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财规划师二级实操知识(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模拟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1 小王母亲张某离婚后,1996 年又与钱某结婚,小王随母亲一起生活,2012 年,小王母亲与钱某离婚,对于小王的抚养问题发生了争执,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钱某对小王进行了事实上的抚养,对小王享有抚养权(B)即使张某与钱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继承关系并不消灭(C)如果钱某不愿再继续抚养小王,小王则应当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D)一旦钱某和张某离婚,小王与钱某之间的关系即告结束2 下列兄弟姐妹之间不享有继承权的是( )。(A)亲生兄弟姐妹(B)养兄弟姐妹(C)旁系
2、姻亲关系的继兄弟姐妹(D)拟制的旁系血亲关系的继兄弟姐妹3 理财规划师在制定财产传承规划时,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规划师应当遵循的程序的是( )。(A)向客户说明财产传承规划的意义,并向客户说明理财规划师在制定财产传承规划时了解客户家庭成员情况的重要性(B)收集与客户财产传承规划有关的信息(C)对客户的家庭成员财产继承信息进行分析(D)代理客户对侵害其财产的行为提起诉讼4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不包括( )。(A)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B)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C)养兄弟姐妹(D)继兄弟姐妹5 一般制定财产传承规划的原则为( )。(A)财
3、产传承规划的随意性(B)确保财产传承规划的现金流动性(C)财产传承规划的格式化(D)财产传承规划的同一性6 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其放弃继承的财产按照( )。(A)无人继承办理(B)代位继承办理(C)转继承办理(D)法定继承办理7 甲的儿子乙先于甲死亡,则( )享有代位继承的权利。(A)乙的妻子(B)乙的弟弟(C)乙的儿子(D)乙的祖父母8 甲立遗嘱将其收藏的一件字画赠给乙,乙表示接受甲的遗赠,但在甲的遗产分割前乙也去世。现应( ) 。(A)由甲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B)由乙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继承(C)由甲和乙的继承人共同继承(D)经甲的继承人同意,可让乙的继承人继承9 下列财产中,不属于遗产
4、的财产是( )。(A)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著作权的署名权(B)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存款(C)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学习用品(D)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10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两人以上时,遗产分配的比例应首先坚持( )。(A)均等分配原则(B)照顾原则(C)权利义务一致原则(D)协商原则11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 )。(A)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B)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同(C)公民或法人(D)公民、法人、国家或其他组织12 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继承发生效力的时间,继承开始的时间应是( )。(A)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的时间(B)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C)遗产被确定的时间(D)遗产分割的时
5、间13 王先生由于车祸死亡,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请问他的遗产应当按照( )方式继承。(A)法定继承(B)协商继承(C)抚养继承(D)推定继承14 王某意外死亡,没有立下遗嘱,留下 300 万的遗产,妻子有固定工作,母亲由哥哥一家照顾,王某还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如果你为王先生准备一份遗嘱的话,则你认为他的( ) 应获得较多的遗产。(A)妻子(B)女儿(C)哥哥(D)无法判定15 王某(男) 丧偶,一日,王某随儿子王甲乘车外出,坠入山涧,王某不幸当场死亡,王甲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晚些时候也死亡。王某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是( )。(A)遗嘱继承(B)代位继承(C)转继承(D)法
6、定继承和遗嘱继承16 下列不能作为遗赠扶养协议主体的是( )。(A)国家(B)集体(C)法定继承人(D)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17 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三者相互发生冲突时,适用顺序为( )。(A)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B)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D)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18 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
7、返还房屋(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19 下列关于遗嘱信托的说法,错误的是( )。(A)遗嘱信托可以是口头形式(B)遗嘱信托在委托人过世后生效(C)遗嘱信托可以避免因遗产分配产生的纷争(D)遗嘱信托可以实现财产永续传承二、案例单选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19 冯老先生现年 78 岁,和老伴相依为命,膝下有三个孩子,冯老大、冯老二、冯老三。冯老二三年前因为车祸去世,留下两个儿子冯枫与冯强。冯老先生感到自己身体日渐虚弱,决定通过遗嘱分配自己的遗产。他先后留下两份遗嘱,第一份自书遗嘱将二老居住的价值 40 万的房屋留给大儿子,并由大儿子赡养老伴。第二份代书遗嘱将家中全部存款
8、20 万元平均分配给二儿媳妇和冯老三。2013 年 12 月,冯老先生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抢救,在治疗期间冯老先生曾一度清醒,并留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老伴。对此医院的医生与护士均可证明。后冯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20 此案例没有涉及( ) 。(A)法定继承(B)遗嘱继承(C)遗赠(D)代位继承21 冯老先生的口头遗嘱( )。(A)有效,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处理财产(B)有效,有医生和护士作为见证人(C)无效,因为遗产已经通过自书和代书遗嘱分配(D)无效,因为没有指定见证人22 冯老先生的遗产总计( )。(A)40 万房产,存款 20 万(B) 40 万房产
9、,存款 10 万(C) 20 万房产,存款 10 万(D)存款 10 万23 冯老先生的遗产应按照( )继承。(A)法定原则(B)自书遗嘱(C)口头遗嘱(D)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24 冯老先生的老伴可以分得( )的财产。(A)24 万房产,125 万存款(B) 25 万房产,125 万存款(C) 57 万房产,25 万存款(D)20 万房产,10 万存款25 冯枫可以分得价值( )万元的遗产。(A)0(B) 125(C) 375(D)426 冯老大可以分得价值( )万元的遗产。(A)0(B) 20(C) 65(D)75理财规划师二级实操知识(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模拟试卷 4 答案与解析
10、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1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父母与子女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关系,这样,继父母与生父母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法对继子女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如果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或生母离婚的,依照有关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据此,未成年的继子女在随生父或生母共同生活后,其与继父母的权利义务自然终止,继父或继母对其继子女的继承权也应随之消灭。但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的生父母离婚时,已将继子女抚养
11、成年、接近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应当不影响继父母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承权。【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继兄弟姐妹间继承权的发生,并不以继父母子女间发生的抚养关系为依据,而是以继兄弟姐妹之间发生的扶养关系为依据。如果继兄弟姐妹间并没有共同生活或虽共同生活,但均为未成年人,相互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那么继兄弟姐妹间就不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相互不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3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规划师制定财产传承规划主要是帮助当事人实现遗产的合理分配,增加遗产的价值,降低与传承人以及与遗产有联系的人群发生纠纷的比率。
12、代理客户对侵害其财产的行为提起诉讼并不属于理财规划师的工作范围,而是律师的工作。【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作为法定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而未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之间不能发生继承关系。【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5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制定财产传承规划的原则包括:保证财产传承规划的可变通性和确保财产传承规划的现金流动性。【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6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
13、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所以乙的儿子有代位继承的权利。【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8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遗赠自遗赠人死亡,受遗赠人表示接受之时生效。甲立遗嘱将字画赠与乙,乙表示同意时遗赠生效,字画的所有权即转移给乙,在乙死后,字画由乙的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继承。【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的财产、公民的著作权、专利
14、权中的财产权利属于遗产,但著作权的署名权是专属于著作权人的,不能被继承,不属于遗产。【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0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可以看出均等分配原则是第一原则。【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1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多人继承。这一规定说明,我国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
15、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2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中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据此,继承开始的时间,就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其具体的时间起算,分自然死亡和法律宣告死亡而有不同。被继承人自然死亡的,从被继承人生命最终结束之时开始。被继承人被法律宣告死亡的,从法院在宣告失踪人死亡判决书中所宣告的被继承人死亡之日开始。【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3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
16、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4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王先生的妻子有工作,母亲有人赡养,而女儿没有收入来源,应当给予其照顾,在分遗产时应适当多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5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转继承是指
17、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6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必须是遗赠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组织,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履行扶养义务。扶养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因为法定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互相扶养和互相继承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法定的,不能通过约定的形式来改变。【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7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知识模
18、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8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扶养受扶养人,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根据继承法意见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已经支付的供养费用。【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19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遗嘱信托是指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设立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因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知识模块】 财产分
19、配与传承规划二、案例单选题以下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0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本案涉及到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代位继承。遗赠是指遗赠人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民事行为。【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1 【正确答案】 B【试题解析】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2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房产和存款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各占一半,则冯老
20、先生的遗产包括价值 20 万元的房产和 10 万元的存款。【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3 【正确答案】 C【试题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4 【正确答案】 D【试题解析】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先生的老伴将获得冯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即价值 20 万元的房产和 10 万元的存款。【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5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枫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26 【正确答案】 A【试题解析】 本案中以冯老先生最后的口头遗嘱为准,所以冯老大没有任何遗产可以继承。【知识模块】 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