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

上传人:appealoxygen216 文档编号:866186 上传时间:2019-02-23 格式:DOC 页数:56 大小:14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6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6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6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6页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2及答案与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事诉讼法)模拟试卷 2 及答案与解析一、分析题1 何某(女) 因参与拐卖儿童多人,被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但在交付执行前,发现其已经怀孕 4 个月,即在审判时何某已经怀孕。问题:(1)本案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何某在法院审判前被发现怀孕为了能够对她判处死刑,司法机关能不能先对其进行人工流产,再在对她判处死刑?1 张同辉与刘晓丽系夫妻关系,在 A 市东城区扁担胡同 56 号居住。2010 年 5 月中旬,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房屋公司)的部分工人对该房进行翻修,并对该房屋的内墙进行了重新粉刷。施工结束后,工人甲因回家不便,在张同辉家借住一晚。第

2、二天临走时不小心碰坏了张家的彩电。施工完成后不久,天气持续下雨,张同辉夫妇发现刚刚粉刷过的墙壁不同程度地发生涂料脱落现象,而且越来越严重,以致整个房屋墙壁面目全非,且住房仍旧严重漏水,不能正常居住。这时张同辉和刘晓丽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约定该房屋两人各一室一厅。2010 年 8 月20 日,张同辉来到西城区人民法院诉称,西城区第一房屋建筑工程公司在修缮其住房后房屋仍旧漏水,且所用涂料系伪劣产品,使原告不能正常居住,并且电视机被损坏,要求房屋公司重新修缮房屋并赔偿原告的财产损失。张同辉委托了律师于伟为其代理本案,在授权委托书中写明“全权代理” 而无具体授权。刘晓丽也于同年8 月 23 日向西城

3、区法院提出了相同的诉讼请求。西城区人民法院合并审理了本案。经查明,张同辉、刘晓丽所称属实,另查明,2010 年 7 月底,该房屋公州与西城区东方装饰公司合并为新的东方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汪洋。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房屋公司辩称,粉刷张同辉和刘晓丽的房屋墙壁所用涂料系购买干本市立新涂料公司,应由立新涂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本案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2 本案中题城区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为什么?3 本案张同辉与刘晓丽是什么诉讼关系?如果张同辉和刘晓丽没有离婚,而只有张同辉起诉,则法院应如何处理?4 本案被告是谁? 为什么?5 立新涂料公司如果参加诉讼,则诉讼地位如何?该公司是否有权提出管辖权异

4、议?6 诉讼代理人于伟的诉讼权利如何?6 被告人李某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因贪污公款 4 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到 2007 年 5 月 9 日缓刑考验期满,李在缓刑考验期内无任何违法犯罪行为。2012 年 3 月 20 日上午,李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争吵,李将张某打成重伤。问:7 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 为什么 ?8 如果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应被判 3 年有期徒刑,其能够再次被判处缓刑?执行缓刑时其自由受到哪些限制?8 台风季节,某市遭受“ 海葵 ”袭击,住在该市多难街的刘家、王家、陈家、谢家和幸福商场均受到“ 海葵” 影响,刘家在台风前与 A 装修公司签订装修

5、新购房屋的合同仅完成一半时,遇到“ 海葵 ”,房屋遭雨水浸泡,必须重新装修,损失近 20 万元;王家儿子王甲在回家途中被狂风吹落的广告牌砸伤,花去医疗费用 2 万元;陈家购买的 20 万元的家具在东风商场送货途中被洪水冲走(商场送货上门);谢家的儿子谢乙与女朋友赵丙在景区游玩时遇到山洪,赵丙看到谢乙被山洪冲走,其女朋友赵丙以为谢乙遇难,次日便在网上设立谢乙的灵堂,导致谢乙的网友在网上祭拜,三天后谢乙回家;幸福商场竣工后未经验收先行使用,经雨水浸泡,导致地基下沉和墙面开裂。根据以上内容,请回答下列问题:9 A 装修公司应否继续履行对刘家的房屋装修合同 ?所受损失应如何承担?为什么?10 王甲是否

6、可以要求广告公司承担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为什么?11 陈家的家具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12 赵丙对于谢乙是否构成名誉侵权?谢乙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否支持? 为什么?13 承包商对幸福商场的地基下沉和墙面开裂应否承担工程质量责任?为什么?13 2010 年 2 月,崔某与同事李某因口角发生纠纷,崔某将李某的胳膊、肩、背眼多处打伤,除左眼视力每况愈下外,其他损伤经住院治疗均已治愈。李某为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予以受理。经审查。法院认为李某左眼可能致残,被告人可能被判处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罚,遂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李某提出其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对此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7、法庭遂休庭,指定省级人民医院为李某重新鉴定,得出于李某左眼致残的鉴定意见。崔某提出反诉,认为李某在厮打过程中也对自造成人身伤害,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并私下要挟李某撤诉。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时李某向法庭提出撤诉。人民法院查明情况后认为应按撤诉处理,遂终止诉讼。问题:14 李某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自诉?为什么?15 人民法院在审查自诉案件后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6 法院在埘李某重新鉴定的程序中哪些做法不当?请说明理南。17 崔某提出的反诉是否成立?为什么?18 法院对李某撤诉行为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18 某村水塘上游有一家集体造纸厂。该厂已经营近 10 年,污水一直排入水塘上

8、游的河流。赵立国与余庆华合伙承包村里的水塘养虾。2009 年 5 月,赵立国、余庆华二人向水塘投放虾苗 2 万尾。投放后赵、余二人精心管理,日夜看护。10 天后,二人发现塘内有少量的死虾出现,当即捞起部分死虾送造纸厂与其交涉。造纸厂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经双方估算,塘内漂浮和打捞上岸的死虾约 5000 尾。厂方把死虾送市商品检验处化验,化验结论是虾苗死亡可能是被排出的废水毒死,但不能肯定。市环保部门对造纸厂排出废水的检验结果是该厂排出的废水量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由于赵、余二人与造纸厂之间关于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二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在举证期间内,原告赵立国、余庆华二人提供

9、的证据材料有:(1)2009 年 5 月 10 日购买 2 万尾虾的发票,发票载明了单价及总金额;(2)原告与村里签订的承包合同;(3) 估算死虾 5000 尾的书面材料,原告及被告派到现场查看人员都在上面有签名;(4)赔偿费用一览表及计算方法;(5)李某的证言,证明在送检过程中商品检验处的检验员蔡某与厂方有过两次私下的接触。李某到庭作证后,被告造纸厂不同意赔偿,提出了以下证据材料:(1)市商品检验处的化验报告;(2)市环保部门的检验报告。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申请重新鉴定虾的死亡原因,法院指定由省级有关部门作出了新的鉴定意见。问题:19 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原告应对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在本

10、案中,又应如何证明?20 本案涉及哪些法定的证据种类?21 如果被告提出的证据均真实,能否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22 本案审理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要提出新证据,应如何确定提出的期限?23 原告在诉讼中申请重新鉴定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4 赵某酒后驾驶无牌照的小轿车,车上有其朋友肖某和张某从某市文化路由西向东行驶。在某饭店门前超车时。将在人行道上走路的妇女郑某及其子李某撞倒,致李某当场死亡,并将郑某带挂于车下。此时。赵某踩了刹车,但听车上的肖某和张某说有人追来了快跑,赵某在明知车底下有人的情况下,又驾车逃跑,将郑某拖拉 200 米,致其颅底骨折,休克死亡。赵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与处罚?25 周某

11、系北京市机械施工公司的一名卡车司机,10 月 20 日 19 时许,驾驶大货车为本单位某工地清运渣土。当其驾:车行驶过某路口时由南向东右转弯刮倒了骑自行车的鲁某,致鲁某当场死亡。周某当时虽已感觉车身颠了一下,但其没有停车,而是驾车离开事故地点,继续到工地拉渣土。当其返回再次经过事故地点时见有交警正在勘查现场。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自己可能撞了人。并于当日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投案。经交通部门认定,周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周某的行为是否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26 甲与乙对街分别经营两家修车行,某日甲在修理一辆进口轿车过程中发现缺少了一些零部件,甲发现当日乙修车行门口也停有一辆同款轿车自认为也是来修理的轿车

12、便于晚间潜入乙修车行用将该型号小轿车后备箱内的备用轮胎(价值1,000 元)盗走同时用被普通轿车替换下来的废旧 CD 替换了该进口轿车内原装环绕立体声音响设备(价值 3,000 元)。实际上,停在乙修车行的同款轿车实为乙的朋友所有,其来乙车行找乙打牌并决定次日离开。第二日乙的朋友驾驶该轿车离开,由于汽车制动失灵,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车上一人死亡,三人重伤。试分析本案中甲的行为性质。26 新疆兴都公司将五百包长绒棉通过铁路运至郑州准备出售,委托郑州的伏牛公司将棉化存放于当地仓库,并约定在棉花出售后按售价比例给伏牛公司提成。伏牛公司将棉花存放于郑州北营仓库,并将仓单的复印件、发票等凭证寄刚给兴都公司

13、。半月后,兴都公司找到买家某纺织厂,舣方签订了,五百包长绒棉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先由纺织厂交付总价额 50的价金,兴都公司收到该款后将委托伏牛公司把全部货物的仓单背书给纺织厂,纺织厂在提货并验收以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过了首付款的约定期限多日,兴都公司仍未收到纺织厂的首付款,却打昕到一个消息,该纺织厂因严重亏损将被其他企业收购。兴都公司立即致电伏牛公司,没有兴都公司的书面确认通知书,不得将棉花的仓单交给任何人。数日后纺织厂派人到伏牛公司取棉花仓单,并出示了与兴都公司的买卖合同和由某银行签发的付款保证书。伏牛公司见到合同及付款保证书,就将仓单背书给纺织厂,在纺织厂取完货给了同执后,就急忙向兴都公司

14、要提成。兴都公司立即回了个电传:没发给你们书面确认书怎么就随便放货,他们首付的钱还没给呢,如果这笔钱要不回来就要你们赔偿!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27 兴都公司与纺织厂买卖合同约定的是哪种类型的交付,所交付棉花所有权从什么时候起转移?28 在纺织厂提交付款保证书并请求交付时。兴都公司有何理由拒绝向纺织厂交付货物?29 伏牛公司未经兴都公司同意向纺织厂交付仓单要承担什么责任?30 纺织厂在取得仓单但未付款以前对棉化有没有所有权?为什么?30 甲成立一犯罪组织常年从事走私活动。乙是甲的好友,乙知道甲的走私行为,每当甲资金紧张时,乙会放贷款给甲,资金来往共计 500 万元。丙是甲

15、的收购方,经常直接到内海与甲接头直接收购走私货物。收购金额高达 600 万元。某日,公安机关收到线报,甲将走私一批珍贵名表经某海域到我国境内。甲的走私团伙到案后,发现埋伏的警察为了逃避抓捕以暴力等方式与公安人员搏斗。造成多名民警受轻微伤。请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31 甲的行为如何定性?32 乙的行为如何定性?33 丙的行为如何定性?34 2009 年 4 月,乔某因为严重肠炎到某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手术很顺利,伤口也愈合得很快。但出院后,却时常感觉到腹内疼痛。2010 年 7 月,经另外一家医院诊治,其腹腔内尚留有手术用的纱布。乔某认为,从 2009 年 4 月至今,自己未在任何医院进行

16、过手术。所以这块手术纱布肯定是省人民医院留下的,于是要求医院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失;而医院拒绝赔偿,并坚持认为手术是正常的但拒不提供病历和于术器械清单。乔某于是将医院告上法庭。请问:根据我国法律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在该案诉讼过程中,医院和乔某的证明责任应该如何分配?35 黄某、蒋某和方某的上诉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36 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处理在程序上有哪些不当之处?为什么?37 原审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处理在程序上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请说明理由。38 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合法?为什么?39 发现漏罪后,本案中有关机关的处理是否妥当?为什么?39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 年

17、 3 月 8 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 2 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其他要求。卢小美出院一个月后按医院的要求进行复查,结果表明,因创伤不能根治,将会留有后遗症。卢小美觉得郭冬的赔偿太少,又去与郭冬交涉,但郭冬拒绝再给卢小美任何赔偿。卢小美欲向法院起诉。40 设一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调解协议,由郭冬再付给卢小美 1 万元。法院向卢小美送达调解书时,卢小美表示郭冬给的赔偿还是太少,拒绝在调解书上签字。人民法院又

18、主持调解了两次均告失败,遂要双方当事人回去好好商量一下,意见一致了再来法院。法院的做法是否正确?41 设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由郭冬再向卢小美赔偿 1 万元,并且当庭将钱款交付。这些情况均被记人笔录,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都签了名。次日,卢小美反悔。在这种情况下,调解的效力如何?为什么?42 设卢小美在反悔时,声称法院在调解之前没有征得其同意,并且在调解过程中,审判员 A 也几次向卢小美声明,本院的院长与郭冬的父亲是表兄弟,暗示卢小美见好就收。正是在这种压力下,卢小美才同意调解。在这种情况下,卢小美可以采取何种补救措施? 为什么?43 某市农贸产品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

19、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广州某外贸公司签订大豆购销合同一份。程某以欺诈的手段。骗取对方货款 8 万元,自己挥霍完毕。其后,程某又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南京一家粮油公司订立玉米购销合同。当对方预付货款 32 万元汇到后,程某骗取银行信任,将该款划入公司账户,而后仅给对方发去价值 9 万元的玉米,余款据为该公司所有。请分析本案。43 甲与乙订立了一份卖牛合同,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 5 头牛,分别为牛 1、牛 2、牛 3、牛 4、牛 5,总价款为 1 万元;乙向甲交付定金 3000 元,余下的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双方还约定,在乙向甲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该 5 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该 5 头牛。根据合同法及相

20、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44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1 被雷电击死,该损失由谁承担?为什么?45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2 生下 1 头小牛,该小牛由谁享有所有权?为什么?46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牛 3 踢伤丙,丙花去医药费和误工损失共计 1000 元,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为什么?47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 的合同,在向丁交付牛 4 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为什么 ?48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丁不知甲保留了此牛的所有权。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牛 4的合同,作价 2000 元且将牛 4 交付于丁。丁能否据此取得该牛的所有权?为什么?49 设在牛款付清之前,乙将牛 5 租与戊,租期

21、 3 个月,租金 200 元。该租赁协议是否有效?租金应如何处理?50 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51 邢某系出租车司机,某日晚 10 时许,载一女士粱某回家。途中,邢某见梁某年轻漂亮衣着时尚,遂生歹念,将车开到僻静处停下,在车内用暴力奸污了梁某。梁某奋力反抗,将邢某的脸抓破。邢某认为这是给他犯罪留下罪证,唯恐罪行暴露,即决定杀人灭口。邢某揪住梁某头发,将梁某的头部猛撞车门数下后,梁某昏死过去。邢某以为梁某已经死亡,遂将梁某弃于荒野,后驾车逃逸。梁某被人发现后,送往医院经抢救脱离危险。试分析邢某的行为。52 年逾七旬的甲因向两个儿子乙、丙索要赡养费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甲生

22、活相当困难,并且身患重疾急需医治,遂裁定乙、丙两人先分别给付甲生活费和医疗费 5000 元。该裁定作出后,乙表示不同意,人民法院告知乙此裁定乃终局裁定,不得上诉,只能立即执行。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乙、丙每人每月各负担甲生活费 1000 元。丙以自己下岗为由不服提出上诉。二审人民法院为保障甲的生活不受影响,在案件审结前裁定乙、丙两人分别先给付 800 元。问题:人民法院的哪些做法不正确?53 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该上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如何组成?54 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案的方式有哪些?55 二审法院的审理是否应当限于对法律适用的审查?是否需要审查原审确定的事实和所依据的证据?56 如果二审法院发现

23、一审法院违反回避制度,是否应当发回重审?57 如果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判量刑过轻,能否改判张某更重的刑罚?为什么?57 2008 年 2 月 7 日,在河南郑州农村某田野上,几个放羊人在火堆旁烤火。突然,从火堆里发出巨响,村民王德龙被炸伤了眼睛。原来,是在场的少年武小军捡到一只蜡烛般大小的鞭炮,他两次将鞭炮埋入火堆中,从而引起爆炸。武小军的父亲将王德龙送往医院,并为其支付了 4000 多元的医疗费用。王德龙被鉴定为 6 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高达 50000 余元。王德龙多次找到孩子的父亲要求赔偿,但孩子的父亲却认为孩子不懂事,事发现场的成年人看到孩子往火堆里埋鞭炮却不加制止,责任应该由成年人

24、承担。王德龙遂将武小军及其父告上了法庭。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双方争执的焦点即责任的认定,取决于事发现场的成年人是否看到孩子两次向火堆里埋鞭炮的这一行为。在场的另一小孩证明王德龙看到武小军的行为而不加以制止,武小军也如是说。在法院最初凋查时,在场的另一个成年人王朝说自己什么也没看到,自己刚坐下,鞭炮就响了。在场的另外两个小孩也证明王朝后到,只看到结果。可是后来在法庭上,王朝却替王德龙作证说,王德龙没有看到武小军往火堆里埋鞭炮。由于王朝的前后说法不一致,法庭对王朝进行了耐心的询问,王朝终于说出了实情:由于王德龙曾帮助王朝的侄女在县城找到工作,所以王德龙找到他要他作伪证时,他碍于人情,便答应了。合议

25、庭在了解事实真相后,当场作出了口头决定,对王朝罚款 1000 元,拘留 3 天。问题:58 人民法院可以对罚款和拘留的强制措施应如何适用?59 该合议庭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60 王朝不服法院的决定欲向上级法院上诉,并就此咨询其诉讼代理人。如果你是王朝的诉讼代理人应如何回答?61 郑某(男,15 岁) 和张某(男,20 岁) 合谋到某集市伺机盗窃。见王老汉正在一个摊位买西红柿,张某便示意郑某掩护。郑某站在王老汉旁边,假装挑选西红柿。张某用镊子从王老汉的手提袋内窃得 600 元,随即躲在一边。当王老汉发现钱被偷时,便将站在身边的郑某抓住。郑某否认偷窃,但被抓住不放。张某见状,高喊:“郑某,打他

26、。” 郑某见脱逃不掉,就掏出尖刀朝王老汉的腹部、腿部刺去,连刺数刀,直至将王老汉刺倒。此时,张某返回现场,对着王老汉说:“该” 。然后二人逃离现场。王老汉因大出血死亡。分析郑某和张某的行为。62 李四一直从事贩卖大麻的生意为了增加收益,计划自己制造毒品。遂到当地郊区,找到农民,与张三等农民商量,希望他们种植,并承诺高价收购毒品原材料。张三等农民见收益比种庄稼高得多,李四义承诺不会出事。2008 年,李四在贩卖毒品时被抓获,其妻子王五得知李四被抓,便将藏匿在其家巾的毒品转移他处。李四在看守所成功脱逃后,回到主五处,王五为李四联系外地接受李四的地方,并且准备足够财产。供李四逃亡所用。公安机关发布通

27、缉令,张三得知李四出事后,在收获前便将全部植物铲除。试分析张三、李四和王五的行为如何认定处罚?62 2010 年 5 月,福州市凌云衬衣厂与成都市通达贸易公司签订了一份服装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由仲裁机构仲裁。”2010 年 7 月,双方发生争议,凌云衬衣厂向其所在地的福州市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通达贸易公司拒绝答辩。同年 10 月,双方经过协商,重新签订了一份仲裁协议,并商定将此合同争议提交通达贸易公司所在地的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事后,凌云衬衣厂担心成都仲裁委员会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偏袒通达贸易公司,故未申请仲裁。而向

28、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起诉时未说明此前两次约定仲裁的情况。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向通达贸易公司送达了起诉状副本,该贸易公司向人民法院提交了答辩状。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通达贸易公司败诉,被告不服并提出上诉,理由是双方事先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无效。问题:63 买卖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64 争议发生后,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65 原告凌云衬衣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面临何种风险?为什么?66 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是否正确?为什么?67 被告通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理由是否正确?为什么?68 被告是否享有上诉权?为什么?68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

29、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69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70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71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

30、决? 理由是什么 ?72 被告人杨某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73 周若因生活困难,但相信参加此次大赛将改变自己的命运,遂准备向赵敏借款5000 元作为路费及参赛花销。请问:(1)若赵敏口头答应借款给周若,并约定次日到家来取,不料,次日周若到赵敏家只见到铁将军把门。周若是否可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为由,起诉赵敏要求履行借款合同义务?为什么?(2)设赵敏借款给周若之时并未约定给付利息,后赵敏主张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支付利息,是否支持?为什么 ?74 赵敏到上海参加华东地区赛事,并租赁了陈谅的房屋。请问:(1)若

31、赵敏只租赁1 个月,并未订立书面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若租赁 1 年,而未订立书面合同,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 若赵敏延付租金,则陈谅请求赵敏交付租金的时效期间为多长?(3)若租赁期间,陈谅将房屋出卖,赵敏又不主张购买,则租赁合同效力如何?75 周若为参加比赛,乘坐华山号火车前往比赛地点。不料,途中自火车窗外飞来一颗石子,将其击伤,正在救治过程中,其行李架上的行李箱又被他人偷走。为此,周若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受伤损失及行李损失,应否支持?为什么?76 韩昭在决赛中被淘汰后,将一卷由朋友帮忙拍的她参加历次比赛的胶卷交给泰山照相馆冲洗,不料,该胶卷被照相馆不慎丢失。照相馆以交

32、给韩昭的收据小条上写明:“如有丢失损毁,赔偿 5 一 10 倍胶卷价格”为由,只愿意赔偿 200 元。请问,照相馆的声明性质如何? 是否有效 ?为什么?若韩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应否支持?77 甲某和乙某合伙经营长途货物运输生意,二人共同拥有长途运输大型卡车 5 辆,为节约成本提高利润,甲某和乙某商议,准备购买假军车牌照以节省过路费。后乙某经人介绍得知。丙某可以制造假军车牌照并出售,于是甲乙二人花费人民币5,000 元从丙某处购买五个假军车牌照用于长途运输业务,后由于被人举报甲乙二人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经企,甲乙利用所购买的假军车牌照漏缴过路费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经审讯,甲乙如实供述了上

33、述事实,并以再次购买假军车牌照为名联系到丙,从而配合公安机关将丙抓获归案。丙到案后也对自己制造假军车牌照并出售给甲乙的事实供认不讳。问题:本案中,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则构成何罪?应如何定罪处罚?78 吴某为 H 市主管土地供应的副市长崔某为某私营房地产开发公司 A 有限责任公司老板。主要在 H 市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2009 年到 2010 年间H 市的房地产市场非常红火土地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的态势。土地价格不断飙升。2010 年底,崔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吴某,为低价拿到 H 市黄金地段的 X 地块,崔某向吴某提议,由吴某的妻子李某(无业) 入股 A 公司,李某占股 30且不

34、用实际出资,也不用参与经营管理。公司盈利后李某可以按比例“分红” 。吴某刚开始比较犹豫,李某得知后非常高兴,极力要求吴某答应。吴某拗不过李某,只得答应。之后,在吴某的帮助下。崔某低价获得 X 地块后以市场价转让给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次性获利人民币 8,000 万元。事后崔某给李某“分红” 人民币 2,400 万元李某将此事告知吴某,吴某让李某将该笔钱存在二人在国外留学的独生儿子名下。2011 年 10 月,随着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管理整顿。房地产市场的行情急转直下,A 公司的房地产在售项目出现滞销,在建项目也出现资金紧张的问题由于面临银行贷款到期的压力,A 公司资金链随时有断裂的风险。2011

35、 年 10 月 28 日,崔某找到吴某,请求吴某想办法帮忙弄些资金挺过难关,并承诺待自己的在售项目售出收回资金后马上归还。吴某遂于当日从自己控制的 H 市土地出让金账户中转出人民币 3,000 万元至 A 公司账户。由于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A 公司迟迟不能售出房屋,吴某虽多次催促,崔某仍迟迟没有归还“借款” 。2012 年 3 月 8 日,经他人举报,检察机关在核查 H 市土地出让金账户时发现了资金缺口,并通过银行追查到了资金流向,随后于当日立即将崔某控制崔某无奈之下交待了自己找吴某借款的事实并主动交待了之前给李某分红的事实,次日(3 月 9 日)检察机关根据崔某的交待将吴某和李某控制,二人分

36、别承认了上述事实。经查,在崔某被控制后当天(3 月 8 日),李某在吴某的指示之下,已经将之前“分红” 所得的人民币 2,400 万元“归还”到 A 公司账户。问题:对吴某、李某、崔某等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79 刘某系某市分管招商引资的副市长,妻子陆某嗜赌成性经常欠下赌债,几次尝试戒赌均来成功。其子刘某某在家待业,整日外出喝酒。由于陆某与刘某某的恶习,刘某决定控制他们的开销减少给他们的生活费。陆某难耐戒赌痛苦遂决定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经济收入,由于经常有求刘某办事的人登门拜访。陆某总是趁刘某不在家中时,与这些人“洽谈” 。对所求之事,陆某都一一允诺,陆某根据所办之事难易开出

37、不同条件。对请托人所求之事陆某没有直接找刘某办理,而是找到刘某的下属并利用刘某的地位威逼利诱让其办事到案发前收受财物共计 300 万元。刘某某由于生活费锐减,只能自谋出路,他同样利用刘某的地位获得收入。于是刘某某到处宣扬自己是市长儿子,要办事找他他一定能够办好。来求办事的人也不少,截止案发时刘某某因此获得财物共计 80 万元,但是刘某某从来没打算为请托人办事,只是想打着父亲幌子获得财物而已。刘某得知陆某和刘某某行为后,命令他俩去自首,交待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赃。问题:刘某、陆某和刘某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并说明理由。80 被告人:吴某,男,24 岁,无业;黄某,男,23 岁,临时工;陈某,男,24

38、岁,某化肥厂工人。被告人吴某、黄某和陈某在一家饭馆吃饭。吴某在陈某上厕所的时间内,将邻桌一座位上的皮夹(内有现金等重要物品)偷过来交给黄某,黄某又将皮夹放于陈某搁在凳子上的衣服底下。陈某返回后继续吃饭。并不知衣服下放了东西。失主发现皮夹丢失后,立即寻找,当翻陈某的衣服时,陈某不让翻,发生争吵,在推拉时,凳子翻倒,皮夹露了出来。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吴某、黄某、陈某有期徒刑 5 年、4 年、2 年。判决作出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抗诉,上诉、抗诉期满后三被告人被交付执行。后陈某在服刑期间提出申诉,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后,对陈某宣告无罪,但认为原判决对吴某、黄某

39、量刑畸轻,改判吴某、黄某有期徒刑 6 年、5 年。二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但被驳回,理由是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其判决为生效判决,不服可以申诉。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能否改判较原判刑罚更重的刑罚?80 王京在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的行政工作人员。2008 年,王京停薪留职,在学校附近买下一处饭店,准备经营。为了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王京与超凡职业学校的领导达成协议,超凡职业学校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登记和办理一切手续,王京给超凡职业学校一笔“登记费” 。王京和超凡职业学校均依约办事,很快便领到了营业执照,饭店髓记注册为“山东省超凡职业学校餐饮服务中心”

40、。为了对外营业,王京以饭店的名义与个体户张保签订了装潢饭店的协议总价款10 万元。饭店装潢好后,王京并未按协议付款,经张保几次催要,王京均找借口推托。张保之妻赵霞因与王京之妻李兰有宿怨,极力劝张保去人民法院起诉。张保说王京与他多年同学,关系一直不错,王京肯定是一时经济紧张,再等一段时间再说。半年以后,王京仍未还款。问题:81 如果赵霞一气之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京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82 如果张保最终明白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决定起诉,但因受其妻的怂恿,起诉时以王京之妻李兰为被告,人民法院对此是否应当受理?83 如果张保起诉时以王京为被告,在一

41、审审理的过程中提出王京与本案审判长是同学,可能影响案件公正裁判,故不应由该人民法院审理而应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此异义能否成立?为什么?84 如果张保起诉时以超凡职业学校为被告,但在起诉书中指明王京与学校的关系,对此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85 如果王京在一审审理过程中提出反诉,认为张保之妻赵霞欠妻子李兰 5 万元逾期未还,要求原告偿还其欠款及利息,此反诉能否成立?为什么?86 周某、赵某和贾某因涉嫌强奸、抢劫(共同犯罪),程某因涉嫌包庇贾某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刑。周某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某被判处无期徒刑,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 1 年、缓刑 2 年。判决生效后,下级人民法

42、院在接到对周某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遂停止执行,并立即报请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裁判没有错误的裁定后,下级人民法院立即对周某执行了死刑。在执行死刑时,只有法院的指挥人员、执行人员及维持秩序的公安人员到场,执行前为避免混乱未予公布,在闹市区执行注射。某监狱在对赵某、贾某的执行过程中,因赵某患有严重疾病而将其保外就医,对贾某则在其服刑满 5 年后向某法院提出了假释建议。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因违反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向原作出缓刑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销程某缓刑的建议书。该法院认为程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并未犯罪,未接受公安机关的建议。

43、问题:本案对四名罪犯的执行程序存在哪些错误?87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谭某抢劫一案进行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谭某抢劫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抢劫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极坏,依法判处谭某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判决宣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核准程序。但同时为防止谭某家人转移财产,该法院遂于报请死刑核准当日没收谭某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于 9 月 3 日签发了执行死刑命令并送达到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前谭某揭发原任职单位一领导的重大行贿、受贿犯罪事实(后查证属实),但原审人民法院院长认为谭某主观恶性大,仍然决定于 9 月 18 日执行死刑。当日在司法

44、警察的临场监督下,完成了死刑的执行。问题:本案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88 2006 年 5 月 2 日零时许,互为朋友关系的甲、乙、丙、丁相约在某一网吧内上网玩耍。由于所带钱款花完,甲提议去“弄点钱花” ,于是四人走上附近大街。这时,恰巧有一年轻女性经过,四人上去将其围住,采用暴力手段将其手包抢走,其中有现金 500 元、手机一部。案发后,公安局于 2006 年 5 月 7 日分别逮捕了甲、乙、丙、丁,将四人共同关押在看守所某房间。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2006 年 6 月 5日,法院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甲、乙都聘请了辩护人,丙、丁没有聘请,法院也

45、没有为他们指定辩护人。2006 年 7 月 2 日,法院一审分别判处甲有期徒刑 7 年,并处罚金 5000 元,乙有期徒刑 5 年,丙、丁均为有期徒刑 3 年,后丙父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丙父无权提起上诉,予以驳回。判决生效后,四人均被羁押至某监狱执行。后查明四人年龄如下:甲,生于1985 年 8 月 3 日;乙,生于 1986 年 5 月 1 日;丙,生于 1989 年 12 月 5 日;丁,生于 1990 年 5 月 10 日。问题:试分析案例中公安司法机关存在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89 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90 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

46、子应否偿付?为什么?91 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92 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93 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93 甲市 A 区的王某到甲市商业银行的 A 区某储蓄所存款。因工作人员疏忽,在存款单上误将王某所存金额打印成 16 万元,而王某实际所存金额仅为 16000 元。后储蓄所工作人员发现,便找到王某要求改正存款单,但王某不同意,该储蓄所于是向 A 区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王某返还存单进行更改。 A 区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银行目前并未发生损失,决定对该93 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 1999 年 3 月完成

47、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 2000 年 5月 19 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 年 12 月 1 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 2002 年 8 月 9 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 2000 年 7 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 4 年,每年许可使用费 10 万元。2004 年 3 月,甲公司欲以 80 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专利作价 80 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的有限公司。2004

48、 年 12 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给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 1999 年 12 月 20 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的灯具。请回答下列问题:94 唐某作为发明人,依法应享有哪些权利?95 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96 甲公司为何将专利技术出让给唐某?该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对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效力有何影响?97 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 80 万元

49、设立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98 该专利是否应当因为不具有新颖性而被宣告无效?为什么?99 对丁公司的违法行为应如何定性?为什么?99 迅达路桥公司是一具备路桥建设资质的公司通过招标与某市市政部门签订了承建彩虹桥的工程合同。工程合同签订后。迅达公司与甲设计院签订了彩虹桥设计合同。经发包人同意将彩虹桥两边的土石方工程分包给乙公司。两年后,该工程通过竣工验收。该桥设计的保质期为 70 年,该桥的管理单位为丙路政处。至第五年该桥突然坍塌,导致在该桥上行走的王某死亡、运货的刘某伤残,为此引起纠纷。经查:该桥坍塌既有设计原因,又有施工原因,还有管理原因。王某有妻子和父母;运货的刘某为丁搬家公司所雇用,所运货物为陈某的家具。请回答下列问题:100 迅达公司与甲设计院签订的设计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01 迅达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02 对于该桥的倒塌应由谁负何种责任?为什么?103 对于该桥倒塌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货损应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104 王某死亡可主张何种赔偿?由谁主张?105 刘某可向谁主张损害赔偿?为什么?106 陈某的家具损失可向谁主张责任?为什么?二、论述题107 案情:四川成都的一名退休职工把某电视台主持人赵某告上了法庭。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职业资格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