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类职业资格】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7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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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7 及答案解析(总分:103.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名词解释/B(总题数:24,分数:48.00)1.婚姻家庭制度(分数:2.00)_2.群婚制(分数:2.00)_3.对偶婚制(分数:2.00)_4.无夫权婚姻(分数:2.00)_5.普通法婚姻(分数:2.00)_6.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7.形式意义的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8.实质意义的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9.婚姻家庭法的时间效力(分数:2.00)_10.婚姻自由(分数:2.00)_11.结婚自由(分数:2.00)_12.离婚自由(分数:2.00)_13.包办婚姻(分数:2.00)_1

2、4.买卖婚姻(分数:2.00)_重婚_16.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分数:2.00)_17.男女平等原则(分数:2.00)_18.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分数:2.00)_19.家庭暴力(分数:2.00)_遗弃_抚养_扶养_23.计划生育(分数:2.00)_劝阻_二、B简答题/B(总题数:11,分数:33.00)25.简述婚姻家庭的职能。(分数:3.00)_26.简述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分数:3.00)_27.简述 1950年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分数:3.00)_28.简述 1980年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发展表现的几个方面。(分数:3.00)_29.简述 2001年我国修改婚姻法的

3、修法重点。(分数:3.00)_30.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分数:3.00)_31.简述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区别。(分数:3.00)_32.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分数:3.00)_33.简述一夫一妻原则。(分数:3.00)_34.简述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体现。(分数:3.00)_35.简述重婚的民事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分数:3.00)_三、B论述题/B(总题数:6,分数:15.00)36.试述两大法系在婚姻家庭法方面变革的共同特点。(分数:2.50)_37.试论述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的发展阶段。(分数:2.50)_38.试论

4、我国封建时代婚姻家庭立法体系的特征。(分数:2.50)_39.试论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特征。(分数:2.50)_40.试论我国计划生育原则的内容。(分数:2.50)_41.试论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救助措施的概念及特征。(分数:2.50)_四、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7.00)42.王泳(男)是外企职员;李琳(女)是大学讲师;双方于 1992年结婚。婚后租房居住,全部家具和家用电器由王泳在筹办婚事时购买。王泳和李琳的事业发展顺利,李琳为了及早晋升副教授,拼命工作,不愿意生孩子,而王泳认为李琳过于要强,缺乏母性,双方常为生不生孩子的问题闹矛盾,渐渐地王泳对李琳失去了耐心。2000 年 1月,王

5、泳向李琳提出分手,遭到李琳拒绝。自此以后双方分居,王泳借住在朋友家里。这期间王泳有了女朋友并与女朋友同居。2001 年 5月,王泳以自己和女朋友的名义共同购置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2004 年 6月王泳向法院起诉要求与李琳离婚。经法院调解,李琳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与王泳有下列争议:王泳认为家具和家用电器是自己婚前购买的,应归他本人所有;李琳认为家具和家用电器婚后双方共同使用已超过 4年,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王泳认为上述三居室房屋是在与李琳分居后由自己和女朋友购买的,与李琳无关;李琳认为这套三居室房屋的价款的 2/3,是王泳以夫妻的共同存款给付的,该房产的 2/3应属于王、李的共同财产。

6、并举证证明王泳出资占房屋价款的 2/3,其同居女友出资仅占 1/3。王泳还提出,李琳有一项科研成果专利正在办理转让,估计可得转让费 20万元,自己有权分得一部分。李琳还提出,由于王泳与女朋友同居才导致离婚,王泳对离婚有过错,自己并无过错,故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对李琳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是否应予支持?(分数:7.00)_婚姻家庭法自考题-17 答案解析(总分:103.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名词解释/B(总题数:24,分数:48.00)1.婚姻家庭制度(分数:2.00)_正确答案:(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定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

7、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反映,婚姻家庭制度的发展决定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同时其具体内容又受到社会习俗、道德规范、宗教信仰、法律规范等上层建筑诸部门的重要影响。)解析:2.群婚制(分数:2.00)_正确答案:(群婚制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婚姻家庭形态,它是指原始社会中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也被称为集团婚。)解析:3.对偶婚制(分数:2.00)_正确答案:(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在一段期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的偶居关系的婚姻形态。)解析:4.无夫权婚姻(分数:2.00)_正确答案:(无夫权婚姻是指按照万民法缔结的婚姻。万民法上所规定的无夫权的婚姻要宽松一些,符合条件的当

8、事人依其合意即可成婚。)解析:5.普通法婚姻(分数:2.00)_正确答案:(普通法婚姻即仅依当事人的合意而有效的婚姻形式。)解析:6.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正确答案:(婚姻家庭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发生和终止,以及由此所产生的特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解析:7.形式意义的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正确答案:(形式意义的婚姻家庭法是指将有关的婚姻家庭法律规范予以体系化,并以制定法的形式纳入法律文件的婚姻家庭法。)解析:8.实质意义的婚姻家庭法(分数:2.00)_正确答案:(实质意义的婚姻家庭法则是一国法律体系中所有婚姻家庭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体现为直接以“

9、婚姻家庭法”、“婚姻法”、“家庭法”或“亲属法”来命名的法律文件,还包括其他法律文件甚至有约束力的判例中所蕴含的婚姻家庭法律规范。)解析:9.婚姻家庭法的时间效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婚姻家庭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婚姻家庭法律文件何时生效、何时失效以及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解析:10.婚姻自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解析:11.结婚自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结婚自由是指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意味着当事人关于结婚的相关意愿在不

10、违反法律的前提下都应得到尊重。)解析:12.离婚自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此种自由为当事人提供退出婚姻关系的机制。)解析:13.包办婚姻(分数:2.00)_正确答案:(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解析:14.买卖婚姻(分数:2.00)_正确答案:(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解析:重婚_正确答案:(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即当事人在已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

11、)解析:16.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分数:2.00)_正确答案:(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解析:17.男女平等原则(分数:2.00)_正确答案:(男女平等原则的核心内容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解析:18.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分数:2.00)_正确答案:(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基于特定的亲属身份关系和共同生活关系所享有的权利与利益的总称,包括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多项内容。)解析:19.家庭暴力(分数:2.00)_正确答案:(家庭暴力,

12、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解析:遗弃_正确答案:(遗弃是指负有法定抚养、扶养、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拒不履行法定义务,致使需要抚养、扶养、赡养的家庭成员不能得到法定供养,损害其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解析:抚养_正确答案:(抚养主要是指长辈对晚辈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供养义务。)解析:扶养_正确答案:(扶养主要是指配偶之间即夫妻之间的法定供养义务。)解析:23.计划生育(分数:2.00)_正确答案:(计划生育是指人类自身的生产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要有计划地控管全社会人口的运行。)解析:劝阻_正确答案:(劝阻是

13、指有关机构通过劝说、阻止等方式使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的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也包括通过耐心和深入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明了其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从而杜绝以后再次实施此类行为。)解析:二、B简答题/B(总题数:11,分数:33.00)25.简述婚姻家庭的职能。(分数:3.00)_正确答案:(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文化教育功能。)解析:26.简述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分数:3.00)_正确答案:(中国古代的婚姻家庭法有其自身的特点。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规范,始见于礼,后入于律。在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是由礼制和为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调整的。到

14、了封建制时代,婚姻家庭法规范被载入诸法合体、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对婚姻家庭关系的调整是礼、律并用的。总的说来,以礼为主,以律为辅,婚姻家庭法规范详于礼而略于律,是中国古代婚姻家庭法的一大特色。)解析:27.简述 1950年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分数:3.00)_正确答案:(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解析:28.简述 1980年婚姻法对我国婚姻家庭立法发展表现的几个方面。(分数:3.00)_正确答案:(较之 1950年婚姻法,1980 年婚姻法所作的修改和补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5、: (1)坚持1950年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原则,将原有的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原则修正为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增加计划生育原则,并增加禁止买卖婚姻、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的规定。 (2)对结婚条件进行了多方面的修改。法定婚龄从原来的男 20周岁、女 18周岁变更为男 22周岁、女 20周岁。禁止结婚的规定由“兄弟姐妹之外的其他五代内旁系血亲间禁婚问题,从习惯”变更为“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关于因病禁婚情形,删除了“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者禁止结婚”的条款,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者禁止结婚或患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者,禁止结婚”。 (

16、3)增加规定,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可互为对方的家庭成员。 (4)加强对家庭关系的调整。一方面,保留了既有的调整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定,并对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家庭成员的扶养关系以及继父母子女关系方面作出更为具体的规定。另一方面,又在特定情形下增加了调整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的规定。 (5)对离婚制度进行了较大的修改和完善。如对于离婚程序、离婚条件、离婚中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方面,1980 年婚姻法都作了很多的修改和完善。)解析:29.简述 2001年我国修改婚姻法的修法重点。(分数:3.00)_正确答案:(1)总则中增加了保障婚姻法诸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

17、(2)在结婚制度中增设了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规定,从而为防治违法婚姻制定了必要的法律对策。 (3)在家庭关系中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界定了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和一方所有财产的范围;同时还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对有关亲子、祖孙、兄弟姐妹权利义务等规定也作了适当的修改。 (4)在离婚制度中,对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增设了若干列举性、例示性的规定,增强了法律在适用中的可操作性,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 (5)以专章规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解析:30.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分数:3.00)_正确答案:(在我国,列入婚姻家庭法调整范围的主体,有夫、妻、父、母、子、女、祖、孙(

18、双系兼指,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等。在特定的情形下,还包括女婿和岳父母、儿媳和公婆,以及兄弟姐妹以外的其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列入婚姻家庭法调整范围的事项,是那些需要由法律加以规定、具有法律意义与法律后果的问题。)解析:31.简述婚姻家庭领域的财产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的区别。(分数:3.00)_正确答案:(试将婚姻家庭法领域的财产关系同其他民事法律调整的财产关系作一比较,便可看出两者的明显区别。前者反映的主要是亲属共同生活和家庭经济功能的要求,其参与者须为具有特定身份的亲属,这种财产关系不是等价、有偿的。后者反映的则是商品经济(在我国发展的现阶段表现为社

19、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其参与者不以具有亲属身份为前提,包括一切可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这种财产关系一般都是等价、有偿的,只有极少数的例外情形。)解析:32.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分数:3.00)_正确答案:(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有以下几种。 (1)宪法和其他法律。 (2)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所属部门制定的规章。 (3)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规定。 (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5)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除上述诸渊源外,我们认为,党和国家的婚姻家庭政策,以及为法律认可的、符合社会主义婚姻家庭道德的习惯,也是我国婚姻家庭法的渊源。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根据我国

20、宪法第 67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之一是解释法律。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当然是重要的法律渊源。未及列举,一是因为迄今为止尚无关于婚姻家庭法的立法解释;二是因为立法解释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将来如有这方面的立法解释,可将其归入法律的类别。)解析:33.简述一夫一妻原则。(分数:3.00)_正确答案:(一夫一妻是男女两性结合的最文明的方式,是人类走向文明的标志。一夫一妻制有利于建立稳定的婚姻关系,有利于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在文明时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一夫一妻制。 具体而言,一夫一妻原则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任何

21、人只能有一个配偶,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禁止一切形式的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结合。第二,已婚者在婚姻终止即配偶死亡或离婚以前,不得再行结婚。 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的严格执行,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其他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解析:34.简述男女平等原则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体现。(分数:3.00)_正确答案:(在婚姻法领域,男女平等原则的具体表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男女双方同等适用法律规定的结婚或离婚条件及程序,同等享有法律规定的配偶权利,同等承担法律规定的配偶义务; (2)父和母、子和女同等适用那些规范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3)兄弟与姐妹、(外)祖父

22、与(外)祖母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同等条件下同等适用相关法律规范。)解析:35.简述重婚的民事法律后果和刑事法律后果。(分数:3.00)_正确答案:(重婚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婚姻法经 2001年修改后首次于第 46条明确规定一方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刑事法律后果:刑法第 258条是关于重婚罪的规定,其内容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 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解析:三、B论述题/B(总题数:6,分数:15.00)36.试述两大法系在婚姻家庭法方面变革的共同特点。(分数:2.50)_正确答案:(大陆法系国家和英关法系国家在婚姻家庭法方面的变革

23、都呈现出这样几个方面的特点: (1)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渊源日益多元化。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在以法典和单行法规的形式规范婚姻家庭关系之外,欧洲人权法的有关规定也通过内化为国内法的形式得以广泛适用,而上级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所作出的判例也表现出越来越值得信赖的司法权威。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一方面判例法继续发展,另一方面制定法大量出台,国际条约也纷纷入法。因此在婚姻家庭法律的形式和渊源上,两大法系国家都越来越灵活越来越丰富。 (2)国家公权力对婚姻家庭关系的介入越来越深入,婚姻家庭法的边界越来越开放。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其婚姻家庭法的发展都开始融入更多的社会法元素,一方面国家基于对弱

24、势群体的保护加大了对婚姻家庭事务的干预力度,比如在离婚事件的处理以及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方面,另一方面调整税收的经济法和调整福利的社会法也都折射到家庭领域,对其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 (3)旧有的法律理念被重新审视和反思,新的法律理念正在萌芽和形成。从婚姻关系来说,在关注个人权益的同时,团体价值和团体利益重新被发现和珍视,从家庭关系来说,儿童法律地位的调整和儿童正当权益的保护都成为法律关注的重点,基于此,两性平等原则以及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已成为两大法系国家共同推崇的理念和准则。)解析:37.试论述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的发展阶段。(分数:2.50)_正确答案:(到目前为止,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的

25、发展可以分为两个主要的阶段,以下分而述之。 (1)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苏维埃婚姻家庭法是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的唯一代表。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维埃政权亟须通过发布新的法律政策涤荡原沙皇俄国时期的封建残余势力,各加盟共和国享有婚姻家庭领域的立法权,因此由加盟共和国发布的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就成为婚姻家庭法的基本渊源,但同时最高苏维埃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各加盟共和国有约束力。除了最高苏维埃的政策影响以外,最高法院和司法部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也对婚姻家庭法律实践有重要意义。不过在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于 1995年制定了新的家庭法典,该法典自 1996年 3月 1日起施行,原有关婚姻家庭的法令不再适用。 (2

26、)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众多社会主义国家的涌现,社会主义国家婚姻家庭法的阵营也大大充实,并表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于 1947年通过了四部适用于全联邦范围的婚姻家庭法律文件,罗马尼亚、捷克斯洛伐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保加利亚、古巴、阿尔巴尼亚共和国分别于 1954年、1963 年、1965 年、1973年、1975 年、1982 年先后发布了新的婚姻家庭法律文件。 总体而言,社会主义国家都非常重视通过法律制度对婚姻家庭领域进行革新,深入考察和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家庭立法及司法实践必将对我们的法治事业有所裨益。)解析:38.试论我国封建时代婚姻家庭立法体系的特征。(分数:2.50)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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