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706-2012 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及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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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240P备案号: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Q/GDW 706 2012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Hot rolled large equal-leg angles for transmission line tower structure2012-03-30发布2012-03-30实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Q/GDWQ/GDW 706 2012I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分类、牌号 14 订货内容 1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26 技术要求 37 试验方法 68 检验规则 69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7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

2、截面特性 8编制说明 9Q/GDW 706 2012II前言本标准考虑了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兼顾与 GB/T 269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的匹配性,在GB/T 706热轧型钢和 GB/T 1591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标准基础上,结合近两年 Q420、 Q460、大规格角钢在输电铁塔上的研究及应用成果编制而成。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附录 A 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并解释。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力工

3、程顾问集团公司、唐山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德录、刘泽洪、李光、余军、段松涛、张东英、常建伟 、王 洪、张 磊、安贺明、戴刚平、黄荣鑫。本标准首次发布。Q/GDW 706 20121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电线路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质量证明书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线路铁塔用热轧 22 号和 25 号大规格等边角钢的生产和验收。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

4、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700 碳素结构钢GB/T 706 热轧型钢GB/T 1591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GB/T 269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的制备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及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GB/T

5、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据的判定原则3分类、牌号3.1分类角钢按规定的最小屈服强度分为 235 MPa、 345 MPa、 420 MPa、 460 MPa 级。3.2牌号表示方法角钢牌号由代表屈服强度的汉语拼音字母 、屈服强度数值、质量等级符号三个部分组成。示例: Q460D,其中:Q角钢的屈服强度的“屈”字汉语拼音的首位字母;460屈服强度数值,单位为 MPa;D质量等级为 D 级。4订货内容按本标准订货的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标准号;c)牌号;Q/GDW 706 20122d)规格;e) 定尺

6、长度;f)重量;g)供货期;h) 需方提出的其它特殊要求。5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5.1尺寸5.1.1 角钢的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 1 所示。x0xx1x1xbY0Y0x0z0ddrr1r1bb边宽度; d边厚度; r内圆弧半径; r1边端圆弧半径; Z0重心距离图1角钢截面图示5.1.2 角钢的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参数应符合附录 A 的相应规定。根据需方需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以供应其它截面尺寸的角钢。5.1.3 角钢边端圆弧半径( r1)等于边厚度( d)的 1/3 倍,边端圆弧半径( r1)和内圆弧半径( r)的数据用于孔型设计,不作为交货条件。5.

7、2截面尺寸允许偏差5.2.1 角钢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规定。5.2.2 角钢顶端直角允许偏差应为 90 50;有特殊要求时,顶端直角允许偏差可为 90 35,并应在合同中注明。角钢的顶端直角应在距端头不小于 750 mm 处检查。5.2.3 角钢边端外角和顶角钝化不应使直径等于 0.18d 的圆棒通过。表1截面尺寸允许偏差单位: mm5.3长度5.3.1定尺长度角钢按定尺长度交货,定尺长度范围为 6000mm 12 000 mm,定尺间隔为 500 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其它定尺长度角钢。型号允许偏差边宽度 b 边厚度 d22 25 +3.5, -1.8 +1.4

8、, -0.7Q/GDW 706 201235.3.2定尺长度允许偏差角钢的定尺长度为 8000mm及以下时,长度允许偏差为 +50.0 mm;大于 8000mm时,长度允许偏差为 +80.0mm。5.4外形5.4.1弯曲度角钢在全长度范围内每米弯曲度不大于 2mm,总弯曲度不应大于总长度的 0.20%,且角钢两端头不应存在因矫直盲区造成的明显局部弯曲和变形。5.4.2扭转角钢不应有明显扭转。5.4.3切斜角钢应保证一端切斜不大于 3mm。5.4.4肢面平直度角钢肢面不平直度不应大于 2mm。5.5重量及允许偏差5.5.1 角钢应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的密度为 7.85 g/cm3;经供需双方协商并

9、在合同中注明,角钢可按实际重量交货。5.5.2 角钢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允许偏差不应大于 4%,供方(钢厂)应按捆检查。双方有协议时,按协议执行。6技术要求6.1冶炼方法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必要时加炉外精炼。6.2牌号和化学成分6.2.1 角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2 的规定。6.2.2 对于 Q420、 Q460,钢中应至少含有 V、 Nb、 Ti 中的一种微合金元素,其含量应符合表 2 的规定。表2牌号和熔炼化学成分牌号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CSiMnPSVNb TiQ235B0.200.35 1.400.045 0.045 C0.170.040 0.040D03Q

10、345B0.200.50 1.700.035 0.035 0.15 0.07 0.20C0D0.180.030 0.025E0Q420B0.18 0.50 1.700.035 0.0350.020.150.0050.070.010.20C0D0E02Q/GDW 706 20124表2(续)6.2.3 Q345、 Q420 和 Q460 的 C、 D、 E 级角钢应含有酸溶铝( Als)成分,其含量应不小于 0.015%,当用全铝( Alt)含量表示时, Alt含量应不小于 0.020%。6.2.4 Q345、 Q420 碳当量( CEV)应不大于 0.44%, Q460 的碳当量应不大于 0.

11、45%。碳当量应由熔炼分析成分并按公式( 1)计算:.( 1)( ) ( )1556CuNiVMoCrMnCCEV+=6.2.5 Q235 级角钢化学成分的其它要求应符合 GB/T 700 的相应规定; Q345、 Q420 和 Q460 级角钢化学成分的其它要求应符合 GB/T1591 的相应规定。6.3交货状态角钢以热轧状态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按热处理状态交货。6.4力学性能6.4.1 角钢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3 的规定。6.4.2 冲击试样取 10 mm 10 mm 55 mm 的标准试样。对于厚度大于 25 mm 的角钢,应在厚度中心取样。6.4.3 冲击功值为一组三个

12、试样单值的算术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单个值低于规定值,但不应低于规定值的 70%。6.4.4 当需方要求做弯曲试验时,弯曲试验应符合表 4 的规定。表3力学性能牌号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CSiMnPSVNb TiQ460C0.20 0.60 1.800.030 0.0300.020.150.0050.070.010.20D0E025牌号拉伸试验断后伸长率( A) /%夏比( V 型)冲击试验( KV2) /J屈服强度( Rel) /MPa抗拉强度( Rm) /MPa+200-20-40厚度 /mm 16 16 35Q235B235 225 37026 272727C26D2Q345B

13、345 335 47021 343434342E2Q/GDW 706 20125表3(续)表4弯曲试验6.5表面质量6.5.1 角钢表面不应有裂纹(包括发纹) 、折叠、结疤、分层、夹杂缺陷。6.5.2 角钢表面允许有深度不超过 0.5 mm 的凹坑、麻点、划痕、氧化铁皮压入和高度低于 1.0 mm 的凸起等缺陷存在,但不应超出角钢尺寸的允许偏差。6.5.3 角钢表面存在的缺陷允许清除,但不应横向清除。清除处应圆滑无棱角,清除宽度不应小于清除深度的五倍。清除后的角钢尺寸不得超过尺寸的允许偏差。6.5.4 角钢表面缺陷不得进行焊补。牌号拉伸试验断后伸长率( A) /%夏比( V 型)冲击试验( K

14、V2) /J屈服强度( Rel) /MPa抗拉强度( Rm) /MPa+200-20-40厚度 /mm 16 16 35Q420B420 400 5202034343434C2D2E2Q460C460 440 55018343434D18E1注 1:所有试样均为纵向。注 2: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牌号 试样方向180弯曲试验d=弯心直径, a=试样厚度 厚度 /mm 16 16 35Q235纵向d=aQ345 d=2a d=3aQ420 d=2a d=3aQ460 d=2a d=3a角钢厚度不大于 25 mm 时,试样厚度应为原产品厚度;角钢厚度大于 25 mm 时,试样厚度可

15、以机加工减薄至不小于 25 mm,并保留一侧轧制面,弯曲试验时试样保留的原表面应位于试验受拉变形一侧。弯曲试验后不使用放大仪器观察,试样弯曲外表面应无可见裂纹。Q/GDW 706 201267试验方法7.1检验项目每批角钢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5 的规定。表5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7.2重量偏差的计算角钢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按公式 2 计算。( 2)%100=每捆理论重量每捆理论重量每捆实际重量重量偏差8检验规则8.1检查和验收角钢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钢厂)进行,需方(铁塔制造单位)有权对本标准中的表 5 或合同中所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8.2组批规则角钢

16、应成批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质量等级、同一炉罐号、同一型号、同一轧制工艺制度的钢材组成。每批重量不得大于 60t。8.3复验规则8.3.1 角钢的表面质量、尺寸与外形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则该支角钢不予接收。8.3.2 每捆钢的重量偏差应符合 5.5.2 规定,否则该捆钢不予接收。8.3.3 角钢的拉伸试验、夏比( V 型缺口)冲击试验及弯曲试验(有要求时)结果任一项指标不符合表 3、表 4 规定时,则该支角钢不予接收,应从同批剩余的角钢中再任取两支角钢取样试验(其中,冲击试验应每支角钢取一组三个试样) ,若任一试验结果(冲击试验按 6.4.3 规定)不合格,则该批产品判定为不合格。8.4数值

17、修约方法检验数值的修约结果应符合 YB/T 081 的规定。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1 表面质量 逐支 目视或量具2 尺寸、外形 逐支 量具3 重量偏差 逐捆 本标准 7.24 化学成分(熔炼) 1/炉 GB/T 20066GB/T 223GB/T 43365 拉伸 1/批 GB/T 2975 GB/T 2286 弯曲 1/批 GB/T 2975 GB/T 2327 冲击 1 组( 3) /批GB/T 2975本标准 6.4.2GB/T 229Q/GDW 706 201279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9.1 角钢的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2101 的规定。9

18、.2 角钢质量证明书中应明确给出碳当量和添加的合金元素含量。9.3 每捆角钢应标识实际重量。Q/GDW 706 20128附录A(规范性附录)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表A.1等边角钢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及截面特性型号截面尺寸mm截面面积cm2理论重量( Kg/m)外表面积( m2/m)惯性矩cm4惯性半径cm截面模数cm3重心距离cmbdr IxIx1Ix0Iy0ixix0iy0WxWx0Wy0Z022 220162168.664 53.901 0.866 3 187.36 5 681.62 5 063.73 1 310.99 6.81 8.59 4.37 199.55

19、325.51 153.81 6.0318 76.752 60.250 0.866 3 534.30 6 395.93 5 615.32 1 453.27 6.79 8.55 4.35 222.37 360.97 168.29 6.1120 84.756 66.533 0.865 3 871.49 7 112.04 6 150.08 1 592.90 6.76 8.52 4.34 244.77 395.34 182.16 6.1822 92.676 72.751 0.865 4 199.23 7 830.19 6 668.37 1 730.10 6.73 8.48 4.32 266.78 428

20、.66 195.45 6.2624 100.512 78.902 0.864 4 517.83 8 550.57 7 170.55 1 865.11 6.70 8.45 4.31 288.39 460.94 208.21 6.3326 108.264 84.987 0.864 4 827.58 9 273.39 7 656.98 1 998.17 6.68 8.41 4.30 309.62 492.21 220.49 6.4125 250182487.842 68.956 0.985 5 268.22 9 379.11 8 369.04 2 167.41 7.74 9.76 4.97 290.

21、12 473.42 224.03 6.8420 97.045 76.180 0.984 5 779.3410426.979 181.94 2 376.74 7.72 9.73 4.95 319.66 519.41 242.85 6.9222 106.165 83.340 0.983 6 277.8011477.099 973.01 2 582.58 7.69 9.69 4.93 348.73 564.16 260.95 7.0024 115.201 90.433 0.983 6 763.9312529.7410742.672 785.19 7.66 9.66 4.92 377.34 607.7

22、0 278.38 7.0726 124.154 97.461 0.982 7 238.0813585.1811491.332 984.84 7.63 9.62 4.90 406.50 650.05 295.19 7.1528 133.022 104.422 0.982 7 700.6014643.6212219.393 181.81 7.61 9.58 4.89 433.22 691.23 311.42 7.2230 141.807 111.318 0.981 8 151.8015705.3012927.263 376.34 7.58 9.55 4.88 460.51 731.28 327.1

23、2 7.3032 150.508 118.419 0.981 8 592.0116770.4113615.323 568.71 7.56 9.51 4.87 487.39 770.20 342.33 7.3735 163.402 128.271 0.980 9 232.4418374.9514611.163 853.72 7.52 9.46 4.86 526.97 826.53 364.30 7.48注:截面面积计算公式为 d( 2b-d) +0.215( r2-2r12)Q/GDW 706 20129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角钢编制说明Q/GDW 706 201210目次一、编制背景 11二、编

24、制主要原则 11三、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 11四、主要工作过程 11五、标准结构和内容 11六、条文说明 12Q/GDW 706 201211一、编制背景本标准依据 2011 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 (国家电网科 2011 190 号)的要求编写。本标准大规格角钢特指 22#和 25#角钢, 大规格角钢现行标准是国家标准 GB/T706-2008热轧型钢和行业标准 YB/T 4163-2007铁塔用热轧角钢 ,两个标准制定时,我国只有一家钢厂少量生产过 250 250 25 单规格角钢(用于出口) ,当时大规格角钢技术内容主要参照 JIS G 3192热轧型钢的形状、尺寸、重量及允

25、许偏差要求编制。因此,大规格角钢标准缺乏生产实践的检验。2009 年国家电网公司开始启动大规格角钢在输电铁塔中的应用研究项目, 2010 年锦苏线首次批量应用大规格角钢。 从输电铁塔设计、 真型塔试验和铁塔加工中反映出大规格角钢具备较好的技术经济性、可靠性和先进性,但大规格角钢的热轧生产实践表明,现行的国标、行标中 25#角钢缺少 22mm 厚度规格,弯曲度、尺寸公差及表面质量等条款的适用性较差,角钢的尺寸、外形及表面质量与普通角钢相比波动偏大,且与输电铁塔用角钢的要求有一定差距,同时大规格角钢存在生产钢厂数量偏少、产能较低、部分工艺装备不配套等客观情况。二、编制主要原则为发挥大规格钢角钢在输

26、电铁塔上的应用优势,拓展供应渠道,推动大规格角钢供应链建设,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编制组,结合热轧角钢生产与铁塔加工实际情况,对大规格角钢产品技术要求开展研究,在满足铁塔加工需求条件下,针对材质、牌号、尺寸、规格、外形、重量、试验等各方面要求,充分考虑技术性、先进性和经济性,制定本标准。三、与其它标准文件的关系本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GB/T706-2008热轧型钢 、 YB/T 4163-2007铁塔用热轧角钢各项要求。四、主要工作过程2011 年 3 月 18 日,召开本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启动了本标准的编制工作,讨论确定了标准编制的原则,范围和章节框架,明

27、确了编制组成员分工和标准编制进度计划。2011 年 4 月 6 日,完成了本标准的初稿,并下发编制组成员进行修改、补充。2011 年 4 月 21 日, 编制组召开本标准的初稿讨论会, 针对编制组成员提出的 9 条意见进行了讨论,并进一步明确下阶段标准试验性应用分工。2011 年 4 月 29 日,下发了对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征求意见的通知,向国内 7 家电力设计院、 10 家铁塔制造单位、 6 家钢铁公司进行意见征集,截止 2011 年 6 月 4 日,共收到 13 个单位的反馈意见 27 条。2011 年 5 月 -6 月,在唐山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大规格角钢分层

28、冲击试验、切斜数据统计,在国家钢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唐山)进行了原厚度 180冷弯试验。2011 年 6 月 15 日,编制组主要成员召开会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相应试验进行了认真讨论,其中采纳 5 条,不采纳 22 条,经进一步修改,形成了输电铁塔用热轧大规格等边角钢 (送审稿) 。2011 年 6 月 30 日,国网公司基建部在北京组织专家对送审稿进行了审查,提出修改意见 4 条。编制组对专家提出的意见整理修改后,形成了本标准的报批稿。五、标准结构和内容5.1标准的主要结构( 1)目次;( 2)前言;( 3)正文,共 10 章,分别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分类、牌号” 、订货内容、

29、“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监造;( 4)附录。5.2标准的主要内容Q/GDW 706 201212( 1)范围:规定了大规格角钢尺寸、外观、材质、试验、包装等方面的要求,其中首次规定了监造要求;给出了大规格角钢的型号、生产方式和用途。( 2)分类、牌号:规定了强度级别及牌号表示方法。( 3)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给出了大规格角钢每型号的规格范围,在研究了大规格角钢实际生产中反映出的各类问题与缺陷基础上,规定截面尺寸允许偏差、长度、弯曲度、不平度及重量等方面具体要求。( 4)技术要求:针对输电铁塔较高的综合性能要求和大规

30、格角钢生产过程影响因素,规定了冶炼方法、交货状态、牌号、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和表面质量等要求。( 5)试验方法:规定了大规格角钢具体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和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规定了大规格角钢组批、复验规则及数值修约要求。( 7)监造:规定了监造单位和监造的要求,说明了监造与生产之间的责任。六、条文说明4订货内容“ h)需方提出的其它特殊要求”是指角钢在顶端直角、定尺长度、角钢交货计重方式、交货状态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上述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第 5.4.2 条 国家标准中只规定了“不应有明显扭转” ,本标准首次给出了扭转缺陷的定量要求,以便于检查和验收。角钢在轧制中单支角钢为通长单方向扭转,小

31、型角钢易产生此缺陷。按本标准定量测量扭转时,需在专用平台上检查,同时,要注意波浪弯(上下型弯曲)的影响。第 5.4.3 条 首次提出角钢的端部切斜 (见图 1) 的定量要求, 国家标准中只规定 “不能有明显切斜” 。主要作用是减少塔厂锯切工作量。切斜量图1端部切斜第 5.4.4 条 首次提出平直度(见图 2)要求,该缺陷主要是因为大规格角钢截面大,矫直能力不足所致。图2平直度第 5.5.2 条 本标准相比国家标准加严了交货重量负偏差,严于现行 GB/T706-2008( +3 -5%)要 求 ;并且规定按包装捆检查验收,使标准可操作性提高。重量偏差代表实际截面面积与公称截面积的偏差量,反映了尺

32、寸偏差的综合水平。本标准尺寸公差相比国家标准,在厚度尺寸上进行了适当加严(由 1.4mm 加严至 1.0mm) 。本标准通过交货重量偏差来限制角钢截面积偏差,交货重量偏差与尺寸偏差并行,确保角钢质量。第 6.5.1 条 此条款取消了 GB/T 706-2008 中允许存在发纹的要求。发纹指由于钢坯冶炼原因,钢坯皮下气泡经轧制导致的表面细小裂纹。发纹长度几毫米至十几毫米,闭口,形如头发,故称发纹。发Q/GDW 706 201213纹可导致角钢镀锌后出现“淌黄水”等缺陷。验收时,请注意发纹与轧纹的区别,轧纹是轧辊磨损造成的,轧纹按表面凹坑缺陷验收。第 6.4.2 条 国家标准(包括 GB/T 706 和 GB/T 229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规定角钢冲击试样的一个侧面必须在距角钢轧制面 2mm 范围内。本标准要求大角钢 25mm 以上厚度规格冲击试样在厚度中心取样(其它要求全部执行 GB/T 229) ,主要考虑厚规格角钢存在冲击功不均匀问题,选择冲击功较低的中心位置取样,更能保证材料的冲击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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