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DB11/T XXXX.3 201X ICS 03.080.99 A 12 DB11 北京市 地方标准 DB11/T 1598.3 2019 2019 - 03 - 27 发布 2019 - 07 - 01 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 3 部分:助医服务 Specification of home care service for the elderly- Part 3: Medical assistance service DB11/T 1598.3 2019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2、总体要求 . 1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 2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 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议 . 6 DB11/T 1598.3 2019 II 前 言 DB11/T 1598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分为如下部分: 第 1部分:通则; 第 2部分:助餐服务; 第 3部分:助医服务; 第 4部分:助洁服务; 第 5部分:助浴服 务; 第 6部分:助急服务; 第 7部分:康复服务; 第 8部分:呼叫服务; 第 9部分:精神慰藉服务; 本部分为 DB11/T 1598的第 3部分。 本部分按照 GB/T 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
3、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民政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老龄产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臧美华、张进平、马正君、蔡毅、尹杰、汪凯、田阳。 DB11/T 1598.3 2019 1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 3部分:助医服务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居家养老助医服务的总体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和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部分适用于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提供的非医疗行为的助医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1/T 1598.1 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第
4、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1598.1界定的以及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文件。 3.1 助医服务 medical assistance service 服务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综合评估、健康管理、陪同就医、用药服务和延续 服务等的活动。 3.2 延续服务 hospital extension service 服务组织 依据医院出院小结,为回家的老年病患协助提供的继续医疗、护理、功能康复和社会支持 等活动。 4 总体要求 4.1 基本要求 应符合 DB11/T 1598.1的相关要求。 4.2 服务提供人员 4.2.1 助医服务提供人员包括助医服务的健康主管和服务人员。 4.2
5、.2 健康主管应 符合以下要求 : a) 具有医疗或护理执业资格; DB11/T 1598.3 2019 2 b) 具备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评估,并能依据评估结果做出个性化干预方案,提出就诊建议的能 力; c) 定期参与相关业务培训和实践,更新业务知识和技能。 4.2.3 服务人员应经 过老年医学基础知识和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熟练使用血压、脉搏、呼吸、体温等 家庭型生命体征监测设备。 4.3 信息管理 4.3.1 助医服务信息应公开、透明,包括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服务价格、支付方式等。 4.3.2 应为有助医需求的老年人建立服务档案。 4.3.3 服务组织应有信息上报与处理反馈渠道,信息包括服务质量
6、、监督投诉、满意度评价等。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综合评估 5.1.1 服务内容 综合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自理和活动能力; b) 认知能力与精神状态; c) 感知觉与沟通能力; d) 社会参与和支持; e) 居家环境状况。 5.1.2 服务要求 5.1.2.1 对有助医需求的老年人首次进行综合评估时, 服务提供人员应按照 5.1.1的内容,结合 DB11/T 1598.1 的附录 A 进行老年人综合评估。 5.1.2.2 老年人综合评估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登记被评估者信息; b) 通过老年人或照护者提供的疾病史或病历等,了解被评估者身体及精神状况; c) 告知老年人或照
7、护者拟评估内容、过程和需要配合的事项; d) 实施项目评估、评分统计、分析; e) 形成评估结果; f) 健康主管对评估结果进行审核,依据评估结果制定服务计划,并告知老年人或照护者。 5.1.2.3 老年人居室环境参照附录 A 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不安全因素提出改造建议。 5.1.2.4 服务提供人员应对评估过程及结果进行记录。 5.2 健康管理 5.2.1 服务内容 健康管理 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依据评估结果建立助医服务档案; b) 健康教育; c)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标监测; DB11/T 1598.3 2019 3 d) 饮食建议; e) 运动计划。 5.2.2 服务要求
8、 5.2.2.1 应根据老年人生活习惯、既往史、现病史、用药史和健康体检方面的数据,为老年人制定健 康管理方案和建立助医服务档案。 5.2.2.2 老年人健康教育应制定年度计划,制定个性化的健康教育与指导方案,协调社会各种资源, 组织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培训与指导。 5.2.2.3 应定期对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指标进行监测并记录,通过 综合评估结果对老人实施分类管理、按需服务。 5.2.2.4 对老年人异常生命体征、病情变化、特殊心理变化、重要的社会家庭变化、服务范围调整等 应客观如实记录。 5.2.2.5 应了解老年人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变化,对神志、精神及情绪异常的老
9、年人应给予安抚与疏导。 5.2.2.6 在营养师的指导下,协助使用特殊医学用途 的 配方食品。 5.2.2.7 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针对老年人生理特点和身体状况制定个性化运动计划,并指导开展 运动。 5.3 陪同就医 5.3.1 服务内容 陪同就医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a) 陪送老年人就医; b) 代办预约挂号; c) 代办住院手续; d) 陪护检查; e) 陪同治疗; f) 陪同取药; g) 协助尿、便、痰标本收集与送检。 5.3.2 服务要求 5.3.2.1 服务 人员应向老年人或照护者告知服务内容,如服务申请流程、收费标准以及陪同就医过程 中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处理措施,并提供陪同就
10、医须知。 5.3.2.2 对神志清醒、生命体征尚平稳者,在亲属或照护者共同陪同下,或与老年人或第三方签署书 面授权书后,可提供陪同就医服务。 5.3.2.3 开展服务前应向服务对象及家属告知存在因频繁移动发生跌倒、骨折及突发心脑血管疾病等 风险,征得同意并签字。 5.3.2.4 意识 障碍 或病情危重者应建议由 120、 999 专业机构用车护送医院就诊。 5.3.2.5 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按如下要求操作: a) 应评估老年人的病情和目前身体状况; b) 应与老年人或照护者商定 就医的医院、科室及服务具体事项,包括确定出发时间、路线、 交通工具等; c) 宜协助服务对象或照护者取药,或将代
11、取的药品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接,仔细交代服药方法、 剂量、时间; DB11/T 1598.3 2019 4 d) 应建立陪同就医服务记录。 5.4 用药服务 5.4.1 服务内容 用药服务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 a) 遵医嘱用药提醒; b) 协助用药; c) 协助清理过期或变质药品。 5.4.2 服务要求 5.4.2.1 服务人员应遵医嘱按约定的时间提醒老年人按时、按量、正确服药。 5.4.2.2 提供协助用药服务应做到: a) 服务提供人员应熟悉老年人的病情、服用药品及相关要求; b) 协助服药前,应确认药品名称、剂量、服用方法等; c) 服务人员应配合 医护人员完成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口服给药和
12、吸入法给药; d) 服务人员应记录服药时间、药名、剂量等情况,真实、准确、清晰; e) 服务过程中发现异常时,服务人员应尽快和老年人家属、开药医生、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 联系,并如实叙述发现情况。 5.4.2.3 提供协助清理药品服务时应做到: a) 服务人员应征得老年人或家属同意后协助清理过期和变质的药品,如遇到不同意处理经过 耐心解释仍然不同意处理时,应尊重服务对象意愿,同时,在服务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并 要求服务对象签字 ; b) 服务人员应提醒老年人或照护者定期查看药品失效日期,宜提供药品的正确保管方法的宣 教服 务。 5.5 延续服务 5.5.1 服务内容 老年患者出院后,服务人员提供的
13、延续服务内容包括: a) 观察老年人疾病相关的症状体征; b) 对存在功能障碍的出院老年病患,社区健康主管应定期进行功能恢复评估并调整干预方案; c) 协助专业技术人员对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进行肢体的被动运动、扶助主动运动、良肢位的摆 放等,指导老年人正确使用助行器具如拐杖、步行器、轮椅等; d) 关注老年人出院后的心理问题,通过精神状态评估后,进行有针对性的不良情绪疏导; e) 协助大小便失禁、尿潴留或便秘、腹泻的老人排便、排尿,实施人工排便、清洗、更换尿 布; f) 预防并发症; g) 提醒并安排复诊。 5.5.2 服务要求 5.5.2.1 服务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 a) 由医疗机构出院仍然存
14、在功能障碍的需要继续康复护理的老年患者; b) 门诊患者由医疗机构转诊延续助医服务的老年人; DB11/T 1598.3 2019 5 c) 亲属直接选择入住或在社区接收延续助医服务的老年人。 5.5.2.2 健康主管应负责与辖区社区卫生医疗机构或医联体建立老年人就医转介服务通道,并保持联 系。 5.5.2.3 健康主管应完成转诊医疗机构出院小结中的延续治疗医嘱、医疗方案、复诊、回访时间的登 记。 5.5.2.4 在出院延续服务过程中应建立延续助医服务档案。 6 服务评价与改进 6.1 应符合 DB11/T 1598.1 的相关要求。 6.2 老年综合评估量表 应按照 10%的抽检,量表填写完
15、整率 98%。 6.3 开展健康管理应有计划、有记录,记录合格率 90%。 DB11/T 1598.3 2019 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议 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议见附件 A.1。 表 A.1 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议 评估 项目 评 估 排 序 评估内容 结果 建议 室内 灯光 1 居室灯光是否合适? 是 否 灯光不宜过亮或过暗。 2 楼道与台阶的灯光是否明亮? 是 否 在通道和楼梯处使用 60 瓦的灯泡。通道上宜装有光电效应的电灯。 3 电灯开关是否容易打开? 是 否 应轻松开关电灯 。 4 在床上是否容易开灯?
16、 是 否 在床上应很容易开灯。 5 存放物品的地方是否明亮? 是 否 在黑暗处应安装灯泡。从亮处到暗处应稍候片刻。 地面 (板) 6 地面是否平整? 是 否 地面不宜高低不平 , 如有应以斜坡代替。 室内不应有门槛。 7 地毯 (垫 )是否平放 ,没有皱褶和边缘卷曲 ? 是 否 确保地毯(垫)保持良好状态,去除破旧或卷曲的地毯。 8 地板的光滑度和软硬度是否合适? 是 否 地面 (板 )不宜光滑 ,可以刷防 滑的油漆 ,可铺地毯。 9 地板垫子是否无滑动? 是 否 除去所有松动的地垫 ,或者将他们牢牢固定在地上 ,并且贴上防滑地衬垫。 10 一有溢出液体是否立即抹干 ? 是 否 一有溢出的液体
17、立即将其擦干净。 11 地面上是否放置杂乱的东西? 是 否 地面上应整洁,尽可能不放或少放东西,应清除走廊障碍物 12 通道上是否没有任何电线 ? 是 否 通道上不应有任何电线。 卫生间 13 在浴缸或浴室内是否使用防滑垫? 是 否 在湿的地面易滑倒,浴室内应使用防滑垫,在浴缸内也应使用防滑材料 。 14 洗刷用品是否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 是 否 洗刷用品应放在容易拿到的地方,以免弯腰或伸得太远。 15 在马桶周围、浴缸或淋浴间是否有扶手? 是 否 应装合适的扶手 。 16 是否容易在马桶上坐下和站起来? 是 否 如马桶过低,或老人不易坐下和站起来,应加用马桶增高垫,并在周围装上合适的扶手。
18、17 浴缸是否过高? 是 否 浴缸不宜过高。如过高,应加用洗澡凳或洗澡椅等。 厨房 18 是否不用攀爬、弯腰或影响自己的平衡就可很容易取到常用的厨房用品? 是 否 整理好厨房 ,以便能更容易取到最常用的厨具。可 配用手推托盘车。如必须上高处取物,请用宽底座 和牢靠的梯子。 19 厨房内灯光是否明亮? 是 否 灯光应明亮。 20 是否常将溢出的液体立刻抹干净? 是 否 应随时将溢出的液体抹干净。 21 是否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是 否 留置通风口,安装厨房抽油烟机或排气扇,做饭时更应通风。 22 是否有烟雾的报警装置? 是 否 应装烟雾报警装置。 23 是否有家用灭火器? 是 否 应配家用灭火器。
19、 DB11/T 1598.3 2019 7 表 A.1 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 议 (续) 评估 项目 评 估 排 序 评估内容 结果 建议 客厅 24 是否可以容易地从沙发椅上站起来? 是 否 宜用高度适宜又有坚固扶手的椅子。 25 过道上是否没有放置任何电线、家具和凌乱的东西? 是 否 不可在过道上放置电话线、电线和其它杂物。 26 家具是否放置在合适的位置,使您开 窗或取物时不用把手伸得太远或弯 腰? 是 否 家具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地面应平整、防滑和安全。 27 窗帘等物品的颜色是否与周围环境太相近? 是 否 窗帘等物品的颜色尽可能鲜艳,与周围环境应有明显区 别。 卧室
20、 28 室内是否有安全隐患,如过高或过低的椅子、杂乱的家居物品等? 是 否 卧室的地板上不要放东西。要把卧室内松动的电话线 和电线系好,通道上不得有杂乱物品。 椅子高度应合 适。 29 室内有无夜间照明设施?是否可以在下床前开灯? 是 否 床边安一盏灯,考虑按钮灯或夜明灯。夜晚最好在床边放一把手电筒。 30 室内有无紧急呼叫设施? 是 否 安装紧急呼叫器。 31 是否容易上、下床? 是 否 床高度应适中,较硬的床垫可方便上下床。下床应慢, 先坐起再缓慢站立。 32 卧室内 是否有电话? 是 否 卧室内应装部电话或接分机,放在在床上就可够着的地方。 33 您的电热毯线是否已安全地系好,不 会使您
21、绊倒?按钮是否可以在床上够 得着? 是 否 应将线系好,按钮应装在床上就可够得着的位置。 34 床罩是否没有绳圈做的穗? 是 否 床罩上不应有穗或绳等。 35 如果您使用拐杖或助行器,它们是否放在您下床前很容易够得着的地方? 是 否 将拐杖或助行器放在较合适的地方。 楼梯与 梯子 36 是否能清楚地看见楼梯的边缘? 是 否 楼梯与台阶处需要额外的照明,并应明 亮。楼梯灯尽量使用自动开关。 37 楼梯与台阶的灯光是否明亮? 是 否 楼梯与台阶处需要额外的照明,并应明亮。楼梯灯尽量使用自动开关。 38 楼梯上下是否有电灯开关? 是 否 楼梯上下应安装电灯开关。 39 每一级楼梯的边缘是否安装防滑踏
22、脚? 是 否 在所有阶梯上应至少一边有扶手,每一级楼梯的边缘应装防滑踏脚。 40 楼梯的扶手是否坚固? 是 否 扶手 应 坚固。 41 折梯和梯凳是否短而稳固,且梯脚装上防滑胶套? 是 否 尽量避免使用梯子,如需用时最好有人在旁。折梯应保 持良好状态,最好用有扶手的梯子,保证安全。 衣服与 鞋子 42 是否穿有防滑鞋底的鞋子? 是 否 鞋子或拖鞋上应有防滑鞋底和凸出的纹路。 43 鞋子是否有宽大的鞋跟? 是 否 鞋子上应有圆形宽大的鞋跟。 44 在房屋以外的地方是否穿得是上街的鞋子而不是拖鞋? 是 否 避免只穿袜子、宽松的拖鞋、皮底或其他滑溜鞋底的鞋子和高跟鞋。 45 穿得衣服是否合身和没有悬
23、垂的绳子或褶边? 是 否 衣服不宜太长,以免绊倒(尤其是睡衣)。 46 是否坐着穿衣? 是 否 穿衣应坐下,而不要 一条腿站立。 住房外环境 47 阶梯的边缘是否已清楚标明? 是 否 应在阶梯的前沿漆上不同的颜色确保所有外面的阶梯极易看到。 48 阶梯的边缘是否有自粘的防滑条? 是 否 阶梯边缘应贴上防滑踏脚。 DB11/T 1598.3 2019 8 表 A.1 家庭危险因素评估工具( HFHA)及建议 (续) 评估 项目 评 估 排 序 评估内容 结果 建议 住房外环境 49 阶梯是否有牢固且容易抓的扶手? 是 否 阶梯应有牢固且容易抓的扶手。 50 房子周围的小路情况是否良好? 是 否 应保持小路平坦无凹凸。清除小路上的青苔与树叶,路潮 湿时要特别小心。 51 夜晚时小路与入口处灯光是否明亮? 是 否 小路与入口处晚上应有明亮的照明。 52 车库的地板是否没有油脂和汽油? 是 否 车库的地板应没有油脂和汽油。 53 房子周围的公共场所是否修缮良好? 是 否 公共场所应修缮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