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备案号: QB/44050071 -2011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化 妆 品 行 业 联 盟 标 准 Q/GDSTCCQ/GDSTC2 2011 wa 弹力素(发用) 2011-08-18 发布 2011-09-28 实施 广东省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发布 Q/GDBYC2-2011 前 言 本标准由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归口。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进行编写。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广东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广东拉芳集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2、:范莉、施昌松、张太军、赵文忠。 本标准于 2011 年 08 月首次发布。 Q/GDBYC2-2011 1 弹力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弹力素的分类与命名,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 书,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 本标准适用于由保湿剂、高分子聚合物和各种护发调理剂配制而成的凝胶状或乳状, 用于滋润修护、亮泽塑型、使头发易于梳理或造型的 美发用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296.3 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3、 GB 23350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 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pH 值的测定 GB/T 13531.3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 浊度的测定 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QB/T 1975 护发素 QB/T 2835 免洗护发素 QB/T 4076 发蜡 QB/T 4077 焗油膏(发膜)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定 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年版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007】年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7】第 100号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4、局令【 2005】第 75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分类 与命名 通常情况下,产品呈现乳状外观,就其命名可包含弹力素、弹簧素、直发素。 4 要求 4.1 原料要求 产品所用的原辅材料应符合 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年版及相应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感官要求 4.2.1 色泽 呈产品应有的色泽。 4.2.2 香气 呈产品应有的香气,无异味。 4.2.3 外观 Q/GDBYC2-2011 2 产品质地均匀,不得含有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表 1。 4.4 卫生指标 卫生指标见表 2。 表 1 项 目 要 求 PH 4.5 7.5 耐 热 (45 1) , 保持 2
5、4h, 恢复室温后无明显分层、变色等异常现象 耐 寒 18 20 , 保持 24h, 恢复室温后无明显泛粗、变色、分层等异常现象 总固体( %) 5.0 表 2 项 目 要 求 微生物指标 细菌总数 /( cfu/g) 100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 cfu/g) 10 粪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 球菌 不得检出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有毒物质限量 铅 /( mg/kg) 40 汞 / (mg/kg) 1 砷 /( mg/kg) 10 4.5 定量包装要求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号规定。 4.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 2007】年
6、版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要求 采用目测、鼻嗅评定。 5.2 理化指标 5.2.1 pH 值 按 GB/T 13531.1中 6.1.1的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 5.2.2 耐热 按 QB/T 2835中 4.2.2的规定执行。 5.2.3 耐寒 按 QB/T 2835中 4.2.3的规定执行。 5.2.4 总固体 按 QB/T 1975中 4.3.4的规定执行。 5.3 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年版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5.4 净含量偏差 Q/GDBYC2-2011 3 按 JJF 1070中 6.1.1的规定的方法测定。 6 检验规则 按 QB/T 1684中
7、的有关规定执行。 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 7.1 标志、标签 产品应有标志、标签应符合 GB 5296.3及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且加标 产品标准备案号。 7.2 使用说明书 应符合 GB 5296.3中的有关规定。 8 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8.1 包装 按 QB/T 1685以及 GB 23350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8.2 运输 必须轻放轻卸 ,按上下标志堆放 ,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物品混运,保持外箱完好。 8.3 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 38,通风干燥的仓库内。不得靠近火炉、暖气。堆放时必须离地面 20 、离墙 50 ,中间应留有通道。并按
8、要求规范放置,严禁与有毒、有腐蚀性物品混贮。 8.4 保质期 在规定运输和贮存条件下 ,产品在包装完好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 ,保质期为三年,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 Q/GDBYC2-2011 4 广东省汕头市化妆品行业联盟标准 弹力素编制说明 我协会及相关联盟单位所生产的弹力素是以保湿剂、高分子聚合物和各种护发调理剂配制而成的凝胶状或乳状,用于滋润修护、亮泽塑型、使头发易于梳理或造型的美发用品。 在长期的生产、销售、控制、管理等相关活动中,均无相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满足企业的需求。为保证产品质量,保 护生产厂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标准化法的要求,特制订此产品标准,作为组织该产品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的制订主要参考了 QB/T 1975 护发素、 QB/T 2835 免洗护发素、 QB/T 4076发蜡、 QB/T 4077焗油膏(发膜),并按产品的实际而制定。 本标准有关技术参数经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机构检验验证。 本标准由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组织相关会员单位制订、审查、批准、发布并呈报备案。 备案后的汕头市化妆品行业联盟标准由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授权,在会员单位内部作为产品质量控制标准使用。 广东省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2010年 08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