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备案号: Q331002 Y61 075-2010 备案日期: 2010 年 10 月 15 日 有效期至: 2013 年 10 月 14 日 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DQ/JD 022010立式冷藏陈列柜 2010-10-01 发布 2010-10-15 实施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发布Q/JD 022010 I 前 言 本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按GB/T 1.1-2009。 立式冷藏陈列柜属家用制冷器具-冷藏箱类型的产品。 家用冰箱一般置于家庭贮藏或冷冻食品,而立式冷藏陈列柜主要置于市场作为货柜出现。两者都是消耗电能机械制冷方式达到制冷的目的,但在结构和要求有一定的差异:立
2、式冷藏陈列柜需用风机强制进行循环冷却,以使贮藏室最高处都能得到冷却。 本标准主要依据GB/T 8059.1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但为了与Q/JD 01冷藏、冷藏冷冻和冷冻陈列柜的试验方法统一,故引用GB/T 8059.2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冷冻箱。 本标准由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浙江星星家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金菊、周翠兰。 本标准于2010年10月首次发布。 Q/JD 022010 1 立式冷藏陈列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立式冷藏立柜(以下简称立柜)的术语、型式和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3、本标准适用于全封闭电动机驱动压缩式制冷系统,其中至少有一个壁或柜门是以透明材料制成,可视柜内食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包括所有的更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1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制冷器具、冰淇淋机和制冰机的特殊要求 GB 9706.1 医用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安全通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4、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019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装通则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 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 4214.1 声学 家用电器及类似用途器具噪声测试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798.1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1部分:贮存 GB/T 4798.2 电工电子产品应用环境条件 第2部分:运输 GB/T 8059.1 家用制冷器具 冷藏箱 Q/JD J01006 冷柜(冰箱
5、)型号表示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立式冷藏立柜 具有适当容积和装置,用消耗电能的手段来制冷,其中至少有一个面的柜门或柜壁是以透明材料制成,并能直接观察柜内物体的箱体,供用户对食品或类似物品进行陈列展示销售以及其他用途时作低温保鲜或贮藏。 3.2 透明材料 具有一定绝热性和保温性,用玻璃或其它材料制成的透明体。 3.3 一般定义 本标准所涉及的其它术语和定义见GB/T 8059.1的第3章。 4 型式和命名 4.1 按冷却方式区分: a) 柜内冷却方式为直冷,不标注; Q/JD 022010 2 b) 采用风机强制空气循环冷却的为风冷式或称间冷,用 W表示。
6、4.2 立柜透明面数区分: a) 一面透明,不标注; b) 二面透明,以汉语拼音字母 E 表示; c) 三面透明,以汉语拼音字母 N 表示; d) 四面透明,以汉语拼音字母 Q 表示。 立柜的型号命名方法按Q/JD J01006规定。 5 技术要求 立柜应符合本标准和GB 4706.13的要求,并按照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 正常工作条件: a) 环境温度:温带型(N)1632; b) 相对湿度:45%75%; c) 电源电压:187V242V; d) 电源频率:50Hz1Hz。 5.2 总有效容积 总有效容积按GB/T 8059.2附录B规定进行测算,测算值不应小于额定总有
7、效容积的97%。 5.3 性能 5.3.1 储藏温度 储藏温度见表1。 表1 储藏温度 单位: 气候类型 环境温度 t B1B、t B2B、t B3B TBmmaxB N 1032 0t B1B、t B2B、t B3B10 7 5.3.2 冷却速度 立柜连续运行时间:250L以下所需时间不应超过2h;250L350L所需时间不应超过2.5h;350L以上所需时间不应超过3h。冷藏室的温度应达到表1的规定。 5.3.3 耗电量 按GB/T 8059.2的6.4.3进行试验,耗电量实测值不应大于额定值的115%。 5.4 结构和材料性能 5.4.1 绝热性能和防凝露 材料应有良好的绝热性能,用于制
8、冷时不应有明显的收缩变形。按GB/T 8059.2的6.5.1进行绝热性能和凝露试验,立柜外表面不应出现珠状级或流水状级凝露;透明材料组成的门或壁的表面也不应出现流水状级凝露。 5.4.2 气密性和门的开启力 当门关闭后,不应有孔隙使空气进入柜内。门封应具有良好的气密性,门关闭后,门封四周应严密,按GB/T 8059.2的6.5.2试验,纸片不能自由滑动。门的开启力应小于70N。 5.4.3 门铰链和把手的耐久性 按GB/T 8059.2的6.5.3条进行门铰链和把手的耐久性试验,门经受100,000次开闭试验后应无损坏,且门的气密性仍不受破坏。 5.4.4 搁架及类似部件 搁架、容器或类似部
9、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经6.3.1条机械强度试验后,不应发生失去原来功能的变形。可取出的搁架、容器或类似部件应便于取出。 5.4.5 内部材料 Q/JD 022010 3 内部材料及其附件在正常使用时对食品不应产生和传递气味。按GB/T 8059.2的6.5.5进行气味性试验时,其评定值(平均值)不大于1。 内部材料与存放的食品接触时不应污染食品,也不应将有毒物质传送给食品,材料应能耐潮气和食品酸的作用。 5.4.6 制冷系统的密封性 制冷系统的任何部位都应密封良好,按GB/T 8059.2的6.5.6进行制冷系统密封性能试验,制冷剂的年泄漏量应不大于0.5g。 5.4.7 噪声和振动 5
10、.4.7.1 噪声 噪声的声功率级值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噪 声 值 单位:dB(A) 额定有效容积(L) 噪 声 值 直 冷 式 间 冷 式 自然对流 强制风冷 自然对流 强制风冷 250 52 58 58 62 251350 55 60 60 66 351500 55 60 62 68 5.4.7.2 振动 振动速度的有效值不大于0.71mm/s。 5.4.8 电镀件 镀层上的金属锈点和锈迹,每100cm P2P不应超过2个,每个锈点、锈迹的面积不得大于1mm P2P。当试样表面积小于100cm P2P时,则不允许出现锈点和锈迹。 5.4.9 表面涂层 涂层的表面应平整光亮,颜色均匀,
11、不应有明显的流疤、划痕、麻点、皱纹和针孔。试样表面(内侧壁)任意100cm2正方形面积内,直径0.5mm1mm的气泡不得多于2个,不允许出现直径大于1mm的气泡。 5.4.10 外观要求 外观不应有明显的缺陷,装饰性表面应平整光亮。 门或壁为透明材料时应色泽均匀,并完好无损。 电镀件的装饰镀层应光滑细密,色泽均匀,不应有斑点、针孔、起泡和镀层剥落等缺陷。 塑料件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不应有裂痕、气泡,明显缩孔和变形等缺陷。 铭牌和一切标志应齐全。 5.5 电磁兼容 电磁兼容应满足GB 4343.1和GB 17625.1的要求。 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试验条件 6.1.1 试验室 按GB/T
12、 8059.2的6.1.1的规定,环境温度取N型32。 6.1.2 试验前准备工作 按GB/T 8059.2的6.1.3的规定。 6.1.3 测量仪器 按GB/T 8059.2的6.1.4的规定。 6.1.4 柜内温度的测定 立柜温度用t BmB表示,t BmB是t B1B、t B2B、t B3B的算术平均值。 Q/JD 022010 4 t1、t 2、t 3应在铜质圆柱内测定,应将铜质圆柱悬挂安放在前后内壁之间中心位置的3个测点T 1、T 2、T3,如图1所示。 铜质圆柱的悬挂和安放,不能干扰冷藏室内正常的空气循环。铜质圆柱应离开任何导热表面至少相隔25mm的空间距离。 h/4 TB3B h
13、/2B B h TB2B TB1B 100 注: h为有效容积的高度。 图1 藏室的测温点 6.2 制冷性能试验方法 6.2.1 储藏温度试验 立柜放置在试验室内,试验条件按6.1的规定进行,将温控 器调到一定位置,关上门接通电源,使立柜至少通电24h后,再待立柜达到稳定运行状态时,测定立柜温度t m,其实测值应符合5.3.1要求。 6.2.2 冷却速度的试验 将立柜自然静置(打开门),环境温度为32 。当立柜内部温度与环境温度达到平衡时,温差最大不超过1K。 按6.1.4放置铜质圆柱,关上门,接通电源,将温控器调至使压缩机连续运行,测定柜内温度达到5.3.1要求时,所需时间应符合5.3.2的
14、规定。 6.3 结构和材料性能试验 6.3.1 搁架及类似部件机械强度试验 立柜在1632室温下放置,不通电,门敞开。 在储藏温度试验后,所有加载的搁架及类似部件的性能都应经受试验。 受试部件上依次放置直径80mm,重1000g的圆柱负荷,正常使用中,受试部件上方净空小于150mm时,则采用直径相同,重量为500g的圆柱负荷。圆柱负荷应按其轴线垂直地放置,应尽量多放,但不能互相重叠,空位宽度应小于80mm。 装有负荷的受度部件经试验1h后,取走圆柱负荷,观察其变形情况,其结果应符合5.4.4条的要求。 6.3.2 电镀件盐雾试验 按GB/T 8059.2的6.5.8进行,结果应符合5.4.8条
15、的要求。 6.3.3 表面涂层湿热试验 立柜的表面涂层试样应按GB/T 2423.3 进行湿热试验,试验周期为96h。 取样尺寸150mm150mm。 试验前,将试样表面清洗除油。 试验结束后,检查涂层表面情况。 6.3.4 表面涂层附着试验 按GB/T 8059.2的6.5.10进行。 表面涂层湿热试验和附着力试验检测结果应符合5.4.9的规定。 7 检验规则 立柜由法定家用电器检测部门根据本标准及GB 4706.13测试,并经鉴定合格后,方能批量投产。 Q/JD 022010 5 每台立柜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质量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单、装箱单等。 立柜
16、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凡提出交货的立柜,均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方法见表 3,序号 19 项为产品全检项目。 7.1.2 抽检项目见表 3 序号1018 项。其中 1011 两项可不作为抽检项目。抽检项目的抽样方法按照 GB/T 2828.1,见表4。 在逐批抽查中,采用GB/T 2828.1的抽样转移规则:当批质量可靠时,可从正常检验到放宽检验;反之,应从正常检验转移到加严检验。 7.1.3 出厂检验中的 A 类不合格不允许出现, 其中安全检验项目属致命缺陷性质,只要出现一台项不合格,即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1.4 经出厂检验后,凡合
17、格的样品方可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 表3 出厂检验项目 序 号 试验项目 本标准 GB 4706.1 GB 4706.13 不合格 分类 技术 要求 试验方法 技术 要求 试验 方法 技术 要求 试验 方法 1 外观要求 5.4.10 视检 C 2 泄漏电流 13 章 13 章 13 章 13 章 A 3 绝缘电阻(冷态) 16 章 16 章 16 章 16 章 A 4 电气强度(冷态) 16 章 16 章 16 章 16 章 A 5 启动性能 9 章 9 章 A 6 接地 27 章 27 章 A 7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5.4.6 GB/T 8059.2的6.5.6 A 8 资料、文件、附件、
18、配件 8.1.2 视检 C 9 储藏温度 5.3.1 6.2.1 B 10 绝缘电阻(潮态) 16 章 16 章 A 11 电气强度(潮态) 16 章 16 章 A 12 耗电量 5.3.3 GB/T 8059.2的 6.4.3 C 13 绝热性能(凝露) 5.4.1 GB/T 8059.2的 6.5.1 C 14 噪声和振动 5.4.7 GB/T 8059.2的 6.5.7 B 15 电镀件 5.4.8 6.3.2 C 16 表面涂层 5.4.9 6.3.3、6.3.4 C 17 防触电保护 18 章 18 章 A 18 电源线 25 章 25 章 A 表4 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 检查水平 抽
19、 样方案类型 接收质量限 AQL 一般检查水平 一次抽样 B 类不合格2.5 C 类不合格4.0 7.2 型式检验 7.2.1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立柜应进行型式检验: Q/JD 022010 6 a) 试制的新产品; b) 设计、工艺或所用材料有重大改变时; c) 连续生产中的产品,每年不少于一次; d) 时隔一年以上再生产时。 7.2.2 型式检验应包括表 5 所列各项和 GB 4706. 1及 GB 4706.13 中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 7.2.3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抽样方法按 GB/T 2829 确定,判别水平和样本大小及不合格质量水平见表 6。GB 4706
20、.1 和GB 4706.13 的规定项目及不合格分类 A 类应全数合格。 7.2.4 型式检验的样品一律不作为合格品交付订货方。 表5 表型式试验项目 序 号 试验项目 本 标 准 不合格 分类 技术要求 试 验 方 法 1 总有效容积 5.2 GB/T 8059.2的附录 B C 2 储藏温度 5.3.1 6.2.1 B 3 耗电量 5.3.3 GB/T 8059.2的 6.4.3 C 4 绝热性能(凝露) 5.4.1 GB/T 8059.2的 6.5.1 C 5 门的气密性 5.4.2 GB/T 8059.2的 6.5.2 C 6 门铰链耐久性 5.4.3 GB/T 8059.2的 6.5
21、.3 C 7 储藏室搁架 5.4.4 6.3.1 C 8 制冷系统密封性能 5.4.6 GB/T 8059.2的 6.5.6 A 9 噪声和振动 5.4.7 GB/T 8059.2的 6.5.7 B 10 电镀件 5.4.8 6.3.2 C 11 表面涂层 5.4.9 6.3.3、6.3.4 C 12 外观 5.4.10 视检 C 13 电磁兼容 5.4 GB 4343.1 GB 17625.1 A 14 包装 8.2 GB/T 1019 B 表6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 判别 水平 抽样 方案 样本 大小 不合格质量水平 RQL=65 RQL=100 Ac Rc Ac Rc 一次 n=3 1 2
22、2 3 7.3 验收 订货方有权检查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交货时订货方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 根据订货方的要求,供货方应提供一年内完整的型式检验报告,验收的质量指标和抽样方案由生产方和订货方共同商定,抽样方案按GB/T 2828.1进行。如订货方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可由订货方和生产方共同商定,增加型式检验中部分项目或全部检验项目。如仍有争议,由法定部门进行仲裁。 如产品贮存超过两年再出厂,则必须重新按出厂检验项目验收。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名牌和电气图 每台立柜在适当和明显位置处应有耐久性的铭牌和电路图,铭牌上应清晰地标出以下的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23、; Q/JD 022010 7 b) 气候类型和防触电保护类别; c) 总有效容积,L; d) 额定电压,V; e) 额定频率,Hz; f) 额定电流,A; g) 耗电量,kWh/24h; h)PP制冷剂名称及装入量,g; i) 制造厂名称; j) 制造日期和编号; k) 重量,kg; l)灯的最大额定输入功率,W; m)发泡剂化学名称或编号。 注: 若大于100W的电热元件和任何辅助元件的额定输入功率应另行标出。 8.1.2 附件 每台立柜应附有下列文件: a) 使用说明书。内容应包括 8.1.1 的项目及有效容积、产品安装、各种控制器的使用说明、维护保养的事项。立柜如配有锁,则应把钥匙放在
24、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b) 装箱单(包括附件、配件清单); c) 检验合格证; d) 产品保修单。 随机文件应防潮密封,并放置在柜内明显位置处。 8.1.3 商标 立柜应有注册商标。 8.1.4 包装标志 包装外表面应用不褪色的颜料,清晰地标明下列各项标志: a) 制造厂全名及地址; b) 产品名称、型号; c) 产品执行标准代号; d) 商标; e) 产品颜色; f) 净重(kg)、毛重(kg); g) 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mm); h) 储运注意事项标明:“易碎物品”、“怕雨”、“向上”、“禁止翻滚”和“堆码层数极限”等字样或符号、图案,应符合 GB/T 191 中有关规定。 8.2 包
25、装 立柜的包装应按GB/T 1019要求的防潮包装、流通条件3的防震包装试验进行包装设计和定型。按流通条件1进行振动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GB/T 1019有关规定。 8.3 运输和贮存 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产品不应受到摔撞、过度倾斜、曝晒和雨雪淋袭。 产品运输环境条件应按GB/T 4798.2进行,也可由制造厂按产地至销售地区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经受的环境条件而定(参照GB/T 4798.2中表A1)。 如立柜销往国际市场,则按国家运输条件自产地至销售国在运输过程中可能经受的条件而定,或按合同要求进行。 Q/JD 022010 8 产品贮存环境的条件 P1)P按GB/T 4798.1进行,产品应贮存在干噪和通风良好的仓库中,其周围不应存在腐蚀性及有害气体,仓库的贮存条件应按所在地区气候环境而定,但最高温度不高于55,最低温度不低于-25。 产品包装经拆装后仍要继续贮存时,应重新包装。 注: 1) P指在工业货仓、零售商业库等典型的仓库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