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生 态 环 境 标 准 HJ 297 2021 代替 HJ/T 297 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砖(板)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Ceramic tiles (board ) 本电子 版为 正式 标准 文本 ,由生 态环 境部 环境 标准 研究所 审校 排版 。 2021-04-23 发布 2021-04-23 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发 布 HJ 2972021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 用范 围 .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2、 术 语和 定义 . 1 4 基 本要 求 . 1 5 技 术内 容 . 2 6 检 验方 法 . 2 HJ 2972021 i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环境保 护法 ,减少 陶瓷 砖 (板) 在生产 、使 用和处 置过程 中对生态 环境 和人体 健康 的影 响, 制定 本标准 。 本标准 对陶 瓷砖 (板 ) 产 品放射 性、 产品 中可 溶性 重金属 含量 提出 了限 量要 求, 并 对产 品生 产 过 程 中产生 的工 业废 渣的 回收 利用率 和工 艺废 水回 用率 提出了 要求 。 本标准 首次 发布 于 2006 年 , 本次 为第 一次 修订 。 修 订的主 要内
3、容如 下 : 标 准名 称修 改为 环 境标志 产品 技术 要求 陶 瓷 砖(板 ) ; 调 整了 适用 范围 ; 增 加了 产品 生产 企业 清洁生 产的 要求 ; 增 加了 单位 产品 综合 能耗的 要求 ; 调 整了 生产 过程 中产 生的工 业废 渣回 收利 用率 ; 增 加了 本企 业的 工业 废渣回 收利 用率 ; 增 加了 生产 工艺 废水 回用率 的要 求; 调 整了 产品 中可 溶性 铅、镉 的限 量要 求; 增 加了 产品 包装 要求 。 本标准 自实 施之 日起 , 环 境标志 产品 技术 要求 陶 瓷 砖 (HJ/T 2972006 )废 止。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4、 科技 与财务 司、 法规 与标 准司 组织 制 订。 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 : 中 日友好 环境 保护 中心 、 建 筑材料 工业 技术 情报 研究 所 、 安阳 贝利 泰陶 瓷有 限公司 、恩 平市 祥达 陶瓷 有限公 司。 本标准 生态 环境 部 2021 年 4 月 23 日批 准。 本标准 自 2021 年 4 月 23 日起实 施。 本标准 由生 态环 境部 解释 。HJ 2972021 1 环 境标志 产品技术 要求 陶瓷砖( 板)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陶 瓷砖 (板 )环境 标志 产品 的术 语和 定义、 基本 要求 、技 术内 容和检 验方 法。 本 标准 适用
5、 于陶 瓷砖 及陶 瓷板。 2 规范性引用 文件 本标准 引用 了下 列文 件或 其中的 条款 。凡 是注 明日 期的引 用文 件, 仅注 日期 的版本 适用 于本 标 准 。 凡是 未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其最 新版 本( 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 适用 于本 标准 。 GB 6566 建筑材 料放 射性 核素 限量 GB/T 4100 陶瓷砖 GB/T 23266 陶瓷板 HJ/T 299 固体废 物 浸出 毒性 浸出 方 法 硫 酸硝 酸法 HJ 781 固体废 物 22 种 金属 元素 的测定 电 感耦 合等 离子 体 发射光 谱法 HJ 786 固体废 物 铅、 锌和 镉的 测
6、 定 火 焰原 子吸 收分 光光 度 法 陶瓷行 业清 洁生 产评 价指 标体系 (试 行) (国 家发 展 和改革 委员 会 2007 年第 24 号公 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 3.1 陶瓷砖 ceramics tile 由黏土 、长 石和 石英 为主 要原材 料制 造的 用于 覆盖 墙面和 地面 的板 状或 块状 建筑陶 瓷制 品。 来源:GB/T 41002015 ,3.1 3.2 陶瓷板 ceramic board 由黏土 和其 他无 机非 金属 材料经 成形 、高 温烧 成等 生产工 艺制 成的 板状 陶瓷 制品。 注: 厚度不大于 6 mm 、
7、上表面 面积不小于 1.62 m 2 。 来源:GB/T 232662009 ,3.1 4 基本要求 4.1 产品质量应 符合 相应 标准的 要求 。 4.2 产品生产企 业污 染物 排放应 符合 国家 和地 方规 定的污 染物 排放 标准 的要 求。 4.3 产品生产企 业应 符合 陶瓷 行业 清洁 生产 评价 指标体 系 ( 试行 ) 中 “清 洁生产 先进 企业 ” 的 要 求 。 注: 企业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 合 4.2 的规定。 4.4 吸水率不大 于 5% 的 产品 , 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 应不大 于 6.4 kgce/m 2 , 吸水率大 于 5% 且不 大 于 10%HJ
8、 2972021 2 的产品 ,单 位产 品综 合能 耗应不 大 于 4.3 kgce/m 2 ,吸水率 大 于 10% 的产 品, 单位产 品综 合能 耗应 不 大 于 4.2 kgce/m 2 。 5 技术内容 5.1 产品生产过 程要 求 5.1.1 生产过程中 产生 的 工业废 渣回 收利 用率 应不 小于 90% ,其 中本 企业 工 业废渣 回收 利用 率应 不小 于 60% 。 5.1.2 生产工艺废 水回 用 率为 100% 。 5.2 产品要求 5.2.1 产品的内照 射指 数 应不大 于 0.9, 外照 射指 数 应不大 于 1.2。 5.2.2 产品中可溶 性铅 含 量应
9、不 超 过 15 mg/kg, 可 溶性镉 含量 应不 超 过 2 mg/kg。 5.3 产品包装要 求 5.3.1 宜使用可再 生利 用 的包装 材料 。 5.3.2 产品包装材 料不 应 使用氟 氯化 碳 (CFCs) 、 氢 氟氯化 碳 (HCFCs) 等消 耗 臭氧层 物质 作为 发泡 剂 。 5.3.3 产品包装和 包装 材 料中重 金属 铅 、 镉、 汞和 六价铬 总量 应不 大 于 100 mg/kg。 6 检验方法 6.1 技术内容 5.2.1 的检 测按 照 GB 6566 中规 定的 方法进 行。 6.2 技术内容 5.2.2 的 检 测按照 HJ 786 或 HJ 781 规定的 固体 废物 浸出 液的 方法进 行, 样品 制备 按 照 HJ/T 299 规 定的 方法 进行 。当检 测结 果有 异议 时, 以 HJ 781 检测 的结 果为 准 。 6.3 技术内容中 的其 他要 求通过 文件 审查 结合 现场 检查的 方式 进行 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