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C S 6 5 0 2 0 C C S B 3 1 22 吉 林 省 地 方 标 准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桑 黄 短 木 段 菌 段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A c o d e o f p r a c t i c e f o r s h o r t - l o g c u l t i v a t i o n b a g s o f S a n g h u a n g p o r u s v a n i n i i 2 0 2 1 - 1 1 - 2 6 发 布 2 0 2 1 - 1 2 - 1 5 实 施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发 布
2、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I 前 言 本 文 件 按 照 G B / T 1 . 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 : 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 草 。 请 注 意 本 文 件 中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 。 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 。 本 文 件 由 吉 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提 出 并 归 口 。 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 : 吉 林 农 业 大 学 、 延 边 朝 鲜 族 自 治 州 农 业 科 学 院 、 吉
3、林 桑 黄 生 物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吉 林 省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院 。 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 : 李 长 田 、 宋 冰 、 王 旭 、 胡 志 强 、 杜 忠 伟 、 付 永 平 、 孙 晓 仲 、 贾 传 文 、 代 月 婷 、 李 有 宝 、 刘 杰 、 史 炳 庆 、 李 志 广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2 桑 黄 短 木 段 菌 段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1 范 围 本 文 件 确 立 了 桑 黄 ( S a n g h u a n g p o r u s v a n i n i i ) 短 木 段 菌
4、 段 生 产 的 程 序 , 规 定 了 生 产 环 境 与 厂 房 要 求 、 投 入 品 、 菌 段 生 产 技 术 、 留 样 、 贮 藏 、 包 装 、 运 输 等 阶 段 的 操 作 指 示 , 描 述 了 生 产 记 录 与 档 案 等 追 溯 方 法 。 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桑 黄 短 木 段 菌 段 生 产 。 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 。 其 中 ,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5、 ;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 , 其 最 新 版 本 ( 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 )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G B 4 8 0 6 . 7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接 触 用 塑 料 材 料 及 制 品 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L Y / T 2 8 4 1 黑 木 耳 菌 包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N Y / T 3 9 3 绿 色 食 品 农 药 使 用 准 则 N Y / T 5 2 8 食 用 菌 菌 种 生 产 技 术 规 程 N Y / T 2 7 9 8 . 5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生 产 质 量
6、 安 全 控 制 技 术 规 范 第 5 部 分 : 食 用 菌 D B 2 2 / T 2 9 9 8 桑 黄 短 木 段 栽 培 技 术 规 程 3 术 语 和 定 义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 。 3 . 1 桑 黄 s a n g h u a n g 真 菌 门 、 担 子 菌 亚 门 、 蘑 菇 纲 、 锈 革 孔 菌 目 、 锈 革 孔 菌 科 、 桑 黄 孔 菌 属 ( S a n g h u a n g p o r u s v a n i n i i ) , 多 年 生 真 菌 , 又 称 杨 树 桑 黄 。 3 . 2 转 色 c o l o u r
7、 i n g 桑 黄 菌 段 菌 丝 生 长 到 一 定 阶 段 , 由 代 谢 产 生 色 素 而 使 表 面 变 成 棕 黄 色 的 过 程 。 4 生 产 流 程 桑 黄 短 木 段 菌 段 生 产 流 程 见 图 1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3 图 1 桑 黄 短 木 段 菌 段 生 产 流 程 5 生 产 环 境 与 厂 房 要 求 5 . 1 生 产 环 境 地 势 平 坦 、 排 灌 方 便 、 有 饮 用 水 源 , 场 地 周 边 5 k m 以 内 无 污 染 源 ; 1 0 0 m 内 无 集 市 、 水 泥 厂 、 石 灰 厂 、 木
8、材 加 工 厂 等 扬 尘 源 ; 5 0 m 之 内 无 畜 禽 舍 、 垃 圾 场 和 死 水 水 源 等 危 害 食 用 菌 病 虫 源 滋 生 地 ; 距 公 路 主 干 线 2 0 0 m 以 上 , 并 应 符 合 N Y / T 2 7 9 8 . 5 的 有 关 规 定 。 5 . 2 厂 房 要 求 以 彩 钢 或 砖 混 结 构 为 宜 , 水 泥 地 面 , 四 壁 及 天 棚 表 面 为 白 色 , 并 应 符 合 L Y / T 2 8 4 1 的 有 关 规 定 。 6 投 入 品 6 . 1 菌 种 选 用 适 宜 当 地 气 候 条 件 , 并 经 省 级 及
9、以 上 农 业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 认 ) 定 或 登 记 ( 备 案 ) 的 品 种 , 并 符 合 N Y / T 5 2 8 的 要 求 。 6 . 2 原 料 新 鲜 、 干 燥 、 无 霉 变 , 无 农 残 , 并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a ) 选 用 冬 季 休 眠 期 采 伐 的 木 材 、 枝 丫 材 或 抚 育 剩 余 物 , 以 柞 树 鲜 材 为 好 , 含 水 量 以 3 5 % 4 3 % 为 宜 , 木 材 直 径 以 3 c m 1 5 c m 为 宜 ; b ) 栽 培 容 器 : 采 用 规 格 为 片 径 2 0 c m 3 2 c m
10、、 长 度 3 5 c m 4 5 c m , 厚 度 0 . 0 5 c m 0 . 0 6 c m 的 低 压 聚 乙 烯 折 角 袋 ,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4 8 0 6 . 7 的 要 求 。 6 . 3 设 备 截 段 机 、 劈 柈 机 、 捆 段 机 、 卡 扣 机 、 灭 菌 锅 等 生 产 设 备 购 置 和 使 用 均 应 满 足 下 列 要 求 : a ) 具 有 农 机 鉴 定 部 门 出 具 的 农 机 推 广 许 可 证 ; b ) 具 有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及 合 格 证 明 ; c ) 灭 菌 锅 应 具 有 特 种 设 备 管 理 部 门 鉴
11、定 及 审 查 证 明 文 件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4 d ) 灭 菌 锅 操 作 人 员 需 取 得 相 应 的 操 作 资 质 方 可 上 岗 ; e ) 其 他 机 械 需 操 作 人 员 经 过 培 训 后 方 可 使 用 。 6 . 4 消 毒 剂 用 于 接 种 、 培 养 场 所 消 毒 的 药 剂 , 需 从 正 规 渠 道 采 购 , 不 应 采 购 国 家 禁 止 使 用 的 农 药 , 并 索 取 购 药 凭 证 或 发 票 : a ) 有 资 质 农 药 经 营 单 位 经 营 的 ; b ) 有 农 药 登 记 证 的 ; c )
12、 有 农 药 生 产 许 可 证 的 ; d ) 有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及 合 格 证 明 的 ; e ) 标 签 内 容 完 整 的 ; f ) 质 量 保 证 期 内 的 ; g ) 国 家 和 进 口 国 允 许 使 用 的 。 7 菌 段 生 产 技 术 7 . 1 截 段 生 产 前 3 d 内 进 行 截 段 , 将 树 木 剔 去 枝 桠 , 将 刺 或 枝 桠 削 平 , 截 成 1 6 c m 1 8 c m 长 的 木 段 , 截 口 与 木 段 成 直 角 , 人 工 或 利 用 劈 柈 机 将 直 径 超 过 8 c m 的 木 段 从 截 面 劈 成 均 匀 的
13、 小 段 。 7 . 2 捆 段 、 装 袋 7 . 2 . 1 将 劈 柈 的 木 段 捆 扎 成 直 径 1 5 c m 2 0 c m 的 圆 形 木 段 , 树 皮 朝 外 。 7 . 2 . 2 将 捆 好 的 圆 形 木 段 装 入 低 压 聚 乙 烯 折 角 袋 内 , 灌 入 适 量 水 , 使 含 水 量 达 到 4 2 % 2 % , 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有 关 规 定 。 7 . 2 . 3 用 卡 扣 机 沿 塑 料 袋 上 部 封 口 。 7 . 2 . 4 装 段 后 料 段 高 度 在 1 8 c m 2 c m , 菌 段 重 量 在
14、 2 . 0 k g 3 . 0 k g 。 7 . 3 灭 菌 7 . 3 . 1 使 用 灭 菌 车 将 料 段 推 入 常 压 灭 菌 锅 内 加 热 灭 菌 。 7 . 3 . 2 在 2 h 内 使 锅 内 温 度 迅 速 达 到 8 0 , 保 持 3 0 m i n ; 在 6 h 内 使 锅 内 温 度 迅 速 达 到 1 0 0 , 温 度 保 持 1 6 h 2 0 h , 停 止 加 热 , 焖 至 4 h 6 h 。 7 . 3 . 3 温 度 自 然 降 至 6 0 以 下 时 出 锅 。 7 . 4 冷 却 将 灭 菌 后 的 料 段 运 入 冷 却 室 内 自 然
15、 冷 却 至 3 0 以 下 。 7 . 5 接 种 7 . 5 . 1 工 作 人 员 应 穿 戴 专 用 工 作 服 、 帽 子 、 口 罩 、 手 套 、 一 次 性 鞋 套 , 进 入 房 间 前 应 在 杀 毒 药 液 中 浸 泡 鞋 套 底 部 。 7 . 5 . 2 使 用 4 g / m 3 6 g / m 3 二 氯 异 氰 尿 酸 钠 烟 剂 对 接 种 场 所 进 行 熏 蒸 消 毒 , 或 选 用 符 合 N Y / T 3 9 3 规 定 的 消 毒 药 品 消 毒 。 7 . 5 . 3 菌 种 袋 外 表 面 用 7 5 % 的 酒 精 擦 拭 消 毒 , 接 种
16、 工 具 在 酒 精 灯 上 灼 烧 灭 菌 后 除 去 上 表 面 的 老 化 菌 皮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5 7 . 5 . 4 用 剪 刀 剪 掉 卡 扣 , 打 开 袋 口 , 用 接 种 工 具 取 菌 种 放 入 菌 段 上 面 , 接 种 量 每 段 为 1 5 0 g 2 0 0 g , 以 木 段 表 面 均 匀 覆 盖 截 面 为 宜 , 扎 紧 袋 口 。 7 . 6 发 菌 7 . 6 . 1 发 菌 准 备 7 . 6 . 1 . 1 发 菌 室 应 提 前 2 d 4 d 使 用 4 g / m 3 6 g / m 3 二 氯
17、异 氰 尿 酸 钠 烟 剂 密 闭 熏 蒸 。 7 . 6 . 1 . 2 将 菌 段 移 入 发 菌 室 横 放 在 培 养 架 上 , 不 超 过 4 层 , 每 段 间 距 2 c m , 行 间 距 1 0 c m 。 7 . 6 . 2 温 度 发 菌 室 内 1 d 5 d 时 温 度 控 制 在 2 8 3 0 , 6 d 2 0 d 时 温 度 控 制 在 2 5 2 8 , 2 1 d 3 5 d 时 温 度 降 至 2 2 2 4 , 3 6 d 后 温 度 控 制 在 1 8 2 0 。 7 . 6 . 3 湿 度 空 气 相 对 湿 度 保 持 在 5 0 % 6 5
18、% 。 7 . 6 . 4 光 照 发 菌 期 间 应 避 光 培 养 。 7 . 6 . 5 空 气 7 d 后 开 始 通 风 , 早 晚 各 通 风 1 次 , 逐 渐 加 大 通 风 量 , 每 次 通 风 0 . 5 h 1 h , 二 氧 化 碳 浓 度 不 超 过 1 . 5 1 0 6 m g / m 3 。 7 . 7 转 色 按 照 D B 2 2 / T 2 9 9 8 的 规 定 执 行 。 7 . 8 菌 段 质 量 检 验 7 . 8 . 1 外 观 检 测 7 . 8 . 1 . 1 接 种 后 1 0 d 1 2 d 、 发 菌 结 束 时 进 行 2 次 杂
19、菌 检 查 , 菌 段 无 污 染 、 磨 损 、 刺 破 情 况 。 7 . 8 . 1 . 2 菌 段 生 长 初 期 表 面 菌 丝 浅 黄 色 、 粗 壮 , 后 熟 期 菌 丝 连 接 紧 密 并 产 生 部 分 浅 黄 棕 色 菌 膜 , 菌 段 轻 压 有 弹 性 。 7 . 8 . 1 . 3 菌 丝 长 满 整 个 料 包 后 , 劈 开 菌 段 其 木 质 部 呈 浅 黄 色 或 米 黄 色 。 7 . 8 . 2 显 微 观 察 利 用 显 微 镜 观 测 抽 检 菌 段 , 同 时 满 足 菌 丝 生 长 旺 盛 、 菌 丝 粗 壮 、 无 螨 虫 的 菌 段 为 合
20、格 菌 段 , 不 能 同 时 满 足 的 为 不 合 格 菌 段 。 8 留 样 、 贮 藏 8 . 1 各 批 次 菌 段 都 应 留 样 备 查 , 抽 样 量 分 别 为 该 批 菌 段 量 的 0 . 1 % 随 机 取 样 , 但 每 批 抽 样 数 量 不 少 于 1 0 段 , 抽 样 量 超 过 1 0 0 段 , 可 进 行 两 级 抽 样 。 8 . 2 4 2 贮 存 , 保 留 6 个 月 , 贮 藏 室 应 定 期 进 行 清 洁 消 毒 处 理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6 9 包 装 、 运 输 9 . 1 远 途 运 输 采 用
21、 编 织 袋 包 装 。 9 . 2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防 水 、 防 潮 、 防 冻 、 防 晒 、 防 高 温 、 防 重 压 。 1 0 生 产 记 录 与 档 案 整 个 生 产 过 程 应 有 真 实 详 尽 的 记 录 , 记 录 内 容 参 见 附 录 A , 及 时 归 档 , 记 录 保 存 不 少 于 3 年 。D B 2 2 / T 3 3 2 3 2 0 2 1 7 附 录 A ( 规 范 性 ) 生 产 档 案 生 产 档 案 见 表 A . 1 。 表 A . 1 生 产 档 案 装袋 记录表 日期 原材料 (k g ) 木段 菌种 含水量 直径 时间 时长 满段时间 段重 段长 上料人员 装锅人员 其他人员 总计数量 封锅时间 负责人 验收人 备注 灭菌 记录表 日期 送气时长 保压时长 灭菌时长 灭菌负责人 备注 出锅 记录表 日期 出锅时间 出锅数量 破损 成品率 负责人 验收人 备注 备注 发菌 室消毒记 录表 日期 发菌室编号 负责人 验收人 备注 接种 记录表 日期 选种负责人 验收选种负责人 接种人 标签负责人 总计数量 菌种信息 备注 发菌 记录表 日期 发菌室编号 发菌起始日期 入室数量 负责人 验收人 污染率 备注 留样 记录表 日期 菌段批次 留样菌段数量 负责人 验收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