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59.140.30 Y46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GH GH/T 12562019 生水貂皮质量检验 Quality Grading Criteria of Raw Mink Skins 2019 - 05 -21 发布 2019 - 12 - 01 实施 中 华 全 国 供 销 合 作 总 社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依照 GB/T 1.1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畜产品流通协会、黑龙江省皮草流通行业协会、东北林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广才、华彦、潘种树、倪静、孙雪、刘微。 I 生水貂皮
2、质量检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水貂皮质量检验标准的结构、起草表述规则和编排格式,并给出了有关表述样 式。 本部分适用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的编写,其他标 准的编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国产生水貂皮的质量检验。 2 规范性使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789 裘皮 水貂皮 GB/T 8134 出口生水貂皮检验方法 GB/T 11048 纺织品 生理舒适性 稳态条件下热阻和湿阻的测定 NY/T 117
3、3 动物毛皮检验技术规范 QB/T 1261 毛皮工业术语 QB/T 1263 毛皮成品的缺陷的测量与计算 GB/T 14691 技术制图 字体( ISO 3098-1, ISO 3098-2)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T 17451 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 3 术语和定义 3.1 生皮 Raw 未经化学方法鞣制的皮。 3.2 正季节皮 Seasonable 各部位针绒毛结束生长的冬季成熟皮。 3.3 非季节皮 Non-Seasonable II 非冬季剥取的皮。 3.4 陈皮 Old Inventory 非当年剥取的皮。 3.
4、5 夏板皮 Summer Skin 夏季剥取的皮。 3.6 种皮 Breeder-skin 配种后剥取的种公的皮。 3.7 上楦皮 Drying Broad Skin 将皮张毛朝外套在标准楦板上风干定型的皮。 3.8 板质良好 Good Leather-side 皮板柔韧、弹性好、油性好、光泽好、无伤残、无明显色斑的皮。 3.9 皮型完整 Whole Hair-out 用标准楦板、按统一规格皮形上楦的毛朝外筒皮,头、耳、鼻、尾、后爪齐全的皮。 3.10 颜色 Colour 针毛呈现出的颜色。 3.11 色头 Shade 绒毛呈现的颜色。 3.12 清晰度 Clarity 针毛颜色与绒毛颜色混合
5、呈现的深浅。 3.13 毛长度 Hair Length 针毛和绒毛的长度。 3.14 针绒毛长度比 Hair Length Percentage 针毛与绒毛长度比值。 3.15 毛密度 Hair Density 单位面积内毛的数量。 3.16 针绒毛密度比 Hair Dense Percentage 针毛与绒毛的数量比值。 3.17 毛被灵活 Characteristic of Guard hair Fast Returning after Shaken Open 抖动或吹动毛皮后针绒毛迅速复原的特性。 3.18 尺码 Size III 从鼻尖至尾根水貂筒状毛皮的长度的单位。以 6cm为一个进
6、阶尺码单位。 3.19 伤残皮 Damaged 有瑕疵的皮。 3.19.1 咬伤 Bitten 撕咬或自咬导致毛绒伤残的皮。 3.19.2 撕裂伤 Torned 机械因素造成伤残的皮。 3.19.3 摩擦伤 Rubbed 摩擦导致伤残的皮。 3.14.4 描刀 Light cut On Leather Side 剥皮或初步加工时,用刀将皮板划刻未透的破口的皮。 3.19.5 破洞 Holes 皮板上有空洞的皮。 3.19.6 疮疤 Scars 皮板患疮疖、疮疹处,板质硬结,毛绒发育不良的皮。 3.19.7 榻臀 Hipper 臀部底绒严重空疏的皮。 3.19.8 病瘦死 Sick-dead 患
7、严重疾病,导致皮板粗糙,无油性,弹性较差,毛绒紊乱,光泽度差,毛绒空的皮张。 3.19.9 尿黄 Weak Belly 生殖器周围毛被尿渍污染形成特殊黄色的皮。 3.19.10 勾针 Metallic 针毛尖弯曲的皮。 3.19.11 结毛 Matted 针绒毛缠结的皮。 3.18.12 白毛撮 Sprinkler 局部针毛集中变为白色的皮。 3.19.13 白绒皮 White Wool 毛绒颜色显著变浅的皮。 3.19.14 露绒皮 Woolly IV 针毛覆盖度不够的皮。 3.19.15 斑秃 Shedder 风干或刮油不当导致皮面斑块无毛的皮。 3.19.16 流针 Skin with
8、Falling-off Guardhair 加工不当导致针毛部分脱落的皮。 4 质量检验 4.1 技术要求与质量标准 4.1.1 加工技术要求 剥皮标准,皮形完整,按统一标准楦板上楦风干成毛朝外开后挡的筒状皮。 4.1.2 标准楦板规格 表 1 公貂皮楦板规格 单位: cm 楦板长 115 厘米 , 厚 1.1 厘米 。 分别从距楦板尖 2 厘米处宽 3.6 厘米 , 距板尖 13 厘米处宽 5.8 厘米, 距板尖 90 厘米处宽 11.5 厘米开槽沟;为使水貂皮上楦后通气良好,在楦板两面和两侧开有 槽沟。 从楦板尖端起至 13 厘米处在版面中间开一个宽度为 0.5 厘米、 长度为为 71 厘
9、米的透槽为中 槽 ; 在中槽两侧对称开一个长为 84 厘米、 宽为 2 厘米的半槽 ; 从楦板尖起, 在楦板的两面正中央开 1 条小槽沟, 在距楦板尖端 14 厘米处两侧正中开 1 条长 14 厘米的透槽与中槽连通。 表 2 母貂皮楦板规格 单位: cm 楦板长 115 厘米 , 厚 1.1 厘米 。 分别从距楦板尖 2 厘米处宽 3.6 厘米 , 距板尖 13 厘米处宽 5.8 厘米, 距板尖 90 厘米处宽 11.5 厘米开槽沟;为使水貂皮上楦后通气良好,在楦板两面和两侧开有 槽沟。 从楦板尖端起至 13 厘米处在版面中间开一个宽度为 0.5 厘米、 长度为为 71 厘米的透槽为中 距尖端
10、 2 5 10 50 90 95 110 115 宽度 3.0 4.5 5 4 6.4 8.7 11.5 11.5 11.5 距尖端 2 5 10 50 90 95 110 宽度 2.7 4.1 4.7 5.2 6.9 8.5 8.5 V 槽 ; 在中槽两侧对称开一个长为 84 厘米、 宽为 2 厘米的半槽 ; 从楦板尖起, 在楦板的两面正中央开 1 条小槽沟, 在距楦板尖端 14 厘米处两侧正中开 1 条长 14 厘米的透槽与中槽连通。 4.2. 质量标准 4.2.1 一级 高质量 、 无瑕疵 、 针绒比例适中 、 密度大 , 弹性好 , 光泽度好 , 背腹针毛平齐 , 颜色一致的皮 。 4
11、.2.2 二级 高质量 、 无瑕疵 、 针绒毛针绒比例适中 , 比一级水貂皮略差 , 略空 , 弹性好 , 光泽度好 , 背腹 针毛平齐,颜色一致。 4.2.3 三级 指皮张质量和一级、二级皮相同,但带有以下任何一种轻微瑕疵的皮: 1)尿黄; 2) 勾针; 3)塌臀。 4.2.4 等外 A 级 等外 A 级皮总体质量比二级较差,但皮张利用价值高,皮形完整。针毛不平齐绒毛略空,或 带有三级中所列的任何一种瑕疵的皮。 4.2.5 等外 B 级 符合上述等级的皮, 质量检验原则见附录 B。 4.2.6 种皮和夏毛皮的检验 根据它们各自的质量标准分别进行单独分级检验。 4.3 检验项目 4.3.1 性
12、别 根据生殖孔分公母皮。 4.3.2 尺码 尺码表见表 表 1 水貂尺码表 尺码 长度区间( cm) 50 101 VI 上楦不标准的皮,度量方法见附录 A。 4.3.3 颜色 将水貂的各色型进行区分 , 同一色型水貂根据的针毛颜色的深浅进行黑 、 深 、 中等 、 浅分类 。 具体色型共分为黑、 XXX深、 XX深、 X深、深、中等色、浅色、 X浅、 XX浅和 XXX浅十个色型。 4.3.4 色头 按色头的颜色而确定貂皮的清晰度, 见表 2。 表 2 清晰度规格 清晰度 色头 1 号 蓝色 2 号 青 3 号 红 4 号 棕 5 号 杂 4.3.5 毛长度检验 水貂针毛长度分长毛、中毛、短毛
13、三种。 4.3.6 质量等级 40 95-101 30 89-95 20 83-89 0 77-83 1 71-77 2 65-71 3 59-65 4 53-59 5 53 VII 4.3.7 打捆与编号 将检验后的水貂皮按照性别、尺码、颜色、质量等级、清晰度等一致的貂皮打成捆,公皮以 30 张为一把,母皮以 50张为一把并对皮张相关信息编号。 4.4 检验方法 4.4.1 检验环境 4.4.1.1 检验工作室宽敞,不受自然光线照射。 4.4.1.2 检验台宽敞、平整、带尺码刻度,台面为浅颜色。检验台面高 87cm,宽 95cm,长度以需要而 定。 4.4.1.3 检验台配有灯光,灯源可由节
14、能日光灯管组成,与台面平行架设,与检验台面距离 70cm。 4.5 检验程序 4.5.1 抽样数量及方法 1000张以下的逐张抽取 , 1000张以上每增加 100张抽样 50张 , 隔张抽取 , 不足 100张的按 100张算 。 如抽样检验发现质量有异议,需采用逐张检验。 4.5.2 检验原则 4.5.2.1 对抽取样品逐张检验。 4.5.2.2 对抽取样品逐张检验发现有质量异议的,需采用对全部皮张进行检验。 4.6 检验方法 4.6.1 以一手捏住 水貂 皮头部 , 另一手自颈部至尾根捋过 , 感知毛绒密度 、 针绒毛弹性 、 板质状况 。 4.6.2 将 水貂 皮尾根部捏在手中 , 或
15、压在分级台上 , 右手捏住头部 , 用腕力自然抖动 , 使毛绒恢复 自然状态 , 目测周身毛绒成熟程度 , 包括毛绒密度 , 针绒毛比例 , 针毛覆盖情况 , 光泽度 , 毛绒是否平齐、灵活等。 4.6.3 检验水貂皮嘴、眼、耳的边缘部位,夏毛脱换状况和头部皮板颜色,确定换毛状况。 4.6.4 翻转皮身,目测水貂皮腹部毛绒发育状况,比较背、腹部毛绒有无差异。 4.6.5 摸拭或拨动水貂皮局部毛绒,必要时可用吹动以确定不明显的伤残程度。 4.6.6 仪器设备自动检验按照设定程序执行。 VIII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水貂尺码度量标准图 IX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水貂伤残皮的质量检验 B
16、 1. 检验的原则 B1.1 对描刀、破洞等硬伤要求宽,对棉毛症、病瘦皮等软伤要求严。 B1.2 对分布在次要部位的伤残要求宽,对分布在主要部位的伤残要求严。 B1.3 对集中的伤残要求宽,对分散的伤残要求严。 B1.4 对轻微撕裂的硬伤残要求宽,可按整张皮进行打尺。 B1.5 对缠结毛、尿黄、咬伤和撕裂伤的皮张分六个级别检验。 B1.6 白绒皮单独划分。 B1.7 斑秃和留针皮单独划分。 B 2.不以伤残计的情况 B 2.1 缺尾不超过全尾的 50。 B 2.2 腹部正中有垂直白线, 宽度不超过 0.5cm。 B 2.3 公皮秃裆, 面积不超过 5cm2。 B 2.4 皮身有少数分散白针毛。 B 2.5 尾部和爪部板面略带灰色素。 B 2.6 下颌白斑面积不超过 5cm。 B 2.7 耳、眼、鼻边缘略带夏毛。 B 2.8 保存良好的陈皮。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