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K70 29.140.50 备案号:28769-201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 36/ T 596.22010 LED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第2 部分: 验收规范 Norm of Engineering,Checking and Acceptance For LED Illumination Project Part :Checking and Acceptance 2010 08 - 27发布 2010 12 01实施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DB36/ T 596.22010 I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验收原则和组织 1 4 验
2、收程序 2 5 验收内容和方法 2 6 验收合格评定 6 DB36/ T 596.22010 II 前 言 DB36/T LED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施工规范; 第2部分:验收规范; 第3部分:LED道路照明施工与验收规范。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江西晶和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昌市路灯管理处、晶能光电(江 西)有限公司、江西省昌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王敏、刘新华、朱烨华、熊松林、曾平、杨卓凡、肖卫平、胡武民、熊新华。 D
3、B36/ T 596.22010 1 LED 照明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 第2 部分:验收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LED照明工程的验收原则、验收组织、验收程序、验收内容和方法。 本规范适用于江西省范围内LED照明工程的质量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 代码) GB 4859 电气设备电磁的抗干扰特性测试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9467 室内灯具光度测试 GB
4、9468 照明灯具光度测试 GB/T 1059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参数测量方法 第1部分:振 动 GB 17626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 17743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5016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7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5、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CJJ 45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QJ 1875 静电测试方法 3 验收原则和组织 3.1 验收原则 工程验收以设计图(包括设计修改单)为依据,以技术指标为功能评判的标准,工程用LED照明产品 验收根据国家、 省部、 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由参与验收部门委托第三方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并提供检验报告。 如遇到相关标准未涉及的检验项目时,则按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事先约定的验收规程与指标进 行验收。如有争议也可由参与验收部门委托第三方具有检验资格的单位进行验收。 3.2 验收组织 DB36/ T 596.22010 2 一般工程由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组成
6、验收小组专职验收,或者由业主负责组织专家对工程进行验 收。室外照明工程应有城市照明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重大工程除上述人员参加验收外,应有主管领导 参加。 4 验收程序 由业主组织有关各方根据验收原则编制验收大纲。验收小组或验收专家按验收大纲开展验收工作。 具体验收过程主要包括: 4.1 资质查验 查验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供应商、检验方的资质。 4.2 产品合格性查验 查验工程中所使用产品的合格性。 4.3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查验 检验施工的质量。 4.4 工程功能性查验 查验工程功能性指标。 4.5 工程技术指标性检验 查验工程功能性指标。 4.6 合格评定 评定工程是否合格。 5 验收内容
7、和方法 5.1 资质查验 5.1.1 设计方 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 5.1.2 施工方资质 应具有相应施工资质,施工资质的检验包括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含工程施工分包单位)。 5.1.3 监理方资质 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监理资质的检验包括所有参与监理的单位。 5.1.4 供应商资质 所有供应商,包括所有提供工程所需子系统、设备、单元、器件的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 资质。 DB36/ T 596.22010 3 5.1.5 检验方资质 参与工程功能、性能检验的机构,应具有相关的检验资质。 对于某些还未有对应检验资质的检验项目,可由相关权威机构或行业协会承担。 5.1.6 其他 工程中所涉
8、及到的其他外来资源,都应有相应的资质和质量保证。 5.2 产品合格性查验 所有施工进场材料或系统,都应具有自检合格报告,自检合格报告至少应包含进场材料的主要性能 指标。 对设计、 施工有具体要求而自检合格报告未包含的项目, 可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的检测报告。 业主方有特别要求的批量材料可采用抽样检验的方法。 对施工进场材料或系统的某些关键指标有异议,可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 5.3 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查验 5.3.1 工程文件查验 5.3.1.1 技术设计文件 查验工程技术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设计说明文件、设计审批文件、设计变更单等关键技术、关 键工艺的技术文件。 5.3.1.2 施
9、工文件 查验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图、施工说明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施工过程检验规范、 采购规范、外购件质量检验和验收规范、工程测试大纲、工程调试大纲等。 5.3.1.3 监理文件 查验监理规程、监理过程文件。 5.3.1.4 竣工文件 查验工程的系统使用说明书、培训资料、维护维修说明书、竣工图、竣工决算等竣工文件的完整 性。 5.3.2 灯具的安装查验 5.3.2.1 采用目测和接地电阻测试仪测试查验灯具及构架安装牢固、接地可靠。 5.3.2.2 采用目测法查验灯具及灯具接线盒或保护装置的防水密封垫完整,螺栓紧固到位。 5.3.2.3 采用目测法查验电源线路的管线保护,成排灯具的安装
10、整齐一致。 5.3.3 照明电源施工查验 5.3.3.1 查验路径批准文件、分项工程竣工资料、分项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文件、试验和检测记录 的完整。 5.3.3.2 隐蔽工程做好旁站验收记录。 5.3.3.3 采用通电测试法按照 GB50168、GB50173 的要求,逐段查验验收。 DB36/ T 596.22010 4 5.3.4 照明控制系统安装查验 5.3.4.1 查验分项工程竣工资料、设计变更文件、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及安装图纸等技术 文件、联调记录的完整。 5.3.4.2 采用通电联调法按照 GB50254、CJJ45的要求,逐段查验控制系统。 5.3.5 防雷和接地装置查
11、验 5.3.5.1 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对接地部分进行查验。 5.3.5.2 查验分项工程竣工资料、设计变更文件、测试记录的完整。 5.4 工程功能性检验 5.4.1 外观常规检查 5.4.1.1 按照 GB 50303 的规定对LED 照明工程涉及的电器设备、电线电缆、桥架、导管、建筑物、构 筑物等的外观执行查验。 5.4.1.2 采用目测法对 LED 照明灯具及附件涂层完整性、无损伤,防爆 LED 灯具铭牌上有防爆标志和 防爆合格证号,普通 LED 灯具有安全认证标志进行查验。 5.4.1.3 采用摇动加目测的办法对各部件安装牢固、无松动,各线路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可靠无松动, 导电部分无外露进
12、行查验。 5.4.2 系统完整性检查 5.4.2.1 采用目测法对照明工程各设备、部件、连接件、线缆及其附件的规格、型号、数量与设计图 纸符合,各相标志齐全、清晰进行查验。 5.4.2.2 采用目测法对各电气回路完整无断开,电线电缆实际路径与设计图纸符合,各回路电气设备 的连接与设计图纸符合进行查验。 5.4.3 系统全负荷试运行检查 5.4.3.1 通过查阅交接试验记录、交接确认单或试验时旁站的办法,根据 GB 50303 的规定,在系统通 电进行全负荷试运行之前,查验各电气设备、装置、布线系统、电线电缆、导管桥架线槽等部件有试验 合格交接确认单。 5.4.3.2 采用交接试验记录或试验旁站
13、对漏电保护装置做模拟动作实验,实验合格再进行照明全负荷 试验; 5.4.3.3 采用查阅交接试验记录或试验旁站对备用电源或事故照明电源做空载、有载自动投切试验, 试验合格才能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 5.4.4 景观照明功能 采用通电点亮方式,对景观照明的各单元进行检验;各景观照明单元能点亮,没有不亮或明显差异 的个别LED出现。 5.4.5 指示功能 采用通电点亮方法,对工程中的所有指示单元进行功能性检验,指示系统能点亮;指示系统内部没 有不亮或明显亮度差异的LED器件或模组。 5.4.6 控制功能 DB36/ T 596.22010 5 通过手动或自动控制软件对灯具、景观单元、指示单元的回路控
14、制、调光、调色能力按约定的要求 进行检验; 照明系统通电, 灯具回路控制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 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 调光功能、手动、自动切换功能正常。各LED景观照明单元的亮度、色彩、动态切换控制与设计的逻辑 和功能相一致。LED指示标志正确无误,亮度、色彩、切换控制与设计功能相一致。 5.4.7 可靠性 检验LED照明灯具或单元在工程应用中的可靠性一般验收,主要通过一定时间的连续试运行方法来 检验。室外LED景观照明系统、室外LED功能照明系统通电试运行时间应不少于48h;室外移动类LED照明 系统按设计要求,在相应的等级道路上行进并通电连续试运行时间不少于48h;室内LED
15、照明系统通电连 续试运行时间不少于48h;所有灯具均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对于有专 门标准规定的耐久性和可靠性要求情况,照明灯具或LED照明器具还要符合专门标准的要求。 5.4.8 系统的故障诊断与处理功能 针对故障类型,通过预设故障的方法,对工程故障诊断和指导排除故障的能力进行检验。现场有试 验条件的项目应做模拟试验;现场无试验条件的项目,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编制试验方案并 进行测试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5.4.9 系统维护功能 按日常检修的要求,检验常规维护维修操作的方便性。 5.4.10 系统使用安全性 灯具系统的安全性应符合GB 7000和GB 1
16、9510的规定。在高空安装的灯具或设备,应有相应的防风 防脱落措施。检验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5.4.11 系统自我保护功能 LED照明工程具有紧急停止、系统容错、系统恢复、防止防盗窃等功能。按照设计方要求,委托第 三方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 5.5 工程技术指标检验 5.5.1 光学性能 5.5.1.1 LED 照明类工程 5.5.1.1.1 照度 被照面照度符合设计要求指标;照度按照逐点均匀布置测量方法,对被照对象进行检验,并记录被 照区域的照度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 5.5.1.1.2 照度均匀度 对于LED照明类的工程,被照面照度均匀度按照逐点均匀布置测量方法,对被照对象
17、进行检测。 5.5.1.1.3 色度 LED灯具的色度采用色度检测仪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查验,同色灯具之间色差不宜超过10;采用多 个LED器件或模组的器具,同色各LED器件或模组间色差应不超过10%。 DB36/ T 596.22010 6 5.5.1.2 LED 指示类的工程 5.5.1.2.1 亮度 指示系统亮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指标,指示系统亮度按照GB9467、GB9468、GB7001等标准的测量方法 进行检验。对于室外的大型指示工程,还需同时参照户外广告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5.1.2.2 色度 指示系统色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指标;采用色度测试仪进行检验。对于室外的大型指示系统,还需同
18、时参照户外广告的相关标准进行检验。 5.5.2 环境和安全性能 根据设计要求,针对工程的安全和可靠使用要求进行专门检验,检验机构应事先约定。检验项目主 要包括: 5.5.2.1 防雷与接地 5.5.2.1.1 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根据 GB 50303的规定,对室外工程的防雷和接地措施进行查验。 5.5.2.1.2 采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根据设计要求对室内工程的接地和防雷措施进行查验。 5.5.2.2 防护 LED照明工程产品防护等级应符合GB 4208要求。工程各外购设备和子系统的防护等级由供货商保 证,户外灯具的IP防护等级应按GB 7000.1标准进行检验。对于一些无法用现有方法直接测量的部分, 可按双方约定的方法,或按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建议方法进行检测,如通过典型结构小样测试的 方法。 当现场不具备标准防水检测条件时,可通过有关专家或检验机构的论证,采用压力和流量基本等效 的方法,通过喷淋等替代方法检验。 5.5.2.3 对无法按标准的方法进行检测的特殊工程,按双方约定的方法实施检验。 6 验收合格评定 6.1 功能上达到设计图要求、性能上达到设计指标要求、施工上达到相关规范要求、所采购产品符合 合格要求的工程为合格。 6.2 如出现某些功能或指标未达到要求,则由验收方开具整改通知,并在整改后再进行工程验收。 6.3 验收合格的工程,由验收方出具相关验收合格文件。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