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Y T 0198-2011 蝗虫解剖模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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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 03.180 Y51 备案号 46926-2014 JY Y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业标准 JY/T 0198 2011 代替 JY 198 84 蝗虫解剖模型 Grasshopper dissection model 2013 - 07 - 11发布 2013 - 07 - 1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 布 JY/T 0198 2011 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_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JY 198 1985 蝗虫解剖 模型技术条件 。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外观尺寸增加了允许公差; 增加了

2、本模型主要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的规定; 规定了模型应采用的材料和不应采用的材料; 规定了模型的涂料 中重金属含量限值。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教学仪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125)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教育部教学仪器研究所、温州市五星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任伟德、宋美伦、黄瑞庆。 本标准代替了 JY 198 1985。 标准 JY 198于 1985年首次发布。 JY/T 0198 2011 1 蝗虫解剖模型

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 蝗虫解剖模型 的 命名、 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等内容 。 本标准适用于 中学生物 教学中使用的蝗虫解剖模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Y 0001 2003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一般质量要求 JY 0002 教学仪器设备产品的检验规则 JY 0026 1991 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产品型号命名方法 JY 0213 1994 教学 用 力学、热学仪器运输、贮存环境 条件和试验方法 3 命名

4、 3.1 命名规则 产品的型号命名按 JY 0026-1991。 3.2 命名方法 蝗虫解剖模型命名为: SM HC ZP 600 产品长度, 600mm 产品特征代号,纵剖 产品名称拼音字头,“蝗虫” 产品型号分类代号,生物模型 型号示例 : SM HC ZP 600 表示生物模型,蝗虫模型,纵剖,长 600mm。 4 要求 4.1 使用环境条件 温度: 10 40; JY/T 0198 2011 2 相对湿度:不大于 90。 4.2 解剖结构 4.2.1 总体要求 4.2.1.1 产品 应 以飞蝗或棉蝗为参考, 应 示雌性蝗虫的外部形态和内部结构。模型 应 长 600mm 20mm。 置于

5、底座上。 4.2.1.2 模型沿体长中线偏左纵剖,去左侧体壁,示内部结构。右侧示外形。 4.2.1.3 外部形态应显示: a) 头部:口器、触角、单眼和复眼 ; b) 胸部:前、中、后胸,前、后翅和前、中、后足 ; c) 腹部:十一个体节、听器、气门和产卵器。 4.2.1.4 内部结构应显示: a) 消化系统:口至肛门完整的化管及唾液腺 ; b) 循环系统:完整的背血管和心脏 ; c) 呼吸系统:气管网 ; d) 排泄系统:马氏管 ; e) 神经系统:脑、腹神经索、神经节及其主要的神经分支 ; f) 生殖系统:一对卵巢、悬韧带、侧输卵管、总输卵管、受精囊、生殖腔和外生殖孔 ; g) 体壁上的肌

6、肉。 4.2.1.5 各部的形态结构、位置、比例应正确,外形着色应自然逼真,内部结构应清晰、协调。 允许 表现的颜色和喷涂过渡有轻微缺陷或位置轻微。 4.2.2 具体要求 4.2.2.1 外部形态 4.2.2.1.1 头部:复眼应为椭圆形,位于头部两侧,应由许多六角形的小眼组成。单眼分别在额中央 和复眼的内侧上方。触角 (可拆下 ),应位于复眼内侧的前方,呈鞭状,示柄节、梗节 及鞭节。口器应示 上唇、上腭、舌、下腭及下唇。上唇和下腭应能拆下。 4.2.2.1.2 胸部:示前、中、后三节,每节有足,分别为前足、中足和后足。每只足应示基节、转节、 腿节、胫节、跗节、一对爪和爪间的中垫。后足腿节与胫

7、节的关节应能活动。前翅和后翅 分别着生于中、后胸背板和侧板。前翅形长而窄,应有革质感;后翅呈扇形,折叠在前翅下,应有膜质 感。前、后翅的翅脉和位置应正确。前胸、中胸侧板交界处和中胸、后胸侧板交界处各有气门两对。 4.2.2.1.3 腹部 : 示体节十一节。听器应位于第一腹节背板两侧(应使用透明膜显示)。第一至第八 腹节背板下缘的前方有气门八对。第九、第十腹节小,相互愈合。第十一腹节退化演变为肛上板、肛侧 板和尾须。腹部末端应示产卵器。 4.2.2.2 内部结构 4.2.2.2.1 消化系统 : 消化管 (可拆下 ),应示前肠(咽、食管、嗉囊、砂囊);中肠 (胃 );后肠(回 肠、结肠、直肠)。

8、应正确显示咽、食管细小,嗉囊、砂囊粗大;胃呈粗管状,前端具一圈向前和向后 伸出指状的盲囊各六个;回肠较粗大,结肠细而弯曲,直肠膨大具皱褶的结构特点。唾液腺应附在胸部 腹面的体壁上,呈葡萄状腺体,有细管通 向口腔。 4.2.2.2.2 循环系统:全身仅背血管一条,(含大血管和心脏两部分),心脏有心室七个,位于腹部 消化道的背中线上。应正确显示膨大的心室以及心室两侧的翼状肌和心室后端两侧的心门。第一个心室 应位于第二腹节,最后一个位于第八腹节。 JY/T 0198 2011 3 4.2.2.2.3 呼吸系统:应正确显示附在体壁上的几条纵行的大气管(气管干)与各横行气囊、横行气 管联结起来形成的气管

9、网。 4.2.2.2.4 排泄系统:马氏管十二丛,至少显示二三丛,开口于中、后肠交界处,其末端为盲端, 游离于体腔中。 4.2.2.2.5 神经系统:脑位于食道的背侧,应示向腹侧发出环食道的围食道神经,以及通向复眼、单 眼和触角的各神经 分支。 并示咽侧体、心侧体的形态位置,以及与神经的连接关系。正确显示位于腹 中线上的腹神经索 (由两条神经及咽下神经节、胸部三个神经节及腹部五个神经节组成 )。 4.2.2.2.6 生殖系统:卵巢一对,示悬韧带 (可拆下 )。两侧输卵管的接口处应吻合。 4.2.2.3 本模型下列部位应贴名签或号签:触角、单眼、复眼、上唇、上腭、舌、下腭、下唇、;前 胸、中胸、

10、后胸、前足、中足、后足、前翅、后翅;第一腹节、第八腹节、听器、气门、肛上板、肛侧 板、产卵器、前肠、中肠、盲囊、后肠、唾液腺、背血管、心室、气管干、气囊、马氏管、脑、咽下神 经节、腹神经索、卵巢、输卵管 。 4.3 材料和工艺 4.3.1 模型应采用硬质 PVC等热塑性塑料制作,卵巢可采用软塑料制作。不应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塑料 (玻璃钢)或易破碎和易变形材料。 4.3.2 模型的涂料中重金属含量应符合 GB 21746-2008第 5.2.5.4。 4.3.3 剖切面应平整,缝口衔接应严密、不变形和错位,合缝处应修饰自然、牢固。可拆件应具强度 和韧性,松紧适宜,便于拆装。 4.3.4 各部位结构

11、的颜色应正确、鲜明,喷涂过渡应自然,不应有外溢现象。 4.3.5 产品还应符合 JY 0001 2003第 5.2、 6.9、 6.12、 6.27、 7.4.3、 7.7和 9.1 9.6。 4.4 环境试验 4.4.1 产品应 按 JY 0213 1994第 3.1,进行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以及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 4.4.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的跌落高度为 1m,跌落为模型轮廓的最大面,如果有底座,则不应包括底 座。 5 试验方法 5.1 各有关尺寸 用分度值为 1mm的钢直尺测量。 5.2 解剖结构、外观和工艺 凭感官检验。 5.3 环境试验 5.3.1 温度、湿度和自由跌落试验

12、按 JY 0213 1994第 4.1、 4.2、 4.6。 5.3.2 非包装状态跌落试验在水泥地面上铺厚度为 20mm 3mm的木板,木板保持与水泥地面刚性接触。 试验时模型跌落面朝下,自高 1m处自由跌落,试验一次,应符合 4.4.2。 6 检验规则 JY/T 0198 2011 4 6.1 检验分类 本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6.2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 和方式 按 表 1。 表 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方式 项目序号 检验项目 标准条文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1 总体要求 4.2.1 2 具体要求 4.2.2 3 材料和工艺 4

13、.3 4 环境试验 4.4 注: 表中“ ”为全数检验 项目 , “ ” 为 不作检验 项目。 6.3 抽样方法 6.3.1 出厂检验按交货自然批组批,型式检验按库存数组批。 6.3.2 出厂检验时先对全数检验项目作检验, 在全数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中进行抽样检验项目检验。 6.3.3 型式检验的 样品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 6.3.4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抽样方法按 JY 0002规定 。 6.4 不合格的判定 6.4.1 抽样检验的判定按 JY 0002规定 。 6.4.2 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按 JY 0002规定 。 6.4.3 出厂检验 按单件样品不合格判据判定。 6.4.4 本标准第 4.2、 4.3.1 4.3.4为主要性能指标 。 6.5 复检规则 6.5.1 不合格批 产 品可以经过返修后再次提交检验。 6.5.2 如果造成批不合格的原因为抽样检验项目,则在复检时该项目应改为全数检验。 6.6 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按 JY 0002规定 。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其余按 JY 0001 2003第 11、 12章。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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