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人身权和侵权责任)-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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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人身权和侵权责任)-试卷 1及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9,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B.名誉权C.肖像权D.用益物权3.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受歧视。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该报社的行为( )。(分数:2.00)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

2、了甲的生命权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分数:2.00)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D.隐私权5.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 )。(分数:2.00)A.姓名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经营权C.经营权和隐私权D.名称权和名誉权6.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 )。(分数:2.00)A.命名B.使用C.变更D.依法转让7.在以下人身权利中,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享有的是( )。(分数:2.00)A.名誉权B.隐私权C.身体权D.姓名权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分数:2.00)A.营业执照B.荣誉C.名称D.名誉9.以下各项中

3、,( )属于一般人格权。(分数:2.00)A.尊严权B.名称权C.隐私权D.名誉权10.下列专属于自然人的人身权是( )。(分数:2.00)A.名称权B.名誉权C.荣誉权D.婚姻自主权11.名称权是( )。(分数:2.00)A.公民享有的人格权B.自然人享有的身份权C.法人享有的人格权D.姓名权12.多项选择题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13.肖像权( )。(分数:2.00)A.是一种身份权B.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公民肖像权C.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应征得肖像权人同意D.以公

4、益为目的,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也可以使用其肖像权14.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了解到数年前乙与丙因志向不同而导致恋爱失败。甲于是广为散布,称乙因道德败坏而被女友抛弃。乙被侵犯的权利是( )。(分数:2.00)A.名誉权B.荣誉权C.隐私权D.配偶权1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分数:2.00)A.配偶权B.名誉权C.荣誉权D.监护权16.人格权包括( )。(分数:2.00)A.生命权B.身体权C.肖像权D.亲属权17.简答题第 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18.简述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分数:2.00)_19.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20.

5、辨析题第 58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1.王渊与吴丽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由于吴丽是家中独生女,吴父坚持要招婿上门。因王渊有兄弟三人,王父及王渊本人同意了吴家的要求。将要举办婚礼时,吴父突然又提出,王渊入赘以后所生子女应姓吴,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吴家人。王渊坚决不同意,吴父说,如不改姓就别想和吴丽结婚,双方关系一下子闹僵。吴丽夹在中间,痛不欲生,一病不起。王渊心疼吴丽,违心地同意了吴父的要求。王渊、吴丽结婚后,生下一子,吴父为其取名吴家宝。王渊在给儿子上户口时,登记的名字却为“王家宝”。不久,户口册被吴父发现,吴父勃然大怒,要王渊立即办理变更登记,王

6、渊坚决不肯。问:吴父的做法是否正确?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分数:2.00)_22.在侵权责任中,实行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因此,一切侵权行为,只要加害人无过错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分数:2.00)_23.法条分析题第 5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法条的规定。(分数:2.00)_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

7、,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27.案例分析题第 6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顾,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 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

8、女儿的 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问:(分数:4.00)(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分数:2.00)_(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分数:2.00)_28.论述题_29.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数:2.00)_30.比较概念题_31.人格权与身份权。(分数:2.00)_32.隐私权与名誉权。(分数:2.00)_33.判断题_34.当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

9、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称为紧急避险。 ( )(分数:2.00)A.正确B.错误35.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 )(分数:2.00)A.正确B.错误36.不可抗力和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分数:2.00)A.正确B.错误37.名词解释_38.隐私权(分数:2.00)_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人身权和侵权责任)-试卷 1答案解析(总分:60.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39,分数:60.00)1.单项选择题第 31-5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

10、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_解析:2.下列权利中,只能由自然人享有的是( )。(分数:2.00)A.所有权B.名誉权C.肖像权 D.用益物权解析:解析:所谓肖像,指的是自然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摄影、画像等。肖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而所有权、名誉权和用益物权自然人和法人都能享有。因此 C项为正确答案。3.某报社在一篇报道中披露某女影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致使甲备受歧视。甲因无法忍受巨大的精神压力,跳楼自杀未遂,但造成终身残疾。该报社的行为( )。(分数:2.00)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 C.侵害了甲的

11、生命权D.侵害了甲的健康权解析:解析:所谓隐私权,指的是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权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是公民就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构成侵害隐私权。本题中,某女明星甲曾做过不光彩的事情,是甲个人的私生活秘密,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某报社的报道行为侵犯了甲的隐私权,因此 B为正确答案。4.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可以由法人享有的人格权是( )。(分数:2.00)A.姓名权B.肖像权C.名誉权 D.隐私权解析: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享有的人格权,包括名称权、名誉权、荣

12、誉权,其他人格权只有自然人才能享有。因此本题答案为 C。5.法人、个体工商户也享有人身权,包括( )。(分数:2.00)A.姓名权和名誉权B.名誉权和经营权C.经营权和隐私权D.名称权和名誉权 解析:解析:人身权是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而经营权具有财产内容,因此,B、C 是错误的;法人、个体工商户不享有姓名权,只享有名称权,因此,A 是错误的。只有 D是正确答案。6.姓名权的内容,不包括姓名的( )。(分数:2.00)A.命名B.使用C.变更D.依法转让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姓名权的内容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和变更的权利,但不包括姓名的依法转让。因此,A、B、C 是错误的,只有 D是正

13、确答案。7.在以下人身权利中,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享有的是( )。(分数:2.00)A.名誉权 B.隐私权C.身体权D.姓名权解析:解析:根据各种人身权的特点,隐私权、身体权和姓名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因此,B、C、D 是错误的,只有 A是正确答案。8.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有权转让其( )。(分数:2.00)A.营业执照B.荣誉C.名称 D.名誉解析:解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名称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命名、使用、变更及依法转让并排除他人妨碍与侵害,营业执照、荣誉、名誉都不允许转让,因此,A、B、D 是错误的,只有 C是正确答案。9.以下各项中,( )属于一般人格权。(分数:2.00)A.尊严权

14、 B.名称权C.隐私权D.名誉权解析:解析:本题中,名称权、隐私权和名誉权都属于具体人格权;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属于一般人格权。10.下列专属于自然人的人身权是( )。(分数:2.00)A.名称权B.名誉权C.荣誉权D.婚姻自主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人身权的特殊人身属性。法人的人身权是根据法人特殊的特点能够由法人享有的人身权利。除婚姻自主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外,其他各项法人亦可以享有。11.名称权是( )。(分数:2.00)A.公民享有的人格权B.自然人享有的身份权C.法人享有的人格权 D.姓名权解析:解析:名称权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自己的名称享有的权利,公民或自然人不享有名称权。因此,

15、A、B、D 是错误的,只有 C是正确答案。12.多项选择题第 51-5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_解析:13.肖像权( )。(分数:2.00)A.是一种身份权B.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使用公民肖像权C.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应征得肖像权人同意 D.以公益为目的,没有征得肖像权人同意,也可以使用其肖像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肖像权。肖像权是一种人格权,在合法的条件下,其他人可以依法使用公民的肖像权,故选项 A、B 均错误。14.甲偷看了乙的日记,了解到数年前乙与丙因志向不同而导致恋爱失败。甲于是

16、广为散布,称乙因道德败坏而被女友抛弃。乙被侵犯的权利是( )。(分数:2.00)A.名誉权 B.荣誉权C.隐私权 D.配偶权解析:解析:甲传播乙日记中记载的生活秘密,且恶意贬损乙的名誉,侵犯了乙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但没有侵犯乙的荣誉权和配偶权。因此,B、D 是错误的,A、C 是正确答案。15.下列权利中属于身份权的是( )。(分数:2.00)A.配偶权 B.名誉权C.荣誉权D.监护权 解析:解析:根据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第十五章的内容,身份权是公民和法人依一定行为或依相互之间的关系所发生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与特定身份相联系,配偶权、监护权均属于身份权,而名誉权、荣誉权则属于人

17、格权。因此,B、C 是错误的,A、D 均为正确答案。但关于荣誉权属人格权还是身份权,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看法。16.人格权包括( )。(分数:2.00)A.生命权 B.身体权 C.肖像权 D.亲属权解析:解析:本题考核人格权的具体内容。亲属权属于身份权的内容。17.简答题第 56-5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18.简述名称权与姓名权的区别。(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名称权是指法人、合伙等组织就其名称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姓名权是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二者的区别是:(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

18、公民除了在户口登记文件上的姓名外,还可以有其他姓名; (2)法人等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假名和笔名;公民则可以使用假名和笔名; (3)法人等组织在同一县、市行政区划内,名称不得重复登记,先登记者对后登记者有排他性,公民姓名则不具有这种排他性; (4)法人等组织的名称权可以转让;公民的姓名权则不可以转让。)解析:19.简述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共同侵权行为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 和单独侵权行为相比,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的复合性,即有两个以上的加害人存在。(2)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造成损害的原

19、因。(3)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结果。)解析:20.辨析题第 58小题。要求对命题进行判断并着重阐明理由。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1.王渊与吴丽自由恋爱决定结婚。由于吴丽是家中独生女,吴父坚持要招婿上门。因王渊有兄弟三人,王父及王渊本人同意了吴家的要求。将要举办婚礼时,吴父突然又提出,王渊入赘以后所生子女应姓吴,这样才能成为真正的吴家人。王渊坚决不同意,吴父说,如不改姓就别想和吴丽结婚,双方关系一下子闹僵。吴丽夹在中间,痛不欲生,一病不起。王渊心疼吴丽,违心地同意了吴父的要求。王渊、吴丽结婚后,生下一子,吴父为其取名吴家宝。王渊在给儿子上户口时,

20、登记的名字却为“王家宝”。不久,户口册被吴父发现,吴父勃然大怒,要王渊立即办理变更登记,王渊坚决不肯。问:吴父的做法是否正确?试运用民法原理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加以分析。(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吴父的做法是不正确的。 姓名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人身权利,公民有权自主决定、使用或变更自己的姓名,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干涉。王渊与吴丽之子的姓名权主体是该孩子本身,但由于孩子年幼,其权利只能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王渊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决定孩子的姓名。吴父是孩子的外祖父,在孩子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吴父不能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因此,孩子的姓名仍应由王渊夫妇来决定,吴父不得强加干涉。

21、另外,王家宝成年以后,还有权决定是否变更自己的名字,如果他自己愿意姓吴,则其父王渊也不能随意干涉其决定。)解析:22.在侵权责任中,实行无过错无责任的原则。因此,一切侵权行为,只要加害人无过错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此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2)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只有在实行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况下,才为“无过错无责任”;在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况下,其责任承担不依行为人过错为要件,而依法律的规定或公平观念为依据。 (3)侵权责任是复杂的。在多数情况下实行过错责任原则,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法律规定适用无

22、过错责任或公平责任。)解析:23.法条分析题第 5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法条的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法条关于混合过错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混合过错是指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不仅加害人有过错,而且受害人也有过错。 (2)我国民法通则确认混合过错,对于督促和教育当事人合理行为,特别是促使受害人采取合理措施注意自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从而减少和预防损害的发生,具有重要的作用。 (3)混合过

23、错具有以下特征:双方当事人的主观过错混合;损害发生的原因事实相混合;受害人一方受有损害。 (4)混合过错的法律后果是采取过失相抵原则,即依据受害人的过错程度的轻重以及行为原因,将受害人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那一部分损失,应归由受害人自己负责,从而减轻加以的赔偿责任。)解析:2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该条法律是关于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

24、事责任的规定。 (2)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是指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应当承担的一种无过错责任。 (3)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使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承担更多的责任,以保护不特定的处于弱势地位的民事主体的利益。 (4)高度危险作业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第一,损害必须是由高度危险作业所引起的。构成高度危险作业一般具有三项特征,它们不为法律所禁止:加害人从事这类作业对于周围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难以避免;周围环境应当是指危险作业所造成的损害,是致害的作业物以外的他人人身和财产的损害;第二,损害的客观存在;第三,高度危险作业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5)具备上述条件的责任承担:具备上

25、述条件,由高度危险作业人承担责任,高度危险作业人不能以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为免责事由,但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其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高度危险作业人仍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但事后可以向引发损害的第三人追索。)解析:2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 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试用民法原理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是关于共同侵权行为及其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 (2)共同侵权行为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分为共同加害行为和共同危险行为。 (3)与单独侵权行为相比

26、,共同侵权行为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主体的复合性,即有两个以上的加害人存在;第二,行为的共同性,即数人的行为的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造成损害的原因;第三,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加害行为造成了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结果。 (4)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的关系。从外部关系讲,共同侵权行为人对共同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个共同侵权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清偿全部债务。从内部关系讲,还存在共同侵权民事责任的分配和追索,即确定每一个共同行为人应承担的份额,并在共同行为人之一人偿付了全部损失后,其有权向其他行为人追索,直到其全部追索完毕。)解析:27.案例分析题第 60小题。请将

27、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_解析:张山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张山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顾,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张山牵着该狗外出散步,遇见领着 10岁的女儿玩耍的李文田。于是,两人聊起天来,未顾及小孩,结果李文田的女儿被该狗咬伤,花去医疗费人民币 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李文田要求张山承担其女儿的 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女儿被狗咬伤脸上留下疤痕的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刘卓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张山认领。李文田也向刘卓提出上述赔偿请求。张、刘二二人均以李文田自己未照看好女儿为由,拒绝李文田的请求。问:(分数:4.00)(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分数:2.00)_

28、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张山因拾得狗而与失主成立的拾得遗失物的民事法律关系;张山因精心照料狗而与失主建立的无因管理法律关系;李文田与其女儿之间的监护法律关系;狗咬伤小孩而成立的侵权赔偿法律关系。)解析:(2).该案纠纷应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第一,关于狗咬伤小孩的赔偿问题。在本案中,张山在管理狗期间,没有尽到充分的照管义务,致使狗将小孩咬伤,应当对此侵权行为负主要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及补偿精神损害;李文田在履行对小孩的监护责任方面有过失,应当对其小孩被狗咬伤承担部分责任,包括医疗费和精神损害;刘卓虽然是狗的主人,但在狗咬伤小孩

29、时,该狗并不在其管理之下,因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关于狗的所有权归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因此,张山应当将狗返还给刘卓,但刘卓应当支付张山在照管狗期间的费用。)解析:28.论述题_解析:29.试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违法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损害后果、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过错。 (1)损害后果。这是指由一定的行为或事件而造成的他人人身或财产上的不利状态,包括

30、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财产损害是指可以用货币单位计量的合法物质利益所遭受的损坏或其他不利状态。财产损失又分为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直接损害是指现有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害是指可得利益的丧失。精神损害是指主体无法依货币单位计量的一个合法人格和身份利益所受到的损害或不利状态。 (2)加害行为的违法性。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有违法性才可。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行为人实施法律禁止的行为,另一种形式是行为人不实施法律要求其实施的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现象之间的一种客观联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前一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

31、,两种现象之间的联系便是因果关系。作为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因果关系具有如下特点:因果关系的客观性;因果关系的必然性;因果关系的直接性。 (4)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违法的加害行为时,其对该行为将导致的后果所抱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一种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导致某种后果,但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称为直接故意;另外一种是指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后果,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称为间接故意。过失,一种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而且能够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从而导致后果的发生,称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另一种是行为人虽然预见到其行为的后果,但由于轻信能避免这种后果的

32、发生,结果却未能避免,称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解析:30.比较概念题_解析:31.人格权与身份权。(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人格权是指以权利人自身的人身、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它表现的是主体的自然属性。身份权是指基于权利人一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它反映的是主体的社会属性。它们同属于人身权。其区别主要有: (1)权利取得的方式不同。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该权利的取得,无需任何条件;身份权虽权利主体可能取得,但其取得应首先具有一定身份; (2)范围不同。人格权具有普遍性,每一权利主体普遍享有;而身份权具有差异性,因主体的特定身份而异; (3)消灭时间不同。人

33、格权的消灭因自然人的死亡、法人的终止而消灭;身份权的消灭则基于身份丧失的事实。)解析:32.隐私权与名誉权。(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权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名誉权是公民、法人依法所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公民就其名誉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二者之间的区别是: (1)主体范围不同。名誉权不仅公民享有,法人也享有;隐私权仅为公民享有; (2)侵权方式不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虚构的、捏造的;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公开的内容是真实的。)解析:33.判断题_解析:34.当公共利益、他

34、人或本人的人身或其他利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行为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措施,称为紧急避险。 (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是对正当防卫,而非紧急避险的定义。35.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 )(分数:2.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时,则在一方违约时,守约一方只能在二者选择之一,而不能既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责任,又要求对方承担定金责任。36.不可抗力和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分数:2.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分为两类: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正当理由包括依法执行职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和受害人同意;外来原因包括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的过错和第三人的行为。37.名词解释_解析:38.隐私权(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隐私权是指公民对自己个人生活权和以个人生活自由为内容,从根本上排斥他人干涉的一种人身权利,是公民就其个人秘密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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