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S T 775-2021 新型冠状病毒消毒效果实验室评价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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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1.080CCS C 50 WS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行 业 标 准WS/T 775 2021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消 毒 效 果 实 验 室 评 价 标 准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effect on 2019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in laboratory 2021 -02 - 20 发 布 2021 - 02 -20 实 施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发 布 WS/T 775 2021 I 目 次前 言 .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2、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14 基 本 要 求 .15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方 法 .26 结 果 评 价 .57 注 意 事 项 .6 WS/T 775 2021 II 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B/T 1.1-2020给 出 的 规 定 起 草 。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 : 江 苏 省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 中 国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环 境 与 健 康 相 关 产 品 安 全 所 、苏 州 市 疾 病 预 防 控 制 中 心 。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 徐 燕 、 吴 晓 松 、 郭 喜 玲 、 王 玲 、 崔 仑 标

3、、 陈 银 、 沈 瑾 、 王 嵬 、 褚 宏 亮 、 范 晶 晶 、孙 惠 惠 、 沈 益 鸣 、 迟 莹 、 李 放 、 杨 海 兵 。 WS/T 775 2021 1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消 毒 效 果 实 验 室 评 价 标 准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消 毒 因 子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消 毒 效 果 实 验 室 评 价 的 基 本 要 求 、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方 法 、 结 果评 价 和 注 意 事 项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实 验 室 消 毒 效 果 的 检 测 与 评 价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4、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 2002年 版 ) 卫 生 部 (卫 法 监 发 2002 282号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3.1 低 温 消 毒 cryogenic disinfection对 温 度

5、 在 0 以 下 的 环 境 或 物 品 进 行 的 消 毒 。 低 温 消 毒 需 使 用 在 该 温 度 下 被 证 明 有 效 的 消 毒 因 子 。4 基 本 要 求 4.1 实 验 室 及 人 员 要 求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消 毒 效 果 试 验 应 在 获 得 开 展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培 养 实 验 活 动 资 格 的 BSL-3实 验 室 中 进 行 ;从 事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消 毒 效 果 评 价 的 实 验 室 人 员 应 同 时 具 有 病 毒 学 和 消 毒 学 实 验 室 工 作 经 验 ; 进 入 BSL-3实 验 室 的 人 员 应 经 过 生

6、物 安 全 的 培 训 和 考 核 , 具 有 BSL-3实 验 室 的 准 入 资 格 。4.2 试 验 要 求4.2.1 实 验 室 试 验 分 悬 液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和 载 体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 实 验 室 试 验 以 悬 液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为 主 , 对 不 适 宜 用 悬 液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评 价 的 消 毒 剂 和 器 械 , 如 黏 稠 的 消 毒 剂 、 原 液 使 用 的 消 毒 剂 及 紫外 线 等 消 毒 器 械 的 实 验 室 试 验 可 用 载 体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4.2.2 实 验 室 悬 液 病

7、毒 灭 活 试 验 时 , 有 机 干 扰 物 为 牛 血 清 白 蛋 白 。 原 则 上 对 用 于 不 经 过 清 洗 或 污 染 的消 毒 对 象 的 消 毒 剂 , 牛 血 清 白 蛋 白 的 浓 度 为 3.0%; 对 用 于 经 过 清 洗 或 较 清 洁 的 消 毒 对 象 的 消 毒 剂 , 牛血 清 白 蛋 白 的 浓 度 为 0.3%; 对 用 于 经 过 严 格 清 洗 或 极 清 洁 的 消 毒 对 象 的 消 毒 剂 , 可 不 使 用 有 机 干 扰 物 。 试 验 中 病 毒 接 触 的 溶 液 、 病 毒 载 体 等 , 均 应 在 试 验 温 度 ( 20 1

8、 ) 平 衡 后 开 始 试 验 。 实 验 室 载 体病 毒 灭 活 试 验 时 使 用 相 应 滴 度 的 病 毒 培 养 液 滴 染 载 体 后 备 用 。 WS/T 775 2021 2 4.2.3 用 于 评 估 消 毒 因 子 低 温 消 毒 效 果 时 , 应 做 规 定 低 温 条 件 下 的 消 毒 效 果 验 证 , 一 般 采 用 载 体 法 进行 。 试 验 时 消 毒 剂 和 病 毒 载 体 应 在 低 温 环 境 下 平 衡 不 少 于 30 min 后 进 行 测 试 , 其 余 实 验 步 骤 与 常 温 下( 20 1 ) 相 同 。4.2.4 试 验 重 复

9、 3 次 , 重 复 性 试 验 应 分 期 分 批 进 行 。 必 要 的 器 材 和 试 剂 应 重 新 制 备 或 灭 菌 , 以 防 产 生系 统 性 误 差 。5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方 法5.1 试 验 器 材5.1.1 试 验 病 毒 与 细 胞试 验 病 毒 为 分 装 保 存 并 确 定 病 毒 滴 度 的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培 养 物 , 细 胞 株 为 非 洲 绿 猴 肾 传 代 细 胞 ( Vero- E6) 或 其 它 适 合 用 于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增 殖 培 养 的 细 胞 系 。5.1.2 有 机 干 扰 物牛 血 清 白 蛋 白 。5.1.3

10、 试 剂消 毒 因 子 、 中 和 剂 、 细 胞 消 化 液 、 细 胞 维 持 液 和 细 胞 培 养 液 等 。5.1.4 仪 器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倒 置 显 微 镜 、 冰 箱 、 水 浴 箱 、 II 级 或 II 级 以 上 生 物 安 全 柜 等 。5.1.5 耗 材无 菌 带 滤 芯 tip头 、 吸 管 、 离 心 管 、 冻 存 管 、 试 管 、 多 孔 细 胞 培 养 板 、 单 道 移 液 器 、 多 道 移 液 器 等 。 5.1.6 载 体可 选 用 布 片 、 玻 璃 片 、 不 锈 钢 片 等 。5.2 细 胞 准 备实 验 所 用 Vero-

11、E6细 胞 或 其 它 细 胞 在 细 胞 培 养 室 常 规 传 代 培 养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至 单 层 细 胞 备 用 。5.3 病 毒 悬 液 的 制 备取 出 -80 低 温 保 存 的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 室 温 解 冻 后 , 与 设 定 浓 度 的 有 机 干 扰 物 混 合 作 为 消 毒 剂 灭 活试 验 用 病 毒 悬 液 。5.4 载 体 的 制 备 5.4.1 载 体 应 根 据 消 毒 对 象 选 择 相 应 的 材 料 。 常 用 的 材 料 有 布 片 、 玻 璃 片 、 不

12、锈 钢 片 等 , 金 属 载 体 一般 用 12 mm 直 径 圆 形 金 属 片 ( 厚 0.5 mm) , 其 他 材 质 载 体 一 般 为 方 形 , 大 小 10 mm 10 mm, 特 定 用 途的 消 毒 因 子 可 使 用 其 他 相 兼 容 材 质 的 载 体 。5.4.2 所 用 载 体 于 染 病 毒 前 , 应 进 行 脱 脂 处 理 。 脱 脂 过 程 应 严 格 按 照 如 下 步 骤 进 行 :a) 将 载 体 放 入 含 洗 涤 剂 的 水 中 煮 沸 30 min; WS/T 775 2021 3 b) 用 自 来 水 漂 洗 ;c) 用 蒸 馏 水 煮 沸

13、 10 min;d) 用 蒸 馏 水 漂 洗 至 pH 呈 中 性 ;e) 晾 干 , 备 用 。5.4.3 载 体 经 压 力 蒸 汽 灭 菌 后 烘 干 备 用 , 试 验 前 使 用 滴 染 法 染 病 毒 悬 液 。5.4.4 滴 染 载 体 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 应 4.0。5.5 中 和 剂 鉴 定 试 验5.5.1 设 计 原 则鉴 定 试 验 旨 在 确 定 所 选 中 和 剂 是 否 适 用 于 拟 进 行 的 细 胞 感 染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 中 和 剂 鉴 定 试 验 包 括预 试 验 和 正 式 试 验 , 通 过 预 试 验 确 定 消 毒 剂

14、 、 中 和 产 物 和 中 和 剂 等 对 细 胞 生 长 有 无 影 响 ; 通 过 所 设 各 组试 验 结 果 综 合 分 析 , 确 定 所 用 中 和 剂 是 否 对 测 试 消 毒 剂 有 良 好 的 中 和 作 用 , 对 试 验 用 病 毒 和 细 胞 株 是 否 有 害 或 不 良 影 响 ; 中 和 试 验 用 消 毒 剂 浓 度 应 为 正 式 消 毒 试 验 最 高 浓 度 , 作 用 时 间 最 短 不 得 少 于 30 s。 试验 重 复 3次 。5.5.2 试 验 分 组5.5.2.1 预 试 验 分 组在 使 用 细 胞 感 染 法 进 行 病 毒 灭 活 试

15、 验 时 , 对 所 用 中 和 剂 的 鉴 定 , 应 进 行 以 下 各 组 预 试 验 , 如 果 中 和剂 与 中 和 产 物 对 细 胞 生 长 无 影 响 , 再 进 行 正 式 试 验 。a) 中 和 剂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所 用 中 和 剂 对 细 胞 的 生 长 有 无 影 响 。b) ( 消 毒 剂 +中 和 剂 )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中 和 产 物 溶 液 对 细 胞 生 长 有 无 影 响 。c) 消 毒 剂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消 毒 剂 对 细 胞 生 长 有 无 影 响 。在 确 定 了 中 和 剂 与 中 和 产 物 对 细 胞

16、 生 长 无 影 响 后 , 进 行 正 式 试 验 。5.5.2.2 正 式 试 验 分 组 a) 中 和 剂 +病 毒 悬 液 /病 毒 载 体 接 种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中 和 剂 对 病 毒 有 无 抑 制 作 用 。b) ( 消 毒 剂 /消 毒 剂 载 体 +中 和 剂 ) +病 毒 悬 液 /病 毒 载 体 接 种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中 和 产 物 , 或 未 被完 全 中 和 的 残 留 消 毒 剂 对 病 毒 有 无 抑 制 作 用 或 对 检 测 方 法 有 无 干 扰 。c) 病 毒 悬 液 /病 毒 载 体 接 种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病 毒

17、 是 否 可 致 细 胞 病 变 , 并 将 该 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作 为 阳 性 对 照 值 。d) 未 接 种 病 毒 的 细 胞 培 养 : 观 察 细 胞 生 长 是 否 正 常 。5.5.3 操 作 步 骤5.5.3.1 悬 液 法 中 和 剂 鉴 定 试 验a) 第 1组 。 试 验 体 系 中 按 病 毒 与 中 和 剂 ( 1 4体 积 比 例 ) 进 行 试 验 。 吸 取 0.2 mL 病 毒 混 悬 液 于试 管 内 ,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吸 取 中 和 剂 溶 液 0.8 mL, 混 合 均 匀 。 作 用 10 min, 以细 胞 维

18、持 液 作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 4 孔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b) 第 2组 。 试 验 体 系 中 按 病 毒 与 中 和 产 物 ( 1 4 体 积 比 例 ) 进 行 试 验 。 吸 取 0.2 mL 病 毒 混 悬 液于 试 管 内 ,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吸 取 中 和 产 物 溶 液 0.8 mL, 混 合 均 匀 。 作 用 10 min,以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19、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4 孔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 WS/T 775 2021 4 c) 第 3 组 。 试 验 体 系 中 按 病 毒 与 细 胞 维 持 液 ( 1:4 体 积 比 例 ) 进 行 试 验 。 吸 取 0.2 mL 病 毒 混 悬液 于 试 管 内 ,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吸 取 细 胞 维 持 液 0.8 mL, 混 合 均 匀 。 作 用 10 min,

20、以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4 孔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d) 第 4组 。 将 试 验 用 细 胞 , 加 细 胞 维 持 液 后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 5% 1% 二 氧 化 碳 )中 培 养 。5.5.3.2 载 体 法 中 和 剂 鉴 定 试 验a) 第 1 组 。 将 病 毒 载 体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浸 入 中 和 剂

21、 1.0 mL, 作 用 10 min。 充 分 洗脱 , 以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接 种 4 孔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b) 第 2组 。 将 病 毒 载 体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浸 入 中 和 产 物 溶 液 (染 有 消 毒 剂 的 载 体 +中 和剂 ,作 用 10 min)1.0 mL, 混 合 均 匀 。 充 分 洗 脱 , 以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22、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 4 孔 。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 5%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c) 第 3组 。 将 病 毒 载 体 置 20 1 中 5 min 后 , 浸 入 细 胞 维 持 液 1.0 mL, 充 分 洗 脱 , 以 细 胞维 持 液 作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 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 4孔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23、 1 , 5% 1% 二 氧 化 碳 ) 中 培 养 3-4 天 。d) 第 4组 。 将 试 验 用 细 胞 , 加 细 胞 维 持 液 后 置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 36 1 ,5% 1%二 氧 化 碳 )中 培 养 。5.5.3.3 结 果 判 定试 验 结 果 符 合 以 下 全 部 条 件 , 所 测 中 和 剂 可 判 为 合 格 :a) 第 1、 2、 3 组 病 毒 生 长 与 原 接 种 量 相 近 ;b) 第 4组 细 胞 生 长 正 常 ;c) 中 和 剂 和 中 和 产 物 , 在 正 式 试 验 的 最 高 浓 度 下 对 细 胞 生 长 无 影 响 ; d

24、) 连 续 3 次 试 验 取 得 合 格 评 价 。5.6 病 毒 灭 活 试 验5.6.1 试 验 原 理用 细 胞 感 染 法 测 定 消 毒 因 子 作 用 前 后 ( 或 对 照 组 与 实 验 组 ) 样 本 中 病 毒 的 量 。 以 细 胞 病 变 作 为 判 断指 标 , 确 定 各 组 病 毒 的 感 染 滴 度 , 观 察 消 毒 因 子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的 灭 活 效 果 。5.6.2 悬 液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5.6.2.1 操 作 步 骤a) 取 待 测 消 毒 剂 , 用 灭 菌 硬 水 稀 释 至 所 需 浓 度 的 1.25 倍 , 于 2

25、0 1 水 浴 中 备 用 。b) 病 毒 悬 液 的 制 备 : 取 出 -80 低 温 保 存 的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 室 温 解 冻 后 , 与 有 机 干 扰 物 按 照 1:1 比 例 混 合 作 为 消 毒 剂 灭 活 试 验 用 病 毒 悬 液 。 c) 消 毒 试 验 : 取 上 述 病 毒 悬 液 1 份 加 入 4 份 待 检 消 毒 剂 , 立 即 混 匀 并 记 时 。 作 用 至 规 定 时 间 , 立即 取 出 0.1 mL, 加 入 经 鉴 定 合 格 的 0.9 mL 中 和 剂 中 混 匀 ; 或 用 经 鉴 定 合 格 的 除 药 方 法 处 理 。

26、d) 对 照 组 试 验 : 阳 性 对 照 组 为 病 毒 对 照 组 , 观 察 病 毒 生 长 是 否 良 好 , 病 毒 滴 度 是 否 达 到 试 验 要 求 ;阴 性 对 照 组 用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为 阴 性 对 照 , 观 察 有 无 污 染 , 细 胞 生 长 是 否 良 好 。 WS/T 775 2021 5 e) 以 上 各 组 按 照 终 点 稀 释 法 分 别 进 行 病 毒 滴 度 测 定 。 试 验 重 复 3 次 。f) 终 点 稀 释 法 : 用 细 胞 维 持 液 对 待 滴 定 样 本 做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27、 接 种 于 单 层 细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 4 孔 。 在 36 1 放 置 1 h 2 h 后 , 取 出 培 养 板 , 更 换 细 胞维 持 液 。 继 续 放 入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中 ( 36 1 ,5% 1% 二 氧 化 碳 ) 培 养 3-4 天 , 显 微 镜下 观 察 细 胞 生 长 状 态 , 记 录 细 胞 病 变 情 况 。5.6.2.2 结 果 判 定试 验 结 果 符 合 以 下 全 部 条 件 , 可 判 为 合 格 :a) 阴 性 对 照 组 细 胞 生 长 正 常 ;b) 阳 性 对 照 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 应

28、 5.0;c) 消 毒 试 验 组 细 胞 无 病 变 , 与 阴 性 对 照 组 细 胞 生 长 情 况 一 致 。5.6.3 载 体 法 病 毒 灭 活 试 验 5.6.3.1 操 作 步 骤a) 取 待 测 消 毒 剂 , 置 于 20 1 水 浴 中 备 用 。b) 病 毒 载 体 的 制 备 : 取 灭 菌 载 体 片 , 滴 染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晾 干 备 用 。c) 消 毒 试 验 : 取 病 毒 载 体 置 于 消 毒 因 子 , 作 用 至 规 定 的 时 间 后 取 出 放 入 经 鉴 定 合 格 的 中 和 剂 或 洗脱 液 1.0 mL 中 , 作 用 10 m

29、in,混 匀 洗 脱 。 消 毒 器 械 载 体 布 点 应 置 于 最 难 杀 灭 部 位 , 具 体 方 法参 照 消 毒 技 术 规 范 。d) 对 照 组 试 验 : 阳 性 对 照 组 为 病 毒 对 照 组 , 观 察 病 毒 生 长 是 否 良 好 , 病 毒 滴 度 是 否 达 到 试 验 要 求 ;阴 性 对 照 组 用 细 胞 维 持 液 作 为 阴 性 对 照 , 观 察 有 无 污 染 , 细 胞 生 长 是 否 良 好 。e) 以 上 各 组 按 照 终 点 稀 释 法 分 别 进 行 病 毒 滴 度 测 定 。 试 验 重 复 3 次 。f) 终 点 稀 释 法 :

30、 用 细 胞 维 持 液 对 待 滴 定 样 本 做 10 倍 系 列 稀 释 , 吸 取 样 液 100 L, 接 种 于 单 层 细胞 培 养 板 上 , 每 个 滴 度 接 种 4 孔 。 在 36 1 放 置 1 h 2 h 后 , 取 出 培 养 板 , 更 换 细 胞维 持 液 。 继 续 二 氧 化 碳 培 养 箱 中 ( 36 1 ,5% 1% 二 氧 化 碳 ) 培 养 3-4 天 , 显 微 镜 下 观 察 细 胞 生 长 状 态 , 记 录 细 胞 病 变 情 况 。5.6.3.2 结 果 判 定试 验 结 果 符 合 以 下 全 部 条 件 , 可 判 为 合 格 :a

31、) 阴 性 对 照 组 细 胞 生 长 正 常 ;b) 阳 性 对 照 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 应 4.0;c) 消 毒 试 验 组 细 胞 无 病 变 , 与 阴 性 对 照 组 细 胞 生 长 情 况 一 致 。6 结 果 评 价同 时 符 合 下 列 a)和 b)的 消 毒 因 子 判 为 消 毒 效 果 合 格 :a) 去 除 残 留 消 毒 剂 效 果 的 中 和 剂 鉴 定 试 验 合 格 ;b) 悬 液 灭 活 试 验 , 每 次 试 验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应 有 效 灭 活 , 阳 性 对 照 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 应 5.0 或 载 体 灭 活 试

32、 验 , 每 次 试 验 对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应 有 效 灭 活 , 阳 性 对 照 组 病 毒 滴 度 对 数 值 应 4.0。 WS/T 775 2021 6 7 注 意 事 项7.1 实 验 人 员 应 严 格 按 照 BSL-3 实 验 室 个 人 防 护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要 求 做 好 个 人 防 护 。 建 议 参 与 实 验 的 人员 进 行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疫 苗 接 种 。7.2 涉 及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活 病 毒 的 操 作 应 严 格 执 行 BSL-3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相 关 规 定 。7.3 无 菌 器 材 使 用 前

33、需 检 查 包 装 是 否 完 整 , 有 破 损 者 不 得 使 用 。7.4 消 毒 试 验 所 用 的 细 胞 培 养 基 和 试 剂 等 均 需 无 菌 。7.5 实 验 活 动 涉 及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活 病 毒 的 操 作 , 应 在 BSL-3 实 验 室 的 生 物 安 全 柜 中 进 行 , 实 验 过 程 中若 发 生 溢 洒 等 意 外 情 况 时 , 应 严 格 按 照 BSL-3 实 验 室 意 外 情 况 应 急 处 置 操 作 规 程 等 进 行 安 全 处 置 。7.6 实 验 废 弃 物 应 按 照 相 应 废 弃 物 处 置 操 作 规 程 进 行 安 全 处 置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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