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类试卷]学好法学基础理论同步练习试卷4及答案与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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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好法学基础理论同步练习试卷 4 及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每小题 6 分。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2 简述法律关系的构成。3 什么是法律事实?4 什么是法的渊源?5 我国法的渊源有什么特点。6 简述我国法的渊源。7 什么是地方性法规?8 什么是法律制定?9 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组成10 简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的立法权限。11 什么是法律解释?12 什么是法律汇编?13 什么是法律编纂?14 简述合法行为的认定。15 什么是违法行为。16 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17 简述设定法律责任的目的。18 简述行政制裁及其类型。二、论述题每小题 10 分。19 论我国社会主

2、义法律的本质。20 试论行政执法及其特点。21 论法律适用。22 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23 论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24 论法律制裁及其类型。25 论法律文件完善的方式。学好法学基础理论同步练习试卷 4 答案与解析一、简答题每小题 6 分。请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2)法律关系体现意志关系。法律关系的意志性来源于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律关系是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旦特定的主体从事了属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就享有相应的法律权利,或履行

3、相应的法律义务。(4)法律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手段的社会关系,当法律关系受到破坏时,国家会动用强制力进行矫正或恢复。【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 【正确答案】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构成。(1)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法律权利的享有者和法律义务的承担者,包括个人和组织。(2)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例如:物、行为和智力成果。(3)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指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法律允许主体为满足自己的利益或社会利益而采取的为法律所保障的手段。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主体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从事一定行为或不从事一定行为的一种约束手段

4、。【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3 【正确答案】 法律事实,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等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和行为。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法律行为是指以当事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4 【正确答案】 法的渊源,也称法律渊源,指法律规范的来源。根据内容的不同,法的渊源有实质意义上的渊源和形式意义上的渊源之分。实质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指经济或经济关系;形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指法律的表现形式。在我国,对法的渊源的理解,一般指形

5、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5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制定法是我国法的基本渊源。在我国,判例不是我国的法的渊源。所有案件的判决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作出。这一点不同于英美法系国家,在英美法系国家,制定法和判例法都是正式的法的渊源。(2)特别行政区法律是我国法的渊源。特别行政区实行不同于全国其他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按照宪法规定,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加以规定。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中属于单独一类。(3)习惯在我国法的渊源中的意义很小。只有在个别情况下,经过国家认

6、可的习惯才具有法律效力。【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6 【正确答案】 当代中国的法的渊源,主要是以宪法为基础的各种制定法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和认可的国际条约和惯例等。(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6)特别行政区的法律(7)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7 【正确答案】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法定的权限内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规范性文件。另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经省、自

7、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8 【正确答案】 法律制定,又称立法,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的法律制度泛指一切有关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补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活动。狭义上的法律制定专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及其常设机关依法制订、修改、废止基本和其他法律的活动。【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9 【正确答案】 我国法律体系由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组成,这些法律部门又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1)实体法。它包括: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刑法。(2)程序法。它是规定保障权利和义务实现的

8、程序方面的法律规范。程序法提供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目前我国的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0 【正确答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经济、刑事、民事和其他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之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1 【正确答案】 法律解释,是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法学

9、理论对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术语及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也叫法定解释、有权解释,指职权机关或者经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无权解释、学理解释,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学术性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适用于法学教育、法制宣传、法学研究等方面,对法律适用也有参考价值。【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2 【正确答案】 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法律汇编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

10、容,不属于国家立法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便于人们查阅、适用各种类别的系统性法律文件。【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3 【正确答案】 法律编纂,是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法律编纂属于国家立法活动。它可以改变原来规范的内容,还可以增加新内容。其目的,是根据某些共同的原则形成在规范上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和谐统一体。【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4 【正确答案】 合法行为可以从以下方面认定:(1)行为符合法律所保护的利益,即行为有利于或没有社会危害性。这里的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善良风俗等。合法行为表现为:禁令的遵守、积极义务的履行、正当权利的行使等。(2

11、)行为主体与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相符合。自然人、法人、国家机关都有特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规定。只有在各自的权利能力范围内从事的行为,才受法律保护。(3)合法行为一般无需考查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只有从事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就产生法律效果。这一点不同于一般违法行为或犯罪待为。【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5 【正确答案】 违法行为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违法行为可以分为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知识模块】 学

12、好法学基础理论16 【正确答案】 法律责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1)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联系。没有违法行为就谈不上法律责任,只有实施了某种违法行为的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法律责任反映的是对违法行为承担的否定性后果。否定性后果包括要求违法者履行一定的行为、剥夺违法者的财产、限制违法者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等。(3)承担的法律责任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违法的性质不同、情节不同,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但所承担的法律责任都必须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7 【正确答案】 设定法律责任的目的,首先在于惩罚违法者,保护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社会秩序;同时,法律责任还具

13、有教育的功能。法律责任的教育功能体现在对违法者的改造和再教育方面,也体现为对所有社会成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方面。教育社会成员养成守法习惯、预防违法,才是法律责任的最终目的。【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18 【正确答案】 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制裁主要有三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者所采取的惩

14、罚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有警告、罚款、拘留等。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又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人采取的强制性劳动改造的行政措施。【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二、论述题每小题 10 分。19 【正确答案】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遵循我国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在历史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具有阶级性和人民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首先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的意志和利益。同时,因为工人阶

15、级的意志和利益与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因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其次,社会主义法律所反映的意志,是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而不是人民中各个阶级、阶层和群体意志的简单相加。这种共同意志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工人阶级先锋队一一共产党领导下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集中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而形成。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治协商制度,集中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形成过程。(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现的是广大人民

16、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这种共同意志和利益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尊重和反映了客观规律,因而是先进的法律。社会主义法律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从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实际出发,强调走自己的路,不把书本当教条,不照搬外国模式。善于借鉴我国传统立法和外国立法的成功经验,注重将传统法和外国法的优秀成果结合于本国实践,同时,在立法技术上不断改革和创新,这些都使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制度保障。法律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基本工具,是历史新时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制度保障。

17、在政治建设方面,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顺利进行,保证人民广泛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活动。在经济建设方面,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即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保障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和稳定发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行为和权益,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在文化建设方面,培养社会主义法律意识、道德观和价值观,促进教育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推广、使用。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要。在社会建设方面,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8、建设。【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0 【正确答案】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在我国,大部分的法律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因此;行政执法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行政执法的特点表现在以下方面:(1)行政执法主体通常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公职人员。在我国,行政执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所属的各部门。此外,国家或法律授权的单位也享有授权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权,例如,教育主管部门将学籍管理和学位管理权授予符合一定条件的科研院所或大学。(2)行政执法的范围

19、比较宽泛。随着现代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行政执法的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其内容涉及工商、税务、财政、海关、金融、公安、交通、卫生、文教等各行各业。(3)行政执法的主动性。行政执法不像司法机关那样担当“中立” 的裁判人角色。由于行政执法既是行政机关一项职权,也是一项义务,因此,行政权力本身包含着主动因素。行政执法的主动性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主要方面,但不是唯一的特性,另有一部分行政管理活动是行政机关依申请做出的。【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1 【正确答案】 法律适用,是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规范处理具体案件的活动。法律适用不同于其他国家机关实施法律的活动,它具有以

20、下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司法机关。司法权是国家主权的象征和组成部分,司法权是司法机关的一项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享有此项权力。在我国司法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法律适用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司法机关处理经济、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司法程序合法才能维护国家司法形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目前,我国司法程序制度保障主要包括民事诉讼程序法、行政诉讼程序法和刑事诉讼程序法。(3)法律适用过程或结果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审理、判决等活动本身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所作出的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当事人必须执行

21、。【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2 【正确答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包括四个环节:(1)法律议案的提出按照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一个代表团或者 30 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0 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议案。(2)法律草案的审议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 3 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

22、交付表决。一审是听取提案人对法律草案的说明,进行初步审议;二审是在经过两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委员们对法律草案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后,围绕法律草案的重点、难点和分歧意见进行深入审议;三审是专门委员会根据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对法律草案在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再作审议,如果意见不大,则交付表决。(3)法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4)法律的公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3 【正确答案】 我国法律体系由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部门组成,这些法律部门又可以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包括:(1)宪法和其他与宪法相关的法律宪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3、是国家的根本法。在我国,下列法律属于与宪法相关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国旗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2)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规定主体的组织、职权、行使职权的方式、程序以及对行使行政职权法制监督等。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3)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律制度包括经济组织法律制度,经济竞争法律制度,经济调控法律制度,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经济监督法律制度,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等。(4)民商法民商法是调整民

24、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目前没有单独制定的民法典,民事法律制度以单行法律形式构成。目前主要有,民法通则、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等。我国没有商法典,有关商事制度以单行法律构成,如公司法、保险法、海商法、信托法等。(5)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目前我国的刑法包括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程序法是规定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的程序方面的法。程序法提供的可供当事人选择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主要有:调解、仲裁、复议、诉讼等。目前,我国的程序法主要有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

25、础理论24 【正确答案】 法律制裁,是国家专门机关对违法者依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惩罚措施。法律制裁是基于法律责任产生,没有违法行为,就没有法律责任,也谈不到实施法律制裁。实施法律制裁时,需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制裁的措施和惩罚的数额。目前,我国法律制裁主要有以下几种:(1)民事制裁民事制裁,是人民法院对民事责任主体依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我国民事法律制度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修理、更换、重做、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此外,还可以依据情节处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活动的财

26、物或所得等。(2)行政制裁行政制裁,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其所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而实施的强制性措施。行政制裁主要有三种: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反行政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所实施的惩罚措施。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于犯有轻微违法行为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者所采取的惩罚措施。行政处罚的主要方式有警告、罚款、拘留等。劳动教养是司法行政机关对有违法犯罪行为而又未达到刑事处罚的人采取的强制性劳动改造的行政措施。(3)刑事制裁刑事制裁,是国家司法机关对违反刑法的犯罪主

27、体依据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而采取的刑罚措施。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对于在中国犯罪的外国人,还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25 【正确答案】 法律公布以后,还涉及法律完善的问题。法律完善的形式,包括法律的解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1)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由有关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法学理论对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术语及相关问题所做的说明。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也叫法

28、定解释、有权解释,指职权机关或者经授权的社会组织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限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做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无权解释、学理解释,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学术性的解释。这种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主要适用于法学教育、法制宣传、法学研究等方面,对法律适用也有参考价值。(2)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法律清理,是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重新确定其法律效力的活动。法律清理的主体是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和有权国家机关;它所针对的是生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目的是删除过时的法律、理顺法律与法律的关系。(3)法律汇编法律汇编,是将规范性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作出系统排列,汇编成册的活动。法律汇编不改变规范性文件的内容,不属于国家立法活动。其目的是为了便于人们查阅、适用各种类别的系统性法律文件。(4)法律编纂法律编纂,是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文件中的属于某一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法律编纂属于国家立法活动。它可以改变原来规范的内容,还可以增加新内容。其目的,是根据某些共同的原则形成在规范上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和谐统一体。【知识模块】 学好法学基础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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