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 T1276-2019 开化龙顶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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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GH/T 1276-2019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开化龙顶茶 Kaihua Longding Tea (发布 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2019-11-28 发布 2020-03-01 实施 ICS 67.140.10 X 55 GH GH/T 1276-2019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开化县 农业农村局、开化县龙顶名茶协会、浙江省茶叶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

2、起草人:俞燎远、翁昆、余书平、吴荣梅、胡金寿、宋米和、陈祖明、刘栩、姚东、 张亚丽。 GH/T 1276-2019 开化龙顶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化龙顶茶的术语和定义、 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 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开化龙顶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

3、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 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5】第 75 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

4、修改 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 2009】第 123 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GH/T 1276-2019 3.1 开化龙顶茶 Kaihua Longding Tea 以开化县境内的鸠坑系列、翠峰等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经杀青、初烘、理条、复烘、提香 等工艺加工的, 具有“嫩绿 挺秀、香高味醇”品质特征的芽形和条形绿茶。 4 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 4.1 开化龙顶茶根据鲜叶嫩度分为芽形和条形。开化龙顶茶(芽形)采用单芽的鲜叶原料加工。开 化龙顶茶(条形)采用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二叶的鲜叶原料加工。 4.2 开化龙顶茶(芽形)等级

5、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开化龙顶茶(条形)等级分为:特级、一 级、二级。 4.3 实物标准样按 GB/T 18795 的规定制作,每三年配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规程见附录 A。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1.2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 杂物,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5.2 感官品质 5.2.1 开化龙顶茶(芽形)应符合表 1 规定。 表 1 开化龙顶茶(芽形)感官品质 级别 项 目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特级 芽头匀整、紧直挺秀、嫩绿鲜润 浅绿清澈明亮 嫩香馥郁 鲜醇甘爽 肥壮匀齐、 嫩绿明亮 一级 芽头较匀整、细紧挺秀、嫩绿润 浅绿明亮

6、 嫩香持久 鲜醇爽口 匀齐、嫩绿明亮 二级 芽头尚匀 、紧直、绿尚润 浅绿、尚明亮 嫩香 鲜醇浓爽 尚匀、绿亮 5.2.2 开化龙顶茶(条形)应符合表 2 规定。 表 2 开化龙顶茶(条形)感 官品质 GH/T 1276-2019 级别 项 目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特级 紧直挺秀、匀齐、色泽绿翠润 嫩绿明亮 鲜嫩、 香高持久 鲜醇甘爽 嫩匀成朵、 嫩绿明亮 一级 细紧挺秀、较匀齐、 色泽绿翠 较嫩绿明亮 清 香持久 醇厚爽口 嫩 匀 、 绿明亮 二级 条索紧结、尚匀 、色泽绿尚润 绿明亮 清香 醇厚 嫩尚匀、 绿尚亮 5.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理化指标 项 目

7、 要 求 水分( g/100g) 6.5 总灰分( g/100g)(以干物质计) 6.5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5.0 5.4 卫生指标 5.4.1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 2762 的规定。 5.4.2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 GB 2763 的规定。 5.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品质 按 GB/T 23776 的规定执行。 6.2 理化指标 6.2.1 水分按 GB 5009.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2 总灰分按 GB 5009.4 规定的方法测定。 6.2.3 水浸出物按 GB/T 8305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卫生

8、指标 GH/T 1276-2019 6.3.1 污染物限量按 GB 2762 规定的方法测定。 6.3.2 农药残留限量按 GB 2763 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净含量 按 JJF1070 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取样 7.1.1 取样以批为单位。在同一地点、同一时期加工包装相同的茶类、花色、等级、茶号、包装规 格和定量包装净含量的茶叶,同批产品品质一致。 7.1.2 取样按 GB/T 8302 规定执行。 7.2 检验 7.2.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 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 水分、净含量和标签、标志。 7.2.2 型式

9、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标准中第 5 章要求的全部项目,型式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加工原料、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有较大改变,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判定规则 7.3.1 出厂检验时, 按照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为合 格;检 验结果中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允许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不 符合出厂检验项目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不得出厂。 7.3.2 型式检验时,凡不符合本标准第 5 章规定的产品,均判定该批产品不

10、合格。 7.4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进行复验,或在同批产品中加倍随机取样复验。重新取样应 由交接双方会同进行。对有争议项目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8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8 1 标志、标签 GH/T 1276-2019 包装储运图示 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签应符合 GB 7718 和国家质量监督 检验检疫总 局关于修改 的决定的规定。 8 2 包装 应符合 GH T 1070 的规定。 8 3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 混装、混运。 8 4 贮存 应符合 GB/T 30375 的规定

11、。 GH/T 1276-2019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开化龙顶茶实物标准样制作规程 A.1 要求 A.1.1 开化龙顶茶标准样根据外形分为芽形和条形。 开化龙顶茶(芽形)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开化龙顶茶(条形) 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 A.1.2 标准样按开化龙顶茶分级感官特征制定。 A.1.3 标准样每三年更换一次。 A.2 原料选留 A.2.1 选样单位在春茶及夏秋茶期间选留采制正常外形、内质基本符合各级标准要求的有代表性的 茶叶。 A.2.2 等级、数量应按计划选足留好。原料选留计划由制样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A.3 制样 A.3.1 标准样由制样单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制

12、作。 A.3.2 应对原料茶作适当的筛分、选配、拼和。 A.3.3 先试拼标准小样,经审评、平衡后,再换配大样,大、小样的品质应相符。 A.4 使用 A.4.1 评茶时根据需要选用,用后及时装好,放回低温、干燥的容器内。 A.4.2 放在茶样盘中干看抓样,动作要轻,以免茶条断碎。不要把茶叶拣出和簸样时飘出部分芽、 叶,以免标准样水准走样。尽量保持标准样的原有面貌,延长使用时间。 A.4.3 注意避免标准样倒错互混。标准样水平走样后,应及时调换。 A.5 贮存 A.5.1 标准样分装,要力求均匀一致,随装随加盖,封粘标准样标签。 A.5.2 使用单位对标准样应有专人保管,置于低温干燥的环境中,防止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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