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GDW 11322.1-2014 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 第1部分 功能规范及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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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 第 1部分:功能规范Sm artm arketingcontroledlectrictybusinesm angem ntspecifcationPart1:Functionalspecifcatio2015-06-03发布2015-06-03实施国家电网公司 发 布ICS29.240Q /Q Q Q G G G G国 家 电 网 公 司 企 业 标 准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I目 次前言I1范围.12术语与定义.13总体结构23.1应用架构.23.2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功能2

2、3.营销业务应用适应性改造43.4系统接口5附录A(规范性附录)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架构图7附录B(规范性附录)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功能列表8附录C(规范性附录)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接口列表10编制说明1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I前 言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分为五个部分:第1部分:功能规范;第2部分:技术规范;第3部分:建设规范;第4部分:验收规范;第5部分:运行管理规范。本部分为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标准的第1部分。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应用结构和业务功能,制定本部分。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解释。本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

3、科技部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源高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旭东、吴浩林、王相伟、戴璐平、殷勇、马闯、黄婷、田珂、邹波、田浩杰、薛晓慧、苏冬梅、樊爱军、陈静、崔恺夫、刘全毅、谈应波、唐伟健、姜正有、张立海、贾志超、刘剑锋、陈冲。本部分首次发布。本部分在执行过

4、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 第 1部分:功能规范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国家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应用结构和业务功能。本部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设计、开发、建设及验收。2术语 与定 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透支 金额 overdaftamount允许用户透支使用的电费金额上限。2.预警 金额 warnigamount用于基准比较的规则,当用户的可用余额小于等于该基准值时,则触发预警策略。2.3协议 测算 电价

5、 negotiatedelctrictyprice与用户协商确定的用来进行电费测算的电价,例如可根据用户的历史电量电费折算出的综合电价作为测算电价的一种方法。2.4可用 余额 availablebalance经过动态测算后用户剩余的可用电费金额。该金额是用户预收余额与实时测算的电费之差。2.5基准 策略 thresholdstrategy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中用户触发预警、停复电等业务的临界条件限额。2.6基准 值 thresholdvalue基准策略中的临界条件限额,即:预警金额、透支金额。2.7自动 停电 automaticpoweroutageQ Q Q Q /G DWG G G 132.1

6、20142费控停电请求发到营销业务应用以后,营销业务应用不经客户确认,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停电任务到计量表计,由计量表计实施并完成停电任务。2.8审批 停电 approvedpoweroutage费控停电请求发到营销业务应用以后,营销业务应用经过一级或多级审批通过之后,再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停电指令到计量表计,由计量表计或人工实施停电。2.9自动 复电 automaticpowerecovery费控复电请求发到营销业务应用以后,营销业务应用不经客户确认,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复电指令到计量表计。2.10安全 复电 securepowerecovery费控复电请求发到营销业务应用以后,

7、营销业务应用先与客户确认,确认通过后,再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复电指令到计量表计或人工实施复电。2.1电力 用户 用电 信息 采集 系统 poweruserlecoenrgydataacquiresystem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是对电力用户的用电信息进行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的系统,实现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计量异常监测、电能质量监测、用电分析和管理、相关信息发布、分布式能源监控、智能用电设备的信息交互等功能。3总体 结构3.1应用 架构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业务目标是规范营销远程费控业务,改变传统的电费回收控制体系,健全电费管理体系、提高客户服务管理水平,确保费控策略制定合理、电费测算实时

8、准确、策略应用及时有效,实现电费回收实时控制。其业务主要包括费控策略管理,电费测算,费控策略应用和异常管理。覆盖层级为全省用户。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主要包括费控策略管理、电费测算、费控策略应用、异常管理、功能查询及辅助功能等。为管理费控用户档案,执行费控用户的控制任务,营销业务应用也需要同步修订,应用架构详见附录A。3.2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功能1概述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有下述的各项功能,功能列表见附录B。3.2.费控 策略 管理.1功能 域概 述根据用电客户的用户分类、用电量情况、策略应用时间、信用等级等,制定费控业务的各项标准策略。包括费控策略标准管理、信用门限标准管理。3.22

9、费控 策略 标准 管理根据客户分类,分析用户用电量情况,制定各分类和用电区间对应的预警金额、透支金额等,同时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3管理费控参数的代码标准。3.23指令 延期 下发 策略 管理管理节假日、夜间等特殊时段,这些时段内不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预警请求、停电请求,保障用户正常用电。指令延期至闲时下发。3.24信用 门限 标准 管理制定各类用户信用等级对应的透支金额标准,并对制定的透支金额进行审批。3.2.3电费 测算.1功能 域概 述电费测算是根据用电客户的抄表数据、用电客户档案信息以及执行的电价标准进行用电客户各类型电量、电费的计算。电量计算是对抄

10、见电量、变压器损耗电量、线路损耗电量、扣减电量(主分表、转供、定比定量)、退补电量各种类型电量进行计算,得出测算电量;再通过测算电量和相应的电价,计算出各种电费。电费计算包括目录电度电费、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代征电费等各电费类型的计算。计算完毕后,根据设置的审核规则自动审核测算的电量电费信息,对通过审核的用户进行基准比较。3.2.3.2抄见 电量 计算根据本次示数、上次示数、综合倍率计算出抄见电量的方法。3.2.3.定量 定比 计算主要描述定比定量的计算规则和方法,即根据预先协定的比例和定额值,计算出相应电价类别下各自用电量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来的定比定量用电量视同分表的抄见电量,以便于

11、归类和描述。3.2.3.4主分 表扣 减计 算主要描述了主分表电量的扣减顺序及扣减方法。3.2.3.5变损 电量 计算根据变损计算标准和变压器参数计算出变压器损耗电量以及损耗电量的分摊。3.2.3.6线损 电量 计算根据线损计算标准和线路参数等计算出线路损耗电量以及损耗电量的分摊。3.2.3.7测算 电量 计算测算电量是电力企业测算用电客户各电价标准的用电量。3.2.3.8目录 电度 电费 计算依据用电客户的测算电量及该部分电量所对应的目录电度电价执行标准计算出来的电费,其中不含代征电费。3.2.3.9基本 电费 计算根据用电客户变压器的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收的电费。3.2.3

12、.10功率 因素 调整 电费 计算费控用户测算电费时不测算功率因数调整电费。3.2.3.1代征 电费 计算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经国务院以及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随测算电量征收的基金及附加。3.2.3.12协议 测算 电价 电费 计算对执行协议测算电价标准的用户计算电费。3.2.3.1电量 电费 审核根据制定好的审核规则自动审核测算后的电量电费信息。3.2.3.14基准 比较根据用户测算电费和预收余额计算出用户的可用余额,将用户的可用余额和预警金额、透支金额进行比较,确定相应的费控策略应用。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43.2.4费控 策略 应用.1功能

13、域概 述根据基准比较的结果对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用户执行相应的策略。包括提醒、预警、取消预警、停电、复电。3.2.4.2提醒根据用户的提醒策略,发起提醒请求。3.2.4.3预警根据基准比较的结果,对满足预警条件的用户发起预警请求。3.2.4.取消 预警根据基准比较的结果,对满足取消预警条件的用户发起取消预警请求。3.2.4.5停电根据基准比较的结果,对满足停电条件的用户发起停电请求。3.2.4.6复电根据基准比较的结果,对满足复电条件的用户发起复电请求。3.2.5异常 管理.1功能 域概 述接收电费测算中出现的异常,包括电费计算失败和审核异常的数据等,并把异常信息由异常同步发送到营销业务应用

14、进行处理。3.2.5.2异常 发送接收电费测算中出现的异常信息,由请求推送引擎发送到营销业务应用处理,并记录发送状态。3.2.6公共 查询查询费控用户的电费测算信息。3.2.7辅助 功能.1采集 示数 接收接收采集系统传递过来的数据。3.2.7.2营销 数据 加载 引擎1首次 基础 数据 加载系统初始化数据时,加载用户档案数据及计费参数数据到缓存。3.2.7.2.变更 数据 实时 同步用户数据发生变更之后,将变更后的数据加载到缓存。3.2.7.3实时 测算 引擎扫描待测算任务,根据待测算任务获取采集数据进行解析与核对并进行电费计算,生成相应的策略任务。3.2.7.4结果 回写 引擎计算完成后将

15、结果数据写入数据库。3.2.7.5请求 推送 引擎发送基准比较结果生成策略应用,如果失败则定时进行重新发送。3.2.7.6任务 执行 监控查看引擎的运行情况。3.营销 业务 应用 适应 性改 造1概述根据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业务要求,营销业务应用应按下述规定进行适应性功能改造,功能列表见附录B。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532新装 增容 及变 更用 电.1相关 业务 功能 改造对“低压居民新装、低压居民增容、低压非居民新装、低压非居民增容、高压新装、高压增容、装表临时用电、改压、改类”等业务增加对“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用户”的受理,及相应计量点“是否可停电”的业

16、务要求。32.用户 费控 策略 调整对用电信息采集已覆盖且支持远程控制模块的用电客户,依据有关规定申请用户费控策略调整,审批通过后签订供用电变更合同,最后归档完成整个用户费控策略调整。33电费 收缴 及营 销账 务.1客户 电费 缴费 管理费控用户的可用余额等于预收余额减测算电费。费控用户的可退款金额等于预收余额减测算电费。费控用户在代扣中,支持预收代扣业务的处理。已预警、已停电或停电任务在途的费控用户预收余额变动时,进行基准比较。33.2移动 终端 领退 管理从移动缴费终端资产管理部门领取移动缴费终端,对移动缴费终端发放、返修、返还、报废申请工作进行管理。移动终端包括移动缴费终端、移动作业终

17、端等。33.费控 策略 执行 管理1管理 要求自动接收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产生的策略应用请求,下发预警、取消预警、停电、复电的指令,执行提醒、代扣等任务。332停电 审批根据停电信息判断是否需要停电,停电是否合理。333复电 通知根据安全复电信息通知用户,得到用户同意后进行复电。334任务 执行根据任务的控制方式,执行提醒、预警、取消预警、停电、复电操作。335指令 延期 下发 策略 管理管理节假日、夜间等需要保障用电的要求时段,配置指令延期下发策略,保障用户正常用电。33.4费控 异常 处理1处理 要求复核下发用电信息采集指令任务的执行情况及接收的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异常工单,通过异常消缺处

18、理执行失败的指令及异常工单。33.4.2异常 复核将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发现的异常工单进行分类确认。复核指令任务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成功的指令任务再次执行或转异常消缺处理。33.4.3异常 消缺将需要现场处理的指令执行任务人工现场处理或通过移动作业终端现场处理。34客户 档案 资料 管理对于“客户信息档案构成”,“客户信息统一视图”的档案信息及查询功能,对于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用户,在“用电基本信息”处增加“费控标志、费控基准策略、预警处理方式、停电方式、复电方式”等信息,在“计量点信息”处增加“是否可停电”标志。3.4系统 接口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63.

19、4.1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接口 说明费控业务的应用集成设计应遵循国家电网公司总体规划和技术路线。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与外部系统的接口主要包括: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与营销业务应用的接口、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与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接口及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接口。接口列表见附录C。3.4.2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与营 销业 务应 用的 接口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在电费测算前,需将营销业务应用中费控计算依赖的用户档案、用户余额和电价标准等数据复制至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数据库,从而实现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与营销业务应用的数据同步。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负责在计算及电

20、费审核完成后,需将停电、复电、预警、提醒等策略信息及异常信息推送至营销业务应用。营销业务应用负责接收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发送的策略应用请求并执行;营销业务应用负责接收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系统发送的异常工单,进行费控异常处理。3.4.3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与用 电信 息采 集系 统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负责将用户最新日冻结示数或者负荷曲线数据写入中间库。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在费控时间要求内,采用固定扫描频率从中间库获取用户的示数信息。3.4.营销 业务 应用 与短 信平 台营销业务应用通过短信平台向用户发送短信通知。3.4.5营销 业务 应用与 9598业务 应用 系统和 9598互动 服务

21、 网站 接口营销业务应用提供费控实时可用余额查询服务、费控用户电量电费信息查询服务、费控策略执行情况查询服务供95598业务应用系统和95598互动服务网站调用。3.4.6营销 业务 应用 与一 体化 缴费 平台营销业务应用提供费控实时可用余额查询服务供一体化缴费平台调用。3.4.7营销 业务 应用 与用 电信 息采 集系 统营销业务应用同步费控用户的采集档案到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营销业务应用通过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下发预警、取消预警、停电、复电等指令。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7附 录 A(规 范性 附录 )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架构 图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架

22、构图见图A.1。图 A.1应用 架构 图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8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9附 录 B(规 范性 附录 )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功能 列表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功能列表见表B.1。表 B.1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功能 一览 表序号功能域功能项描述1费控策略管理费控策略标准管理费控策略标准管理指令延期下发策略管理指令延期下发策略管理信用门限标准管理信用门限标准管理2电费测算抄见电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抄见电量定比定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定比定量主分表扣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主分表扣减变损电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变损电量

23、线损电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线损电量测算电量计算计算费控用户测算电量目录电度电费计算计算费控用户目录电度电费基本电费计算计算费控用户基本电费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计算计算费控用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代征电费计算计算费控用户代征电费电量电费审核电量电费审核基准比较基准比较生成策略应用信息3费控策略应用提醒提醒策略管理预警预警策略管理取消预警取消预警策略管理停电停电策略管理复电复电策略管理4异常管理异常生成接收电费测算的异常异常触发推送异常到营销5新装增容及变更用电相关业务功能改造对“低压居民新装、低压居民增容、低压非居民新装、低压非居民增容、高压新装、高压增容、装表临时用电、改压、改类”等业务增加对“营销远程

24、费控业务应用用户”的受理,及相应计量点“是否可停电”的业务要求。用户费控策略调整对用电信息采集已覆盖且支持远程控制模块的用电客户,依据有关规定申请用户费控策略调整,审批通过后签订供用电变更合同,最后归档完成整个用户费控策略调整的全过程。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0表 B.1(续)序号功能域功能项描述6电费收缴及账务管理客户电费缴费管理采用坐收、走收、代收、代扣、特约委托、充值卡缴费、卡表购电、负控购电等多种收费方式,及时高效地回收用电客户电费,为客户提供多种方式的账单通知服务。移动终端领退管理从移动终端资产管理部门领取移动终端,对移动终端发放、返修、返还、报废申

25、请工作进行管理。移动终端包括移动缴费终端、移动作业终端等设备。费控策略执行管理自动接收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产生的策略应用请求,下发预警、取消预警、停电、复电的指令,执行提醒、代扣等任务。费控异常处理复核下发用电信息采集指令任务的执行情况及接收的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异常工单,通过异常消缺处理执行失败的指令及异常工单。7客户档案资料管理客户档案资料管理对于“客户信息档案构成”,“客户信息统一视图”的档案信息及查询功能,对于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用户,在“用电基本信息”处增加“费控标志、费控基准策略、预警处理方式、停电方式、复电方式”等信息,在“计量点信息”处增加“是否可停电”标志。Q Q Q Q

26、/G DWG G G 132.120141附 录 C(规 范性 附录 )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接口 列表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接口列表见表C.1。表 C.1营销 远程 费控 业务 应用 接口 一览 表序号接口系统接口定义接口描述1营销业务应用档案、余额数据同步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进行电费计算前,将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的相关档案信息同步到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基准策略标准信息同步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基准策略标准信息发生变更时,通知营销业务应用更新基准策略信息表。信用门限标准信息同步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信用门限标准信息发生变更时,调用营销业务应用的服务同步更新对应的信息。费控策略应用营销远程

27、费控业务应用发送策略应用请求给营销业务应用。费控异常处理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产生异常处理请求后通知营销业务应用。测算电量电费查询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提供测算电量电费查询服务供营销业务应用调用。基准比较服务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提供基准比较服务供营销业务应用调用。费控策略应用批量处理接口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发送策略应用请求给营销业务应用。费控异常批量处理接口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产生异常处理请求后通知营销业务应用。基准比较服务批量处理接口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提供基准比较服务供营销业务应用调用。2采集业务应用低压用户日冻结示数获取通过中间库获取用电客户的日冻结示数信息。高压用户抄表曲线数据获取通过中间

28、库获取用电客户的抄表曲线数据。低压用户催费控制工单向电能信息采集发送控制信息,接收电能信息采集的执行结果信息。高压用户催费控制工单向电能信息采集发送取控制信息,接收电能信息采集的执行结果信息。3短信平台提醒信息向短信平台发送用户提醒短信信息。49598互动服务网站和一体化缴费平台费控实时可用余额查询根据输入的用户编号调用营销业务应用逻辑功能获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最新费控用户实时可用余额。费控测算电量电费查询根据输入的用户编号调用营销业务应用逻辑功能获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最新一条或2月内某日测算电量电费信息。费控策略执行情况查询根据输入的用户编号调用营销业务应用逻辑功能获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最新一次策

29、略执行情况。费控用户属性查询根据输入的用户编号调用营销业务应用逻辑功能获取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维护的该用户是否为费控用户。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2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 第 1部分:功能规范 编 制 说 明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3目 次1编制背景132编制主要原则.133与其他标准文件的关系134主要工作过程.135标准结构和内容146条文说明14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41编制 背景本部分依据关于下达2012年度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1266号)的要求编写

30、。通过制定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可开展基于费控策略的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建设,改变传统基于本地量控策略的电费回收控制体系,建立新型基于费控策略的电费回收控制体系,实现电费实时核算、电费回收实时控制,为规范营销费控模式、建立健全电费管理体系、规避法律风险、提高电费回收率提供理论与技术支撑,加快实现国家电网公司“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智能用电服务建设的目标。本部分规范了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系统应用架构、远程费控业务应用功能以及营销业务应用适应性改造要求,并约定了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接口。2编制 主要 原则本部分根据以下原则编制:1)坚持先进性与实用性相结合、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可靠性与

31、经济性相结合的原则,以标准化为引领,服务公司科学发展。2)采用分散与集中讨论的形式,分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营销催停复的业务展开方式和规范,充分了解各地营销业务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现状,研究新的需求形势下不同管理要求、不同地域与环境下对远程停复电可能产生的影响,体现研究的实用性和先进性。3)认真研究国内外现行相关的IEC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体现通信特性和功能拓展的最新发展。4)坚持集中公司系统人才资源优势,整合、吸收公司系统各单位先进的管理要求和发展思路,体现公司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精益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的理念。5)规范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技

32、术要求、硬件要求、功能要求、验收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相关内容,切实指导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建设、验收及运行管理工作。3与其 他标 准文 件的 关系本部分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生产、建设、运行和管理要求。本部分选择了国际、国内在电费测算、网络通信领域的主流技术和协议,与相关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协调一致,并进行了完善和细化,以满足公司智能用电实时费控在电网的建设、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应用需要。本标准内容不涉及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4主要 工作 过程 2012年1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营销部正式启动“智能营销用电费控业务理论、关键技术研究及系统开发”科技项目的研究工作,

33、开展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系列标准的研究及编制工作。并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成立课题组。课题组编制国家电网公司费控业务现状调研大纲和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调研表,并先后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与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营销专家进行现场交流和座谈,详细了解了公司电力营销费控业务的建设现状和应用效果、以及下一步的建设需求和技术方案,研讨相关技术可行性、系统可靠性和建设管理等问题。2012年4至5月,课题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编制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调研总结文档,并由Q Q Q Q /G DWG G G 132.1201415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在公司系统对营销费控业务建设情况的

34、现状调研。2012年6月至7月,课题组进行课题前期准备,编制研究大纲工作,并在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对课题的研究大纲进行了审议,确定了各课题的研究内容和实施方案。2012年8月至9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营销部组织课题组编写了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确保了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研究工作的质量。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底,课题组在北京完成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系列标准初稿的编制。2013年7月至12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营销部在北京市组织召开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的初步评审及修订工作。2014年1月至4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营销部组织相关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对智

35、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进一步修订。2014年5月,国家电网公司总部营销部在北京市组织召开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评审会,审议通过了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等标准送审稿,与会专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并一致建议尽快完成企业标准的报批和印发,以便更好指导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2014年6月,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2014年8月,根据公司科技部审定要求,对标准报批稿进行细化的编辑性修改。5标准 结构 和内 容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共分为功能规范、技术规范、建设规范、验收规范、运行管理规范五个部分,分别从平台业务功能、技术选型、建设内容、验收管理、运行维护等方面规定了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本部分为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管理规范标准的第1部分,为规范国家电网公司营销远程费控业务应用的应用结构和业务功能,制定本部分。本部分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技术标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企管2014455号文)的要求进行了编制。本部分主题章有1章,为第3章,主要从系统应用架构、业务功能、对外接口等方面规范营销费控业务应用,各项要求联系较紧密,采用在一章中独立分条的结构,分别给出这几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6条文 说明本部分3.2.7.2.2中,规定了智能用电营销费控业务应用系统变更数据实时同步辅助性功能,该部分功能应作为可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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