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1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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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我国公司法强调公司法人财产的独立性,对“公司独立人格” 的下列理解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不能处分公司中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B)股东出资后,即丧失对出资额的所有权(C)公司的财产和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D)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否定公司的独立人格,由股东对债权人承担个人责任2 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经过协商,决定各自出资 50 万元设立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请问甲、乙两厂能否设立丙制药公司?( )(A)不能,因为丙公司的

2、范围超出了甲、乙两厂的生产经营范围(B)不能,因为三个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相同(C)可以成立,新设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不受出资人的生产经营范围的限制(D)可以成立,但是甲、乙两厂要经过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变更自己的经营范围3 某有限责任公司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募集率为 85;现在公司股东会准备再次发行债券筹集资金。该次股东会议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通过了公司发行债券的决议。则该项决议的效力为:( )(A)表决程序违法故决议可撤销(B)表决方式违法故决议可撤销(C)有效的决议(D)无效的决议4 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现在合伙人甲与其妻丁协议离婚,就甲的合伙份额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合

3、伙份额是夫妻共同财产,故丁离婚时可以取得甲一半的财产份额(B)甲转让财产份额给丁,应当经过乙和丙同意(C)如乙和丙不同意甲转让给丁,应当购买该财产份额(D)乙和丙在 30 日内未答复,视为同意甲转让财产份额给丁5 赵某是“兴旺 ”加工厂的唯一投资人,该加工厂聘请陈某担任经理管理全部业务,赵某在委托合同中约定陈某不能从事和“兴旺” 加工厂相似的业务,现在陈某私自接受甲厂的同类加工委托,导致“兴旺” 加工厂业务下滑利润锐减,陈某得到甲厂支付的 1 万元酬劳。就该委托合同和陈某行为的判断,正确的是:( )(A)该委托合同有效但不可对抗任何人(B)该委托合同有效,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C)陈

4、某所得 1 万元应当上缴给“兴旺”加工厂(D)陈某应当就“ 兴旺” 加工厂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 我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打算共同投资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双方拟定的合同中,以下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用美元和人民币为计算和表示单位(D)合营双方发生纠纷选择第三国仲裁机构仲裁7 票据的重要特征之一即为“无因证券” ,此处的“无因”是指:( )(A)转让票据以向受让方交付票据为先决条件(B)能否享有票据权利以出票人合法出票为前提(C)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

5、因和资金关系(D)当事人发行、转让、背书等票据行为须依法进行8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单货物买卖合同,甲签发一张 10 万元的汇票作为付款,但是乙迟迟拖延不交货。随后,乙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现丙公司被银行拒绝承兑,则:( )(A)丙向甲公司追索时,甲不得拒绝支付票据金额(B)丙被银行拒付后,丙有权要求乙返还交易中的对价(C)现丙将该张票据背书转让给丁,丁也被银行拒付,乙、丙应当对丁承担连带责任(D)上述甲、乙、丙均应当对丁公司承担票据责任9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付款人为丁公司,保证人为戊公司。甲公司可以在下列何种情况下行使追索权?(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

6、资格(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10 甲有限公司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有关对甲有限公司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B)甲有限公司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C)有关对甲有限公司的民事诉讼全部终止,不再进行(D)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成立而甲有限公司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11 以下为 H 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 33 万元:“H 公司收取我厂 141 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

7、产;在此之前,我厂有 33 万元给 H 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B)乙工厂主张抵销 51 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 H 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 120 万元;H 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 51 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C)丙公司主张抵销 85 万元:“我公司欠 H 公司工程款 187 万元;在 H 公司破产宣告后,M 建材厂将其对 H 公司的 85 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D)丁公司主张抵销 142 万元:“我公司欠 H 公司工程款 256 万元;在 H 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两个月前,我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 H 公

8、司所欠的 142 万元债务”12 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否则保险合同无效或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关于该原则,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该原则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理赔难以及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利益(B)保险利益需要满足合法性、经济性和确定性的要求(C)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公司不再赔偿保险金(D)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13 王某为自己 10 岁的儿子王子投保了意外伤害险,受益人为王某。某日王某驾车带王妻和王子外出旅游,途中发生车祸,王某与王子均丧生,无法确认死亡先后顺序

9、,王妻幸免于难。关于上述保险金的支付方案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由王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B)由王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C)由王某和王子的法定继承人一起分配(D)保险公司有权不支付保险金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分,共 80 分。14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提出为其控股股东乙公司与丙银行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就甲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该项担保议案,下列判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该议案可以经甲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B)该议案必须经甲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C)表决时,乙公司不能参与表决(D)上述表决,由甲公司出席

10、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5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甲、乙、丙出资的方式各不相同,并且出资额并非一次性缴清,在公司成立后关于公司的出资问题又出现了纠纷。对于种种情况,以下描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甲、乙、丙三人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为 25000 元(B)甲以其享有的北方机电公司的股权出资(C)乙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甲和丙承担违约责任(D)公司成立后,发现丙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应当由丙补足差额部分,甲与乙对此并无责任16 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购买公司股份后,

11、原则上只能转让,不得要求公司收购。但为了使股东可以更加便利地退出公司,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赋予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份(权) 。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A)股东对公司投资房地产项目持有异议(B)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决议投反对票(C)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 1/3(D)有限责任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公司连续盈利并有盈余的,对该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17 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在审议董事会人选时,有下列四人的任职资格受到股东质疑。其中哪些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A)甲 5 年前因对一起重大工程事故负有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B)乙两年前被任命为一家国有企业的

12、厂长,上任仅 3 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C)丙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1 年前该厂因无力清偿大额债务而倒闭,债权人至今仍在追讨(D)丁为某市政府经济研究所主任18 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9 名。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情况哪些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A)会议记录记载的出席董事为 5 人,实际到会 4 人(其中一人提交了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示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B)会议通过了公司适当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C)会议通过了解聘公司现任经理的决议,并由副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D)会议的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由董事长和记录员在记录上签名19 下列关于公司的分立与合并

13、,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的合并、分立方案均要经过董事会审批(B)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反对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权(C)公司分立的,如果公司在分立前没有与债权人就债务的清偿达成书面协议,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按照分配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D)公司因为合并、分立解散的,都无需清算20 中友百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在分配税后利润时拟定了下列分配方案,其中符合现行公司法规定的有哪些?( )(A)用公司资产重估增值的款项来弥补公司亏损(B)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C)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3用于奖励公司中层管理人员(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但总额不超过税后利润的

14、 1521 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作出决定?( )(A)出售合伙企业的房屋(B)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转让合伙企业的商标(D)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2 甲、乙二人成立一建材销售合伙企业,丙想成为新合伙人,甲、乙口头表示同意,并约定丙负责销售业务。此后,丙便以该合伙企业经理的名义从事销售行为。现在该合伙企业解散,在清偿债权债务时,对丙以合伙企业名义订立的一份汽车购买合同的处理发生了分歧,则下列处理意见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丙不是合伙人,该份汽车购买合同无效(B)丙越权订立,该份汽车购买合同无效(C)上述汽车购买合同的购车款应由甲、乙、丙承担连

15、带责任(D)如果甲、乙二人不予追认,则由丙承担上述购车款23 甲、乙、丙签订合伙协议,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协议中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乙如果要求退伙,应满足下列哪些条件?( )(A)经甲、丙同意(B)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C)应提前 30 天通知甲、丙(D)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24 甲、乙、丙共同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关于该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只有乙、丙可以成为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B)若甲将自己的合伙份额出质,无需征求乙、丙的同意(C)甲可以同他人一道经营和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D)甲

16、可以将自有房屋出售给该合伙企业,无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25 红都服装加工厂(合伙企业)破产清算时,除去清算费用后,其企业财产共计有5 万元现金和价值 15 万元的实物。其负债为:职工工资 1 万元,银行贷款 4 万元和其他债务 16 万元,欠缴税款 6 万元。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现金 5 万元,先用于偿还职工工资 1 万元(B)偿还职工工资后余下的现金 4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C)上述 A、B 项清偿后剩余债务未获清偿的部分,由全体合伙人在今后 5 年内偿还。5 年期满,若债权人没有提出主张,则不再偿还(D)上述 A、B 项清偿后剩余的其他债务 16 万元和所欠缴税款 6

17、万元,以实物变现所得偿还26 甲以个人名义开办一百货零售店,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其个人出资,对此正确的说法是:( )(A)该百货零售店是个人独资企业(B)该百货零售店是合伙企业(C)甲应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甲应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7 甲中国企业与乙美国公司在广州共同设立“万达“合资经营企业,在“万达” 企业设立过程中,出现以下争论,其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A)申请设立“ 万达” 企业,必须经审批机关审批(B)中外各方必须依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C)外方出资于合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 3 个月到位(D)“万达”公司不设股东会,

18、其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28 下列关于票据上的当事人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票据上的当事人包括票据发行时就已存在的当事人和票据发出后通过各种票据行为而加入票据关系中的人(B)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两方(C)参加付款人和预备付款人都是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D)汇票及本票有出票人、付款人与收款人三方当事人29 甲公司以张某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张某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某,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王某将汇票背书转让给李某,李某提示承兑时,被银行拒绝承兑。现李某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丁某也被银行拒绝承兑,则:( )(A)王某在汇票上签章,王某应承担票据责任(B)应当

19、由甲、张某、李某对丁某承担票据责任(C)王某的签章无效,他可以拒绝对李某付款(D)只有李某应当对丁某承担票据责任30 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以下的背书行为中具有票据法上效力的是:( )(A)张某将一张出票人标有“不得转让” 字样的汇票背书转让给甲公司(B)王某将一张票面金额为 10 万元的汇票中的 3 万元转让给陈某(C)吴某将被拒绝承兑的汇票背书给乙公司(D)于某将一张支票背书转让31 甲为一大型国有企业,因为产品老化效率低下等原因多年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现其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破产。则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债权人只有对驳回破产申请的

20、裁定和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提出上诉(B)法院可以对破产程序作出裁定,也可以作出判决(C)如果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甲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D)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对甲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32 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就该破产企业清偿顺序问题,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破产企业财产的保管和评估等费用,随时清偿(B)该破产企业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优先于该在建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清偿(C)破产案件受理后,该公司因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在职工工资之前清偿(D)该公司员工向公司的投资款按照破产债权清偿33 上市公司甲在招股说明书中故意隐瞒公司股权置换项目,乙证

21、券公司作为承销人,丙为甲公司的发行保荐人。甲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告该股权置换,结果造成其股票大跌,投资者遭受了损失。则可能对投资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A)甲公司(B)乙证券公司(C)对上市公司公告具有监管职责的证券交易所(D)丙证券公司34 在保险实践中,经常出现保险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不一致的情况。则下列处理规则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一般情况下,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保险单为准(B)保险凭证记载的时间不同的,以形成时间在前的为准(C)保险合同中,非格式条款与格式条款不一致的,以非格式条款为准(D)保险凭证存在手写和打印两种方式的,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手写部分

22、的内容为准35 金某准备自杀,为自己投保了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意外伤害保险,指明受益人是其母亲,保险合同成立后自杀,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合同成立不满两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B)如果合同成立不满两年,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应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C)如果合同成立已满两年,保险公司应当支付保险金(D)由于是自杀,保险公司不支付保险金,但应当酌情退还保险费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商法)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对法人

23、独立性的理解 ABC 选项,股东一旦履行了出资义务,其出资标的物的所有权即转移至公司,构成公司的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个人的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公司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进而取得法人资格的基础,也是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依据,理论上称为“分离原则”。所以 B、C 选项表述正确。 D 选项,虽然公司独立承担责任,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公司制度的基石,但如果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或恶意利用有限责任制度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时要否认该股东的有限责任,而由股东承担无限责任。这在理论上称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或股东的直索责任”,是对公司独立责任的补充。所以

24、 D 选项表述正确。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公司的独立性本题甲服装厂和乙食品厂是出资人,二者投资设立的丙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丙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而甲与乙两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丙公司承担责任。所以甲与乙投资设立新公司,新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投资公司经营范围的限制。因此本题 C 选项正确。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决议的效力根据公司法第 22 条第 1 款:“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本题某有限责任公司在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的情况下再次发行债券,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即证券法第 18 条:“有

25、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一)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二) 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三)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所以本题答案为 D。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离婚时合伙份额的分割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22 条第 1 款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就甲离婚时合伙份额的分割问题,实质是合伙份额的对外转让,所以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故 B 选项正确。另外婚姻法解释(二) 第 17

26、条对离婚时财产份额的分割规定得更加明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

27、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本题 C、D 选项均具有迷惑性,本题企业类型是“普通合伙企业”,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71 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才应当遵循“不同意的应当购买,不购买的视为同意”的规则。综上,本题 B 选项当选。5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委托合同的效力见个人独资企业法第 19 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28、应当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该法第 38 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 选项正确。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特殊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的企业。A 选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9、实施条例第 18 条),故 A 选项合法。C 选项,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 75 条第 2 款:“以外国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的合营企业,其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所以合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国际通行的货币表示是正确的,但是财务会计报告必须折算为人民币。所以 C 选项不合法。D 选项合法,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 15 条第 1 款的规定:“合营各方发生纠纷,董事会不能协商解决时,由中国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也可由合营各方协议在其他仲裁机构仲裁。”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无因性的理解票据上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享有票据权

30、利只以持有符合票据法规定的有效票据为必要。至于票据赖以发生的原因,在所不问。即使原因关系无效或者有瑕疵,均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此即为“票据的无因性“,所以 C 选项表述正确。强调:不能将“无因性“绝对化,不能够认为票据的取得无需合法原因,因为法律不保护非法的票据关系。A 选项是票据为缴付证券的性质,而非“无因证券”,所以不合题意,不当选。B、D 选项均是强调票据是要式证券,而非“无因证券”,所以不合题意,不当选。8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票据抗辩(对人抗辩)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本题甲和乙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乙迟迟拖延不交货,没有履行约

31、定义务。根据票据法第 13 条第 2 款:“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所以如果乙向甲追索,甲可以抗辩。但本题中乙已经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根据票据法第 13 条第 1 款:“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所以甲不得对丙抗辩。因此 A 选项当选。B 选项错误,丙被银行拒付后,丙应当向前手行使追索权。C、D 选项,丙已经被银行拒绝付款,其再将该张票据背书转让给丁的行为属于“期后背书”,根据票据法第 36 条的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

32、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所以乙、丙并不是连带责任。9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票据追索权的原因票据追索权是第二次的权利,即在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时,持票人向其前手,也就是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概括而言,追索权的对象只能是持票人的前手。追索权的行使以持票人第一次请求权未能实现为前提,相对于付款请求权来说,是第二次性的权利。同样,追索权的原因也和付款请求权未能实现有关,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3) 承

33、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见票据法第 61 条)所以,本题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原因只和付款人丁公司有关,即 C 选项 “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时持票人甲公司可以行使追索权。1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破产案件受理的后果破产程序有可能导致企业的消灭,因此需要公平满足所有债权人的清偿要求,而债权人的公平受偿又以债务人财产稳定为基础。基于稳定性的需要,破产受理会对债权人、债务人财产、已经进行的诉讼、保全或者执行程序产生一系列影响。本题即考查破产受理对上述程序的影响。A 选项正确,见企业破产法第 19 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

34、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B 选项正确见企业破产法第 16 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C 选项错在“终止”,应当是“中止”。见企业破产法第 20 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D 选项考查未履行合同的处理。对 “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企业破产法第 18 条)。所以 D 选项表述正确。11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破产抵销权见企业破产法第 40

35、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一 )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 1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 1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本题的关键是取得债权的时间点。C 选项中丙公司获得对 H 公司的债权时间是在 H 公司破产宣告后(

36、也就是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取得的债权),在时间上不符合抵销的规定,因此不能抵销。D 选项中丁公司向银行偿付142 万元后享有对 H 公司的追偿权,从时间看是在 H 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前,所以,D 选项可以主张。A、B 选项也均是债权发生在破产申请被受理之前,所以均可以抵销。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该原则的根本目的在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禁止将保险作为赌博的工具以及防止故意诱发保险事故而牟利的企图。所以 A 选项错误。C 选项,考查人身保险合同保险利益的要求,该项应当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而不是“在人身保

37、险事故发生时”要求具有保险利益。见保险法第 12 条第 1、2 款:“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D 选项,“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所以该项应当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而不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具有保险利益。见上述第 12 条。综上,本题答案为 B 选项。13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人身保险合同“给付保险金“的规则根据保险法第 42 条:“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

38、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根据上述条文,本题应当推定受益人王某死亡在先,其儿子死亡在后,再依据第 2 项“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可知保险金应作为被保险人(本题被保险人是王某的儿子)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继承法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所以保险金应当由其儿子(王子)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 51-90 题,每题 2

39、 分,共 80 分。14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公司担保的决议方式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15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设立时股东的出资规则 2013 年公司法的修改突破了传统观念上对“

40、实收资本“的迷信。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实行由公司股东(发起人) 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由股东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的制度。具体而言:(1)取消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的规定;(2)取消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的规定;(3)取消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 万、10 万、500 万(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除外)的规定;(4)取消首次出资后,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2 年内缴足的规定。基于上述修改,本题 A 选项“三人的首次出资额合计为25000 元”是合法的,当选。B 选项正确,以股权出资为法律允许,

41、具体参见公司法解释(三)第 11 条第 1 款:“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二) 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四) 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C 选项正确,参见公司法第 28 条第 2 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D 选项错误,应当由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参见公司法第 30 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

42、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16 【正确答案】 B,D【试题解析】 股权回购本题题干并没有区分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所以两种公司类型均需要考虑到。有限公司股权回购,规定于公司法第 74 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 公司连续 5 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 5 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

43、通过之日起 60 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90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上述第 74 条第 1 项,本题 D 选项正确。股份公司的股份回购,规定于公司法第 142 条第 1 款:“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综合上述两个法条,只有“公司合并、分立”情形下,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回购。故 B 选项正确。17 【正确答案】 A

44、,B【试题解析】 董事高管的任职资格 A 选项,甲因为重大工程事故罪被判处刑罚,不属于经济犯罪,所以甲可担任公司董事。B 选项,乙上任仅 3 个月,该企业被宣告破产,难以说明乙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所以乙可以担任公司董事。C 选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最终仍要由投资人承担,所以丙属于“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故不得担任。本题法律依据参见公司法第 146 条第 1 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

45、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 年;(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18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A 选项考查董事会会议召集举行程序。见 公司法第 112 条第 1 款:“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第 111 条

46、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所以 A 选项书面委托合法,并且董事人数(含书面委托的董事) 已经过半数,因此该会议召集举行程序合法。股份公司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其中包括公司法第 37 条规定的“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因此 B 选项并非董事会决议范围。公司法第 112 条第 2 款规定,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 C、D 选项不合法。19 【正确答案】 A,C【试题解析】 公司合并、分立 A 选项错误,公司的合并、分立方案需要经过股东会审批。见公司法第 37 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47、(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B 选项正确,该法第 74 条第1 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选项错误,应当是连带责任。见公司法第 176 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D 选项正确。因为合并与分立均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已经进行了清产核资,所以无需进行法定清算程序。20 【正确答案】 B,C,D【试题解析】 公司利润分配本题题干具有迷惑性,是问“拟定的分配

48、方案”,因此,B、C 选项是没有错误的,虽然这两项涉及的方案最终都要经过股东会通过,但是董事会可以拟订方案然后提交。参见公司法第 46 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第 166条第 3 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A 选项错误,公司资产重估增值的款项,依规定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而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参见公司法第 167 条:“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人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

49、积金。”第 168 条第 1 款:“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21 【正确答案】 A,B,C,D【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全票决事项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中,涉及企业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也被称为“全票决”事项,这是考试中的常考点。参见合伙企业法第 31 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根据上述规定,本题应当全选。22 【正确答案】 A,B,C【试题解析】 合伙企业和第三人的关系本题中,丙的入伙没有经过“书面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43 条第 1 款规定:“新合伙人人伙,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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