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下列医用气体的低压软管组件的要求:氧气;氧化亚氮(笑气);医用空气;氦气;二氧化碳;氙气;上述气体的专用混合气;富氧空气;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驱动手术器械用氮气;真空。其目的主要是确保气体专用性,防止不同气体传输系统间的交叉连接。这些软管组件预期用于最大工作压力小于1400kPa的地方。1.2本标准规定了对于医用气体的不可互换的螺紋(NIST)接头、直径限位的安全系统(DISS)接头和管接头限位系统(SIS)接头的配置,并规定了不可互换的螺紋(NIST)接头的尺寸。 1.3本标准未规定:用于驱动手术器械用空气的供应和排放的同轴软管的要求;电导率的要求。 1.4本标准未规定软管组件的预期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