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3 T 1696-2018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饲养管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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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65.020.30 B41 备案号:60860-2018 DB63 青 海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3/T 16962018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饲养管理 2018 - 09 - 25发布 2018 - 12 - 01实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63/T 16962018 I 前 言 本规程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本规程由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青海喜马拉雅动物实验中心有限公司、青海央宗药业有限公司、青海省野生动植 物保护协会。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吴天一、范微、徐楠、张玲、周国华、张评浒、张毓。 DB63/T 1696201

2、8 1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饲养管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人工繁育、生产及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技术要求,同时规定了喜马 拉雅旱獭的饲养管理检验和检疫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8978 污水排放综合标准 GB 14923 实验动物 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T 18773 医疗废弃物焚烧环境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

3、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Experimental Himalayana Marmot 指经人工饲育适应青藏高原低氧环境,对其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 者来源清楚,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和检定等其他科学研究的青藏高原特有种鼠喜马拉雅旱獭。 3.2 普通级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Conventional Himalayana Marmot 不携带所规定的人与喜马拉雅旱獭共患病病原和喜马拉雅旱獭烈性传染病病原的实验用喜马拉雅 旱獭。 3.3 封闭群或远交群 Closed Colony or Outbred Stock 以非近亲方式进行繁殖的实验用喜马拉雅旱

4、獭群体,在不从外部引入新的个体的条件下,至少繁殖 4代以上,封闭群亦称远交群。 3.4 单笼型饲养 Single-cage Breeding DB63/T 16962018 2 特指检疫、繁殖等某些特殊需要期间的饲养方式,每个笼具中放入1只动物进行饲养。 3.5 群养型饲养 Colony Breeding 特指小群繁殖饲养,只允许1只雄旱獭与一定比例的雌旱獭同居于一个繁殖舍。 4 基本条件 4.1 资质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养殖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4.2 饲养规模 建立喜马拉雅旱獭养殖场地设施须具备养殖单种500只动物的种群规模。 4.3 组织管理体系 4.3

5、.1 饲养繁育单位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饲养管理、后勤保障体系并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4.3.2 饲养繁育单位人员应具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4.3.3 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验。 4.3.4 饲养单位应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兽医技术人员(兽医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质或是相关学历),其 他技术人员应具有动物学、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学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动物疾病防治工作 经验。 4.3.5 饲养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熟悉、掌握操作规程。 5 环境及设施 5.1 饲养场选址 5.1.1 繁育、生产设施应避开自然疫源地、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水源地,并远离可能产

6、生交叉感 染的动物饲养场所。 5.1.2 应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 5.1.3 场址应与主要交通干线联网,距公路1 km1.5 km、距铁路5 km10 km。远离畜禽饲养场、 居民区1 km以上。 5.2 饲养场布局 5.2.1 行政生活区 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及配套设施,场区建设应取得当地政府消防管理部门的认可。 5.2.2 辅助功能区 包括维修室、饲料加工室、仓库、洗消间、废弃物品存放处理间(设备)、密闭式实验动物尸体冷 藏存放间(设备)、机械设备室、淋浴间、工作人员休息室。 5.2.3 生产区 DB63/T 16962018 3 包括仔獭育幼室、生产饲育室、育成室、

7、兽医室。 5.2.4 隔离检疫区 包括更衣室、缓冲间、隔离检疫室、临床检查室。 5.2.5 污水(含排泄物)处理区 包括化粪池、垃圾堆放区、污水处理区。 5.2.6 布局 行政生活区、辅助功能区、生产区、隔离检疫区、污水(含排泄物)处理区按地势由高到低依次布 局。生产区与行政生活区必须严格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5.2.7 其它设施 根据环境状况宜建造围墙、壕沟或其它生物防患设施。 5.3 饲养环境条件分类及技术指标要求 开放饲养环境设施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非冬眠期室温保持16 28 ,出蛰前室温10 15 ,冬眠期温度保持0 5 ;相对湿度30%50%。 5.4 建筑设施要求 5.4.1

8、 饲养室 旱獭饲养室建筑的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设计按GB 14925执行。 5.4.2 房舍 房舍应通风、清洁、干燥。内墙壁应光滑、平整,阴阳角应为园弧型,以利清洗消毒。墙面应采用 耐腐蚀、无反光、不易脱落的材料建筑。地面应防滑、耐磨、无渗透。天花板应防水、耐腐蚀。屋顶应 设通风、透光及换气设备。屋内还应设保温设备,以利冬季保温。 5.4.3 走廊 宽度不应小于1.5 m,门宽度不应小于1.0 m。 5.5 笼舍 5.5.1 单笼型 笼养型房舍要求宽敞明亮,房顶建有可随时开启的玻璃通气窗,以接受阳光照射。 单个笼具尺寸 不小于 90 cm90 cm90 cm,笼具表面光滑、耐酸、耐碱、耐腐蚀、易

9、清洗消毒。笼内应设饲料盒和 饮水器。笼与笼间距1m以上避免动物互相攻击。笼底至地面的距离大于60 cm,防止动物摄食地上污染 食物。 5.5.2 群养型 旱獭群养舍分为内室和外室。内室应考虑通风换气和取暖,外室供动物活动,必须充分考虑动物的 福利。内外室的建筑面积比例为 1:11.5,高1.5 m,长2.0 m,宽1.0 m为封闭式长方形饲养棚舍, 由动物休息和隐藏区、动物活动和采食饮水区以及动物排便区等部分组成,池内动物休息和隐藏区铺设 DB63/T 16962018 4 0.6 m厚的蓬松麦草或芦苇等垫草,饲养池内动物活动、采食、排便区离地面0.5 m高处水平铺设钢筋网 格做漏粪板,网格大

10、小3.0 cm 3.0 cm。 5.5.3 饲养密度 饲养密度用每只旱獭底板面积表示,饲养密度均不应超过表1规定。 表1 每只旱獭所需面积参数表 体重(kg) 底板面积(m 2 ) 高度(cm) 1 0.15 50.8 13 0.28 76.2 38 0.40 76.2 6 饲养管理 6.1 制定完善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针对不同的季节,不同设施、设备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操作规程。 6.2 饲料 饲料应结合喜马拉雅旱獭生物学特性,符合DB63/T 实验用喜马拉雅旱獭 配合饲料的要求。投放饲 料一般每天每只200 g,每餐100 g以控制体重,不可大量投放饲料使体重增长过快。妊娠期和哺乳期旱 獭

11、,每天还应补充蔬菜(胡萝卜、甘蓝等)100 g。 6.3 水 动物饮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并保持供水充足。 6.4 清洁 饲养间每天清洁1次,饲养动物所用的食盒、水盒每周清洁2次,每三天进行1次消毒。须专舍专用, 分类存放。 6.5 标记 宜植入芯片对每只种旱獭进行个体标记。也可在笼具上贴标记卡,记录编号、性别、来源、用途等 信息。 6.6 记录 每日观察记录动物饲养间的温度和旱獭健康状况;种群旱獭还应记录动物的出生日、离乳日、产仔 数、留种和淘汰情况等。 6.7 卫生防疫 6.7.1 制定和落实卫生防疫制度。 6.7.2 饲养人员须进行岗前体检,对动物皮毛有过敏史的及患传染性疾病的人

12、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动 物的工作,工作人员至少每年体检1次。 6.7.3 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人畜共患病发生。 DB63/T 16962018 5 6.7.4 发生疫情,应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对所涉及的物品、场地和周围环境采取消毒 措施。 7 封闭群喜马拉雅旱獭饲养繁殖 7.1 基本要求 保持封闭群动物条件,以非近亲交配方式进行繁殖。 7.2 繁殖方法 按照GB 14923实验动物哺乳类实验动物的遗传质量控制中附录B的规定执行。 7.3 选种原则 7.3.1 种喜马拉雅旱獭应符合品系的遗传学特征,无变异,选留第2胎4胎的仔獭。 7.3.2 双亲应健康、体质强壮、被毛紧披而有光泽、生殖器

13、明显,适当延长哺乳期到50天,然后雌雄 分开。同时做好记录, 7.3.3 在育成期中出现异常者应立即淘汰。喜马拉雅旱獭初配的适龄期为2岁4岁,体重3 kg5 kg。 宜采用一雄一雌或一雄二雌的比例配对繁殖。 7.3.4 用于交配的种旱獭,宜建立电子档案,笼具上贴标记卡,并填写纸质记录。 7.4 妊娠检查 根据配种日期,每隔15天定期对雌旱獭进行观察腹部变化情况,隆起明显则判为妊娠。防止触摸法 检查,以防流产。 7.5 妊娠分离 确定妊娠后即刻将此母旱獭转移到繁殖间单笼饲养以待产,添加适量红萝卜及圆白菜。 7.6 繁殖间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控制在22 28 ,相对湿度40%70%,噪音40 dB,

14、动物照度15 lx20 lx。 7.7 繁殖间观察 每天观察旱獭产仔情况,同时记录幼仔存活数及生长情况。 7.8 离乳 产仔数在1只3只时,约35天离乳,产仔较多时,可根据幼仔生长情况可延长至42天离乳。 7.9 留种 应从第2胎4胎子代中选留种,并符合本标准7.3选种的规定执行。习惯性流产、食幼仔、不能哺 乳的雌旱獭不宜留种;超过4岁龄的的动物繁殖力明显下降,不宜留种。 7.10 繁殖间歇期 每年的10月和11月宜停止配种,雌雄旱獭分开饲养以恢复种旱獭的体质。 DB63/T 16962018 6 8 检疫 8.1 检疫要求 按国家标准进行弓形体、鼠疫、布鲁氏菌等人兽共患病和影响旱獭健康的嗜肝

15、病毒的检验,所有检 验项目均为阴性。 8.2 病獭处理 检查出携带不符合微生物、寄生虫标准的旱獭,需及时隔离治疗并进行复检。若检查出患有烈性传 染病的旱獭应立即处死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按本标准9.1、9.2处理。 8.3 年度检查结果 应详细记入档案。 9 废弃物及动物尸体处理 9.1 废弃物应作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GB 8978的要求。 9.2 动物尸体应焚烧处理,其排放应达到GB/T 18773的要求。 10 动物运输 10.1 动物运输应符合安全和微生物等级控制要求,不同品种动物不得混合装运。 10.2 动物运输应配置专用车辆,专人负责,定期清洗、消毒。 10.3 运输笼具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 10.4 饲养单位在提供旱獭的同时必须提供完整的动物健康证明和相关档案资料。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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