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ZSDL AS 20812-2010 水工机电设施管理(送审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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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Q/ZSDL-AS 20812-2010 阿坝水电开发有限 公司企业标准 Q/ZSDL-AS 水工机电设施管理 (送审稿 ) 2010-05-01 发布 2010-05-31 实施 阿坝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 Q/ZSDL-SLH 20806-2010 2 前 言 本标准由 阿坝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领导小组提出。 本标准由 阿坝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阿坝水电 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齐波 杨选银 肖毅博Q/ZSDL-SLH 20806-2010 3 水工机电设施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水工机电设施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

2、适用于公司所属水电站水工机电设施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标准。 DL/J 201-80 水工建筑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 835-2003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SD/J 13-78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设计规范 Q/ZSDL-AS 21327 2010 安全考核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闸门 是指设置在水工建筑物的过流孔口并可操作移动的挡水结构物。 3.2 门叶 是指闸门上直接

3、用于挡水的结构部件。 3.3 启闭机 是指用于启闭闸门或阀门的机械。 4 职责 4.1 安生部职责 4.1.1 安生部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水工机电设施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4.1.2 安生部检修主管负责组织制定检修规划和年度检修计划,确定检修级、项目和有关费用,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4.1.3 安生部检修主管负责贯彻落实设备检修工作目标及要求,对发电部设备检修工作实施管理和指导。 4.1.4 安生部检修主管负责组织实施已批准的检修项目。 4.1.5 安生部技术主管负责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4.2 发电部职责 Q/ZSDL-SLH 20806-2010 4 4.2.1 发电部

4、运行工程师组织水工机电设施的巡视检查、定期试验、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保证水工机电设施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4.2.2 发电部水工工程师负责已批准的检修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对检修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负责。 4.2.3 发电部水工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水工机电设施管理技术标准。 4.2.4 发电部运行工程师负责具体贯彻落实有关检修管理规定,对所属班组实行管理。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基本规定 5.1.1 发电部水工工程师 根据 DL/J 201-80 水工建筑金属结构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DL/T 835-2003 水工钢闸门和启闭机安全检测技术规程 、 SD/J 13-78 水利水电工

5、程钢闸门设计规范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水工机电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操作和交接班制度。 5.1.2 发电部水工工程师应对水工值班人员进行水工机电设施操作安全教育,督促各种制度的执行,水工值 班人员应认真填写水工机电设施运行记录。 5.1.3 发电部运行工程师应在汛前和汛后至少组织对水工机电设施做一次全面试车,设备保养清洁应及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5.1.4 对发现的缺陷,运行工程师应及时组织查明原因,予以消除,设备不得带病运行。 5.1.5 水工机电设施的电气维护工作应由电气一次、二次专责工程师完成,检修维护工作时应严格遵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相关规定。 5.1.6 电气专责工程师

6、应保证水工机电设备各电气装置及安全保护装置处于良好状态,检修维护地点使用的临时照明电压不应高于 36V,各保险容量及过流继电器整定值不得超过规定值 。 5.1.7 维护 人员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扫零部件时,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暧 。 5.2 巡视检查 5.2.1 水工值班人员应按规定对水工机电设施进行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半年检查。 5.2.2 水工值班人员在检查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带好必要的工(器)具,巡视检查期间必须严格遵守 发电部的运行维护有关规程,对所辖范围内的水工机电设施进行全面、仔细、认真的巡视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汇报运行工程师,并在值班日志上登记签名,运行工程师应及时采取

7、措施,加以解决。 5.3 定期试验与维护 5.3.1 发电部运行工程师应定期组织对水工机电设施进行试验,以便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隐患,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 5.3.1 维护人员在做定期工作或维护工作前,应得到当班值长的许可,工作结束后应将工作情况汇报当班值长,并在相应记录本上做好记录、签名。 5.3.2 定期试验工作应由两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完毕后应重新核对设备位置、参数是否正确,若有疑问应向值班人员询问清楚,若有问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长并做好记录。 5.3.3 运行工程师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定期组织清理闸门及拦污栅上的附着物,定期进行排漂及冲砂工作。 5.3.4 水

8、工值班人员应加强水工机电设备的保养,保持设备清洁卫生,各传动部件应按检修规程要 求加注润滑油,制动器应保证灵活可靠,锁锭装置应防止锈蚀,保证运用正常。 5.3.5 水工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水工金属结构的各种部件是否正常,有无门叶变形、螺栓或钢丝绳损伤断裂、焊缝开裂、铆钉或螺栓松动或脱落等现象。 Q/ZSDL-SLH 20806-2010 5 5.3.6 水工值班人员操作启闭机等设备时应平稳操作,不宜用力过猛,发现沉重阻滞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宜勉强操作,水工值班人员还应做防振、抗振和防止空蚀等工作。 5.3.7 发电部水工工程师应在设备检修时督促做好钢闸门和金属结构的防锈保护工作,防止钢闸门和启闭机等发生锈蚀使结构强度降低,缩短使用寿命。 5.3.8 机械专责应定期对闸门及启闭 机等的部件(包括水封装置、支承行走机构、门槽等)进行检查、维护。 5.3.9 运行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对门槽等处淤积进行清理,发现埋固件有松动、脱落、变形、剥蚀或锈蚀等现象时,应及时组织进行紧固、矫正或补强。 5.3.10 水工值班人员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启闭机等设备的日常维护、检查工作。 6 检查与考核 6.1 公司对水工机电设施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按照 Q/ZSDL-AS 21327 2010 安全考核管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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