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03.220.20R10 DB32江 苏 省 地 方 标 准DB 32/T 3522.4 2019高 速 公 路 服 务 规 范 第 4部 分 :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Specifications for expressway service Part 4: Tow and rescue 2019 -2 -28发 布 2019 -3 -30实 施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2/T 3522.42019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总 体 要 求 .25 服 务 设 施 .26
2、服 务 人 员 .27 服 务 环 境 .3 8 服 务 要 求 与 质 量 .3 DB32/T 3522.42019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GB/T 1.1-200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的 规 则 编 写 。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局 提 出 。本 标 准 由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归 口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江 苏 省 交 通 运 输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监 督 局 、 江 苏 百 盛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3、 人 : 丁 峰 、 杨 金 国 、 杨 毅 文 、 宋 文 浩 、 朱 小 发 、 王 双 生 、 张 春 华 、 夏 建 国 、 高 锋 、王 之 强 。 DB32/T 3522.42019 1 高 速 公 路 服 务 规 范 第 4 部 分 : 清 障 救 援 服 务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总 体 要 求 , 包 括 服 务 设 施 、 服 务 人 员 、 服 务 环 境 、 服 务 要 求 与质 量 等 内 容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高 速 公 路 事 故 或 故 障 车 辆 的 日 常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 包 括 排 障
4、、 吊 装 、 拖 行 等 服 务 工 作 ,不 包 括 由 群 体 性 事 件 、 灾 害 天 气 、 重 特 大 事 故 等 突 发 事 件 的 应 急 管 理 与 处 置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 。 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GB 5768 道 路 交 通 标 志 和 标 线GB/T 10001 标 志
5、用 公 共 信 息 图 形 符 号GB 15630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DB32/T 1363 江 苏 省 高 速 公 路 养 护 工 程 施 工 安 全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tow and rescue service of expressway高 速 公 路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组 织 其 所 属 的 专 职 救 援 服 务 队 伍 或 依 法 确 定 的 其 他 车 辆 救 援 服 务 队 伍 , 将 发生 故 障 或 事 故 的 机 动 车 进 行
6、 排 障 、 吊 装 、 拖 行 , 包 括 对 车 载 货 物 进 行 收 集 、 转 运 , 并 按 规 定 收 取 费 用 的 服 务 。3.2 1小 时 恢 复 通 行 率 one hour resumption traffic rate高 速 公 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等 事 件 后 , 从 接 到 清 障 救 援 命 令 至 到 恢 复 至 少 一 个 车 道 通 行 时 间 在 1小 时 之内 的 比 例 。3.3 30分 钟 到 达 率 30 minutes arrival rate高 速 公 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等 事 件 后 , 从 接 到 清 障 救 援 命
7、 令 至 到 达 现 场 时 间 在 30分 钟 之 内 的 比 例 。3.4 设 施 完 好 率 facility availability rate服 务 设 施 设 备 中 , 完 好 的 设 施 设 备 所 占 的 比 例 。4 总 体 要 求 DB32/T 3522.42019 2 应 坚 持 “ 快 速 响 应 、 安 全 规 范 ” 的 原 则 , 为 发 生 事 故 或 故 障 的 车 辆 提 供 牵 引 、 引 吊 等 清 障 救 援 服务 。5 服 务 设 施清 障 救 援 设 施 设 备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1。表 1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设 施
8、要 求序 号 内 容 要 求1 站 点 布 局 应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 按 照 快 速 响 应 的 原 则 , 合 理 布 置 站 点在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工 作 量 较 大 的 路 段 , 宜 采 取 一 站 多 点 等 模 式 , 并 相 应 增加 施 救 设 备 、 人 员 和 场 地 2 设 备 配 置 宜 配 备 拖 车 、 汽 车 吊 、 平 板 运 输 车 等 各 型 、 各 吨 位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车 辆 , 特 种 车 辆应 审 验 合 格 , 救 援 车 辆 完 好 率 应 达 到 90%以 上 ( 以 各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为
9、计 算 单 元 ) 。3 配 套 设 施 应 配 备 夜 间 照 明 设 备应 配 备 适 量 的 标 志 、 标 牌 、 锥 形 筒 和 消 防 器 材 等 安 全 设 施 设 备 , 符 合 GB5768、 GB/T10001和 GB 15630要 求6 服 务 人 员清 障 救 援 服 务 人 员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2。表 2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人 员 要 求序 号 内 容 要 求 1 人 员 配 备 应 配 足 服 务 人 员 , 实 行 24小 时 值 班 备 勤 , 重 大 节 假 日 、 重 大 社 会 活 动 、 恶 劣 天 气等 时 期 , 应 确
10、 保 充 足 清 障 救 援 力 量 在 岗清 障 作 业 时 , 应 根 据 清 障 救 援 任 务 合 理 配 置 人 员 , 每 车 应 至 少 配 备 1名 驾 驶 员 和 1名 操 作 员2 资 格 技 能 应 经 岗 前 培 训 后 上 岗 , 具 备 交 通 安 全 意 识 和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技 能应 至 少 每 年 进 行 1次 安 全 培 训 和 演 练特 种 设 备 操 作 人 员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资 格 证 书3 穿 着 穿 戴 清 障 救 援 人 员 应 统 一 着 装 , 上 路 作 业 时 应 穿 反 光 背 心 、 戴 安 全 头 盔清 障 作
11、业 时 应 佩 戴 有 效 工 作 证 件 , 亮 证 服 务4 用 语 文 明 清 障 作 业 时 应 使 用 普 通 话 , 表 意 清 楚 , 用 语 文 明7 服 务 环 境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环 境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3。 DB32/T 3522.42019 3 表 3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环 境 要 求序 号 内 容 要 求1 安 全 有 序 清 障 救 援 作 业 区 布 置 应 符 合 DB32T 1363要 求 , 夜 间 、 雨 雾 恶 劣 天 气 或 特 殊 路 段 应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加 强 警 示 , 保 障 车 辆 安 全 通
12、行作 业 人 员 应 在 作 业 区 内 进 行 清 障 救 援 作 业夜 间 宜 增 设 自 发 光 指 示 标 牌 , 满 足 视 认 需 要2 清 洁 卫 生 清 障 救 援 作 业 完 毕 应 及 时 清 理 现 场8 服 务 要 求 与 质 量8.1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具 体 要 求 见 表 4。 表 4 高 速 公 路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要 求序 号 内 容 要 求1 快 速 响 应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车 辆 应 处 于 良 好 备 勤 状 态 , 随 车 配 备 必 要 的 安 全 设 施 设 备接 到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命 令 后 , 清 障 救 援 服
13、 务 车 辆 30分 钟 到 达 率 应 不 低 于 90%事 故 或 故 障 车 辆 处 置 应 快 速 , 1小 时 恢 复 通 行 率 应 不 低 于 90%特 殊 情 况 下 , 30分 钟 无 法 到 达 或 1小 时 无 法 恢 复 通 行 的 , 应 主 动 告 知 服 务 对 象 , 说明 情 况 并 积 极 采 取 相 关 应 对 措 施2 安 全 有 序 恶 劣 天 气 等 特 殊 情 况 下 , 宜 有 1名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人 员 在 来 车 方 向 警 戒 和 提 示 过 往 车辆清 障 救 援 服 务 过 程 中 , 服 务 人 员 不 应 随 意 穿 越
14、高 速 公 路 ; 清 障 救 援 车 辆 牵 引 行 驶 过 程 中 , 正 常 情 况 下 , 应 行 驶 于 最 外 侧 车 道3 作 业 规 范 清 障 作 业 人 员 应 按 照 国 家 、 省 有 关 部 门 的 相 关 规 定 , 向 当 事 人 主 动 出 示 清 障 救 援服 务 收 费 项 目 、 收 费 标 准 , 告 知 所 需 费 用清 障 作 业 人 员 应 主 动 为 当 事 人 提 供 足 额 、 合 法 的 有 效 票 据除 人 员 伤 亡 等 特 殊 情 况 外 , 清 障 作 业 人 员 应 在 服 务 前 , 与 服 务 对 象 签 订 服 务 协 议4
15、 投 诉 反 馈 清 障 救 援 服 务 投 诉 回 访 率 应 达 到 100%注 :指 标 以 各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为 计 算 单 元 。8.2 对 装 载 有 易 燃 、 易 爆 、 有 毒 等 危 险 品 车 辆 的 清 障 救 援 , 应 及 时 报 告 属 地 政 府 应 急 管 理 等 相 关 部 门 ,并 按 规 定 进 行 处 置 。8.3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可 委 托 第 三 方 开 展 满 意 度 调 查 , 分 析 和 改 进 工 作 , 持 续 提 升 服 务 水 平 。 DB32/T 3522.42019 4 附 录( 规 范 性 附 录 )主 要 指
16、 标 计 算 公 式A.1 30分 钟 到 达 率以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为 计 算 单 元 , 高 速 公 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等 事 件 后 , 从 接 到 清 障 救 援 命 令 至 到 达 现 场 时间 在 30 分 钟 之 内 的 比 例 。 见 式 ( A.1) : 100% ( A.1) A.2 1小 时 恢 复 通 行 率高 速 公 路 发 生 交 通 事 故 等 事 件 后 , 从 接 到 清 障 救 援 命 令 至 恢 复 至 少 一 个 车 道 通 行 时 间 在 1 小 时 之 内的 比 例 。 见 式 ( A.2) :1小 时 恢 复 通 行 率 = 100% ( A.2)A.3 投 诉 回 访 率投 诉 事 件 中 已 回 访 的 数 量 与 投 诉 事 件 总 数 的 比 。 见 式 ( A.2) :投 诉 反 馈 率 = 100% ( A.2)注 :指 标 以 各 经 营 管 理 单 位 为 计 算 单 元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