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对科技活动有关数据的收集、 处理、 分析, 反映科技活动规模、结构和布局的总体数量特征和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 (分) 部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的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 第四条 科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科技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 为国家、 行业和公司提供准确及
国家电网公司实验室管理办法Tag内容描述:
1、过对科技活动有关数据的收集、 处理、 分析, 反映科技活动规模、结构和布局的总体数量特征和关系。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 (分) 部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的科技统计管理工作 。
第四条 科技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公司科技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调查和分析, 为国家、 行业和公司提供准确及时、 可供决策参考、 能较全面反映公司科技工作情况的统计信息, 开展科技评估工作, 发挥科技统计的服务作用、 监测作用和导向作用。
第五条 公司科技统计工作实行 “统一标准、 分级管理”原则,分为公司总部科技统计和各单位科技统计。
公司总部科技统计是指按照国家部委、 行业组织要求或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由国网科技部组织开展的科技统计调1查, 调查范围覆盖公司系统。
主要包括:配合国资委、国家科技部、中电联等单位开展的科技统计 ; 配合公司统计主管部门开展的科技统计 ; 根据公司科技管理需要开展的科技统计等。
各单位科技统计是指按照地方政府要求或根据本单位管理需要, 由各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实施的科技统计调查,调查范围限定于本单位内部。
第二章 管理方式与职责 分工 。
2、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若干规定 ( 国发 2016 16 号 ) 、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 ( 财资 20164 号 )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 制定本办法 。
第 二 条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 。
本办法所称的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 、 开发 、 应用 、 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 、新工艺 、 新材料 , 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
第 三 条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应当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和电网发展 , 有利于提高电网装备技术水平 , 有利于促进科研与产业的合作 。
第 四 条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遵循 “统一管理 、 协同推进 , 自主洽谈 、 规范评估 , 有序实施 、 有效激励 ”的原则 。
- 2 - 第 五 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 ( 分 ) 部以及公司所属各级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工作 。
各级参股单位参照执行 。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 六 条 公司科技成果转化分为公司。
3、条例 等法律法规,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输变电、水力发电(含抽水蓄能)、生物质发电、其他能源发电 (风能、 太阳能、 地热、 储能等)、 装备制造类等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二)输变电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电场、磁场、噪声、废水、 废油、 固体废弃物、 六氟化硫气体等环境影响的控制与管理; (三)发电、装备制造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废油、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影响的控制与管理。
(四)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相关的科研、宣传、培训、纠纷处理、统计、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 环境保护工作涉及发展战略、 规划设计、 建设施工、设备采购、 运维检修、 技术改造、 退役报废、 循环利用等各个环- 1 -节,是一项全方位、全过程、综合性的工作。
第四条 环境保护工作遵循全过程归口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和业绩考核制度。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 (分部) 及所属各级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同时适用于非公司系统单位在承包或参与公司系统项目建设和提供技术服务时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第二章 职责分。
4、 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标准工作组织体系。
(三) 建立和维护公司技术标准体系。
(四) 组织制修订和实施公司技术标准,并对公司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进行监督。
(五) 协同管理挂靠公司各单位的全国、行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六) 推进公司先进技术和标准向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转化,参与国家、行业、团体和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
(七) 组织开展技术标准的宣贯与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 技术标准是公司开展电网规划、建设、运行、检修、营销等业务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
公司技术标准工作应以安全生产、提质增效、优质服务为主线,采取统筹规划、围绕1 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稳步推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中技术事项的协调统一。
第四条 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无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依据时,应制定公司技术标准。
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但相关技术要求不能满足公司需求时,应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公司技术标准。
第五条 公司技术标准包括术语标准、技术导则、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术规定、技术要求、技术条件、试验 /计量 /测试方法等。
第六条 公司技术标准按。
5、理, 是指由公司命名的“国家电网公司实验室” (以下简称 “公司实验室”)、“国家电网公司重点实验室” (以下简称 “公司重点实验室” ) 和 “国家电网公司联合实验室” (以下简称 “公司联合实验室”) 等用于科研攻关的科学研究类实验室培育、 建设、命名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 (分) 部、 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 (以下简称 “各级单位”) 的科学研究类实验室管理工作。
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实验室, 按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要求公司及各级单位出资落实的实验室建设和维护项目, 依据本办法执行。
检验检测类实验室和生产运行类实验室管理参照执行。
公司参股单位实验室管理参照执行。
2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遵循“布局合理、全面提升、重点突出、 服务电网” 的原则, 面向公司发展重点, 研究解决制约公司和电网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 ; 面向公司生产运行一线, 研究解决电网规划、 设计、 建设、 运行和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技术和标准问题 ; 面向技术前沿,攻克电工领域重大技术难题。
第五条 实验室命名实施 “规划引导、 统一命名、 分级管理、 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