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

上传人:syndromehi216 文档编号:1400458 上传时间:2019-12-04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6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考研类试卷】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及答案解析(总分:12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4,分数:14.00)1.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数:1.00)A.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一方的婚前财产C.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D.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2.下列表达正确的有( )。(分数:1.00)A.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B.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C.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D.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 )。(分数:1.00

2、)A.旁系血亲B.晚辈旁系血亲C.长辈直系血亲D.晚辈直系血亲4.转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是基于( )。(分数:1.00)A.被继承人后于继承人死亡的事实B.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C.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D.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5.被继承人生前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处理应按照( )执行。(分数:1.00)A.遗嘱B.法定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D.法院的裁决6.张某的叔叔于 1990年 5月 3日病故,叔叔死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张某,张某知道内容,心里很高兴,但却一直表现无所谓的样子,过了近 3个月,张某也未明确表示要不要叔叔的遗产

3、,张某的行为( )。(分数:1.00)A.视为接受遗赠B.推定接受遗赠C.视为放弃遗赠D.推定放弃接受遗赠7.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是( )而结婚。(分数:1.00)A.受胁迫B.受强制C.因重大误解D.受欺诈8.以下关于遗产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执行遗赠优先于清偿遗产债务B.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C.遗产已经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时,首先应当由受遗赠人用所得遗产偿还D.遗产已经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时,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偿还9.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确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

4、源,以( )为准。(分数:1.00)A.遗嘱人设立遗嘱时B.从设立遗嘱到被继承人死亡的任何时间C.遗嘱生效时D.遗产分割时10.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定期间是( )。(分数:1.00)A.女方患病住院期间B.子女满两周岁之前C.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D.女方丧失生育能力后11.现役军人的配偶不必征得军人同意即可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 )。(分数:1.00)A.现役军人长期在外B.现役军人所在政治机关同意C.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D.现役军人有赌博行为12.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 )。(分数:1.00)A.重婚的B.实施家庭暴力的C.虐

5、待家庭成员的D.有赌博恶习的1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 )的,丧失继承权。(分数:1.00)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C.遗弃被继承人D.虐待被继承人14.堂兄妹通婚属于( )。(分数:1.00)A.无效婚姻B.有效婚姻C.可撤销的婚姻D.效力待定的婚姻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1,分数:22.00)15.依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是( )。(分数:2.00)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B.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C.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16.属于旁系血亲的有( )。(分数:2.00)A.父母B.兄

6、弟姐妹C.堂兄弟姐妹D.祖父母、外祖父母17.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 )。(分数:2.00)A.一律推定同时死亡B.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C.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D.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18.结婚的条件包括( )。(分数:2.00)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B.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C.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规定D.直系血亲不得结婚19.下列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是( )。(分数:2.00)A.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B.已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继子女对生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C.已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继子女

7、对生父母已尽赡养义务的D.已经分居的配偶一方对配偶他方的遗产20.被继承人的下列民事权利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分数:2.00)A.专利权中的财产权B.肖像权C.抵押权D.承包经营权21.遗嘱的实质要件包括( )。(分数:2.00)A.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B.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C.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D.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22.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探望权的行使必须以支付必要的抚养费为前提B.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C.互通电话属于探望全权的行使方式之一D.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

8、法院判决23.有权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包括( )。(分数:2.00)A.婚生子女B.非婚生子女C.养子女D.继子女24.下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是( )。(分数:2.00)A.经营所得B.残疾人生活补助C.稿酬所得D.薪金所得25.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 )。(分数:2.00)A.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B.被代位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D.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三、B判断题/B(总题数:3,分数:3.00)26.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分数:1.00)

9、A.正确B.错误27.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均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 )(分数:1.00)A.正确B.错误28.继父母虽非亲生父母,但只要尽了抚养义务,即可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分数:1.00)A.正确B.错误四、B名词解释/B(总题数:1,分数:10.00)29.代位继承(分数:10.00)_五、B比较下列概念/B(总题数:1,分数:15.00)30.赠与与遗赠(分数:15.00)_六、B简答题/B(总题数:2,分数:12.00)31.简述结婚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数:6.00)_32.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分数:6.00)_七、B辨析题/B(总题数:1,分数:8

10、.00)33.“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分数:8.00)_八、B法条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34.我国继承法第 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10.00)_九、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30.00)35.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 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 年 12 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 1万元,向邻村村委会借款 1万元,共计 3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

11、99 年 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一存折 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 1栋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 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 1万元;(3)丧葬费 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 2 万元由李梅在年

12、满 18周岁以后 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 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问: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分数:15.00)_36.孙长江于 2000年 9月 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 1套(价值 20 万元)由其妹妹孙长虹继承;个人存款 20万元中的 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 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 12月 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

13、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姗姗。2002 年 7月 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 1套:存款 20万元,债券 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分数:15.00)_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婚姻家庭与继承答案解析(总分:124.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14,分数:14.00)1.

14、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数:1.00)A.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一方的婚前财产C.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D.一方的知识产权收益 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7条规定,D 项是正确答案。其余选项都应当认定为夫或妻的个人财产。2.下列表达正确的有( )。(分数:1.00)A.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B.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C.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D.遗嘱继承优先于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法定继承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几种继承方式的效力先后问题。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 )。(分数:1.0

15、0)A.旁系血亲B.晚辈旁系血亲C.长辈直系血亲D.晚辈直系血亲 解析:4.转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是基于( )。(分数:1.00)A.被继承人后于继承人死亡的事实B.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C.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D.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的事实解析:解析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未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也死亡的,其应得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转继承的发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必须要有两个死亡的事实,即被继承人和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死亡,并要求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二是当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分割。三是必须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所以选项

16、A、B、D 不正确。5.被继承人生前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处理应按照( )执行。(分数:1.00)A.遗嘱B.法定继承C.遗赠扶养协议 D.法院的裁决解析:解析 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赠、遗赠继承和法定继承执行的效力。6.张某的叔叔于 1990年 5月 3日病故,叔叔死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张某,张某知道内容,心里很高兴,但却一直表现无所谓的样子,过了近 3个月,张某也未明确表示要不要叔叔的遗产,张某的行为( )。(分数:1.00)A.视为接受遗赠B.推定接受遗赠C.视为放弃遗赠 D.推定放弃接受遗赠解析:7.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是( )而结婚。(

17、分数:1.00)A.受胁迫 B.受强制C.因重大误解D.受欺诈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1条的规定,婚姻撤销的事由是因受到胁迫而结婚。8.以下关于遗产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分数:1.00)A.执行遗赠优先于清偿遗产债务B.继承人对遗产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C.遗产已经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时,首先应当由受遗赠人用所得遗产偿还D.遗产已经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时,首先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用所得遗产偿还 解析: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精神,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仅以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承担有限的偿还责任;清偿遗产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时,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

18、、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因此,A、B、C 是错误的,只有 D是正确答案。9.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确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以( )为准。(分数:1.00)A.遗嘱人设立遗嘱时B.从设立遗嘱到被继承人死亡的任何时间C.遗嘱生效时 D.遗产分割时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以遗嘱生效时为准。因此,A、B、D 是错误的,只有 C是正确答案。10.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法定期间是( )。(分数:1.00)A.女方患病住院期间B.子女满两周

19、岁之前C.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D.女方丧失生育能力后解析:解析 婚姻法第 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11.现役军人的配偶不必征得军人同意即可提出离婚的法定理由是( )。(分数:1.00)A.现役军人长期在外B.现役军人所在政治机关同意C.现役军人有重大过错 D.现役军人有赌博行为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33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12.离婚后,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的情形不包括( )。(分数:1.00)A.重婚的B.实施家庭暴力的C.虐待家庭成员的D.有赌博恶习

20、的 解析:解析 婚姻法第 46条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本题中 D项是正确答案。13.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 )的,丧失继承权。(分数:1.00)A.过失杀害被继承人B.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C.遗弃被继承人 D.虐待被继承人解析:解析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因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则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在本题中,符合上述规定的只有 C。因此,A、B、D 是错误的,只有 C是正确答案。14.堂兄妹通婚属于( )。(

21、分数:1.00)A.无效婚姻 B.有效婚姻C.可撤销的婚姻D.效力待定的婚姻解析:解析 堂兄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是禁止通婚的。所以本题的答案为 A。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1,分数:22.00)15.依据婚姻法,有下列情形调解无效,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是( )。(分数:2.00)A.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B.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D.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32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22、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 2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所以本题中 B、C、D 是正确答案。16.属于旁系血亲的有( )。(分数:2.00)A.父母B.兄弟姐妹 C.堂兄弟姐妹 D.祖父母、外祖父母解析:解析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人,包括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本题中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直系血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17.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 )。(分数:2.00)A.一

23、律推定同时死亡B.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C.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辈分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 D.死亡人辈分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解析: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条的规定,B 项、C 项和 D项都是正确答案。18.结婚的条件包括( )。(分数:2.00)A.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B.男女双方都达到法定婚龄 C.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D.直系血亲不得结婚 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A、B、C 项是婚姻成立必备的三个实质性要件,D 项是禁止条件,所以本题中 A、B、C、D 项均为正确答案。19.下列继承人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是( )。(分数:2.00

24、)A.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B.已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继子女对生父母未尽赡养义务的 C.已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继子女对生父母已尽赡养义务的 D.已经分居的配偶一方对配偶他方的遗产 解析:20.被继承人的下列民事权利中,可以作为遗产的是( )。(分数:2.00)A.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B.肖像权C.抵押权 D.承包经营权解析: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人身权和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以及抵押权等可依法转让的担保物权可以作为遗产。因此,B、D 是错误的,A、C 是正确答案。21.遗嘱的实质要件包括( )。(分数:2.00)A.立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B

25、.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C.遗嘱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D.遗嘱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 解析:解析 本题所涉各项均为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的实质要件,因此,A、B、C、D 均为正确答案。22.下列关于探望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分数:2.00)A.探望权的行使必须以支付必要的抚养费为前提B.子女成年的探望权消灭 C.互通电话属于探望全权的行使方式之一 D.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判决 解析:解析 探望权不以负担费用为前提。探望权可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未成年子女死亡。(2)子女成年。(3)探望权的权力人死亡。中止探望权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判决,任何

26、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中止一方享有的探望权。23.有权继承父母遗产的子女包括( )。(分数:2.00)A.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 C.养子女 D.继子女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我国继承法中对于“子女”的范围确定。24.下列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是( )。(分数:2.00)A.经营所得 B.残疾人生活补助C.稿酬所得 D.薪金所得 解析:解析 根据婚姻法第 17、18 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

27、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5.代位继承的成立条件( )。(分数:2.00)A.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B.被代位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C.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D.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继承的条件。三、B判断题/B(总题数:3,分数:3.00)26.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或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是否再婚,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本题的表述是正确的。27

28、.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均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 )(分数:1.00)A.正确B.错误 解析:解析 代位继承适用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而转继承则适用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案件。28.继父母虽非亲生父母,但只要尽了抚养义务,即可继承继子女的遗产。( )(分数:1.00)A.正确 B.错误解析: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可以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四、B名词解释/B(总题数:1,分数:10.00)29.代位继承(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

29、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五、B比较下列概念/B(总题数:1,分数:15.00)30.赠与与遗赠(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遗赠是指遗赠人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无偿赠与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并于遗嘱人死亡时生效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二者的区别是:(1)性质不同;(2)生效的时间不同; (3)形式是否法定不同。六、B简答题/B(总题数:2,分数:12.00)31.简述结婚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结婚(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

30、律行为。结婚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法律要件分为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也称为结婚的条件,分为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必备条件有三: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建立夫妻关系,当事人双方必须意思表示一致,且意思表示真实。(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子不得早于 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 20周岁。(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即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有两个以上的配偶。 禁止条件有两种:(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32.简述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分数:6.00)_正确答案:()解析:遗赠扶养协议是

31、遗赠人与扶养人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将自己的合法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转移给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的合法有效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二者的区别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则是双方法律行为;(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3)遗赠扶养协议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而遗嘱继承一般是无偿的,继承人也不负有义务;(4)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公民,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则既可能是公民,也可能是集体所有制组织。七、B辨析题/B(总题数:1,分数:8.00)33.“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分数:8.00)_正

32、确答案:()解析:(1)这句话反映的是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的原则。限定继承的概念(略)。 (2)限定继承原则表明,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负有清偿的义务,但是这种清偿义务是有一定的限度的,即继承人仅仅以自己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则不负清偿义务。(3)可见,并不是父债都应当由其儿子来清偿。儿子是否清偿债务,关键要看儿子是否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如果儿子并没有继承父亲的遗产,或者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则不负清偿其父生前所负债务的责任。即便儿子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也仅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此外,也不能把遗产债务的清偿完全由其儿子来承担,如果有其

33、他继承人,比如女儿、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他们也应以实际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清偿责任。(4)可见,这句话违反了继承法所奉行的限定继承的原则,因此与当代的制度有差异。八、B法条分析题/B(总题数:1,分数:10.00)34.我国继承法第 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试分析该条法律规定。(分数:10.00)_正确答案:()解析:该条法律是关于清偿遗产债务的规定。 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包括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完全用于个人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

34、 该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保护被继承人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因财产被继承而致使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体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继承原则。 遗产债务的清偿原则是:(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2)保留必留份原则。在清偿遗产债务时,即使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遗产份额,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3)清偿债务优于执行遗赠原则。 遗产债务的清偿办法是:继承开始后,首先应以被继承人的遗产缴纳其生前应缴纳的税款和清偿其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之后继承人才就余下的遗产进

35、行继承。 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的情况下,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则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清偿遗产债务。九、B案例分析题/B(总题数:2,分数:30.00)35.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 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 年 12 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 1万元,向邻村村委会借款 1万元,共计 3万元,购买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 年 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

36、志冒着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 (1)朱兰名下一存折 2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 1栋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 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 1万元;(3)丧葬费 1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 2 万元由李梅在年满 18周岁以后 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

37、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 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 请问: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 (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分数:15.00)_正确答案:()解析:(1)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李梅对李天志、朱兰的财产继承问题;李天志、朱兰两人与债权人信用社等人的债务清偿问题;监护人的设定问题;李梅的行为能力问题。 (2)依民法规定,本案应作如下处理:李天志、朱兰遗留的遗产共有 2000元存款、房屋。和家庭生活用品,应由作为唯一的继承人李梅继承。李梅为未成年人,

38、又无其他生活来源,故应为其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在为李梅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后,剩余遗产应用于清偿信用社、张海、邻村村委会、刘江等人的债务。由于这些债权均没有担保,故应平等受偿。且债务清偿以剩余遗产为限,未清偿部分李梅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关于李梅的监护问题,如果李天容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经村委会同意,其可为李梅的监护人。如果不能征得李天容的同意,则应由村委会作为李梅的监护人。该协议对李梅没有拘束力。因为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行为。36.孙长江于 2000年 9月 6日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其内容为:个人所有的房屋 1套(价值 20 万元)由其妹妹孙长

39、虹继承;个人存款 20万元中的 10万元由其弟弟孙长河继承,另外 10万元给其女友常姗姗。2001年 12月 8日,孙长江又立自书遗嘱一份,改变了原公证遗嘱的内容,指定将其房屋给常姗姗。2002 年 7月 8日,孙长江因车祸死亡。除已成年并独立生活的妹妹孙长虹和弟弟孙长河外,孙长江没有其他继承人。孙长江的遗产包括个人所有的房屋 1套:存款 20万元,债券 6万元。另外,孙长江尚欠朋友王玉山借款14万元。 问:(1)孙长江所立的两份遗嘱中,哪一份是有效的?为什么? (2)对孙长江的遗产应当如何分割?理由是什么? (3)如果孙长江的遗产已被分割,对其所欠王玉山的债务应当如何清偿?根据是什么?(分数

40、:15.00)_正确答案:()解析:(1)公证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变更公证遗嘱,必须以公证的方式进行,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公证遗嘱。孙长江所立的第二份遗嘱为自书遗嘱,不能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因此,公证遗嘱是有效的。 (2)孙长虹分得房屋 1套及 3万元债券;孙长河分得 10万元存款及 3万元债券;常姗姗分得 10万元存款。理由是:遗产的分割原则是先遗嘱继承、遗赠,后法定继承,并在同等条件下平均分配遗产。根据孙长江公证遗嘱的内容,遗嘱继承人孙长虹应得房屋 1套,遗嘱继承人孙长河应得 10万元存款,遗赠人常姗姗应得 10万元存款。对于遗嘱没有分配的 6万元债券,则理

41、由法定继承人孙长虹和孙长河继承。由于二人均已成年且独立生活,无需对任何一方予以照顾,故二人应平均分得遗产,每人各得 3万元债券。(应注意:遗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也包括财产义务,故孙长江的债务本应也算在遗产之内。但根据此题第(2)问和第(3)问的情况分析,本题所用“遗产”仅指财产权利。) (3)孙长虹偿还 7万元,孙长河偿还 5万元,常姗姗偿还 2万元。根据是:在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遗产债务的情况下,如果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在本案中,孙长虹和孙长河作为法定继承人各分得 3万元债券,应首先用来偿债;对于剩余的 8万元债务,则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孙长虹、孙长河和遗赠人常姗姗按比例偿还。由于房屋价值为 20万元,存款为 20万元,故三人分得孙长江遗产为 40万元,其中孙长虹分得 20万元,孙长河和常姗姗各分得 10万元,按照比例计算,孙长虹应当承担 4万元债务,孙长河和常姗姗各应承担 2万元债务,故合计为孙长虹偿还 7万元,孙长河偿还 5万元,常姗姗偿还 2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