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

上传人:tireattitude366 文档编号:1402708 上传时间:2019-12-0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考研类试卷】商法(汇票)-试卷1及答案解析.doc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商法(汇票)-试卷 1 及答案解析(总分:5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1.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分数:2.00)_2.关于票据保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保证是汇票所独有的一种行为,本票和支票没有保证B.票据或其粘单上保证人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保证行为无效C.票据的保证人应当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票据的保证人D.保证原则上不得附有条件,但对票据的保证责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条件除外3.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

2、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4.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分数:2.00)A.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B.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

3、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D.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5.关于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行为的说法,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分数:2.00)A.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B.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因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C.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当日足额付款D.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不得约定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付汇票金额6.下列情况中哪一个不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

4、条件?( )(分数:2.00)A.付款人因与持票人素有仇隙,在汇票到期时拒不付款的B.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C.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停业整顿D.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出车祸死亡7.甲所有的一张汇票被乙盗取,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并不知汇票是乙盗取的,从而让乙运走一批货物。则丙( )(分数:2.00)A.无权要求甲付款B.有权要求甲付款C.仅有权要求乙付款D.无权要求乙付款8.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 )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分数:2.00)A.10 日B.1 个月C.3 个月D.6 个月9.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

5、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分数:2.00)A.6 个月B.1 年C.2 年D.3 年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10.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请选出所有符合题意的备选答案。(分数:2.00)_11.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A.票据保证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B.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没有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行为无效C.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D.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12.汇票到期日前,下列哪些情形,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分数:2

6、.00)A.汇票被拒绝承兑B.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C.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D.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13.持票人吴某因汇票到期不获付款而行使追索权,则吴某可以请求支付( )(分数:2.00)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B.汇票金额自到期日到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D.发出通知书的费用14.关于汇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汇票可以质押,当持票人将汇票交付给债权人时质押生效B.如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在承兑之前即已破产,出票人仍须承担付款责任C.汇票的出票人既可以是银行、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D.如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

7、期,该汇票无效15.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出票人B.付款人C.保证人D.前手背书人16.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分数:2.00)A.非经背书转让而取得的票据无效B.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C.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D.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17.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

8、期日为 2003 年 11 月 30 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18.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 50 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丁某B.乙公司C.甲公司D.丙银行三、名词解释题(总题数:3,分数:6.00)汇票_2

9、0.汇票的保证(分数:2.00)_21.汇票的承兑(分数:2.00)_四、简答题(总题数:1,分数:2.00)22.简述出票的记载事项。(分数:2.00)_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8.00)1996 年 2 月 6 日,集市副食品公司与集县商业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在 7 天内供应 6 万元的牛肉。同时,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 6 万元,出票后 3 个月付款的汇票一张,并交付给商业公司;2 月 7 日,商业公司发现该汇票已不慎丢失,遂立即通知副食品公司,并要求其暂停支付。2 月 8 日,商业公司依法向某市人民法院申

10、请公示催告。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作了审查,同意受理,并且于当天向付款人副食品公司发出了止付通知。2 月9 日,法院依法发出公告,规定公示催告期间为 2 月 9 日到 4 月 9 日。公示催告期间后满,无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报权利。于是,法院根据申请人商业公司的申请,于 4 月 15 日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并公告判决,通知付款人副食品公司。4 月 16 日,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请求支付汇票所载票面金额 6 万元,副食品公司当日足额付款。4 月 22 日,某市服装厂持一张汇票向副食品公司提示承兑。经确认,该汇票正是副食品公司签发给商业公司的那张汇票。汇票背面记明第一次背书人是商业公司,并有伪造

11、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签章,被背书人是李某;第二次背书的背书人是李某,被背书人是某市服装厂。第一次背书的日期是 2 月 25 日,第二次背书的日期为 3 月 17 日。据某市服装厂称:该汇票是 3 月 17 日,个体服装经营户李某向眼装厂批发服装时,背书转让给服装厂的。当时,服装厂对该汇票进行了审查,见背书连续,格式也符合要求,便予以接受,根本不知李某是不正当持票人、背书也是伪造等情况。服装厂对该汇票属善意取得,副食品公司应予付款。而副食品公司则以该汇票巳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已依法向商业公司付款为由,拒绝向服装厂付款。于是服装厂以李某为被告,要求其对该汇票付款。经审理查明,该汇票背书系李某伪

12、造。根据票据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分数:8.00)(1).持票人商业公司在丧失汇票后所采取的救济措施是否合法、有效?试说明理由。(分数:2.00)_(2).服装厂对该汇票是否符合善意取得之要求?为什么?(分数:2.00)_(3).服装厂取得票据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4).李某伪造汇票、故意使用伪造汇票应承担哪些责任?(分数:2.00)_商法(汇票)-试卷 1 答案解析(总分:52.00,做题时间:90 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1.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分数:2.00

13、)_解析:2.关于票据保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分数:2.00)A.保证是汇票所独有的一种行为,本票和支票没有保证B.票据或其粘单上保证人没有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保证行为无效C.票据的保证人应当是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票据债务人不能充当票据的保证人 D.保证原则上不得附有条件,但对票据的保证责任不产生重大影响的条件除外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保证。保证人由汇票债务人以外的他人担任。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保证”的字样; (2)保证人名称和住所; (3)被保证人的名称; (4)保证日期; (5)保证人签章。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述第(3)项的,已承兑的汇票

14、,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上述第(4)项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票据法第 80 条规定:本票的背书、保证、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第 92 条规定:支票的背书、付款行为和追索权的行使,除本章规定外,适用本法第二章有关汇票的规定。3.甲未经乙同意而以乙的名义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为丙银行。丁取得该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分数:2.00)A.乙可以无权代理为由拒绝承担该汇票上的责任 B.丙银行可以该汇票是无

15、权代理为由而拒绝付款C.丁对甲的无权代理行为不知情时,丁对戊不承担责任D.甲未在该汇票上签章,故甲不承担责任解析:解析:票据法14 条规定,票据上的记载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是在变造之前签章。乙是被伪造签章的人,乙在该票据上并无真实的签章,无章无责任,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假冒,故乙不承担票据责任,A 正确。丙银行是汇票的付

16、款人,根据票据的无因性,应当承担绝对的付款义务,无权以汇票是无权代理为由拒绝付款,B 错误丁背书时的签章真实,票据行为合法有效,应当对后手戊承担票据责任,C 错误。甲由于没有记载自己的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但甲应当承担无权代理的责任即向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D 错误。4.甲是出票人,乙、丙、丁为依次背书人,戊从丁处取得票据,为持票人。甲在出票时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丙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戊提示付款遭到拒绝后,其可采用的救济方法有( )(分数:2.00)A.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B.付款人的拒绝付款没有理由,戊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7、,判令付款人履行票据义务C.因为甲、丙不对票据承担保证责任,戊只能向乙、丁行使追索权 D.因为甲在出票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违反了出票人不得转让要求的效力。票据法第 6 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第 34 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的出票人甲已在票据上注明“不得转让”,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均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戊可以向乙、丁主张权利。故本题正

18、确答案为 C。5.关于汇票付款人的付款行为的说法,下列哪项是错误的?( )(分数:2.00)A.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B.付款人及其代理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有效证件。因恶意或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C.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限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应当当日足额付款D.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不得约定以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偿付汇票金额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汇票付款行为的规定。票据法第 60 条规定:付款人依法足额付款后,全体汇票债务人的责任解除。故本题 A 项正确。第 57

19、 条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时,应当审查汇票背书的连续,并审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者有效证件。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故本题 B 项正确。第 54 条规定:持票人依照前条规定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必须在当日足额付款。故本题 C 项正确。第 59 条规定:汇票金额为外币的。按照付款日的市场汇价,以人民币支付。汇票当事人对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可见汇票当事人可以约定汇票支付的货币种类。故本题 D 项不正确,应选。6.下列情况中哪一个不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分数:2.00)A.付款人因与持票人素有仇隙,在汇票到期时拒不付

20、款的B.在汇票到期日前,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C.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行为而被责令停业整顿 D.在汇票到期日之前,承兑人出车祸死亡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持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条件。票据法第 61 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的。据此,本题 ABD 项都是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的情形。C 项不是,故为正确答案。7.甲所有的一张汇票被乙盗

21、取,乙背书转让给丙,丙并不知汇票是乙盗取的,从而让乙运走一批货物。则丙( )(分数:2.00)A.无权要求甲付款B.有权要求甲付款 C.仅有权要求乙付款D.无权要求乙付款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法第 12 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据此,除非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否则享有票据权利。本题中丙不知情,有偿取得汇票时是善意的,满足善意取得的条件,故丙应享有票据权利,可以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向其前手甲要求付款。故本题正确答

22、案为 B。8.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之日起( )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分数:2.00)A.10 日B.1 个月 C.3 个月D.6 个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汇票的提示承兑期限。票据法第 40 条第 1 款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提示承兑。9.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为自汇票到期日起( )(分数:2.00)A.6 个月B.1 年C.2 年 D.3 年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持票人对定期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法第 17 条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

23、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 2 年。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C。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10.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一个是符合题意的,请选出所有符合题意的备选答案。(分数:2.00)_解析:11.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 )(分数:2.00)A.票据保证必须采用明示的方式 B.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没有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行为无效C.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D.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票据保证的规定。票据法第 46 条规定:保证人必须在汇票或

24、者粘单上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保证”的字样;据此,A 项正确。第 50 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据此,C 项正确。第 51 条规定: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据此,D 项正确。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由此可见 B 项不正确。12.汇票到期日前,下列哪些情形,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C.承兑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D.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持票人可于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的情形。13.持票人吴某因汇

25、票到期不获付款而行使追索权,则吴某可以请求支付( )(分数:2.00)A.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B.汇票金额自到期日到清偿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算的利息 C.取得有关拒绝证明的费用 D.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追索权追索金额的范围。票据法第 70 条规定,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可以请求被追索人支付下列金额和费用: (1)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2)汇票金额自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14.关于汇票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分数:2.00)A.

26、汇票可以质押,当持票人将汇票交付给债权人时质押生效B.如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在承兑之前即已破产,出票人仍须承担付款责任 C.汇票的出票人既可以是银行、公司,也可以是自然人 D.如汇票上未记载出票日期,该汇票无效 解析:解析:票据法第 35 条第 2 款规定:汇票可以设定质押,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汇票质押必须以背书方式,A 错误。该法第 26 条规定: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及承担保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汇票得不到承兑或者付款时,应当向持票人清偿本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金额和费用。在汇票到期不获付款的情况下,出票人必须承担付款责任

27、,不管付款人对汇票承兑与否,故 B 正确。该法第 19 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我国法律并未限制自然人成为汇票的出票人,故 C 正确。该法第 22 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欠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故 D 正确。本题选 BCD。15.当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时,持票人可以对下列哪些人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

28、A.出票人 B.付款人C.保证人 D.前手背书人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汇票追索权行使的对象。票据法第 61 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向付款人行使的是付款请求权。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16.下列关于票据背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分数:2.00)A.非经背书转让而取得的票据无效B.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 C.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D.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

29、单的粘接处签章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有关票据背书的规定。根据票据法第 11 条规定,票据也可通过税收、继承、赠与等而无偿取得。故本题 A 项不正确。第 30 条规定:汇票以背书转让或者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名称。故本题 B 项正确。第 33 条第 1 款规定:背书不得附条件,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故本题 C 项正确。第 28 条规定: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故本题 D 项正确。17.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

30、,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 2003 年 11 月 30 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解析:解析:本题是关于票据追索权的问题。根据票据法第 61 条规定,只有丁公司吊销营业执照、戊公司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两种情况下,持票人可以进行期前追索。故选项 CD 正确,AB 错误。18.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得由乙公司签发的面额 50 万元的汇票一张,付款人为丙银行。甲公司向丁某购买了一批货物,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丁某以支付货款,并记载“不

31、得转让”字样。后丁某又将此汇票背书给戊某。如戊某在向丙银行提示承兑时遭拒绝,戊某可向谁行使追索权?( )(分数:2.00)A.丁某 B.乙公司 C.甲公司D.丙银行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票据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后果。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1 条的规定,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委托收款”、“质押”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委托收款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据此,甲由于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因此对于其后手的所有背书人均不承担责任,持票人戊只能向出票人乙公司以及其前手背书人丁行使追索权。AB 项正确,

32、C 项错误。根据票据法第 44 条的规定,丙银行由于拒绝承兑,不承担票据责任,D 项错误。所以,本题应选 AB。三、名词解释题(总题数:3,分数:6.00)汇票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解析:20.汇票的保证(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汇票的保证指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担保特定汇票债务人履行债务,以负担同一内容的汇票债务为目的而为的附属票据行为。)解析:21.汇票的承兑(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汇票的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在汇票上明确表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一种附

33、属票据行为。)解析:四、简答题(总题数:1,分数:2.00)22.简述出票的记载事项。(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出票的记载事项包括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不得记载事项和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必要记载事项又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的名称;收款人的名称;出票日期。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包括: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任意记载事项是出票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记载的事项,但是一经记载就发生票据法上的效力。不得记载事项又分为记载无效事项和记载有害事项。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记载事项是指出票人可以记

34、载票据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这些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解析:五、案例分析题(总题数:1,分数:8.00)1996 年 2 月 6 日,集市副食品公司与集县商业公司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由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在 7 天内供应 6 万元的牛肉。同时,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 6 万元,出票后 3 个月付款的汇票一张,并交付给商业公司;2 月 7 日,商业公司发现该汇票已不慎丢失,遂立即通知副食品公司,并要求其暂停支付。2 月 8 日,商业公司依法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作了审查,同意受理,并且于当天向付款人副食品公司

35、发出了止付通知。2 月9 日,法院依法发出公告,规定公示催告期间为 2 月 9 日到 4 月 9 日。公示催告期间后满,无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报权利。于是,法院根据申请人商业公司的申请,于 4 月 15 日作出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并公告判决,通知付款人副食品公司。4 月 16 日,商业公司向副食品公司请求支付汇票所载票面金额 6 万元,副食品公司当日足额付款。4 月 22 日,某市服装厂持一张汇票向副食品公司提示承兑。经确认,该汇票正是副食品公司签发给商业公司的那张汇票。汇票背面记明第一次背书人是商业公司,并有伪造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签章,被背书人是李某;第二次背书的背书人是李某,被背书人是

36、某市服装厂。第一次背书的日期是 2 月 25 日,第二次背书的日期为 3 月 17 日。据某市服装厂称:该汇票是 3 月 17 日,个体服装经营户李某向眼装厂批发服装时,背书转让给服装厂的。当时,服装厂对该汇票进行了审查,见背书连续,格式也符合要求,便予以接受,根本不知李某是不正当持票人、背书也是伪造等情况。服装厂对该汇票属善意取得,副食品公司应予付款。而副食品公司则以该汇票巳由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并已依法向商业公司付款为由,拒绝向服装厂付款。于是服装厂以李某为被告,要求其对该汇票付款。经审理查明,该汇票背书系李某伪造。根据票据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已构成犯罪,应予追究刑事责任。请问:(分数:8

37、.00)(1).持票人商业公司在丧失汇票后所采取的救济措施是否合法、有效?试说明理由。(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商业公司关于汇票丧失的救济措施合法有效。主要理由:作为收款人的商业公司在汇票遗失后,及时通知了汇票的付款人副食品公司,要求暂停支付,然后于次日便向法院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商业公司所采取的这些救济是符合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的,是合法、有效的,也是充分的。在法院依法对该汇票作出除权判决后,商业公司便有权依判决向付款人副食品公司请求支付汇票的票面金额。)解析:(2).服装厂对该汇票是否符合善意取得之要求?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符合善意取得之要求。主要理

38、由:根据票据法一般原理,从无处分权或者没有合法所有权的人手中,持票人以相当对价而取得票据,并于取得时无恶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为善意取得票据。在本案中,服装厂从李某手中取得汇票时是出于善意,李某是无处分权人,从形式上看背书也无瑕疵,服装厂也支付了对价。)解析:(3).服装厂取得票据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不合法,无效。这是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195 条规定,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在本案中,公示催告期间为 2 月 9 日至 4 月 9 日,而服装厂从李某手中取得票据的日期为 3 月 17 日,因此,这一转让票据的行为应属无效,不

39、发生票据转让的法律效力。服装厂并不能取得该汇票上的权利,当然不能以善意取得为由要求汇票付款人副食品公司付款。)解析:(4).李某伪造汇票、故意使用伪造汇票应承担哪些责任?(分数:2.00)_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李某伪造票据并故意使用伪造票据的行为,违反了票据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票据法第 102 条的规定,实施伪造票据的或者故意使用伪造票据等票据欺诈行为,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行为实施者的刑事责任?该法第 106 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以外的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之所以作本规定,其目的在于给票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充分的保护,不让违法者有逃避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机会。一切违反票据法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纪律处分的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因为已受到上述处罚或处分而免除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在本案中,李某应承担两种法律责任: 一是实施票据欺诈行为的刑事责任; 二是实施该票据欺诈行为给服装厂所造成的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解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 UL 44 CRD-2017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4 6A (new) 5 27 5 27 1 5 27 2 5 27 3 5 27 4 (new) Table B 1 Subject Color .pdf UL 44 CRD-2017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4 6A (new) 5 27 5 27 1 5 27 2 5 27 3 5 27 4 (new) Table B 1 Subject Color .pdf
  • UL 44-2014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Eighteen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February 9 2015)《热固性绝缘电线和电缆的UL安全标准 (第十八版 通过和.pdf UL 44-2014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Eighteen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February 9 2015)《热固性绝缘电线和电缆的UL安全标准 (第十八版 通过和.pdf
  • UL 44-201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Nineteenth Edition).pdf UL 44-201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Thermoset-Insulated Wires and Cables (Nineteenth Edition).pdf
  • UL 441-2016 UL Standard for Safety Gas Vents (Eleven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July 27 2016).pdf UL 441-2016 UL Standard for Safety Gas Vents (Eleven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July 27 2016).pdf
  • UL 443-2006 UL Standard for Safety Steel Auxiliary Tanks for Oil-Burner Fuel (Six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May 31 2018)《燃油炉燃料用辅助钢罐》.pdf UL 443-2006 UL Standard for Safety Steel Auxiliary Tanks for Oil-Burner Fuel (Six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May 31 2018)《燃油炉燃料用辅助钢罐》.pdf
  • UL 444 CRD-2012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Pars 5 1 1 5 1 3 7 17 Tables 1 2 3 and 5 Subject Coaxial Cables - Copper Tube Center Con.pdf UL 444 CRD-2012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Pars 5 1 1 5 1 3 7 17 Tables 1 2 3 and 5 Subject Coaxial Cables - Copper Tube Center Con.pdf
  • UL 444 CRD-2015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7 24 (New) 8 4 6 (New) Subject New - LP ratings (Edition 4 July 11 2008).pdf UL 444 CRD-2015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7 24 (New) 8 4 6 (New) Subject New - LP ratings (Edition 4 July 11 2008).pdf
  • UL 444 CRD-201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Subject Use of an Additional 14 AWG Conductor in a Multi-conductor Communications Cable .pdf UL 444 CRD-201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 Section Paragraph Reference Subject Use of an Additional 14 AWG Conductor in a Multi-conductor Communications Cable .pdf
  • UL 444-200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Four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April 30 2015)《通信电缆》.pdf UL 444-2008 UL Standard for Safety Communications Cables (Fourth Edition Reprint with Revisions Through and Including April 30 2015)《通信电缆》.pdf
  •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资料 > 大学考试

    copyright@ 2008-2019 麦多课文库(www.mydoc123.com)网站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473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