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亲属制度、抚养制度和附论)模拟试卷 1 及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自然血亲2 拟制血亲3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二、简答题4 简述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计算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亲等的方法。5 简述亲属关系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6 简述亲属关系在其他民事法律上的效力。7 简述亲属关系在刑法上的效力。8 简述亲属关系在诉讼法上的效力。9 简述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尽赡养义务的条件。10 简述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有关婚姻家庭法的变通规定的必要性。11 简述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有关婚姻家庭法变通规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12 简述涉外收养的准据法。13 简述制定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
2、用规则的三种思路。三、论述题14 试述配偶、血亲、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的原因。15 试述父母子女之间的扶养。16 试述办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事宜,必须遵循哪些要求?四、填空题17 当代许多国家以亲属关系的发生原因为依据将亲属分类为_、_、_。18 从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来看,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_。19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配偶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包括_、_、_。20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是_。21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兄弟姐妹是_。22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弟、妹对兄、姐承担扶养义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_、_、_。23
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休情况_。24 婚姻家庭法中涉外婚姻的外国人包括_、_、_、_。25 内地居民和澳门居民在澳门结婚,适用_。全国自考婚姻家庭法(亲属制度、抚养制度和附论)模拟试卷 1 答案与解析一、名词解释1 【正确答案】 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他(们)是共同的祖先的后裔,相互之间是被血缘纽带联结在一起的。【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2 【正确答案】 是指相互之间本无该种血亲应具有的血缘联系,经依法拟制后,始具有与该种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的亲属,这种血亲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人为地依法创设的,故亦称法亲或准血亲。【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3 【正确答案】 在广义上是指
4、,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以及在外国境内,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中国公民与中国公民的结婚、离婚、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收养、扶养和监护等。【知识模块】 附论二、简答题4 【正确答案】 按罗马法,计算直系血亲亲等的规则是,以己身为基点,向上或向下数,以间隔一世为一亲等。例如,父母与子女为一亲等直系血亲;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为二亲等直系血亲;曾祖父母与曾孙子女、外曾祖父母与外曾孙子女为三亲等直系血亲,依此类推。计算旁系血亲的规则是:先从己身上数至己身与对方(即与其计算亲等者)最近的共同的长辈直系血亲,再从该长辈直系血亲下数至对方,两边各得一世数,将其相加即
5、为旁系血亲的亲等数。例如,兄弟姐妹为二亲等旁系血亲;伯、叔、姑与侄、侄女,舅、姨与甥、甥女,为三亲等旁系血亲;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为四亲等旁系血亲,依此类推。【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5 【正确答案】 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在婚姻家庭法领域的表现是集中而又系统的。夫妻间、父母子女间、祖孙间、兄弟姐妹的权利和义务,都是基于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而发生的。例如,一定范围的亲属为禁婚亲;配偶间的财产关系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定亲属间的扶养、抚养和赡养,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适当放宽收养条件。【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6 【正确答案】 在民事法律领域,不少法律关系都是同亲属身份有关的
6、。例如,一定的亲属关系是法定监护的基础法律关系,从而也是法定代理的基础法律关系。一定范围的亲属可依法提出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申请,以及撤销上述宣告的申请;失踪人的财产由其一定的亲属代为管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以亲属关系为依据;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有代位继承权;列入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亲属得为遗嘱继承人。【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7 【正确答案】 某些犯罪主体和被害人之间具有特定的亲属身份,如虐待罪和遗弃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也多为被干涉者的亲属;某些犯罪的主体须为己有特定亲属关系或明知他人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人,如重婚罪;某些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可由被害人的近亲属告诉;等等。【知识模块】
7、 亲属制度8 【正确答案】 在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对涉及亲属的事项在程序上都有若干特别规定。例如,一定的亲属关系为回避的原因;在民事诉讼中,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由其作为法定代理人的亲属代为诉讼;强制执行时,应保留被执行人所供养的家属(多为近亲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必需品;在刑事诉讼中,一定的亲属得为被告的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的同意可依法提出上诉,还可依法提出申诉;等等。【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9 【正确答案】 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在下列条件下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1)孙子女和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和外
8、孙子女如果已经结婚,在判断孙子女的负担能力时是否将其配偶的收入综合考虑在内,法律未作明文规定。解释上应该综合考虑在内。因为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的配偶依据男女平等原则也有负担家庭生活费用的义务,而且在其配偶的收入更高的情况下应该承担更多的生活费用。即使实行约定财产制,生活费用的负担也不得违反抚养和赡养的有关规定。这样解释也符合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有负担能力是指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及自己配偶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合法生活、教育、医疗等需求后仍有剩余或降低生活水平后有剩余。如果孙子女、外孙子女、中数人均有负担能力,应根据他们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2)祖父母、外祖父母
9、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无力赡养是指不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或部分满足自己和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合理的生活、教育、医疗等需要。子女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赡养是指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自己的剩余财产情况为祖父母、外祖父母给付全部或部分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金钱或生活物品。【知识模块】 扶养制度10 【正确答案】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除汉族外还有 50 多个民族。许多民族的亲属制度、婚姻家庭和收养方式等,都具有自身的种种特点;这足基于生产和生活方式、传统文化、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在历史上长期形成的
10、,全国性的婚姻家庭立法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制定某些变通的或补充的规定,有利于这些法律在民族自治地方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和本地区的法制建设。【知识模块】 附论11 【正确答案】 制定变通规定时应当遵循的原则有二:(1)以全国性的婚姻家庭立法(婚姻法 、收养法等)的原则为依据,全国性的婚姻家庭立法中的原则规定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本质和特征,对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婚姻家庭关系是同样适用的。(2)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关系的具体情况。在制定有关规定时,要将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知识模块】 附论12 【正确答案】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
11、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知识模块】 附论13 【正确答案】 (1)在各法域立法机关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各自在有关法律中制定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规则。这些规则的内容应当是相互协调、互不抵触的。(2)在各法域之间签订有关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的协定。这种协定可以是多边的,也可以是双边的。(3)在条件成熟的时候,也可以根据各法域的立法机关的共同要求,在国家一级制定统一的区际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规则。【知识模块】 附论三、论述题14 【正确答案】 (1)配偶关系的发生和终止。配偶关系的发生。配偶关系以婚姻的成立为发生原因,结婚行
12、为是夫妻关系依法成立的法律事实。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以婚姻的终止为终止原因。婚姻借以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二:一是配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二是双方依法离婚。(2)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自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自然血亲关系以出生为发生原因,亲子关系和其他自然血亲关系均基于出生的事实而发生,出生的时间便是自然血亲关系发生的时间。自然血亲关系以死亡为终止原因。这里所说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拟制血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拟制血亲关系以所拟制的亲属身份关系依法成立为发生原因,以死亡或所拟制的亲属身份关系依法解除为终止原因。(3)姻亲关系的发生和终止。姻亲关系的发生。姻亲关系亦因婚姻的成立
13、而发生。婚姻成立的时间,便是姻亲关系发生的时间。但是,对婚姻成立时尚未发生,以后新发生的姻亲关系来说,除该婚姻的成立外,还需要有其他的发生原因。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的终止问题比较复杂,各国有不同的立法例,学者们也有不同的见解。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姻亲关系的终止原因并无规定,按照民间习惯,离婚似应作为姻亲关系终止的原因。配偶一方死亡后是否继续保持姻亲关系,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15 【正确答案】 我国婚姻法第 21 条第 l3 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
14、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此条规定,应结合其他法律规范的相关内容,把握以下几点:(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保持义务。其法律属性和特点有三:抚养义务的无条件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一旦出生,无论父母经济条件及负担能力如何,也不论是否愿意,均必须依法承担抚养义务。即使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牺牲自己的事业发展和生活享受,也必须首先保障子女的生存和生活。抚养内容的复合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涉及子女身心成长、发展的全过程,是全方位的扶养,所以抚养内容既包括提供子女所必需的一切生活费用,为子女健康成长和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15、又包括提供子女教育、学习费用,保证子女充分享受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为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文化素质和生活技能创造条件。抚养义务的长期性与持续性。从子女出生时开始,到子女成年乃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父母均应承担扶养义务。(2)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生活扶助义务。在我国,凡年满 18 周岁的公民,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再依赖他人抚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因子女的成年而消灭,子女也因成年而丧失要求父母抚养的权利。这应该是现代社会人格独立的普遍要求,也应该是亲子抚养关系的常态模式,社会价值应以此为导向,法律也应以此为常规。但是,由于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社会对公民个体的综合保障尚不健全,再加上
16、公民个人生理、心理、学习、就业存在现实的差异,成年不等于有劳动能力,有劳动能力不等于有独立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于是在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成年人还必须依靠他人扶养,当社会无力全部承受时,则只有强化到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中,因此父母对成年子女在一定条件下依法应承担抚养义务。其条件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成年子女因客观原因无独立的谋生能力也无其他生活来源因而需要抚养,如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尚在学校就读,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二是父母具备负担能力,即父母在维持自己的生活外还有承担抚养义务的给付能力。如果父母因负担抚养义务而不能维持自己生活,则不负担抚养义务。(3)成年子女对父母的扶养是生活扶助义务
17、。目前我国经济仍不十分发达,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尚不健全,尤其是广大农村地区,老人的赡养还主要依赖家庭,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我国家庭还将承担较重的扶养老人的功能,因此我国婚姻法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扶养义务。但是,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有所不同,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是有条件的,即必须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而成年子女具有给付能力。当然,如果没有达到法定条件所要求的情形,成年子女自愿赡养其父母者,道德上也应予提倡和鼓励。【知识模块】 扶养制度16 【正确答案】 为准确执行收养法关于涉外收养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于 1999 年 5 月 25 日正式发布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
18、记办法。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办理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事宜,必须遵循如下法律要求:(1)收养的登记机关。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亲自来华办理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的,应当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一方因故不能来华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和认证。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2)收养登记的具体步骤包括:申请。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审查和登记。省、自
19、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送养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时,应当填写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收养协议,同时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中国收养组织发出的来华收养子女通知书;收养人的身份证件和照片。送养人应当提供下列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出的被收养人已被同意收养的通知;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为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被收养人的照片。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将登记结果通知中国收养组织。自愿办理收养公证。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还应当办理收养公证证明手续。为
20、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办理收养公证证明的公证机关,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即司法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汪机关。从公证证明作出之日起,涉外收养关系成立。【知识模块】 附论四、填空题17 【正确答案】 配偶、血亲、姻亲【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18 【正确答案】 配偶【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19 【正确答案】 结婚、配偶一方死亡、离婚【知识模块】 亲属制度20 【正确答案】 有条件的【知识模块】 扶养制度21 【正确答案】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知识模块】 扶养制度22 【正确答案】 弟、妹有负担能力、弟、妹由兄、姐抚养长大、兄、姐丧失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知识模块】 扶养制度23 【正确答案】 制定变通规定【知识模块】 附论24 【正确答案】 无国籍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外籍华人、外国血统的外国人【知识模块】 附论25 【正确答案】 澳门特别行政区婚姻法【知识模块】 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