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544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Tag内容描述:
1、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5442014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编制委员会主任:朱芳清 副主任:张文波 刘长平 委员:马树军 赵考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钊(主编) 曹野明 张振军 张波 杨洁 姚博 秘兆兰 张卿 王学博 本标准于2014年11月首次发布。
DB12/T 5442014 1 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档案归档整理的总则、文件材料的收集、文件材料的整理、竣工图编制与整理、文件材料的归档及档案著录。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著录与移交工作,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2 总则 2.1 项目法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以下称项目法人)应收集和整理工程建设前期、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材料,并进行立卷归档,负责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
2、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2 4 6 9 2 0 2 2煤 化 工 建 设 项 目 文 件 归 档 规 范2 0 2 20 61 4 发 布 2 0 2 20 91 5 实 施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3、 吉 林省工 程建设地 方标准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移交标准 Code for filing and transferring 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s DB22T 51172022 主编部 门:吉林 省建。
4、G21 G22 G21 G22 G23 G24 G25 G26 G27 G21 G28 G29 G26 G2A G21 G22 G23 G24 G25 G26 G27 G28 G29 G2A G2B G2C G2D G2E G2F G30 G31 G32 G33 G34 G35 G36 G37 G38 G39 G3A G3B G3C G3D G31 G37 G38 G39 G3E G3F G40 。
5、I C S 0 1.1 4 0.2 0C C S A 1 4DB3704枣 庄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7 0 4T 0 1 5 2 0 2 1城 市 建 设 工 程 档 案 归 档 整 理 规 范2 0 2 11 22 3 发 布 。
6、018 I 前 言 本标准 依据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DB12/T 127-2001归档文件整理标准。
本标准与 DB12/T 127-2001相比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更改为归档文件整理规范; 将标准适用范围由纸质文件材料扩展为纸质和电子文件材料; 增加电子归档文件的整理要求; 增加归档文件组件、档号要求; 统一 室编件号与 馆编件号为件号 ,取消归档章和归档文件目录中的室编盒号和馆编盒号项 ; 增加了纸质归档文件 修整、 编页、排架要求,完善了装订要求 。
本标准由天津市档案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 起草单位:天津市档案局。
本标准起草人:方昀、荆浩、王美荣、赵玉。
本标准的历次 版本发布 情况 为 : DB12/T 127-200 DB12/T 127 2018 1 归档文件整理规范 1 范围 本 标准 规定了 归档文件整理的术语和定义、整理原则、纸质和电子归档文件整理的一般要求、纸质归档文件整理的其他要求及归档电子文。
7、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自年月日起施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年月日前言本规范是我部关于印发二至二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释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绘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导邮编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