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03.080 A 16 备案号:32040-2012 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 DB44/T 9202011 家政服务员职业标准 Vocational Criteria Homemaking Service Worker 2011-09-23 发布 2011-12-31 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 920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GB/T 1.1-200 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由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家庭服务业协会、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
2、起草人:陈挺、王平、李丽蓉、黄海。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4/T 9202011 II 引 言 家政服务是社区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家政服务业有利于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缓 解社会就业压力。目前,我省尚未形成统一的家政服务市场,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对家政服务的需求。 因此,制定本标准,以提高家政服务员的综合素质,指导家政服务组织采用标准化管理,为提升我省 家政业的竞争力,进一步为家政服务业提供发展的空间。 DB44/T 9202011 1 家政服务员职业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家政服务员的定义;职业等级;基本要求;母婴护理员的职业要求;育婴员 的的职业要求和护工的职业要求。
3、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家政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47.8 社区服务指南 第8部分:家政服务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647.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家政服务员 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孕产妇、婴幼儿、管理家庭有关事 务的从业人员。 3.2 母婴护理员 可进入家庭为产妇和婴儿提供护理服务,使产妇能得到合理的调养、婴儿能得到科学喂养和专业 护理的家政服务员。 3
4、.3 育婴员 从事0岁3岁婴幼儿照料、护理和教育的家政服务员。 3.4 护工 在医院或家庭中,为特定人群(急、慢性病人、残疾人、老人、孕产妇、婴幼儿、弱质人士等) 给予生活照料、疾病护理、心理护理的家政服务人员。 4 职业等级 4.1 家政服务员的职业等级 家政服务员通用职业等级为以下三种: a) 初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DB44/T 9202011 2 b) 中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c) 高级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2 母婴护理员的职业等级 母婴护理员共设三种等级: a) 初级母婴护理员; b) 中级母婴护理师; c) 高级母婴护理师。 4.3 育婴
5、员的职业等级 育婴员共设三种等级: a) 育婴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b) 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c) 高级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4.4 护工的职业等级 护工的服务技术等级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a) 初级护工; b) 中级护工; c) 高级护工; d) 技师 技师又分为以下三个级别: 1) 初级技师; 2) 中级技师; 3) 高级技师。 5 家政服务员基本要求 5.1 职业道德要求 5.1.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5.1.2 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利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5.1.3 爱岗敬业、诚实有信、注重效率,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5.1.4 注重文明礼貌、品
6、行端正、举止大方。 5.1.5 维护客户合法利益,保守客户的隐私,不随意泄露客户的信息。 5.1.6 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与学习,努力提升自身素质与服务技能水平。 5.2 文化素质要求 5.2.1 宜具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5.2.2 应具备以下法律知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法常识;妇女权益保障法常识;未成年人保护 DB44/T 9202011 3 法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常识;食品安全法常识。 5.2.3 应具备以下安全知识:家庭防火、防盗及防意外事故知识;出行安全知识;个人安全及自我保 护常识,呼救常识;安全用电、用气常识。 5.2.4 应熟悉以下卫生常识:环境卫
7、生常识,饮食卫生常识。 5.2.5 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简单记录能力。 5.2.6 根据所属岗位的要求应有相应的专业培训证书。 5.3 工作要求 5.3.1 初级家政服务员 5.3.1.1 家庭礼仪方面: a) 言谈举止:能运用恰当方式接待客人;能正确接打电话;坐姿、站姿、走姿应得体;应掌握 常用文明用语;应了解言谈举止的相关知识; b) 仪表仪容:衣着应整洁,应讲究个人卫生; c) 生活习惯:应尊重客户的生活习俗和生活习惯。 5.3.1.2 操持家务方面: a) 制作家庭餐:应掌握蒸、煮等两种或两种以上主食制作技法;应掌握蒸、炒、炖、拌、焖等 5 种烹调技法;应掌握选、削、择
8、及洗涤常见菜的方法;应掌握切、剁、削、刮常用刀法,能 将原料加工成丁、片、段、块等形状;能简单配制一般菜肴;应熟悉制作家庭餐的相关知识; b) 家居保洁:能运用正确方法清洁一般地面,应掌握清扫和擦拭的程序;应掌握正确擦拭一般 家具及用品的方法;能按照要求采取正确方法清洁厨房,清洁卫生间。应熟悉家居保洁的相 关知识; c) 衣物的洗涤和保管:能根据衣物的特性选用洗涤剂;应掌握手洗和机洗的正确方法;应掌握 晾晒和叠放衣物的正确方法;能清洁鞋帽。 d) 家电和燃具的使用:应掌握正确使用洗衣机、冰箱、空调、微波炉、电磁炉、吸尘器的方法; 应掌握正确使用燃具,热水器、取暖器的方法。应了解家电及燃具使用常
9、识,发生事故时能 及时采取科学有效措施阻断事故发生或及时呼唤救助; e) 采买与记账:能按要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并用一般记账方法真实记录采买明细账目。 5.3.1.3 看护婴幼儿方面: a) 饮食料理:能正确调配奶粉;能按要求制作简单主、辅食,能按照要求给婴幼儿喂奶,辅助 婴幼儿进食,进水,了解饮食料理的相关知识; b) 起居料理:应掌握抱婴幼儿的正确方法;能协助婴幼儿穿、脱衣服,给婴幼儿换尿布;能给 婴儿日常盥洗;能照料婴幼儿大小便;能运用正确的方法使婴幼儿入睡。能协助照料婴幼儿 的日常活动及出行; c) 异常情况的应对:具备外伤紧急处理常识,发现异常情况能及时报告并正确处理轻微外伤;
10、 了解烫伤紧急处理常识,能正确处理轻微烫伤。 5.3.1.4 照料老人方面: a) 饮食料理:了解老年人饮食基本原料及进食的特点,能够按要求制作老人适宜的主、副食品, 并协助其合理进食; b) 日常起居料理:根据老年人的行动特点,协助老人穿衣、照料老人盥洗,陪伴老人安全出行, DB44/T 9202011 4 能与老人交谈,为老人阅读书报; c) 突发情况的应对:熟悉外伤紧急处理常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能对轻微外伤进行处理。 5.3.1.5 看护病人方面: a) 饮食料理:了解流质饮食的制作方法,能按要求制作病人适宜的菜肴,制作流食和半流食并 给卧床病人喂水、喂饭; b) 起居料理:了解预防褥
11、疮的一般知识,按要求照料病人洗漱。 5.3.1.6 护理孕妇与产妇方面: a) 孕妇护理:了解孕妇生理变化,照料孕妇洗澡并陪孕妇安全出行; b) 产妇护理:掌握产妇饮食特点及日常生活注意事项,适时为产妇换洗衣物,照料产妇沐浴。 5.3.2 中级家政服务员 除掌握初级家政服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5.3.2.1 家庭礼仪方面: a) 仪表仪容:妆扮应得体;坐姿、站姿、走姿应端庄大方; b) 人际交往:能与不同性格的人和谐相处;能正确运用日常交往礼节待人接物;能根据宾主关 系和身份,引导客人入座客厅; c) 生活习俗与宗教信仰:尊重客户的生活习俗和宗教信仰。 5.3.2.2 操持
12、家务方面: a) 制作家庭餐:能合理安排家庭膳食;应掌握蒸、煮、烙等三种或三种以上的主食制作技法; 应掌握炒、炸、蒸、煮、炖、拌、焖等 7 种烹调技法,应掌握 3 种以上复合调味方法;应掌 握肉类原料的简单分割选用技术;应掌握鱼类的宰杀、去鳞、去鳃,开膛和洗涤和加工技术; 应掌握片、切等常用刀法,能将原料加工成丝状。了解制作家庭餐的相关知识; b) 家居保洁:能清洁保养不同质地的地面,能使用清洁剂清洁、保养各类家具;能对餐饮器具 和卫生器具进行消毒。了解家居保洁的相关知识; c) 衣物的洗涤、熨烫和保管;能正确洗烫常见布类的衣物;能保管不同面料的衣物,了解不同 面料、皮制品的特性及保管常识;
13、d) 宠物饲养:了解宠物饲养常识,能喂养鱼、鸟、猫、狗等类宠物; e) 采买和计账:能按要求制定采买计划并合理安排支出。 5.3.2.3 保育婴幼儿方面: a) 生活护理:能合理进行膳食调配;能独立给婴幼儿日常盥洗,能独立给婴幼儿喂奶、喂水、 及时添加辅食; b) 卫生保健:能帮助婴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能根据婴幼儿特点合理安排一日生活, 能采用科学方式、方法对婴幼儿进行体操锻炼并了解卫生保健的相关知识; c) 教育:应掌握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能帮助婴幼儿发展基本动作,能用普通话对婴幼儿进行 经常性的、积极的语言交流;能阅读一段图书并形象生动地给婴幼儿讲故事、说儿歌;能带 婴幼儿玩游戏
14、。 5.3.2.4 护理老人方面: a) 生活护理:了解老人膳食营养知识,能进行老人膳食科学调配;能按老人的特征进行二便护 理,合理安排老人就寝; DB44/T 9202011 5 b) 卫生保健:了解卫生保健知识、老年常见病基础知识,能做两套保健操; c) 心理护理:了解老人心理基本特征,能和老人交谈,为老人阅读书报,与老人和谐相处。 5.3.2.5 护理病人方面 : a) 生活护理:能按要求制作适宜病人的食品,能为卧床病人进行简单的保健按摩,预防褥疮发 生,了解病人的一般心理特点及按摩知识; b) 医疗护理:能为病人测体温和血压,能进行褥疮护理;能协助病人进行自理能力训练;能正 确使用氧气
15、袋;能给病人进行物理降温;能对卧床病人进行口腔护理;能正确使用轮椅;了 解医疗护理的相关知识。 5.3.2.6 护理孕妇、产妇与新生儿方面: a) 孕妇护理:能按要求制作适合孕妇的主、副食品;能根据孕妇的生理和心理特点为其创造舒 适环境和气氛; b) 产妇护理:能为产妇进行膳食调配,能协助产妇进行康复锻炼; c) 新生儿护理:能为新生儿准备必要的用品;能独立为新生儿洗澡和日常清洗,能独立给新生 儿喂奶、喂水;了解新生儿护理的相关常识。 5.3.3 高级家政服务员 除掌握初、中级家政服务员的基本工作要求外,还应达到以下要求: 5.3.3.1 社交礼仪方面: a) 家庭宴请和聚会:能根据有关的礼仪
16、要求制定宴请和聚会方案;应熟练掌握并运用迎送各类 宾客的礼仪;了解礼仪的相关基本常识,应熟悉处理各类事宜的礼仪; b) 社交场合服饰化妆:能根据不同场合进行着装和化妆;能根据不同的社交活动协助雇主进行 化妆和着装,了解相关的美容知识; c) 家庭对外交往:能用一门外语进行日常会话,能驾驶机动车(有驾驶执照);能根据需要有 效地开展对外联系;了解交际礼仪的基本知识,涉外交往原则和注意事项、国际交往礼仪的 基本知识。 5.3.3.2 家务管理方面 : a) 家庭餐与家宴烹制:能设计制作家庭便宴;掌握蒸、煮、烤、烙等 4 种以上(含 4 种)的主 食制法;应掌握炒、煎、炸、蒸、煮、炖、焖、煨、拌等
17、9 种烹调技法;能制作 2 种以上甜 品;应掌握食品营养,菜肴合理搭配,上菜程序的相关知识,能合理安排膳食,做到营养均 衡; b) 家居美化:了解生活美学基本知识,常见花卉养护方法和一般插花常识,能进行居室布置, 养护常见的花卉,并合理摆放;能进行常见花的插摆;能修剪草坪; c) 家用办公设备的使用:掌握常用的计算机操作知识;能使用计算机上网和下载文件,掌握传 真机的使用方法; d) 家庭理财:了解日常生活费用支付方法,信用卡的使用方法,能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开支; e) 家庭保健:能按家庭成员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安排一日生活,能根据家庭成员特点进行膳 食调配;能指导家庭成员进行合理身体锻炼,能根
18、据一般常见病的饮食禁忌,制作适合病人 的膳食。 5.3.3.3 家庭教育方面: DB44/T 9202011 6 a) 学前儿童家庭教育:能根据学前儿童游戏的特点,通过游戏对学前儿童进行体、智、德、美 教育; b) 学龄儿童家庭教育:根据学龄儿童身体和心理发展的特点,对学龄儿童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 培养和适当的学习辅导与生活指导。 5.3.3.4 家庭休闲娱乐方面: a) 家庭娱乐活动组织安排:能组织或陪同家庭成员进行体育活动;能组织安排家庭聚会等娱乐 活动且具备体育运动卫生常识和旅游知识; b) 常用家庭音像设备使用:了解家庭摄影、音像设备的类型、性能及使用注意事项和摄影,摄 像基本知识,能为
19、家庭活动提供摄影、摄像服务,能使用音响、录像机、影碟等家庭音像设 备。 5.3.3.5 培训指导方面 : 掌握初、中级家政服务员的指导和培训原则和标准,熟悉初、中级家政服务员的工作内容和要求, 能对初、中级家政服务员进行培训及技术评估。 6 母婴护理员的职业要求 6.1 一般要求 母婴护理员除了应符合第5章规定的相应等级家政服务员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6.26. 3的要求。 6.2 行为规范 6.2.1 应细心照料产妇与新生儿。 6.2.2 应讲究个人卫生,上岗服务时禁戴首饰,可适当化妆。 6.2.3 应自备生活用品,不擅自拿用客户的物品。 6.2.4 应认真细致记录工作内容和新生儿成长
20、情况。 6.2.5 应保持热情、和蔼可亲的服务态度,与客户进行良好沟通。做到五心:爱心、耐心、细心、责 任心、自信心;三诚:诚实守信、诚恳待人、真诚服务;二轻:操作时动作轻柔、说话时轻声细语; 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物、勤巡视婴儿。 6.3 服务技能 6.3.1 初级母婴护理员 6.3.1.1 初级母婴护理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经本职业初级母婴护理正规培训并取得毕业证书; b) 在本职业工作半年以上、并连续上岗 5 例月子护理者。 6.3.1.2 应掌握母乳喂养知识,妥善安排膳食与调养,促进乳汁分泌。进行一般护理,包括乳房护理、 伤口护理。指导和帮助产妇进行洗浴,观察产
21、妇体温、子宫复旧、恶露、大小便等情况。 6.3.1.3 应掌握新生儿科学喂养、沐浴、脐部及臀部等皮肤护理。能观察新生儿黄疸减退、体温、大 小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DB44/T 9202011 7 6.3.2 中级母婴护理师 6.3.2.1 中级母婴护理师在任职期间未受到有效投诉,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卫生、护理、家政、教育等相关专业的中专文化程度,连续半年提供 5 例月子护理服务、经 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 b) 取得初级母婴护理员资格证并连续月子服务工作 2 年提供 15 例月子护理服务,经本职业中级 正规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 6.3.2.2 能科学指导产妇安渡产褥期,指
22、导母乳喂养,促进产后康复。 6.3.2.3 能为新生儿提供科学喂养、沐浴、抚触、适当晒太阳,能做好五官保健,脐部及臀部等护理。 能细心观察产妇、婴儿的健康状况,包括精神状态、食欲、食量、体温、大小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6.3.3 高级母婴护理师 6.3.3.1 高级母婴护理师在任职期间未受到有效投诉,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卫生、护理、家政、教育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连续 1 年计 10 例月子护理服务 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并考试合格者; b) 取得中级人员资格证并连续月子服务工作 3 年计 20 例月子护理服务,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并考试合格者。 6.3.3.2 能指导母
23、乳喂养的方法和技巧,提供特别护理,包括乳房按摩、预防乳头皲裂等护理服务。 6.3.3.3 能进行腹部伤口或会阴伤口护理以及产后痔疮的护理等服务。 6.3.3.4 能根据产妇不同体质科学合理安排膳食与调养,促进乳汁分泌与产后康复。 6.3.3.5 能指导产妇进行产后运动,促进体形恢复。 6.3.3.6 能每天为产妇做心理护理约 15 分钟,做好产后抑郁的疏导工作。 6.3.3.7 能使用仪器定期为新生儿经皮测黄疸指数,科学观察黄疸减退情况。 6.3.3.8 能为新生儿提供科学喂养,包括实行母乳喂养、混合喂养、人工喂养,观察其消化情况及大 小便性状等。 6.3.3.9 能为新生儿沐浴、抚触、适当晒
24、太阳、做好五官、脐部及臀部等护理;能与婴儿交流,启发 其视觉、听觉、手握力等发育;能细心观察与了解产妇心理与婴儿的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 6.3.3.10 熟悉初、中级母婴护理员工作内容和要求,能够对初、中级母婴护理员进行培训和评估。 7 育婴员的职业要求 7.1 一般要求 除了应符合第5章规定的相应等级家政服务员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7.27.3的要求。 7.2 职业素质要求 7.2.1 职业道德要求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护婴幼儿、爱岗敬业、提供优质服务。 7.2.2 知识要求 DB44/T 9202011 8 7.2.2.1 对婴幼儿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运动
25、系统、神经系统、感觉系统 和解剖生理发育特点等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7.2.2.2 对婴幼儿感知觉能力、记忆能力、思维能力、想象能力、注意特性、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意 识、情绪与情感、意志力、气质特征、言语能力等心理发展特点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7.2.2.3 对婴幼儿热能、营养素、营养需要、膳食评价与营养行为的基本知识有所了解。 7.2.2.4 对婴幼儿的教育意义、教育特点及内容、教育原则及方法有所了解。 7.2.2.5 对母婴保健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权利公约,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食品安全法,劳动法 等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7.2.3 其他要求 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能讲普通话;语言表达和沟通能
26、力强;动作灵活;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有专业培训证书。 7.3 服务技能要求 7.3.1 育婴员 7.3.1.1 生活照料方面: a) 饮食:能够进行母乳喂养的指导及了解母乳喂养的重要性及喂养方法;能够正确冲调奶粉及 掌握奶具使用和消毒知识;能够正确准备用具和喂哺婴幼儿及了解喂哺方法;能够制作泥糊 食品并正确喂食,掌握制作泥糊食物和固体食物的知识;能正确选择,搭配,制作固体食物, 了解营养专业的基本知识; b) 饮水:能运用正确方法给不同年龄的婴幼儿喂水,并掌握不同年龄婴幼儿的喂水方法; c) 睡眠:能调节温度、湿度、光线、声音、通风、睡具等适宜的睡眠条件,了解不同年龄婴幼 儿的睡眠时间,能正确
27、包裹婴幼儿;应掌握婴幼儿大小便的规律特性,能进行大小便后的清 洁处理,了解尿布的选择、使用、换洗方法;能给(训练)婴幼儿穿衣服;能为婴幼儿进行 水浴,日光浴、空气浴三浴锻炼; d) 卫生:保持室内卫生,定期对婴儿卧具、餐具、玩具、家具进行消毒;能够对婴幼儿进行眼、 外耳道、口腔、腋窝,外阴清洁,能够给婴幼儿洗头、洗澡,了解对婴幼儿卧具、餐具、玩 具、家具的消毒方法及个人卫生知识。 7.3.1.2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方面: a) 生长监测:能为婴幼儿测量体重、身高,了解量具的选择和使用; b) 预防接种:能按时让婴幼儿接受预防接种,了解国家计划免疫要求; c) 常见疾病护理:在客户的授权下,能遵
28、照医嘱给患病的婴幼儿喂药并进行简单护理; d) 了解铅中毒和预防意外伤害:了解铅中毒的相关知识;能识别常见意外伤害的危险因素、原 因及预防。 7.3.1.3 教育方面: a) 动作技能训练:能对婴幼儿进行大动作训练并了解大动作训练方法;能对婴幼儿进行精细动 作训练,了解精细动作训练方法; b) 智力开发:能对婴幼儿进行认识能力训练,并了解其方法;能对婴幼儿进行语言训练并落实 训练方法; DB44/T 9202011 9 c) 社会行为及性格培养:能适时培养婴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能够适时培养婴幼儿的社会交往 能力;能够适时培养婴幼儿的良好情绪和行为; d) 实施个性化教学计划:能实施个性化教育计
29、划,并了解其程序和方法。 7.3.2 育婴师 7.3.2.1 生活照料方面 除了应符合7.3.1.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饮食:了解喂食适应症知识和换乳期的喂养知识,能为婴幼儿正确选择配方奶;掌握食物安 全性、过敏性的基本知识,了解泥糊状物的重要性,能为婴幼儿选择并制作泥糊状食品,为 婴幼儿营造良好的进餐环境; b) 饮水:掌握饮用水知识和选择原则,能正确选择饮用水,并能培养婴幼儿的良好饮水习惯; c) 睡眠、二便、三浴:能做好婴幼儿睡眠、二便、三浴锻炼,能纠正婴幼儿睡眠、二便及三浴 的不良习惯; d) 卫生:掌握消毒剂的知识,能针对婴幼儿需要选择常用消毒剂。 7.3.2.2 日
30、常生活保健与护理方面 除了应符合7.3.1.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生长监测:了解婴幼儿生长发育的基本知识,能正确记录婴幼儿生长发育曲线和使用生长监 测图; b) 预防接种:了解接种和预防疾病的关系和预防接种的程序和要求,能对接种反应进行及时处 理; c) 常见疾病护理:能识别婴幼儿的常见病;了解婴幼儿常见病的综合护理知识;能早期发现婴 幼儿的异常情况并进行及时处理,并能为患病的婴幼儿测量体温、脉搏、呼吸; d) 预防铅中毒:了解铅中毒的表现和防治措施,能在生活照料中预防婴幼儿铅中毒; e) 预防意外伤害:掌握常见意外伤害的预防方法,能有针对性地预防婴幼儿受意外伤害。 7.3.2
31、.3 教育方面 除了应符合7.3.1.3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动作机能训练:掌握不同年龄阶段大动作和精细动作发展的特点和方法,能根据婴幼儿发展 水平选择和设计大动作和精细动作以及训练游戏; b) 智力开发:掌握不同年龄阶段认知能力发展和语言发展的特点以及训练方法,能根据婴幼儿 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认知能力和语言训练游戏; c) 社会行为及性格培养:应掌握婴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培养的生理和心理基础,能根据婴幼儿发 展水平选择和设计培养生活自理能力训练游戏;掌握婴幼儿社会交往能力发展的规律、特点 和培养方法,能根据婴幼儿发展水平选择和设计培养社会交往训练游戏,掌握婴幼儿良好情 绪的发展规律
32、、特点和培养方法,能根据婴幼儿的发展水平设计培养良好情绪行为的游戏; d) 实施个性化教学计划:了解个性化教学计划的类型,能设计个性化教育计划的原则与方法, 熟悉测评结果使用的要求,能根据婴幼儿发展水平的测评结果设计并实施个性化教学计划。 7.3.3 高级育婴师 DB44/T 9202011 10 7.3.3.1 生活照料方面 除了应符合7.3.1.1和7.3.2.1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饮食:了解营养密度、强度与婴幼儿消化道成熟度的关系,熟悉均衡膳食的定义、方法和内 容,熟知烹调方法对食物营养的影响,能设计婴幼儿食谱和研制婴幼儿膳食; b) 饮水:了解人体水代谢知识,能识别婴幼
33、儿脱水; c) 睡眠、二便、三浴:能掌握婴幼儿的睡眠规律、培养定时大小便、熟练掌握三浴锻炼对婴幼 儿生长发育、健康成长的知识,能安排与处理特殊情况下的三浴锻炼; d) 卫生:了解危害婴幼儿健康的环境因素,能营造和选择有益于健康的生长环境。 7.3.3.2 日常生活保健与护理方面 除了应符合7.3.1.2和7.3.2.2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生长监测:熟悉婴幼儿生长发育纵向监测知识,掌握营养计划和干预,能对婴幼儿生长发育 进行纵向监测、婴幼儿营养计算和干预; b) 预防接种:了解免疫学基础知识,能指导育婴员、育婴师进行接种反应处理; c) 常见疾病护理:熟悉常见病防治的基本知识,能
34、够对婴幼儿常见病进行预防和家庭护理; d) 预防铅中毒;了解铅中毒的表现、铅中毒的防治措施,能预防婴幼儿铅中毒; e) 意外伤害处理:熟悉婴幼儿现场救助的程序方法,能对婴幼儿意外伤害进行现场救助。 7.3.3.3 教育方面 除了应符合 7.3.1.3 和 7.3.2.3 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婴幼儿发展评价:熟悉各年龄阶段婴幼儿发展水平的特点、规律,了解婴幼儿发展评价的方 法,熟悉评价常用表,能对婴幼儿发展进行综合评价; b) 实施个性化教育计划:了解婴幼儿个体差异;能编制综合性个性化教学计划;能根据婴幼儿 各领域发展水平编制综合性个性化教学计划;能指导育婴员、育婴师编制和实施综
35、合性个性 化教学计划; c) 培训指导:熟悉育婴员、育婴师工作内容和要求及其评估方法,能对育婴员,育婴师进行培 训,指导和评估;能对婴幼儿家长的教育观念和方法进行培训与指导。 8 护工的职业要求 8.1 一般要求 初级、中级、高级护工除了应符合第5章规定的相应等级家政服务员中规定的相关要求外,还应 符合8.28.5的要求,技师应符合8.2和8.6的要求。 8.2 职业素质要求 8.2.1 应具备初中或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技师须卫生学校护理专业毕业),年龄 1850 岁,身心健 康。 8.2.2 应持护工培训证书。 8.2.3 应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有爱心,责任心与自信心,忠于职守,遵规守法。 D
36、B44/T 9202011 11 8.2.4 服务应做到三要:要细致严谨、要克制体贴、要熟练准确,二有:有良好的观察力和沟通能力; 二轻:操作时动作轻柔有序,说话时要轻声细语;五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物、勤 巡视服务对象。 8.3 初级护工的职业要求 能熟练操作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常规生活照料。 8.4 中级护工的职业要求 8.4.1 应具备 3 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 8.4.2 能熟练操作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及家庭病人常规生活照料,护理。 8.4.3 应掌握一般居家礼仪知识,包括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等。 8.5 高级护工的职业要求 8.5.1 应具备 5 年以上本职工作经验。
37、8.5.2 能熟练操作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及家庭病人常规生活照料,护理。 8.5.3 应掌握一般的居家礼仪知识,包括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等。 8.6 技师的职业要求 8.6.1 初级技师的职业要求 8.6.1.1 应具备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8.6.1.2 具有高级护工本职工作 5 年以上者,定期考核合格,工作优秀、突出者可提升为技师。 8.6.1.3 能熟练提供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及家庭病人常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 8.6.1.4 应掌握一般的居家礼仪知识,包括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等。 8.6.2 中级技师的的职业要求 8.6.2.1 应具备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
38、程度,从事本职工作满 2 年,定期考核合格。 8.6.2.2 可进行简单的英语口语交流。 8.6.2.3 能熟练提供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及家庭病人常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 8.6.2.4 应掌握一般的居家礼仪知识,包括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等。 8.6.3 高级技师的基本要求 8.6.3.1 应具备中专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本职工作满 3 年,定期考核合格。 8.6.3.2 可进行英语口语交流。 8.6.3.3 能熟练提供医院各科住院病人及家庭病人常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 8.6.3.4 应掌握一般的居家礼仪知识,包括言谈举止、仪表仪容、生活习俗等。 8.6.3.5 具备突出的培训、教学能力,有一定的领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