5 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40 题)(A)如大风公司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可代为提起,并将大风公司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B)董某与大风公司既可就是否对董某免除刑事处分达成和解,也可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C)双方刑事和解时可约定由董某在 1 年内补栽树苗 200 棵(D)如双
2、方达成刑事和解,检察院经法院同意可撤回起诉并对董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2 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6 年卷二 41 题)(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 2 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3 甲因邻里纠纷失手致乙死亡,甲被批准逮捕。案件起诉后,双方拟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对于此案的和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 年卷二 40 题)(A)由于甲在押,其近亲属可自行与被害方进行和解(B)由于
3、乙已经死亡,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和解(C)甲的辩护人和乙近亲属的诉讼代理人可参与和解协商(D)由于甲在押,和解协议中约定的赔礼道歉可由其近亲属代为履行4 对于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而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下列哪一做法是错误的?(2012 年卷二 37 题)(A)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B)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C)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不起诉(D)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5 A 市原副市长马某,涉嫌收受贿赂 2000 余万元。为保证公正审判,上级法院指令与本案无关的 B 市中级法院一审。B 市中级法院受理此案后,马某突发心脏病不治身亡。关于此案处理,
4、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4 年卷二 41 题)(A)应当由法院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再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应当由 B 市中级法院的同一审判组织对是否没收违法所得继续进行审理(C)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马某妻子不服的,可在 5 日内提出上诉(D)如裁定没收违法所得,而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服的,有权上诉6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中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 ?(2014 年卷二 42 题)(A)刘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刀具(B)赵某贪污案赃款存入银行所得的利息(C)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
5、设备(D)周某贿赂案受贿所得的古玩7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 38 题)(A)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潜逃,通缉 1 年后不能到案的,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公安机关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B)在 A 选项所列情形下,检察院可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C)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申请,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D)没收违法所得案件审理中,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的,法院应当中止审理8 甲在公共场所实施暴力行为,经鉴定为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被县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甲
6、父对决定不服向市中级法院申请复议,市中级法院审理后驳回申请,维持原决定。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41 题)(A)复议期间可暂缓执行强制医疗决定,但应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B)应由公安机关将甲送交强制医疗(C)强制医疗 6 个月后,甲父才能申请解除强制医疗(D)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应向市中级法院提出9 甲将乙杀害,经鉴定甲系精神病人,检察院申请法院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 年卷二 42 题)(A)法院审理该案,应当会见甲(B)甲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可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C)甲出庭的,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
7、诉讼代理人代为发表意见(D)经审理发现甲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10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42 题)(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11 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打砸多辆机动车
8、的犯罪嫌疑人何某神情呆滞,精神恍惚。经鉴定,何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关于公安机关对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 年卷二 41 题)(A)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B)撤销案件,将何某交付其亲属并要求其积极治疗(C)移送强制医疗机构对何某进行诊断评估(D)何某的亲属没有能力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12 法院受理叶某涉嫌故意杀害郭某案后,发现其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经鉴定,叶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法院审理后判决宣告叶某不负刑事责任,同时作出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关于此案的救济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
9、3 年卷二 42 题)(A)对叶某强制医疗的决定,检察院可以提出纠正意见(B)叶某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C)叶某对强制医疗决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D)郭某的近亲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13 W 国人约翰涉嫌在我国某市 A 区从事间谍活动被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关于本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7 年卷二 42 题)(A)约翰可通过 W 国驻华使馆委托 W 国律师为其辩护(B)本案由 A 区法院一审(C)约翰精通汉语,开庭时法院可不为其配备翻译人员(D)给约翰送达的法院判决书应为中文本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10、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5 年卷二 75 题)(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15 李某因琐事将邻居王某打成轻伤。案发后,李家积极赔偿,赔礼道歉,得到王家谅解。如检察院根据双方和解对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需要同时具备下列哪
11、些条件?(2013 年卷二 71 题)(A)双方和解具有自愿性、合法性(B)李某实施伤害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C)李某五年以内未曾故意犯罪(D)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16 关于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 年卷二 75 题)(A)交通肇事罪(B)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C)过失致人死亡罪(D)刑讯逼供罪17 下列哪些案件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2010 年卷二 79 题)(A)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案件(B)我国国内一起贩毒案件的关键目击证人在诉讼时身在国外(C)陈某经营的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携款潜逃国外的
12、案件(D)我驻某国大使馆内中方工作人员甲、乙因看世界杯而发生斗殴的故意伤害案件18 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关于李某、阮某的诉讼权利及本案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1 年卷二95 题)(A)即使李某、阮某能够使用中文交流,也应当允许其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B)向李某、阮某送达中文本诉讼文书时,可以附有李某、阮某通晓的外文译本(C)李某、阮某只能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作为辩护人(D)如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审理该案均适用该条约的规定18 李某(女)家住甲市,系该市某国有公司会计
13、,涉嫌贪污公款 500 余万元,被甲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后提起公诉,甲市中级法院受理该案后,李某脱逃,下落不明。(2015 年卷二 9293 题)19 关于李某脱逃前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是否逮捕李某,应由甲市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B)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其有孕在身,可对其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C)李某委托的律师在侦查阶段会见李某,需经侦查机关许可(D)侦查人员每次讯问李某时,应对讯问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20 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C)
14、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 6 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20 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故意杀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刘某行为异常。经鉴定,刘某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需要对其实施强制医疗。(2012 年卷二 9596 题)21 关于有权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主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公安机关(B)检察院(C)法院(D)刘某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以及受害人22 法院审理刘某强制医疗一案,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A)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 3 人组成合议庭(B)鉴于刘某自愿放弃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只通
15、知了刘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C)法院认为刘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依法对刘某作出强制医疗的裁定(D)本案受害人不服法院对刘某强制医疗裁定,可申请检察院依法提起抗诉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 52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刑事和解。刑事诉讼法99 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
16、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法解释第 142 条规定:“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故 A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 第 277 第 1 款第 1 项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本题中公诉案件的和解协议针对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内容,不能涉及公权力的处置,无权决定诉讼进程,故 B 项错误、C 项正确
17、。 刑事诉讼法第 279 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故 D 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18、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据此,A 选项中甲在 5 年内曾经故意犯罪,不得适用和解程序。 B 选项中的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规定的犯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 B 选项错误。D 选项中,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故 D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497 条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被害人系无行为能
19、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据此,C 选项正确。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最高法解释第 497 条第 1 款规定:“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与被告人和解。近亲属有多人的,达成和解协议,应当经处于同一继承顺序的所有近亲属同意。”第 498 条规定:“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依照前两款规定代为和解的,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当由被告人本人履行。”可见
20、,法律只认可在被害人死亡的前提下,由被害人的近亲属与加害方和解,被告人的近亲属只有经被告人同意,才可以代为和解。故 A 选项错误。和解协议约定的赔礼道歉等事项,应由被告人本人履行。所以 D 项错误。B 选项中,由于被害人已经死亡,其近亲属并非代为和解,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与加害方直接和解。故 B 选项错误。第 496 条第 2 款规定:“根据案件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邀请人民调解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亲友等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故 C 选项正确。根据以上法条,本题答案为 C 选项。【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4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程序规则。刑事诉讼法第 279 条
21、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据此直接可见:公安机关不得直接撤销案件,A 选项错误,当选;B、C、D 选项正确,不选。需要说明的是,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条件是在侦查中发现案件不再符合立案的条件,即通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依照刑事诉讼法第 15 条的规定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不意味着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显然不能满足上述撤销案件的条件要求,故不能直接撤销案件。【知识模块】
22、刑事诉讼法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管辖和上诉。最高法解释第 520 条第 1 款规定,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被告人死亡或者脱逃,符合刑事诉讼法第 280 第 1 款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在审判阶段被告人死亡后,法院应首先作出终止审理的裁定,然后由检察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 A 选项正确。该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向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可以由同一审判组织依照本章规定的程序审理。可见,并非必须由同一审判组织进行审理,故 B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517 条规定,对没收违
23、法所得或者驳回申请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在 5 日内提出上诉、抗诉。故 CD 选项正确。据此,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没收对象。最高法解释第 509 条规定:“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A 选项,从其住处搜出的管制刀具属于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A 选项不当选。B 选项,所得利息属于实
24、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的孳息,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 B 选项不当选。C 选项,王某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中制造爆炸装置使用的所在单位的仪器和设备,并非本人所有而是其所在单位所有,不是“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 C 选项当选。 D 选项,受贿所得的古玩属于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应认定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故 D 选项不当选。【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7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的启动、管辖和终止。刑事诉讼法第 280 条第 1 款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
25、通缉 1 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第 2 款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写出没收违法所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可见,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据此,A 选项错误,B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1 条第 1 款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据此,C 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83 条第 1 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据此
26、,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最高法解释第 536 条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的决定。”故 A 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85 条规定: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
27、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由此可知,强制医疗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 B 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8 条第 2 款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最高法解释第 540 条第 1 款规定:“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申请解除强制医疗的,应当向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提出。”本题中应向县法院提出,故 D 项错误。第 2 款规定: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提出的解除强制医疗申请被人民法院驳回,六个月后再次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 C 项错误
28、。【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根据最高法解释第 529 条规定:“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但是,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请求不开庭审理,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除外。审理人民检察院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应当会见被申请人。”据此,A 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286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据此,B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29、 530 条第 2 款、第 3 款规定:“被申请人要求出庭,人民法院经审查其身体和精神状态,认为可以出庭的,应当准许。出庭的被申请人,在法庭调查、辩论阶段,可以发表意见。检察员宣读申请书后,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无异议的,法庭调查可以简化。”据此,C 选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531 条规定:“对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三)被申请人具有完全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退回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据此,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0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刑
30、事诉讼法第 285 条第 2 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依据本条规定,强制医疗的启动方式有两种:一是检察院申请启动;二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而决定启动。所以虽然法院可依职权启动,但必须以检察院起诉,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为前提。故 A 错误。刑事诉讼法第 286 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
31、人到场。”故 B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7 条第 2 款规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并非“启动二审程序”,故 C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530 条规定:“开庭审理申请强制医疗的案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法庭依次就被申请人是否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是否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进行调查;调查时,先由检察员出示有关证据,后由被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出示有关证据,并进行质证;(三)法庭辩论阶段,”因此,强制医疗程序是区分法庭
32、调查和法庭辩论阶段的。故 D 错误。本题选 B。【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284 条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何某打砸多辆机动车的行为,不属于上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据此,ACD 项错误,B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的救济程序。最高法解释第 543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强制医疗决定或者解除强制医疗决定不当,在收到决定书后二
33、十日内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并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故 A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7 条规定: “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由于强制医疗是以决定形式作出,故不可上诉、抗诉,只能复议,故 C 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288 条规定:“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
34、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故 BD 选项正确。本题选 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最高法解释第 402 条第 1 款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故 A 项错误。从事间谍活动属于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B 项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 401 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故 C 项错误。最高法解释第 401 条第 2、3
35、 款规定:“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故 D 项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及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101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36、。”故 A 选项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 153 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此处并未要求立即履行完毕,因此可以约定分期履行。故 B 选项正确。最高法解释第 496条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故 C 选
37、项正确。 最高检规则第 517 条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后立即履行的,至迟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决定前履行。确实难以一次性履行的,在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也可以分期履行。”所以,分期履行是有条件的,即被害人同意并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才可以。故 D 选项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最高检规则第 510 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
38、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上述公诉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二)被害人明确表示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谅解;(三)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四)属于侵害特定被害人的故意犯罪或者有直接被害人的过失犯罪;(五)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节规定的程序。”据此,选项 AC 正确。该规则第 520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作为是否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因素予以考虑,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起诉条件的,可以决定不起诉。”可见,如需要对李某
39、作出不起诉决定,还必须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故 B 正确。该规则第 521 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拟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公诉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听取双方当事人对和解的意见,并且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已经切实履行和解协议、不能即时履行的是否已经提供有效担保,将其作为是否决定不起诉的因素予以考虑。”可见,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不需要考虑公安机关是否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故 D 错误。本题选 AB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6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和解适用案件范围。刑事诉讼法第 277 条第 1 款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
40、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 3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 7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属于可能判处 7 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属于刑法第四章规定的犯罪,一般可以理解为因民间纠纷而引起。据此,A、B、C 选项正确。刑讯逼供罪显然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适用范围,错误。【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7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最高法解释392 条规定:“本解释
41、所称的涉外刑事案件是指:(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外国人犯罪的或者我国公民侵犯外国人合法权利的刑事案件;(二)符合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我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的案件;(三)符合刑法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外国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的案件;(四)符合刑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国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的案件。”考生一定要区分涉外刑事案件与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区别。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或需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讼所特有的方式、方法和步骤。A 选项,在公海航行的我国货轮被索马里海盗抢劫的案件,属于外国籍人在我国领域外对我国公民严重犯
42、罪的案件,应当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选项 A 正确。B选项是目击证人在诉讼时身在国外,那么收集证据等活动也要在国外进行,应当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以 B 选项正确。陈某携款逃到国外的,虽然不属于涉外案件,但在诉讼活动需要在外国进行或由外国协助,所以,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所以 C 选项正确。我国驻某国大使馆内,是中方工作人员发生的故意伤害案,并没有涉外因素,不适用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故,D 选项不正确。【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涉外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最高法解释第 401 条第 1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涉外刑事案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应
43、当为外国籍当事人提供翻译。第 3 款规定,外国籍当事人通晓中国语言、文字,拒绝他人翻译,或者不需要诉讼文书外文译本的,应当由其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尽管该条并没有直接规定外籍被告人有权使用本国语言,但可以理解为无论外籍被告人是否能够使用中文交流,法院都应当提供翻译,除非他本人拒绝并出具书面声明。既然需要翻译,这就完全可以说明了外籍被告人有权使用本国语言进行诉讼。因此A 选项正确。同时,该解释第 401 条第 2 款还规定,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为中文本。外国籍当事人不通晓中文的,应当附有外文译本,译本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以中文本为准。可见外文译本是应当而不是可以附有,因此 B 选项错误。该解释第 40
44、2条规定,外国籍被告人委托律师辩护,或者外国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自诉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并依法取得执业证书的律师。同时,根据该解释第 35 条的规定,被告人委托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担任辩护人的,如果该辩护人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综合来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的辩护人有两大类,一类是律师,另一类是非律师身份的辩护人。如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则只能委托中国律师;如委托非律师作为辩护人,则该辩护人有可能是外国人(前提条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或监护人)。因此 C 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修改后的高法解释取消了原解释第 317 条
4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有关于刑事诉讼程序具体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的规定。因此,可见,D 选项不再有考查意义,不予评价。【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19 【正确答案】 A,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综合诉讼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第 1 条规定:“省级以下(不含省级)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故 A 选项正确。李某符合逮捕条件,但因怀孕,因而属于可以监视居住的对象,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
46、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可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但本案是贪污案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故 B 选项错误。最高检规则第 45 条规定:“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经人民检察院许可。”李某涉嫌贪污案,并不属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故 C 选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 121 条第 1款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李某涉嫌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因此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 D 选项正确。本题选 AD。【
47、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0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中止审理和被告人逃匿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刑事诉讼法第 200 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二)被告人脱逃的;”故 A 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0 条规定:“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故 B 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 281 条第 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
48、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最高法解释第 513 条第 2 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应当在公告期间提出。”因此,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 6 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故 C 选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 283 条第 1 款规定:“在审理过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故 D 选项正确。本题选 ABCD。【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1 【正确答案】 B,C【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刑事诉讼法第 285 条第 2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
49、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可见,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能够直接启动强制医疗的审理程序;公安机关没有申请权,只有建议权。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至于是否需要适用强制医疗程序向法院移送案件,需要检察院审查后确定。故 B、C 选项正确,A、D 选项错误。本题选 BC。【知识模块】 刑事诉讼法22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本题考查强制医疗程序的决定程序和救济程序。刑事诉讼法第286 条第 1 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合议庭可以由审判员组成,也可以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据此,A 选项做法正确,不选。该条第 2 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