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310 A 90 备案号: 54136-2017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194 2017 人 群 密集 商业场所 反恐怖防范要求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places with dense crowd 2017-04-10 发布 2017-07-10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5/T 1194 2017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1 5 反恐怖
2、防范重点部位 . 1 6 常态反恐怖防范 . 1 6.1 人防 . 2 6.2 技防 . 2 6.3 物防 . 3 7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 4 7.1 基本要求 . 4 7.2 人防 . 4 7.3 技防 . 4 7.4 物防 . 4 8 应对处置预案 . 4 9 检查整改 . 5 DB15/T 1194 2017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 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朱晓春、 成映泽 、
3、 石磊、 王建国 、 宋国义 、裴斐、 陈武林 、佟达、 田雨丰 、籍 凤英、蒋柠、郭婷、籍江波、苗湛坤。 本标准于 2017年 04月首次发布。 DB15/T 1194 2017 1 人群密集商业场所反恐怖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大型 百货店、 大型 超市、大型专业店 、 大型购物中心 和 大型农批市场 等 人群密集 商业 场所 反 恐怖 防范的 术语和定义、 总体 要求、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对处置 预案和 检查整改 。 本标准适用于 大型 百货店、 大型 超市、大型专业店 、 大型购物中心 和大型农 批市场 等 人群密集商业 场所 的 反 恐怖防范 。
4、其他商业场所 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 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5 1188-2017 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15/T 118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人群 密集 商业场所 commercial places with dense crowd 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已形成由多家经营面积达到 或超过 5000 m2, 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规模庞大、 商业氛围浓厚、经营业态多样、流动人员密集
5、 的大型综合百货店、超市、大型专业店 、 大型购物中心 和 大型农批市 场等 商业区域。 4 总体要求 4.1 应与主要针对传统安全的治安和消防的“三防”要求相衔接, 适应非传统安全的特点和符合人群 密集商业场所 的实际情况。 4.2 应重视 人群密集商业场所 单体的防护 及 商业场所 群体系统的整合和全局的协调配合。 5 反恐 怖 防范 重点 部位 主要包括 监控中心、 停车场库 (包括地下停车场库 )、新风口、配电间 、 出入口 、 周界 、计算机信息 机房、通道 、仓库、财务室 等 。 DB15/T 1194 2017 2 6 常态反恐 怖 防范 6.1 人防 6.1.1 人防组织 应符
6、合 DB15/T 1188-2017中 7.1.1要求。 6.1.2 人防配置 6.1.2.1 应符合 DB15/T 1188-2017 中 7.1.2 要求 ,并按照表 1 进行 人防配置 。 6.1.2.2 对重点部位及周边每日定期巡查,日巡查次数不少于 2 次,做好巡查记录。 表 1 人防配置 表 序号 项目 配置要求 配置标准 1 安保力量 技防保安 技防设施操作 应设 2 固定岗保安 出入口 应设 3 停车场库 (包括地下停车场库 ) 宜设 4 巡逻保安 监控中心 应设 5 新风口、配电间 、 周界 应设 6 机动保安 宜 设 6.1.3 人防管理 6.1.3.1 应 符合 DB15
7、/T 1188-2017 中 7.1.3 的 要求。 6.1.3.2 人群密集商业场所 所在管委会、业委会 应承担反恐怖防范工作 职责,牵头商业场所 内各单位 开展反恐防范工作;没有设立管委会、业委会的商业场所 由所在街道综治办承担反恐防范工作职责 , 统 筹组织、协调商业场所 内公众聚集场所的联防协防工作。 6.2 技防 6.2.1 技防组成 包括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 、 入 侵报警系统 、 通讯 显示记录 系统 、 电子巡查系统 等 。 6.2.2 技防配置 技 防配置 应 符合 表 2的 要求。 表 2 技防 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 标准 1 摄像 头 商店(场)与外
8、界相 通的出入口 应设 2 商店(场)内外广场 宜设 3 举办商品促销活动的固定区域 宜 设 4 停车场(库)出入口 应设 5 商店(场)内主要通道 宜设 DB15/T 1194 2017 3 6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商店(场)内 与外界相通的楼层出入口(楼梯口) 宜设 7 电梯厅、自动扶梯口 宜设 8 摄像头 顾客物品寄存箱区域 应设 9 电梯轿厢内 宜设 10 纠纷接待处 应设 11 收银柜台 宜设 12 现金暂存处、现金交接处 应设 13 仓储物流配送中心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应设 14 计算机 信息 机房 应设 15 控制、记录与显示 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16 声音
9、复核装置 纠纷接待处 应设 17 收银柜台 宜设 18 入侵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器 商店(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宜 设 19 商店(场)与外界相通的窗户 宜设 20 商店(场)内与出入口相连的通道 宜设 21 自动扶梯口、电梯厅 宜设 22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 应设 23 紧急报警装置 纠纷接待处 应设 24 收银 柜台 、财务室 应设 25 监控中心 应设 26 防盗报警控制器 监控中心 应设 27 终端图形显示装置 有人值守的 监控中心 应设 28 通讯显示 记录系统 来电显示 公开对外服务、咨询的电话 应设 29 来电记录 应 设 30 电子巡查系统 商店(场)的通道、楼梯口、自
10、动扶梯口、电梯厅 应 设 6.2.3 技防要求 6.2.3.1 应 符合 DB15/T 1188-2017 中 7.2.3 要求 。 6.2.3.2 视频 安防 监控系统 应进行 24 h 图像记录, 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 90 d。声音复核装置应与图 像记录同步,回放清晰。 6.2.3.3 入侵报警系统 布防、撤防、报警、故障等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 30 d,备用电源应满足 8 h 正 常工作。 6.2.3.4 通 讯显示记录系统 来电通话记录回放应清晰可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7 d。 6.2.3.5 电子巡查系统 信息的存储应不少于 7 d。 6.3 物防 DB15/T 1194 2017 4
11、 6.3.1 物防组成 包括 实体防护设施、防 暴 器材、应急用品等。 6.3.2 物防配置 物 防配置要求应 符合 表 3的要求 。 表 3 物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配置 标准 1 实体防护设施 防盗门 仓库 应设 2 财务室、防盗保险柜存放处 应设 3 监控中心 应设 4 商店(场)出入口 宜设 5 防爆毯 保卫处 宜设 6 防暴器材 防暴头盔、防暴服、防暴盾牌 保卫处 应设 7 应急用品 毛 巾、口罩 各工作区域 、监控中心 应设 8 防毒面罩 保卫处 应设 6.3.3 物防要求 应满足 DB15/T 1188-2017中 7.3.3要求。 7 非常态反恐 怖 防范
12、7.1 基本要求 在满足第 6章常态反恐怖防范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更为严密的反恐怖防范措施。 7.2 人防 7.2.1 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落实各项反恐工作, 增加安保人员 及巡查频次 。 7.2.2 加强出入口控制及重要部位的巡视、值守,安保人员 24 h 严守岗位。 7.2.3 保持无线电音频设备(对讲机等)畅通,设专人收集,报告情况信息。 7.2.4 做好非常态下与属地政府部门的联防联控。 7.3 技防 加强商圈内技防设施及设备运行状态检查 , 确保技防设施正常运行。 7.4 物防 7.4.1 各类物防 设施 设备 和器械处于待命状态。 7.4.2 在常态基础上增配相 应的 物防 设施设备和器械。 8 应 对处置 预案 应符合 DB15/T 1188-2017中第 9章的规定。 DB15/T 1194 2017 5 9 检查 整改 9.1 应符合 DB15/T 1188-2017中第 10章的规定。 9.2 自查和监督检查的内容应按照 第 6章 的规定执行 。 A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