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ICS 13.100CCS A90 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50/T867.192021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规 范第 19部 分 :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A 2021-09-01发 布 2021-12-01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目 次前 言 .II引 言 .III1 范 围 .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13 术 语 和 定 义 .24 原 则 和 要 求 .25 基 础 管 理 .36 生 产 设 施 .11 7 生 产 设 备 及 系 统 .168 特 种 设 备 .419 供 配 电 .4310 职 业 健 康 .4611
2、 消 防 .4812 危 险 化 学 品 .5013 劳 动 防 护 .5114 重 大 危 险 源 .5215 作 业 安 全 .5216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评 定 .54 附 录 A( 规 范 性 )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隐 患 排 查 清 单 .55附 录 B( 规 范 性 )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评 定 及 监 督 检 查 清 单 .62附 录 C( 资 料 性 ) 相 关 引 用 条 款 .163 前 言本 文 件 按 GB/T1.1-202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3、和 起 草 规 则 给 出 的 规 定起 草 。DB50/T867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规 范 分 为 若 干 部 分 , 目 前 已 发 布 20部 分 :第 1部 分 : 总 则 ;第 2部 分 : 通 用 要 求 ;第 19部 分 :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 本 文 件 为 DB50/T867的 第 19部 分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应 急 管 理 局 提 出 。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归 口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重 庆 市 能 源 利 用 监 测 中 心 ( 重 庆 市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中 心 ) 、 重 庆
4、 渝 经 电 力 工 程 设 计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重 庆 市 建 材 工 业 经 济 发 展 促 进 会 、 重 庆 市 水 泥 协 会 、 重 庆 市 建 筑 科 学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王 晓 航 、 黄 勇 、 陈 志 、 席 敏 、 张 程 、 李 志 坤 、 熊 科 、 陈 农 、 王 知 行 、 林 南 燕 。 DB50/T 867.192021 III 引 言安 全 生 产 是 永 恒 的 主 题 , 是 一 切 工 作 的 基 础 , 它 关 系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关 系 改 革 发 展 和
5、社会 稳 定 大 局 。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切 实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的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 是 维 护 广 大 人 民 群 众 根 本 利 益 的重 要 体 现 。 所 以 , 搞 好 安 全 生 产 是 取 得 经 济 效 益 的 必 要 条 件 。 充 分 运 用 标 准 化 工 具 , 制 定 合 理 的 安 全 生产 “ 标 尺 ” ( 即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 , 推 行 标 准 化 作 业 , 并 用 相 应 的 “ 标 尺 ” 检 查 监 督 生 产 现 场 , 达 到 规 范 现场 作 业 行 为 目 的 , 对 降 低 安 全 事 故
6、发 生 率 、 减 少 生 产 经 营 中 因 安 全 事 故 产 生 的 财 产 损 失 、 人 员 伤 亡 具 有重 大 意 义 。DB50/T867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规 范 系 列 地 方 标 准 旨 在 结 合 重 庆 市 各 行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现 状 , 确 定各 典 型 行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要 求 , 拟 由 若 干 个 部 分 构 成 : 第 1部 分 : 总 则 。 目 的 在 于 确 立 我 市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遵 守 的 总 体 原 则 和 总 体 要 求 。第 2部 分 : 通 用 要 求 。 目 的 在 于 围 绕 安
7、全 生 产 经 营 的 影 响 因 素 , 梳 理 安 全 生 产 经 营 领 域 较 通 用的 、 常 规 的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第 n部 分 : 各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 目 的 在 于 结 合 各 行 业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自 身 特 点 , 编 制 更 具操 作 性 和 适 用 性 的 安 全 管 理 和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其 中 第 1部 分 和 第 2部 分 提 出 了 开 展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工 作 的 最 基 本 和 通 用 的 要 求 、 原 则 , 在 整 个 标准 体 系 中 起 统 领 的 作 用 , 是 整 个
8、标 准 体 系 的 顶 层 设 计 , 是 其 他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规 范 的 基 础 , 各 行 业 技 术 规范 应 遵 循 总 则 和 通 用 要 求 中 规 定 的 一 般 要 求 , 并 在 其 基 础 上 , 结 合 各 行 业 特 点 再 进 一 步 细 化 。DB50/T867旨 在 通 过 梳 理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要 求 , 规 范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的 安 全 行 为 , 落 实 企 业 安 全 生 产主 体 责 任 , 使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实 现 规 范 化 、 标 准 化 , 提 高 企 业 的 安 全 素 质 , 将 安 全
9、工 作 的 重 点 放 在一 线 , 将 安 全 生 产 的 关 口 前 移 , 最 终 能 够 达 到 强 化 源 头 管 理 的 目 。本 文 件 规 范 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和 安 全 技 术 条 件 的 要 求 , 将 使 重 庆 市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自 查 和监 督 检 查 协 调 统 一 , 有 利 于 提 高 行 业 安 全 生 产 的 总 体 保 障 能 力 , 达 到 全 行 业 生 产 活 动 本 质 安 全 。 DB50/T 867.192021 1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规 范 第 19部 分 : 建 材 制 造 企 业1 范
10、围本 文 件 界 定 并 规 定 了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和 安 全 技 术 要 求 , 在 基 础 管 理 、 生 产 设 施 、 生 产设 备 、 特 种 设 备 、 供 配 电 、 职 业 健 康 、 消 防 、 危 险 化 学 品 、 劳 动 防 护 、 重 大 危 险 源 、 作 业 安 全 、 安 全 生产 标 准 化 评 定 等 方 面 应 达 到 的 内 容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供 建 筑 业 使 用 的 水 泥 制 造 、 水 泥 制 品 制 造 、 安 全 玻 璃 制 造 、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制 造 、 保 温材 料 制 造 、
11、 化 学 建 材 制 造 等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 建 筑 砖 生 产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可 参 照 执 行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文 件 。GB2894-2008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12、 则GB4053.1-2009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1部 分 : 钢 直 梯GB4053.2-2009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2部 分 : 钢 斜 梯GB4053.3-2009 固 定 式 钢 梯 及 平 台 安 全 要 求 第 3部 分 : 工 业 防 护 栏 杆 及 钢 平 台GB5091-2011 压 力 机 用 安 全 防 护 装 置 技 术 要 求GB7231-2003 工 业 管 道 的 基 本 识 别 色 、 识 别 符 号 和 安 全 标 识GB11341-2008 悬 挂 输 送 机 安 全 规 程GB12142-
13、2007 便 携 式 金 属 梯 安 全 要 求GB/T12801-2008 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GB13495.1-201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第 1部 分 : 标 志 GB14784-2013 带 式 输 送 机 安 全 规 范GB15081-1994 玻 璃 工 厂 工 业 卫 生 与 安 全 技 术 规 程GB15603-1995 常 用 危 险 化 学 品 贮 存 通 则GB15630-1995 消 防 安 全 标 志 设 置 要 求GB17945-2010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GB18218-2018 危 险 化 学 品
14、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GB23821-2009 机 械 安 全 防 止 上 下 肢 触 及 危 险 区 的 安 全 距 离GB25201-2010 建 筑 消 防 设 施 的 维 护 管 理GB/T29639-2020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GB50016-2014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 2018年 版 )GB50028-2006 城 镇 燃 气 设 计 规 范 ( 2020年 版 )GB50041-2020 锅 炉 房 设 计 标 准GB50053-201320kV及 以 下 变 电 所 设 计 规 范 GB5005
15、8-2014 爆 炸 危 险 环 境 电 力 装 置 设 计 规 范 DB50/T 867.192021 2 GB50084-2017 自 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设 计 规 范GB50116-2013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设 计 规 范GB50187-2012 工 业 企 业 总 平 面 设 计 规 范GB50205-2001 钢 结 构 工 程 施 工 质 量 验 收 规 范GB50444-2008 建 筑 灭 火 器 配 置 验 收 及 检 查 规 范GB50974-2014 消 防 给 水 及 消 火 栓 系 统 技 术 规 范GB51251-2017 建 筑 防 烟
16、排 烟 系 统 技 术 标 准JB5320-2000 剪 叉 式 升 降 台 安 全 规 程 ( 2017年 版 )GBZ1-2010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GBZ158-2003 工 作 场 所 职 业 病 危 害 警 示 标 识GBZ188-2014 职 业 健 康 监 护 技 术 规 范TSG11-2020 锅 炉 安 全 技 术 规 程TSGT7001-2009 电 梯 监 督 检 查 和 定 期 检 验 规 则 -曳 引 与 强 制 驱 动 电 梯 TSGZF001-2006 安 全 阀 安 全 技 术 监 察 规 程AQ/T9004-2008 企 业 安 全 文 化
17、 建 设 导 则AQ/T9007-2019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演 练 基 本 规 范AQ/T9009-2015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演 练 评 估 规 范DB50T632-2015 火 灾 高 危 单 位 消 防 安 全 评 估 规 程DB50/T867.2-2018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规 范 第 2部 分 : 通 用 要 求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 。4 原 则 和 要 求 4.1 原 则4.1.1 企 业 应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 包 括 : 实 际 控 制 人 、 法 定 代 表
18、 人 、 总 经 理 、 厂 长 等 主 要 负 责 人的 全 面 责 任 , 管 理 负 责 人 的 管 理 责 任 , 技 术 负 责 人 的 技 术 责 任 。4.1.2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应 按 安 全 生 产 相 关 的 法 律 、 法 规 及 本 文 件 的 要 求 , 建 立 符 合 的 管 理 流 程 或 体系 , 保 持 设 备 、 设 施 的 安 全 性 。4.1.3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可 采 用 PDCA( 计 划 、 执 行 、 检 查 、 处 置 ) 的 动 态 循 环 、 持 续 改 进 的 管 理 流 程 。4.1.4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19、管 理 , 应 体 现 “ 一 岗 双 责 、 齐 抓 共 管 、 失 职 追 责 ” 的 原 则 , 通 过 有 效 的 交 流 和 沟通 , 落 实 具 体 责 任 , 从 细 节 上 防 范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4.2 要 求4.2.1 企 业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应 在 每 年 初 组 织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 监 督 检 查 各 部 门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在 每 年终 组 织 考 核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绩 效 。 根 据 设 备 、 工 艺 、 人 员 变 化 , 调 整 制 定 下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 4.2.2 企
20、业 应 遵 照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和 重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已 颁 布 的 淘 汰 设 备 和 工 艺 目 录 清 单 , 淘 汰 安 全 性落 后 的 设 备 和 工 艺 。4.2.3 企 业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和 技 术 要 求 应 达 到 本 文 件 的 规 定 。 DB50/T 867.192021 3 4.2.4 企 业 应 按 本 文 件 及 附 录 A的 要 求 , 检 查 和 消 除 安 全 生 产 风 险 隐 患 并 验 收 达 标 , 保 证 安 全 生 产 目标 的 实 现 。4.2.5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等 级 评 定 及 监
21、 督 检 查 可 按 本 文 件 附 录 B的 要 求 执 行 。4.2.6 为 了 便 于 实 施 本 文 件 所 引 用 的 标 准 , 相 关 引 用 条 款 参 见 附 录 C。5 基 础 管 理5.1 机 构 与 职 责5.1.1 企 业 应 建 立 安 全 生 产 委 员 会 或 领 导 小 组 , 负 责 安 全 生 产 决 策 和 跨 部 门 协 调 , 每 季 度 应 至 少 召 开一 次 安 全 专 题 会 , 协 调 解 决 安 全 生 产 问 题 。5.1.2 从 业 人 员 达 到 100人 及 以 上 的 , 应 设 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机 构 或 配 备
22、专 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从 业人 员 在 100人 以 下 的 , 应 配 备 专 职 或 兼 职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 5.1.3 主 要 负 责 人 是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 应 履 行 贯 彻 执 行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 法 规和 政 策 , 制 定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 目 标 和 管 理 制 度 ,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责 任 人 员 、责 任 范 围 和 考 核 标 准 等 内 容 , 并 加 强 监 督 考 核 。5
23、.1.4 主 要 负 责 人 安 全 生 产 全 面 责 任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a) 建 立 健 全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b) 组 织 制 定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操 作 规 程 ;c)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计 划 ;d) 保 证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所 必 需 的 资 金 投 入 和 有 效 实 施 ;e) 督 促 、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工 作 , 及 时 消 除 事 故 隐 患 ;f) 组 织 制 定 并 实 施 本 单 位 的 生 产 安 全
24、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g) 及 时 、 如 实 报 告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5.1.5 企 业 设 置 专 项 工 作 负 责 人 职 务 的 , 该 负 责 人 对 分 管 工 作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直 接 监 督 管 理 责 任 ;设 置 技 术 负 责 人 职 务 的 , 该 负 责 人 对 技 术 工 作 中 的 安 全 生 产 承 担 直 接 监 督 管 理 责 任 。 5.1.6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部 门 及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应 履 行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职 责 :a) 组 织 或 参 与 拟 订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25、 产 规 章 制 度 、 操 作 规 程 和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b) 组 织 或 参 与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 教 育 和 培 训 , 如 实 记 录 安 全 生 产 宣 传 、 教 育 和 培 训 情 况 ;c) 督 促 落 实 本 单 位 重 大 危 险 源 的 安 全 管 理 措 施 ;d) 组 织 或 参 与 本 单 位 应 急 救 援 演 练 ;e) 制 定 安 全 生 产 检 查 计 划 , 检 查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生 产 状 况 , 及 时 排 查 事 故 隐 患 , 提 出 改 进 安 全 生 产管 理 的 建 议 ,
26、如 实 记 录 检 查 情 况 ;f) 督 促 落 实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整 改 措 施 , 如 实 记 录 整 改 情 况 ;g) 制 止 和 纠 正 违 章 指 挥 、 强 令 冒 险 作 业 、 违 反 操 作 规 程 的 行 为 ;h) 发 现 有 危 及 从 业 人 员 人 身 安 全 的 紧 急 情 况 , 指 令 从 业 人 员 暂 停 作 业 或 在 采 取 必 要 的 应 急 措 施 后撤 离 作 业 现 场 ;i) 组 织 安 全 生 产 考 核 , 提 出 奖 惩 意 见 。5.1.7 技 术 管 理 部 门 及 技 术 人 员 应 履 行 但 不 限 于 以
27、下 职 责 : a) 组 织 制 定 、 实 施 本 单 位 安 全 技 术 规 程 、 作 业 规 范 、 技 术 标 准 ;b) 组 织 制 定 、 实 施 危 险 源 的 管 理 方 案 和 危 险 作 业 技 术 措 施 、 应 急 预 案 ;c) 发 现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安 全 技 术 问 题 并 及 时 处 理 , 对 不 能 现 场 解 决 的 , 采 取 必 要 的 安全 防 护 措 施 。 DB50/T 867.192021 4 5.2 方 针 目 标5.2.1 企 业 应 制 定 文 件 化 的 安 全 生 产 方 针 和 以 控 制 生 产
28、 安 全 事 故 率 和 职 业 病 发 生 率 为 指 标 的 年 度 安 全生 产 目 标 。5.2.2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制 定 可 按 下 列 内 容 :a) 火 灾 事 故 发 生 率 ;b)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率 ;c) 死 亡 或 工 伤 数 ;d) 职 业 病 确 诊 数 。5.2.3 企 业 应 根 据 各 部 门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中 所 面 临 事 故 风 险 的 程 度 , 综 合 设 计 年 度 安 全 生 产 目 标 并 落实 全 员 目 标 责 任 制 。5.2.4 按 所 属 基 层 单 位 和 部 门 在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29、中 所 承 担 的 职 能 , 将 目 标 分 解 为 指 标 并 制 定 实 施 计 划 和考 核 办 法 , 对 目 标 实 施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定 期 进 行 检 查 。 5.2.5 对 目 标 的 完 成 效 果 进 行 定 期 评 估 和 考 核 , 根 据 考 核 评 估 结 果 , 及 时 调 整 目 标 的 实 施 计 划 , 评 估结 果 、 实 施 计 划 的 调 整 、 修 改 记 录 应 形 成 文 件 并 加 以 保 存 。5.3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5.3.1 企 业 应 按 责 、 权 、 利 统 一 的 原 则 , 落 实 安 全 生 产 责
30、任 制 , 明 确 各 岗 位 的 责 任 人 员 、 责 任 范 围 和考 核 标 准 等 内 容 , 并 加 强 监 督 考 核 。5.3.2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的 内 容 和 大 小 应 与 各 生 产 性 质 和 岗 位 性 质 相 适 应 。5.4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5.4.1 企 业 应 制 定 并 实 施 与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 健 康 法 律 、 法 规 、 标 准 相 一 致 的 制 度 文 件 ; 制 度 文 件 应 明确 各 部 门 在 安 全 生 产 和 职 业 健 康 管 理 方 面 的 部 门 职 责 , 并 有 落 实 措 施 。5.4.
31、2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内 容 :a) 目 标 管 理 ; b)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c) 安 全 生 产 承 诺 ;d) 安 全 生 产 投 入 ;e) 安 全 生 产 信 息 化 ;f) “ 四 新 ” (新 技 术 、 新 材 料 、 新 工 艺 、 新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g) 安 全 生 产 文 件 、 记 录 和 档 案 及 变 更 管 理 ;h) 安 全 风 险 管 理 、 隐 患 排 查 治 理 ;i)职 业 卫 生 管 理 、 职 业 病 防 治 ;j)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和 培 训 ;k) 特 种 作 业
32、 人 员 管 理 ;l)建 设 项 目 安 全 设 施 、 职 业 病 防 护 设 施 “ 三 同 时 ” 管 理 ;m) 设 备 设 施 管 理 ;n) 施 工 或 检 维 修 安 全 管 理 ; o) 危 险 物 品 管 理 ;p) 危 险 作 业 安 全 管 理 ;q) 安 全 警 示 标 志 管 理 ;r) 安 全 预 测 预 警 ;s) 安 全 生 产 奖 惩 管 理 ; DB50/T 867.192021 5 t)相 关 方 安 全 管 理 ;u) 防 护 用 品 采 购 与 发 放 管 理 ;v) 安 全 生 产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w) 安 全 生 产 事 故 处 置 管
33、 理 ;x) 安 全 生 产 绩 效 管 理 。5.4.3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应 经 批 准 实 施 , 现 行 有 效 版 本 应 发 放 至 相 关 岗 位 的 从 业 人 员 ; 应 保 存 近 期 的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执 行 记 录 至 一 定 的 有 效 期 。5.4.4 企 业 的 技 术 部 门 和 安 全 管 理 部 门 一 起 组 织 其 他 部 门 , 应 每 年 至 少 评 估 一 次 安 全 生 产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标 准 的 适 宜 性 、 有 效 性 和 执 行 情 况 。5.4.5 企 业 应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
34、安 全 检 查 情 况 、 自 评 结 果 、 评 审 情 况 、 事 故 情 况 等 , 及 时 修 订 安 全 生 产规 章 制 度 。5.5 操 作 规 程 5.5.1 从 业 人 数 20人 及 以 下 规 模 且 无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的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应 根 据 工 艺 流 程 制 定 可 行 的 岗 位作 业 规 程 , 明 确 安 全 风 险 、 注 意 事 项 等 内 容 。5.5.2 从 业 人 数 20人 以 上 规 模 的 小 型 、 中 型 、 大 型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应 根 据 投 入 使 用 设 备 情 况 , 制 定 安 全操 作 规 程
35、 。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面 :a) 通 用 设 备 设 施 :1) 空 气 压 缩 机 的 使 用 规 范 ;2) 水 泵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潜 水 泵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4) 风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电 焊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 砂 轮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7) 手 持 电 动 工 具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8) 码 垛 机 、 卸 垛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9) 升 降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0) 输 送 设 备 的 使 用 规 范 ;11) 工 业 梯 台
36、的 使 用 规 范 ;12) 消 防 设 备 设 施 操 作 维 护 规 程 ;13) 供 配 电 设 备 检 修 、 巡 查 、 倒 送 电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4) 锅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及 其 它 特 种 设 备 的 使 用 规 范 ;15) 油 罐 及 油 品 存 放 的 使 用 规 范 ;16) 储 气 罐 的 使 用 规 范 。b) 水 泥 制 造 企 业 :1) 破 碎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粉 磨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回 转 窖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4) 篦 冷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5) 装 卸 、 包
37、装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 余 热 发 电 系 统 的 操 作 规 程 ;7) 筒 型 库 清 库 的 操 作 规 程 ;8) 煤 粉 制 备 系 统 的 使 用 规 范 ; DB50/T 867.192021 6 9) 脱 硝 系 统 的 使 用 规 范 ;10) 废 弃 物 处 置 系 统 的 使 用 规 范 。c) 水 泥 制 品 制 造 企 业 :1) 专 用 剪 板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专 用 折 弯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专 用 摇 臂 钻 床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4) 专 用 切 断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调 直
38、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 除 锈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7) 弯 曲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8) 弯 箍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9) 钢 筋 冷 拉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0) 振 捣 棒 的 使 用 规 范 ; 11) 振 动 台 的 使 用 规 范 ;12) 流 水 生 产 线 用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3) 养 护 室 的 使 用 规 范 。d) 安 全 玻 璃 制 造 企 业 :1) 玻 璃 窑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预 处 理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丝 网 印 刷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9、 ;4) 钢 化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夹 层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 中 空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e) 建 筑 卫 生 陶 瓷 制 造 企 业 :1) 胚 釉 料 加 工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干 燥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3) 成 形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4) 施 釉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自 动 流 水 生 产 线 的 使 用 规 范 ;6) 陶 瓷 烧 成 窑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7) 研 磨 机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f) 保 温 材 料 制 造 企 业 :1
40、) 铸 造 熔 炼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工 业 窑 炉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3) 离 心 成 纤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4) 发 泡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5) 研 磨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6) 混 合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7) 成 型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 8) 抹 浆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9) 破 碎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0) 码 垛 、 包 装 设 备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11) 自 动 化 生 产 流 水 线 的 使 用 规 范 。 DB50/T 867.192021 7 g) 化 学 建 材 制 造 企 业 :1) 反 应 釜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2) 混 合 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