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2005年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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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2005年答案真题 120单选题第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起源的原因和规律 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随着民族的增加而增长,这是历史法学派的观点。故A项错误。在原始社会,法律与氏族习惯、宗教、道德规范混为一体,法律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日益脱离习惯、道德和宗教规范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的过程。故B项正确。法是随着社会公共事务的复杂和人的独立意识的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故C项错误。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在法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经济因素,即统治阶级所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故D项错误。第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资本主义法 资本主义法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

2、基础上的上层建筑,是与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为基础的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法律制度。A选项中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并不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之上,因此本质上并不是属于真正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法律。资本主义法的产生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形式和特点,在几个主要的资本主义大国如英国、美国、日本、法国等各不相同,因此B也是错误的。D项中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资产阶级意志的体现,后者是工人阶级为代表的人民意志的体现。C选项明显是正确的。第3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制定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或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统

3、治阶级利用掌握国家政权这一政治优势,有必要、也有可能将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然后体现为国家的法律。法律制定也称为法的创制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程序,制定、补充、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的一项专门性活动。因此对照四个选项,只有A是正确的。第4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效力 共产党的政策不属于法律的范畴,因此也不存在法律效力的问题,因此 A是错误的。以属地主义为主、以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为补充是法律对人的效力应该遵循的原则而不是法律的空间效力遵循的原则,因此B是错误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空间效力的规定,某些法律具

4、有域外的效力,因此C是正确的。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因此D项的说法是错误的。第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 神意论的代表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他认为神的智慧是一切法律的渊源。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又是智慧的化身。神的智慧本身具有法律性质。第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的分类 按照规则的内容规定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因此A是正确的。根据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和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根据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

5、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法律规则所包含的社会关系不是区分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的标准。第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的公布与生效 法律的公布是立法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最后一个步骤,它是法律生效的前提。法律通过后,凡是未经公布的,都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此A是错误的,B是正确的。法律公布后并不是所有的法律自公布之日起就立即生效,有的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的在公布以后经过一段时间才生效,因此C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明显错误的。第8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渊源 当代中国大陆的法律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体的法律渊源。故A项错误。在我国,作为法律渊源之一的“法

6、律”一词是在狭义上使用的,专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故B项错误。民族自治区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故C项错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是指国内法体系,故国际法不属于我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组成部门,但是,我国签订或加入的国际条约是我国的法律渊源之一。故D项正确。第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解释 文理解释又称语义解释,包括字义解释和语法解释,是严格遵循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的一种以尊重立法者愿意为特征的解释。系统解释是指分析某一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和所属法律部门中的地位和作用,来揭示其内容和含义。目的解释是指从制定某一法律的目的来解释

7、法律。语法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进行分析,以便阐明法律的内容和含义。因此B是正确的。第1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权利 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一词最早来源于罗马法。故A项错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非法律意义上的权利相比,都代表着某种利益。故B项错误。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义务紧密相连,义务的履行是为了权力的实现。故C项正确。法律权利不能超出社会经济结构和文化发展的需要,故D项错误。第11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立法的客观性 马克思认为,立法必须尊重和反映客观规律,立法者不能超过其所处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来制定法律,当然,立法也是一个考验立法者的主观能动性是否

8、反映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反映客观规律的过程。第1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技术规范 规范分为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其中,技术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当然,作为社会规范之一的法,有时也吸纳部分的技术规范,但这并不改变法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属性。当技术规范成为技术法规之后,就带有国家的意志性,同时,通过规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A项正确, BCD错误。第1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部门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根据我国宪法,由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基本法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属于宪法部门的法律。第1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分类

9、 解决一般法与特别法冲突的原则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故A项错误。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而作的分类。故B项错误。英美法系法律的基本分类是普通法和衡平法。故C项错误。法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以及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不同而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的渊源是根据法所具有的不同效力等级对法所作的分类,法系是根据法律传统的不同对法所作的分类,故D项正确。第1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守法 守法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在中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外国人和无国籍人也必须遵守我国法

10、律,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各种活动。因此A是错误的。守法的范围是指守法主体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种类,在我国,守法的范围主要是各种制定法,此外,有些非规范性文件如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也属于守法的范围。因此B是错误的。守法既包括履行法律义务,也包括行使法律权利,因此C的说法也是错误的。D的说法是正确的。第16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的核心价值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国家公权力划定了一个界限,避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也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其他各项也是宪法体现的价值,但不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第17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英

11、国宪政制度的核心 英国宪政制度的核心思想是人民主权,即议会主权。第18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召开了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1954年宪法制定以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第1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修正案 我国于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次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对1982年宪法进行了修改。第2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

12、考点 爱国统一战线 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19条的规定中,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第2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派出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第22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内容的根本性 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规定的内容不仅反映一个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方向,而且从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上规范着整个国家的活动,因而与其他法

13、律所规定的内容通常只是国家生活中一般性问题且只涉及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些方面或某一方面相比,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因此A是正确的。第23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国务院的职权 根据宪法第89条第(14)项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因此 C是正确的。第2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代表资格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41条第 1项的规定,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故 D项正确。第25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根本政治制度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

14、国的根本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我国的国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政党制度。第2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选民登记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26条第 2款的规定,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因此A项是正确的。第2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第 26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因此B是正确的。第2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也叫政体或国家管

15、理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用以实现其行使国家权力的特定形式,即统治者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政权机关。国家结构形式是指特定国家统治阶级根据什么原则,采取何种形式划分国家内部的组成以及调整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国家结构形式侧重解决的是领土结构划分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政权组织形式侧重解决的是权力机关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体现了国家对权力的配置,因此A是正确的。第29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民族区域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的目的是为了让聚居的少数民族能够根据本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特点,实行特殊

16、性的政策,保证本民族的自主性,并促进本民族能够尽快发展。因此,自治权是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和标志,否则就会与其他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无异。因此B是正确的。第30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并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因此B是正确的。第31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国籍 根据国籍法第5条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某甲应该是

17、美国国籍而不是中国国籍。而且国籍法第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第32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个人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和限制的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人如果受到奴役,失去人身自由,其他权利和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因此人身自由是公民最起码、最基础的权利。因此B是正确的。第33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大会主席团 宪法第61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因此B是正确的。第34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法经及其

18、制定者李悝 战国初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的成文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法经。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比较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它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与发展。第35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张杜律 泰始三年(267年),晋武帝诏颁晋律。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斐、杜预为律作注,经晋武帝批准,“诏颁天下”,与晋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张、杜注解后的晋律也称为“张杜律”。第36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化外人相犯 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籍的

19、外国侨民在中国的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的侨民在中国的犯罪,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第37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五服图 我国古代最早在法典中附载“五服图”的是元典章。第38题: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考点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秦朝把杀伤人、偷盗等危害封建统治的犯罪,列为严惩对象,这类犯罪称为“公室告”,官府对此必须受理。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等引起的诉讼,称为“非公室告”,对于“非公室告”,官府不予受理,子女坚持告诉的,还要给予处罚。第39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康熙会典 清政府仿效明朝,编制自己的会典,清朝人关后编制

20、的第一部大清会典是康熙会典。第40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唐朝法定的徒刑 唐朝法定的徒刑分为:笞、杖、徒、流、死五等。第41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大清新刑律 大清新刑律是清政府于 1911年1月25日公布的一部专门刑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专门刑法典。第42题: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考点 领事裁判权 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1843年7月22日在香港公布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随后签订的虎门条约中,并在其后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中得以扩充。第43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辛亥革命胜利后各省都督府代表

21、会议通过的关于筹建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它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告废除封建帝制,以美国的国家制度为蓝本,确立了总统制共和政体,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第44题: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考点 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 北洋政府的最高审判机关分为四级,中央设大理院,是最高审判机关。第45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司法院大法官会议 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的规定,“司法院大法官会议”拥有解释宪法、法律的权力,其作出的解释例或决议,具有与宪法或法律同等的效力。第46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天坛宪草” “天坛宪草”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于1913年10月31日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

22、通过。它采用了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宪法原则,确立了民主共和制度。秉承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精神。第47题: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考点 根据地诉讼案件的第三审级 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诉讼案件的第三审级形式上是国民政府的最高法院。多选题第48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关系的分类 基本法律关系是由宪法或宪法性法律所确认或创立的、直接反映该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基本性质的法律关系。甲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明显不属于这种社会关系。隶属型法律关系是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职权而直接要求他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关系。甲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也不符合这类法律关系的特征。相对法律关系是指存在于特定的权利主

23、体和特定的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甲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符合这类法律关系的特征。普通法律关系是指依据宪法以外的法律而形成的,存在于各类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甲和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也符合这类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此CD是正确的。第49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 法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法律。法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要求而作相应的变化,否则就不能达到为自己经济基础服务的目的,反而会起到消极阻碍的作用,因此A的说法是错误的。通常来说,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于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

24、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因此B的说法是正确的。在最一般意义上法与国家权力构成相互依存、相互支撑的关系,C的说法是正确的。法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法对于经济基础具有能动的反作用,并且通过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因此D的说法是错误的。第50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因果联系原则 ABD都是因果联系原则的重要内容。C属于法律责任主体的内容,不属于因果联系原则应该考查的内容,因此C是不正确的。第51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以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成文法为主要形式。大陆法系

25、又称为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德意志法系。第52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是指法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施行,包括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A属于行政机关的执法,BC属于守法,D属于司法。因此ABCD都是正确的。第53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法律推理 法律推理是指以法律与事实两个已知的判断为前提,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规则,为法律适用提供正当理由的一种逻辑思维活动。因此A是正确的。英美法系中判例法的方法是对形式推理方法的运用,因此B是错误的。根据演绎推理和辩证推理的定义,CD的说法都是正确的。第54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宪法中公民

26、合法财产的范围 现行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这里的财产包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公民合法享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故 ABD正确。C项属于遗失物,拾得人对其不享有财产权,应归还失主。故C项错误。第55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公、检、法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因此ACD是正确的。第56题: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考点 宪法修改提议权 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

27、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因此 BD是正确的。第57题:参考答案:ACD答案解析:考点 质询和询问 宪法第73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开会期间,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国务院或者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质询案。受质询的机关必须负责答复。”因此AC是正确。根据宪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因此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询问。根据宪法第94条的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

28、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因此,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一个国家机关不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因此B项不能选。第58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点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宪法规定的是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而不是经济文化事务,因此B不应该选,只有AD是正确的。第59题:参考答案:ABD答案解析:考点 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 行政区划是“行政区域划分”的简称,指统治阶级为了便于管理,兼顾地理

29、条件、历史传统、风俗习惯、经济联系、民族分布等因素,把国家领土做不同层次,大小不等划分的领土结构。我国的行政区划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普通行政区划,如省、直辖市等;二是民族自治区划;三是特别行政区划。经济特区不是我国行政区划的类型之一。第60题:参考答案:AD答案解析:考点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和历史选择,是一种新型的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有以下的重要特点: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政

30、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因此AD是正确的,第61题: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考点 汉朝法律中的儒家思想 由于儒家思想的指导,汉代法律制度中体现了很多儒家化的制度和原则,如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上请,秋冬行刑等等。因此ABCD都是正确的。第62题:参考答案:BC答案解析:考点 “不孝”罪 唐律“十恶”中不孝罪主要包括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世而别籍异财等犯罪。因此BC是正确的。第63题:参考答案:CD答案解析:考点 都察院 宋朝、元朝的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是御史台,明朝、清朝的全国最高监察机关是都察院。第64题:参考答案:BCD

31、答案解析:考点 清末“礼法之争” 所谓礼法之争,是指在清末 变法修律过程中,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礼教派”与以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为代表的“法理派”围绕大清新刑律等新式法典的修订而产生的理论争执。BCD三项的内容都是礼法之争的焦点内容。简答题第65题:参考答案:(1)当代中国法律监督体系由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两部分内容构成,其中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2)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全面保证国家的法律的有效实施,通过法定程序,对由它产生的国家机关实施的法律监督;这种监督在国家监督乃至全部法律监督中都处于核心和主导的地

32、位。 (3)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是以国家司法机关为主体进行的监督。在我国,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审判机关的法律监督两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被称为检察监督,这种监督是一种专门的法律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也叫人民法院的监督,分为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监督、人民法院对检察院的监督和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 (4)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是指以行政机关为监督主体所进行的法律监督;他包括国家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的专门机关的法律监督,也包括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时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详细解答:第66题:参考答案:(1)完善了土地征用制度,将“征收”和“征用”相区别,并规定依法给予

33、补偿。 (2)提高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在其政策中加进“鼓励”和“支持”。 (3)加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力度。表现在: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公民私有财产依法进行征收和征用并给予补偿。 (4)增加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详细解答:第67题:参考答案:(1)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 (2)参照国外有关民法典,以旧民律草案为基础作了大量的修正,表现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继受法与固有法结合的特点。 (3)采用“国家本位”的立法原则,同时注重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和地主土地经营权。 (4)婚姻家庭制度体现出浓厚的封建色彩。详细解答:分

34、析题第68题:参考答案:(1)法律的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社会生活和社会关系发生的影响。一切社会法律的作用都可以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之分;法律的规范作用是从法律的特征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作用,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从法律的本质和目的这一角度出发来解释的法律的作用。 (2)法律的规范作用和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的,它们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法律的规范作用是手段,法律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材料1实际上涉及了法律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我们可以理解为:法律是通过发挥其“令人知事”和“规矩绳墨”等规范作用来实现其“兴功惧暴”和“定分止争”的社会目的的。 (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论述表明,在阶级对立社会中

35、,法律的社会作用又可以分为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两个方面,“执行由政府同人民大众相对而产生的各种特殊职能”是指法律维护阶级统治的作用,而“执行由一切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公共事务”是指法律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4)材料3表明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种作用虽有区别,但是在本质上并不矛盾,法律只有在很好的执行了社会公共事务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实现其维护阶级统治的目的。详细解答:第69题:参考答案:(1)区政府的决定,侵犯了刘的三项宪法权利: 侵犯了政治权利。宪法上公民的参政权,既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和政治自由权,也包括公民担任国家机关公职的权利,对此宪法第54条有明确的

36、规定。在程序合法、考试成绩第一、政治考察合格的情况下,区政府取消刘任职资格,是侵犯其政治权利的行为。 侵犯了平等权。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其中当然包括政治平等。区政府在公选条件未列明必须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情况下,以此为由最后剥夺刘任职资格,导致他与其他具有“科级领导”职务的人处于不平等地位,构成“平等权”侵权行为。 侵犯了基本人权条款。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本案中刘的政治人权受到侵犯,区政府违反该条宪法规定。 (2)刘应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区政府撤销错误决定,恢复自己的任职资格。理由:区政府有行政违法行为;区政府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详细解答:第7

37、0题:参考答案:(1)明史刑法志的这段文字,概括出了明朝极端君主专制法制的突出特征。 (2)廷杖是明朝皇帝杖责大臣的非常之刑罚。明律中并无廷杖的规定,但自朱元璋始,经常于殿廷杖责冒犯皇帝的大臣。 (3)厂卫干预司法,是明朝司法制度的一大特点。作为特务机构,厂卫既非国家专门司法机关,又无法定司法职权,却在皇帝纵容和宦官操纵之下,凌驾于中央司法机关之上,滥施刑罚,严重破坏了封建法制的正常秩序,是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上述情况至明朝中后期更加突出。详细解答:论述题第71题:参考答案:(1)法治社会中,权利保障原则具有重要意义,法治的目的之一就是保障公民的权利,没有权利保障就没有法治。 (2)

38、权利保障原则的主要内容: 尊重和保障人权:如生存权、自由权、财产权或者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依法平等地保护权利和依法平等地追究责任。 权利义务一致:即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 (3)在立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是立法良善的表现,也是法治的前提。在中国当代的立法实际中,权力保障原则对于指导立法实践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4)在政府执法活动中,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执行权利保障原则是法治的基本要求。权利保障原则对于维护公民的权利,指导行政执法实践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5)在司法活动中,贯彻权利保障原则,切实保障人权是法治的重要保证。权利保障原则对我国的司法实践也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以上观点可以结合实际,举例说明)详细解答:更多试卷请见麦多课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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