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T 1857—2020 地铁反恐怖防范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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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13.310 A 90 DB15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 DB15/T 1857-2020 地铁反恐怖防范要求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requirements for metro 2020-02-25 发布 2020-03-25 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5/T 1857-2020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体要求 . 2 5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 3 6 常态反恐怖防范 . 3 6.1 人防 . 3 6.1.1 人防组织 . 3 6.1.

2、2 人防管理 . 3 6.1.3 人防配置 . 4 6.1.4 安保力量要求 . 4 6.2 技防 . 4 6.2.1 技防组成 . 5 6.2.2 技防配置 . 5 6.2.3 技防要求 . 7 6.3 物防 . 7 6.3.1 物防组成 . 7 6.3.2 物防配置 . 8 6.3.3 物防要求 . 8 7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 9 7.1 三级非常态 . 9 7.2 二级非常态 . 9 7.3 一级非常态 . 9 8 应急处置预案 . 10 9 检查整改 . 10 DB15/T 1857-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 内蒙古自治

3、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呼和浩特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管 理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成映泽、王建国、裴斐、朱晓春、蒋柠、郭学华、陈武林、田雨丰、籍江波、 刘聪颖、贾波、党忠、陈伟。 DB15/T 1857-2020 1 地铁反恐怖防范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铁反恐怖防范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处置预案、检查整改。 本标准适用于地铁的反恐怖防范建设和运营 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

4、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2899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GB 15208.1 微剂量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第 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6718-2011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GB/T 33668-2017 地铁安全疏散规范 GB 50157-2013 地铁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 5115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公共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A 69 防爆毯 GA 87

5、1 防爆罐 GA 872 防爆球 DB15/T 1188-2017 反恐怖防范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GB 50157-2013、 GB 51151-2016、 DB15/T 1188-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反恐怖防范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为避免恐怖袭击(如采用爆炸、劫持、撞击、纵火 、施放核生化物质等方式 )或伤害,运用人防、 技防、物防等防范手段,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等,以探测、延迟和应对恐怖威胁的行为。 3.2 常态反恐怖防范 routine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在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中

6、,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DB15/T 1857-2020 2 3.3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anti-terrorist precaution under special circumstances 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特殊时期或应对恐怖事件时所采取的有针对性的较常态反恐怖防范更为严 密的防范。 3.4 地铁 metro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运量、用电力牵引的轨道交通。列车在全封闭的线路上运行,位于中心城 区的线路基本设在地下隧道内,中心城区以外的线路一般设在高架桥或地面上。 GB 50157-2013,定义 2.0.1 3.5 安全检查 security check 以安全防

7、范为目的,对进入地铁站的人员、物品实施检查,防止禁带、超量限带物品进站的措 施。 3.6 车站出入口 entrance and exit of station 地铁车站连通外界、供人员和物品进出的部位。当地铁车站与其他建筑物相连通时,设置栅栏门或 卷帘门等分界隔离设施的部位。 3.7 监控中心 control centre 安全防范系统的中央控制室。安全管理系统在此接收、处理安防监控分中心和各子系统发来的视频 信息、报警信息、状态信息等,并将处理后的报警信息、监控指令分别发往安防监控分中心和相关子系 统。 GB 51151-2016,定义 2.0.8 3.8 站台门 platform edge

8、 door 安装在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边缘,隔离轨道区与站台候车区的屏障。 4 总体要求 4.1 既要满足新形势下反恐怖防范的要求,又要符合我区地铁站的实际情况。 4.2 运营单位是地铁反恐 怖防范责任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4.3 反恐怖防范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与地铁运营管理相适应,与消防安全管理相协调,与社会治安防 控体系相衔接,统筹安排,科学管理,综合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4.4 应坚持防范与处置并重的原则,综合实施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制定应急处置预案。 DB15/T 1857-2020 3 4.5 地铁运营单位应构建安全可靠、技术成熟、经济适用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并具有开

9、放性、可扩 充性和使用灵活性。 4.6 反恐怖防范系统中使用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法规和现行相关标准,并经检验或认证合格。 5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5.1 开放区域的防护区域和部位包括: a) 车 站出入口; b) 车站安检区; c) 车站通道,包括出入通道、换乘通道、楼梯、自动扶梯、电梯轿厢; d) 车站站厅和站台; e) 列车车厢。 5.2 非开放区域的防护区域和部位包括 : a) 车站控制室等设备与管理用房; b) 行车线路,包括地下行车隧道、地面行车线路、高架行车线路; c) 车站风亭、区间风亭; d) 列车司机室; e) 变电所,包括主变电所、电源开闭所、牵引变电所、降压变电所; f

10、) 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监控中心; g) 客服中心; h) 票务室、警务室; i) 风、水、电、通信、信号等控制区域; j) 违禁品存放处。 6 常态反恐怖防范 6.1 人防 6.1.1 人防组织 应 符合 DB15/T 1188-2017中 7.1.1要求。 6.1.2 人防管理 6.1.2.1 地铁运营单位应依法设置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明确 主要负责人和责任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人防配置应符合表 1 中的要求。 6.1.2.2 地铁运营单位应根据营运线路、客运流量、站点分布、设施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 日常勤务运行模式。 6.1.2.3

11、地铁运营单位应建立与公安机关、反恐怖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 的防范与应急联动,实现涉恐信息的实时报送。 6.1.2.4 人防管理制度除应符合 DB15/T 1188-2017 中 7.1.1 的要求外,还应建立、完善 以下制度: a) 背景审查与行为评估制度:对外聘工作人员实行背景审查; b) 值守与巡查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在车站、列车车厢、控制中心等重要部位开展值守,列车车厢 进行不定期巡查; DB15/T 1857-2020 4 c) 人员与物品检查制度:依照规定对进入车站的人员及携带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d) 防范、应急联动制度:运营单位应与公安部门建立防范、应急联动机

12、制; e) 教育与培训制度: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进行反恐怖防范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 f) 防范与应急演练制度: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反恐怖防范或应急演练; g) 检查与督察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反恐怖防范检查、督察,落实反 恐怖防范措施和技防、物防 设备(设施); h) 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表 1 人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配设要求 设置规定 1 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 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应设 2 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应设 3 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 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 应设 4 安保力量 技防 控制中心,

13、技防设施操作、值守监看、处置管理 应设 5 固定岗 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监控中心、车辆控制室、门卫、安检与处 置 应设 6 巡逻 车站 出入口、车站通道、车站站厅、站台、列车客室、重要部位 应设 7 备勤 机动 宜设 6.1.3 人防配置 6.1.3.1 每站配备警务辅助人员不少于 10 人,运营单位在每站配备安保力量不少于 10 人。 6.1.3.2 落实控制中心、技防设施、车辆基地、车站等重要部位值守力量,重要部位落实巡逻力量, 落实日常机动备勤力量,建立站务、安保等组成的群众性第一应急处置力量队伍。 6.1.3.3 各车站安检站 (点 )每机每班次应配备不少于 4 名安检人员,并在重要节

14、日、敏感时段适当增 加安检人员和安检设备。 6.1.3.4 安检时,安检员应统一着装,佩戴安检岗位标识。 6.1.4 安保力量要求 6.1.4.1 运营单位应在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安检员进行岗前培训,每季度对在岗安检 员进行不少于 18 h 的复训,培训内容包括 :运营安全基础知识、公共安全防范知识、安检工作操作规范 等,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安检工作。 6.1.4.2 安检员培训应委托具备安检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 6.1.4.3 安检值机岗位人员应经考试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业。 6.1.4.4 车站站厅和站台应配置不少于 2 名安保员。 6.1.4.5 每个安

15、检单元每班次应至少配备 4 名安检员,运营单位应根据车站实际客流情况调整岗位人 数,安检区内设置的安检通道数量、配备的安检设施和人员应与被检人 员、物品和车辆流量相适应。 6.1.4.6 每列车宜配备 1 名安全员。 6.1.4.7 车辆基地应设置门卫室并配备保安员 24 h 值守。 6.1.4.8 运营单位应鼓励经常乘坐地铁的乘客担任志愿者,并对志愿者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志愿者在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6.2 技防 DB15/T 1857-2020 5 6.2.1 技防组成 包括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公共广播系统、通讯显示记 录系统、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

16、等,其中安全检查及探测系统包含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毒气体探测系统、 化学探测系统、 X射线安全检查装置、武器与爆炸危险品探测系统和音频监听系统等。 6.2.2 技防配置 技防配置应符合表 2的规定。 表 2 技防配置表 序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设置 1 视频监控系统 摄像机 车站 车站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 应设 2 车站与其他区域联通通道及出入口 应设 3 站厅层、站台层及人行通道(含楼梯、自动扶梯、电梯轿厢内、疏散通道) 应设 4 各节车厢、驾驶室 应设 5 站台屏蔽门、端头门 应设 6 检票出入口、安检处 应设 7 自动售票机处、自动充款处、客户服务中心 应设 8 列车 各节车厢、驾

17、驶室 应设 11 其他 风井口 宜 设 12 列车检修库、检修静调库、洗车库、镟轮库等及出入口 应设 13 重要配件仓、重要物资仓库及出入口 应设 14 人脸识别(采集)装置 监控中心、车站出入口、检票入口、站厅层、站台层 应设 15 行为分析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16 声音复核装置 客户服务中心 应设 17 无线图像传输装置 列车与运营控制中心之间 应设 18 入侵报警系统 入侵探测器 计算机信息中心、编码(收款)室、档案室 应设 19 控制中心大楼 应设 20 监控中心 应设 21 抢险救援物资、重要配件仓库 应设 22 办公大楼周界围墙、车辆基地 应设 23 轨道沿线高架支柱、轨道地面沿

18、线 宜设 24 一键报警系统 车站控制室、编码(收款)室、客户服务中心 应设 25 监控中心和有人值守的固定安全检查点 应设 26 安检点 应设 27 每节列车车厢 应设 28 车站控制室、监控中心 应设 29 报警控制器 监控中心、车站控制室 应设 30 周界报警图形显示装置 监控中心 应设 DB15/T 1857-2020 6 表 2 技防配置表 (续) 序 号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设置 31 出入口控制 系统 生物、刷卡识别或对讲装置 车站设备区、设备房、车站控制室、 编码(收款)室、设备机房、运营控 制中心、调度厅、监控中心等重要部 位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区域的出入 口 应设 32

19、 档案室、计算机房及重要仓库 应设 33 电子巡查系统 运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停车场)控 制室、档案库、列车停车库、检修库、 静调库、抢险救援物资及重要配件仓 库等 应设 34 公共广播系统 列车、车站全覆盖 应设 35 通讯显示记录系统 对外公开服务、咨询的电话、总机 、安检区 应设 36 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 便携或固定式探测仪 安检区 应设 37 放射性物质探测 系统 气象传感器 安检区 应设 38 监控装置 应设 39 显示装置 应设 40 记录装置 应设 41 毒气探测系统 便携或固定式探测仪 安检区 应设 42 气象传感器 应设 43 监控装置 应设 44 显示装置 应设 45 记录

20、装置 应设 46 化学探测系统 便携或固定式探测仪 安检区 应设 47 气象传感器 应设 48 监控 装置 应设 49 显示装置 应设 50 记录装置 应设 51 X射线安全检查装置 安检点位 应设 52 武器与爆炸危险 品探测系统 固定式探测仪 安检区 应设 53 便携式探测仪 应设 54 监控装置 应设 55 显示装置 应设 56 记录装置 应设 58 音频监听 列车驾驶室、车厢、安检区 宜设 DB15/T 1857-2020 7 6.2.3 技防要求 6.2.3.1 视频监控系统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具备人脸识别功能; b) 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智能分析功能,能够自动的提取视频源中的关

21、键信息并进行智能化分 析, 并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和规则进行判定; c) 人员从进入车站到离开车站期间,应被拍摄到不少于 8 次的图像; d) 公共区域图像记录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 90 d; e) 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与公安机关实时联通。 6.2.3.2 放射性物质探测系统应符合 GB/T 26718-2011 第 11 章的规定,固定式放射性物质探测装置应 能对 X 射线、射线进行探测,便携式放射性物质探测装置能对 X 射线、射线和粒子、粒子等进 行探测。 6.2.3.3 毒气探测系统应符合 GB/T 26718 2011 第 10 章的规定,同时系统的检出限应达到以下要求: a) 神经性毒气应

22、不大于 0.1 mg/m; b) 糜烂性毒气应不大于 1.0 mg/m; c) 全身中毒性、窒息性毒气应不大于 10 mg/m3。 6.2.3.4 易燃液体检测系统应符合 GB/T 26718 2011 第 12 章的规定。 6.2.3.5 炸药探测系统应符合 GB/T 26718 2011 第 9 章的规定。 6.2.3.6 安检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a) X 射线安检设备应符合 GB 15208.1 的规定; b)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应符合 GB 12899 的规定。 6.2.3.7 网络与通信系统由实时性要求高的传输网系统构成,公安专用电话系统和光缆线路组成,应 符合以下要求: a) 光缆

23、采用双隧道敷设 ,通信网络应 分别与两侧隧道光缆相连构成物理通道环; b) 线路光缆采用无卤、阻燃、铠装光缆; c) 车站警务室至少设置 1部市话和 1部公安网电话 , 公安派出所至少设置 4部市话和 4部公安网 电话; d) 车站应设一级负荷供电电源及专用设备电源; e) 车站应设置公安通信设备专用机房 ,机房环境满足相关使用标准和电缆敷设路由; f) 无线系统信号需覆盖出站口、站台、大厅、通道及隧道等,确保地面、地下无线通信畅通。 6.2.3.8 技防各系统及其设备、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安全防范系统安全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应符合 GB 26718-2011 第 16

24、章 的规 定; b) 安全防范系统检验、验收运行维护应符合 GB 26718-2011 第 17 章的规定; c) 应定期进行检查、校准,确保性能完好和探测、检测数据的准确; d) 应根据设备、设施的服务年限和技术发展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放射性物品探测系统、毒气探 测系统、易燃液体探测系统、炸药探测系统和安检系统的物质库和应用程序应能更新、升级; e) 各系统报警信息应通过网络传输到车站控制室和监控中心。 6.3 物防 6.3.1 物防组成 包括防冲撞装置、实体防护设施和应急用品等。 DB15/T 1857-2020 8 6.3.2 物防配置 物防配置要求应符合表 3的要求。 表 3 物防配置

25、表 序号 项目 安放区域 或位置 设置规定 1 实体防护 设施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护门 车辆基地及地铁进出口周边 应设 2 围墙或栅栏 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周界、地铁站台与轨道、隧 道之间设立 应设 车辆基地(车辆段、停车场)周界 3 防盗防火安全门 地铁运营控制中心、车辆基地 应设 4 水、气、电、通风、通讯、空调等控制室 应设 5 重要物品存放区域 应设 6 围墙或栅栏 主变电所、运营控制中心等 应设 7 应急照明 应急疏散照明 车辆基地内单位建筑物及运营控制中心的疏散楼梯 间、疏散 通道、消防电梯间(含前室)等场所 应设 8 区间、安全出口、车站出入口、自动扶梯、自动人 行通道、楼梯及疏

26、散楼梯间、附属用房内走道、车 站站厅、站台等疏散通道 应设 9 应急备用照明 变电所、配电室、车站控制室、防排烟机房 应设 10 应急防护 器材 个人 对讲机、强光手电、 防暴警棍 安保员 应设 11 公共 无线紧急通话设备 列车司机室 应设 12 口罩、防毒面具 列车司机室 应设 13 防暴盾牌、防暴钢 叉、防暴头盔、防 割手套、防刺服 安检区 应设 14 防暴毯 安检区 应设 15 防暴钢球或防暴罐 站台或站厅 应设 16 应急警报器 车站出入口 应设 17 手持灭火器 车站安检区、车站出入口和换乘通道、列车车厢 应设 18 安全锤 列车车厢 19 机动车阻挡装置 车辆基地、车站出入口 应

27、设 20 导向标识、紧急疏散标识 车站出入口、通道 应设 21 车站安检区 应设 22 车站通道 应设 23 车站站厅、站台 应设 6.3.3 物防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物防所采用的防护器材与设施应符合满足以下要求: a) 防爆毯应符合 GA 69 中的规定; DB15/T 1857-2020 9 b) 防爆罐应符合 GA 871 中的规定,防爆球应符合 GA 872 中的规定,防爆炸能力应不小于 1.5 千克 TNT 炸药; c) 围栏与围墙应符合 GB 51151 和 GB/T 26718 的相关要求; d) 防盗安全门应符合 GB 17565 的要求,门体强度应不低于乙级; e) 应急照明设

28、置应符合 GB/T 33668 2017 中 8.16 的要求; f) 客流引导设施可使用固定式硬隔离设施、可移动式硬隔离设施,引导、限制客流,按照通道长 度配置,应符合 GB 50348 的规定; g) 物防各项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性能完好,并根据设备、设施的服务年限和 技术发 展及时进行改造或更新; h) 应根据实际采取相应的物理隔离设施,防止隔栏递物; i) 新建地铁线路的车站应设置警务室,警务室用房包含业务用房和设备用房,业务用房实用面积 应不小于 20 ,设备用房实用面积应不小于 25 。 7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7.1 三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本部分第 6章的基础上(在常态反恐

29、怖防范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安保部门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安检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30 以上; c) 加强重点部位的巡视、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d) 检查车站、列车各类防范、处置装备和设施; e) 运 营控制中心、车辆段(场)控制中心等区域加大巡查力度和密度; f) 加强对人员和物品的安检强度; g) 营运列车播放防范和应急避险宣传视频资料; h) 联系相关职能主管部门指导防范工作; i) 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防范措 施。 7.2 二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本部分第 7.1条的基础上(在三级非常态的

30、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运营单位负责人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安检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50 以上; c) 各类防范、处置装备和设施处于待命状态; d) 保持有线、无线通讯畅通 ,专人收集、通报情况信息; e) 重要部位巡视频率较常态提高 1 倍; f) 对紧急疏散通道进行功能检查; g) 联系属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派员指导或参与反恐怖防范工作。 7.3 一级非常态 应在符合本部分第 7.2条的基础上(在二级非常态的基础上),同时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a) 单位负责人 24 h 带班组织防范工作; b) 安保、安检力量在常态防范基础上增派 100 以上; DB15/T 1857-2020 10 c) 启动反恐怖应急指挥部,装备、力量、保障进入临战状态; d) 重要部位应有 2 名以上安保力量守护,实行 24 h 不间断巡查; e) 按程序暂时停止特定线路、车站的营运 ; f) 对特定区域人员进行疏散; g) 配合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8 应急处置预案 应符合 DB15/T 1188-2017中第 9章的规定。 9 检查整改 应符合 DB15/T 1188-2017中第 10章的规定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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