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 T 509.6—2022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第6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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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ICS 13.220.01 CCS C8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509.6 2022 代替DB15/509.6 2012 公共场所 消防安全 管理 第6 部分: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n public places-Part 6:nursing homes,welfare homes and kindergartens 2022-03-25 发布 2022-04-25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509.6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2、 术 语和 定义.1 4 消 防组 织.2 5 消 防安 全职 责.2 一般 要求.2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职 责.3 消防 安 全 管理 人职 责.3 消防 控制 室 值 班员 职 责.3 保安 人员 和志 愿消 防 组织成 员职 责.4 6 火 灾危 险源 管理.4 用电 管理.4 用火、动 火、用气 管 理.4 7 重 点部 位及 设施 管理.5 一般 要求.5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 管 理.5 安全 疏散 设施 管理.6 消防 设施 维护 管理.6 消防 控制 室管 理.7 8 防 火巡 查、检查.8 9 火 灾隐 患整 改.9 10 消 防宣 传与 培训.9 11 灭 火和 应急

3、疏散 预案 编制和 演练.9 预案.9 组织 机构 与职 责.10 预案 实施 程序.10 应急 演练.10 12 火 灾事 故处 置与 善后.11 13 消 防档 案.11 消防 档案 的一 般要 求应包 括下 列内 容.11 消防 安全 制度 的建 立应包 括下 列内 容.11 消防 安全 基本 情况 应符合 如下 原则.12 消防 安全 管理 情况 应包括 下列 内容.12 DB15/T 509.6 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代替DB15/509.6-20

4、12 公共 场所 消防 安全 管 理 养老 院、福利 院、幼儿园,与DB15/509.6-2012 相 比,除结 构 调整和 编辑 性改 动外,主 要技术 变化 如下:a)增加了“术 语和 定义”章 节(见 第 3 章)。b)增加了“微 型消 防站”的 相关要 求(见4.4)c)更改了 消防 安全 职责 章节 中“一 般要 求”内容(见5.1,2012 年版 的4.1)。d)更改了 消防 安全 职责 一章,明 确了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管 理人 的确 定,对保 安 人员、专 职消 防队队员、志愿 消防 队应 履行 的职责 在宏 观上 进行 了规 定。将 原 4.2 至 4.5 的 各 类人员

5、 职责 相 关要求归 入本 规定 下的 个人 职责中(见5.1.4,2012 年 版的4.2、4.3、4.4、4.5)。e)增加了“重 点部 位及 设 施 管理”中“一般 要求”章 节内容(见7.1)。f)更改了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消 防安全 管理 人、消 防控 制室 操作员、安 保人 员等人 的职 责(见 5.2、5.3、5.4、5.5,2012 年版的 4.2、4.3、4.4、4.5)。g)更改了 控制 室值 班人 员职 责,删 除建 构筑 物消 防员 证书考 试内 容,对职 责做 了框架 性归 纳(见5.5,2012 年版 的4.6)。h)更 改 了“火 灾危 险源 控 制”为“火

6、灾 危险 源管 理”,更 改了 火 灾危 险源 控 制章 节 的内 容(见6,2012 年 版的6)i)将原“消 防安 全措 施”章 节 15.1 至15.6 内容 归入 本规 定 7.1“一般 要求”中(见7.1,2012 年版的 15)j)更改了“消 防设 施维 护管 理”章 节内 容(见 7.4,2012 年 版的11)。k)更改了“消防 档案”为“消 防档案 内容”,增 加了“一 般要求”(见13、13.1,2012 年版 的14)。l)更改了“消 防安 全制 度”为“消防 安全 制度 内容”,删 除消防 安全 制度 章节“养 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 立下 列消 防安 全制度”(

7、见13.2,2012 年版 的5)。m)更改了“公 安消 防机 构”为“消防 救援 机构”的称 谓(见 9.5、11.2.1、11.2.2、11.3、11.4.2.3、12.2、12.3、12.4、13.4、2012 年 版的14.3、15.4、16.2.1、16.2.2、16.3、16.5.2.7、17.2、17.3、17.4)。本文件 由 内 蒙古 自治 区消 防救援 总队 提出。本文件 由 内 蒙古 自治 区消 防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 02)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自治区 消防 救援 总队。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付晓 东、刘 晓虎、李 永清、张 弛、刘 泉

8、、白海 日、吴东 杰。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2012 年首 次发 布为 DB15/509.6-2012;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15/T 509.6 2022 1 公 共场所 消防安全 管理 第 6 部分:养老 院、福利 院、幼 儿园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养 老院、福 利院、幼儿 园消 防安 全管 理要求 和措 施。本文件 适用 于内 蒙古 自治 区境内 养老 院、福利 院、幼儿园 的消 防安 全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

9、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8315 社 会单 位灭 火和应 急疏 散预 案编 制及 实施导 则 GB 50084 自动 喷水 灭火 系统设 计规 范 GB 50222 建筑 内部 装修 设计防 火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幼儿园 the kindergarten 对3周 岁至6 周岁 的幼 儿进 行集中 保育、教 育的 学前 使用场 所。养老院、福 利院 nursing homes,welfare homes 为自理、介 助和 介护 老年 人

10、提供 生活 照料、医 疗保 障、文 化娱 乐等 综合 服务 的养老 机构。消防车 登高 操作 场地 fire up site operation 靠近建 筑,供消 防车 停泊、实施 灭火 救援 操作 的场 地。专职消 防队 private fire brigade 由专职 人员 组成,有 固定 的消 防 站用 房,配备 消防 车辆、装 备、通信 器材,定期组 织消 防训 练,24小时备 勤的 消防 组织。DB15/T 509.6 2022 2 志愿消 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 由主要 由志 愿人 员组 成,有固定 消防 站用 房,配备 消防车 辆、装备、通 讯器 材的

11、消 防组 织。志愿 人员有自 己的 主要 职业、平 时不在 消防 站备 勤,能在 接到火 警出 动信 息后 迅速 集结,参加 灭火 救援。重大火 灾隐 患 major fire potential 违反消 防法 律法 规、不 符 合消防 技术 标准,可能 导 致火灾 发生 或火 灾危 害增 大,并由 此可 能造 成重大、特 别重 大火 灾事 故或 严重社 会影 响的 各类 潜在 不 安全 因素。4 消防组 织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可以根 据需 要建 立专 职消 防队或 志愿 消防 队。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组建 志愿消 防組 织,志 愿消防 组织的 人员 数量不 应少于 本场所

12、员工 数量的 30%。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的消防 安全 管理 部门 负责 本单位 的日 常消 防安 全管 理工作。属于消 防安 全重 点单 位的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依托 志愿 消防 队建 立微 型消防 站。5 消防安 全职 责 一般要 求 5.1.1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加强 消防 安全 主体 责任 的落实,全 面实 行消 防安 全责任 制。5.1.2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的消防 安全责 任人,应由 该场所 法人单 位的 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 责 人或者实 际控 制人 担任。消 防安全 重点 单位 应确 定消 防安全 管理 人,其他 单位 消防安 全责 任人

13、 可以 根 据 需要确定 本场 所的 消防 安全 管理人,消防 安全 管理 人 宜具备 注册 消防 工程 师执 业资格。承包、租赁 场所 的承租人 是其 承包、租 赁范 围的消 防安 全责 任人。5.1.3 消防安 全责任 人、消防安 全管理 人应经 过消 防安全 培训。进行电 焊、气焊等 具有火 灾危险 作 业的人员 和自 动消 防设 施的 值班操 作人 员,应经 过消 防职业 培训,掌 握消 防基 本知识、防 火、灭火 基 本 技能、自 动消 防设 施的 基本 维护与 操作 知识,遵 守操 作规 程,持 证上 岗。5.1.4 保安人 员、专 职消 防队队 员、志 愿消防 队队 员 应掌 握

14、消防 安全知 识和 灭火的 基本技 能,定 期 开展消防 训练,火 灾时 应履 行扑救 初起 火灾 和引 导人 员疏散 的义 务。5.1.5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制定 消防安 全管 理制度 和保障 消防安 全的 操作规 程,定 期开展 防 火巡查、检查,及 时消 除火 灾隐患。建 立并 妥善 保管 消防档 案。5.1.6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 制定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定期 组织 消防 演练。组 织 扑救初 起火 灾,疏散人 员,维持 火场 秩序,保护 火灾 现场,协 助火 灾调查。开 展消 防法 律法 规和防 火安 全知 识的 宣 传 教育,对 从业 人员 进行 消防

15、 安全教 育和 培训。5.1.7 养 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确定 各类消 防设 施的操 作维护 人员,保 证 消防设 施、器 材以及 消 防安全标 志完 好有 效,并处 于正常 运行 状态。保 障疏 散走道、通 道、安全 出口、疏散 门和 消防 车通 道 的 畅DB15/T 509.6 2022 3 通,不 被占 用、堵塞、封 闭。消防安 全责 任人 职责 5.2.1 贯彻执 行消防 法规,保障 单位消 防安全 符合 规定,掌握本 场所的 消防 安全情 况,全 面负责 本 场所的消 防安 全工 作。5.2.2 统筹安 排生 产、经营、科 研等活 动中 的消 防安 全管 理工作,批 准实 施

16、年 度消 防工作 计划。5.2.3 为消防 安全 管理 提供 必要 的经费 和组 织保 障。5.2.4 确定逐 级消 防安 全责 任,批准实 施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和保 障消 防安 全的 操作 规程。5.2.5 组织召 开消防 安全 例会,组织防 火检査,督 促整改 火灾隐 患,及 时处 理涉及 消防安 全的重 大 问题。5.2.6 根据消 防法 规的 规定 建立 专职消 防队、志 愿消 防队,并配 备相 应的 消防 器材 装备。5.2.7 针对本 场所 的实 际情 况组 织制定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并 实施 演练。消防安 全管 理 人 职责 5.3.1 拟订年 度消 防安 全工

17、作计 划,组 织实 施日 常消 防安 全管理 工作。5.3.2 组织制 订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和保 障消 防安 企的 操作 规程,并检 査督 促落 实。5.3.3 拟订消 防安 全工 作的 资金 预算和 组织 保障 方案。5.3.4 组织实 施防 火检 査和 火灾 隐患整 改。5.3.5 组织实 施对本 场所 消防设 施、灭 火器材 和消 防安全 标志的 维护保 养,确保其 完好有 效和处 于 正常运行 状态,确 保疏 散通 道和安 企出 口 畅 通。5.3.6 组织管 理专 职消 防队、志 愿消防 队,开展 日常 业务 训练,组织 初起 火灾 扑救 和人员 疏散。5.3.7 组织员 工开

18、 展消 防知 识、技能的 教育 和培 训,组织 灭火划 分应 急疏 散预 案的 实施和 演练。5.3.8 定期向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报 告消防 安全 情况,及 时报 吿涉及 消防 安企 的重 大问 题。5.3.9 管理养 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委 托的 物业 服务 企业 和消防 技术 服务 机构。5.3.10 消防安 全责 任人 委托 的其 他消防 安全 管理 工作。消防控 制室 值班 员职 责 5.4.1 遵守消 防控制 室的 各项规 章制度,熟悉 和掌 握消防 控制室 消防设 施的 工作原 理和操 作规程,能够熟练 操作。5.4.2 熟 悉 消 防控 制 室 应急 程 序,发 生 火

19、灾时 能 熟 练操 作 有关 消 防 设施,并 依照 火 警处 置 程 序进 行处置。5.4.3 对故障 报警信 号应 及时确 认,并 及时查 明原 因,排 除故障;不能 排除 的,应 立即向 消防安 全 管理人报 告。5.4.4 熟悉和 掌握消 防设 施的功 能和操 作规程,按 照制度 和规程 对消防 设施 进行检 查,保 证消防 设 施DB15/T 509.6 2022 4 处于正 常运 行状 态。做好 消防设 施运 行、操作、故 障和维 护保 养记 录。5.4.5 应严格 执行 每 日24 小时 专 人值班 制度,每班 不应 少 于2 人,做好 消防 控制 室 的火警、故障 记录和值班

20、记录。保安人 员和 志愿 消防 组织 成员职 责 5.5.1 熟悉本 场所 灭火 与应 急疏 散预案 和本 人职 责分 工。5.5.2 按照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进 行防火 巡查,并 做好 记录;发现 问 题,应 及时 向主 管人员 报告。5.5.3 做好日 常安企 防火 工作,宣传消 防 安全 常识,督促 他人共 同遵守。劝 阻和制 止违反 消防法 律 法规和消 防安 全管 理制 度的 行为。5.5.4 参加消 防业务 培训 及灭火 种应急 疏散演 练,了解防 火知识,掌握 灭火 与疏散 技能,会使用 灭 火器材及 消防 设施。5.5.5 发现火 情,应及 时报 火警 并报告 主管 人员,

21、实 施灭 火和应 急疏 散预 案,协助 灭火救 援。6 火灾危 险源 管理 用电管 理 6.1.1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用电防 火安 全管理 制度,明确消 防安 全责任 人,并 应包括 下 列内容:a)电气设 备的 采购 要求;b)电气设 备的 安全 使用 要求;c)电气设 备的 检查 内容 和要 求;d)电 气设 备操 作人 员的 资格 要求。6.1.2 用电防 火安 全管 理应 符合 下列要 求:a)采购电 气、电热 设备,应 选用合 格产 品,并应 符合 有关安 全标 准的 要求;b)更换或 新增 电气 设备 时,应根据 实际 负荷 重新 效核、布置 电气 线路 并设 置保

22、 护措施;c)电气线 路敷 设、电 气设 备 安装和 维修 应由 具备 职业 资格的 电工 进行,留存 施 工图纸 或线 路改 造记录;d)禁止随 意乱 接电 线,擅自 增加用 电设 备;e)靠近可 燃物 的电 器,应采 取隔热、散 热等 防火 保护 措施;f)禁止停 放电 动自 行车、充 电;g)应定期 进行 防雷 检测;应 定期检 查、检测 电气 线路、设备,禁 止长 时间 超负 荷运行;h)电气线 路发 生故 障时,应 及 时检 查维 修,排除 故障 后方 可 继续 使用。用火、动火、用 气管 理 6.2.1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用火、动火、用气 安全管 理制度,并 应明确

23、 用火、动火、用 气管理的 责任 人,用火、动 火、用 气的 审批 范围、程 序和要 求等 内容。动 火审 批应经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 签 字同意方 可进 行。6.2.2 用火、动火、用 气安 全管 理应符 合下 列要 求:DB15/T 509.6 2022 5 a)严格将 动火 作业 限制 在防 火分隔 区域 内,并加 强消 防安全 现场 监管;b)电气焊 等明 火作 业前,实 施动火 的部 门和 人员 应按 照制度 规定 办理 动火 审批 手续,清 除可 燃、易燃物 品,配 置灭 火器 材,落 实现 场监 护人 和安 全 措施,在 确认 无火 灾、爆 炸危险 后方 可动 火作业;c)不应

24、使 用明 火照 明或 取暖,如特 殊情 况需 要时,应 有专人 看护;d)炉火、烟道 等取 暖设 施与 可燃物 之间 应采 取防 火隔 热措施;e)进入建 筑内 以及 厨房、锅 炉房等 部位 内的 燃油、燃 气管道,应 经常 检查、检 测和保 养。7 重点部 位及 设施 管理 一般要 求 7.1.1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的建筑 结构、耐火 等级、总平面 布局、安全 疏散、消防设 施设备 应 符合国家 消防 技术 规范 的具 体规定。7.1.2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的老年 人活动 场所 及儿童 用房宜 设置在 独立 的建筑 内。当 设置在 具 有多种用 途的 建筑 内时,应 至少采

25、用耐 火极 限不 低 于1.00 h 的 楼板 和2.00 h 的 隔墙与 其他 部位 隔开,并应满足 各自 不同 营业 时间 对安全 疏散 的要 求。采用 金属夹 芯板 材搭 建临 时构 筑物时,其 芯材 应 为 A 级不燃材料。7.1.3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的儿童 用房和 儿童 游乐厅 等儿童 活动场 所、老年人 建筑不 应设置 在 地下、半地 下建 筑(室)内。7.1.4 除国家 标准 规定 应安 装自 动喷水 灭火 系统 的场 所之 外,其 他场 所需 要设 置自 动 喷水灭 火系 统时,可按GB 50084 的规 定设 置 自动喷 水灭 火局 部应 用系 统。7.1.5 除国

26、家 标准 规定 应安 装火 灾自动 报警 系统 的场 所之 外,其 他场 所需 要设 置火 灾 自动报 警系 统时,可设置 独立 式火 灾探 测报 警器,独立 式火 灾探 测报 警器宜 具备 无线 联网 和远 程监控 功能。7.1.6 平时需 要控制 人员 随意出 入的安 全出口、疏 散门或 设置门 禁系统 的疏 散门,应保证 火灾时 能 从内部直 接向 外推 开,并应 在门上 设置“紧 急出 口”标识和 使用 提示。可 以根 据实际 需要 选用 以下 方 法 或其他等 效的 方法:a)设置安 全控 制与 报警 逃生 门锁系 统,其报 警延 迟时 间不应 超 过 15 s;b)设置能 远程 控

27、制 和现 场手 动开启 的电 磁门 锁装 置;当设置 火灾 自动 报警 系统 时,应与 系统 联 动;c)设置推 闩式 外 开 门。7.1.7 装饰材 料,如窗 帘、地毯、家具 等的 燃烧 性能 应符 合 GB 50222 的 规定。7.1.8 可能泄 漏散 发可 燃气 体的 场所,应设 置可 燃气 体检 测报警 装置。7.1.9 燃油、燃气设 备的 供油、供气管 道应采 用金 属管道,在进 入建筑 物前 和设备 间内的 管道上 均 应设置手 动和 自动 切断 装置。7.1.10 厨房、烧水 间应 单独 设置 或采用 耐火 极限 不低 于 2.00 h 的防 火隔 墙与 其他 部 位分隔,墙

28、上的门、窗 应采 用乙 级防 火门、窗。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管 理 DB15/T 509.6 2022 6 7.2.1 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应 建立 岗位消 防安 全责 任制,并 明确消 防安 全管 理责 任人。7.2.2 消防 控 制室、消防 水泵房、储油 间、变 配电 室、锅 炉房、厨房、可 燃 物品仓 库等,应确定 为 消防安全 重点 部位,在 明显 位置张 贴标 识,严格 管理。7.2.3 应根据 实际 需要 配备 相应 的灭火 器材、装 备和 个人 防护器 材。7.2.4 应制定 和完 善事 故应 急处 置操作 程序。7.2.5 应列入 防火 巡查 范围,作 为定期 检查 的重

29、点。安全疏 散设 施管 理 7.3.1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安全疏 散设 施管理 制度,明确安 全疏 散设施 管理的 责任人 和 安全疏散 设施 的检 查内 容、要求。7.3.2 安全疏 散设 施管 理应 符合 下列要 求:a)确保疏 散通 道、安全 出口 和疏散 门的 畅通,禁 止占 用、堵 塞、封闭 疏散 通道 和楼梯 间;b)不应锁 闭疏 散出 口、安 全 出口的 门,或 采取 火灾 时 不需使 用钥 匙等 任何 工 具 即能从 内部 易于 打开的措 施,并应 在明 显位 置设置 含有 使用 提示 的标 识;c)封闭楼 梯间 的门 应保 持完 好,门 上明 显位 置应 设置

30、 提示正 确启 闭状 态的 标识;d)安全出 口、疏散 门禁 止设 置 门槛 或 其他 影响 疏散 的障 碍物,且在其1.4m 范 围内 不应设 置台 阶;e)疏散应 急照 明、疏散 指示 标志应 完好、有 效;发生 损坏时,应 及时 维修、更 换;f)消防安 全标 志应 完好、清 晰,不 应被 遮挡;g)安全出 口、公共 疏散 走道 上不应 安装 栅栏。消防设 施维 护管 理 7.4.1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消防设 施管 理制度,其内 容应明 确消 防设施 管理的 责任人、消防设施 的检 查内 容和 要求、消防 设施 定 期 维护 保养 的要求。7.4.2 应使用 合格的 消防

31、 产品,建立消 防设施、器 材的档 案资料,记明 配置 类型、数量、设置部 位、检查及 维修 单位、更 换药 剂时间 等有 关情 况。7.4.3 建筑消 防设施 投入 使用后,应保 证其处 于正 常运行 或准工 作状态。应 定期对 建筑消 防设施、器材进行 巡查、单 项检 查、联动检 查,做好 维护 保养。7.4.4 属于消 防安 全重 点单 位的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每日应 进行 一次 建筑 消防 设施、器材 巡查;其他养 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每周 应至 少进 行一 次。7.4.5 建筑消 防设施 每年 应至少 进行一 次联动 检查,每月 应至少 进行一 次建 筑消防 设施单

32、项检查。建筑消防 设施 的电 源开 关、管道阀 门,均应 指示 正 常 运行位 置,并正 确标 识开/关的状 态 7.4.6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建筑消 防设 施、器 材故障 报告和 故障 消除的 登记制 度。发 生 故障后,应及 时组 织修 复。因故障、维 修等 原因,需 要暂时 停用 系统 的,应当 严格履 行内 部审 批程 序,采取确保 安全 的有 效措 施,并在建 筑入 口等 明显 位置 公告。7.4.7 消防设 施的 维护、管 理还 应符合 下列 要求:DB15/T 509.6 2022 7 a)消火栓 应有 明显 标识。消 火栓箱 不应 上锁,箱内 设 备应齐 全、完

33、 好,不应 设 置影响 消火 栓正 常使用的 障碍 物;b)确保消 防设 施和 消防 电源 始终处 于正 常运 行状 态;确保消 防水 池、气 压水 罐 或高位 消防 水箱 等消防储 水设 施 水 量符 合规 定要求;确保 消防 水泵 出 水管阀 门、自 动喷 水灭 火 系统管 道上 的阀 门常开;确保 消防 水泵 等用 电设备 的配 电柜、控 制柜 开关处 于接 通和 自动 位置;c)消防设 施需 要维 修时,应 采取相 应的 措施,维 修完 成后,应立 即恢 复到 正常 运行状 态;d)对自动 消防 设施 应每 年进 行全面 检查 测试,并出 具 检测报 告。当 事人 在订 立 相关委 托

34、合 同时,应依照 有关 规定 明确 各方 关于消 防设 施维 护和 检查 的责任。消防控 制室 管理 7.5.1 管理制 度和 操作 规程 消防控 制室 应建 立以 下制 度和操 作规 程:a)消防控 制室 管理 制度;b)消防控 制室 值班 制度;c)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职责;d)消防控 制室 人员 培训 教育 制度;e)消防控 制室 档案 资料 管理 制度;f)消防控 制室 交接 班制 度;g)消防设 施定 期检 测制 度;h)消防设 施维 护保 养制 度;i)消防控 制室 应急 程序;j)消防控 制室 火警 处置 程序;k)消防控 制室 故障 处置 程序。7.5.2 值班要 求 7

35、.5.2.1 消防控 制室 应当 实行 每 日24 小 时专 人值 班制 度,每 班不应 少 于2 人。7.5.2.2 值班人 员应当 在岗 在位,在对火 灾报警 控制 器进行 日检查、接班、交 班时应 填写 消防控 制室值班 记录 表 的 相关 内 容。值班 期间 每2 小时 记 录一次 消防 控制 室内 消防 设备的 运行 情况,随时 认 真记录消 防控 制室 内消 防设 备的火 警或 故障 情况。7.5.2.3 应确保 消防 控制 室火 灾自 动报警 系统 和灭 火系 统处 于正常 工作 状态。7.5.2.4 消防控 制室应 确保 高位消 防水箱、消防 水池、气压 水罐等 消防储 水设

36、施水量 充足;确保消 防泵进、出水 管阀 门、消火 栓和自 动喷 水灭 火系 统等 灭火系 统管 道上 的阀 门常 开;确 保消 防水 泵、防 排 烟风机、防火 卷帘 等消 防设 施及相 关设 备的 电气 控制 柜开关 处于 自动 控制 位置。7.5.2.5 消防控 制室应 能实 时掌握 消防储 水设施、灭 火系统 管道上 的阀门、消 防设施 及相关 设备的 电气控制 柜开 关的 工作 状态 等信息,发 现消 防设 施工 作状态 不正 常应 立即 报告 消防控 制室 责任 人,并 通 知相关部 门处 理,以确 保高 位消防 水箱、消 防水 池、气压水 罐等 消防 储水 设施 水量充 足,消防

37、泵进、出 水管阀门、消火 栓和 自动喷 水灭火 系统等 灭火 系统管 道上的 阀门处 于常 开状态,消防 水泵、防排 烟风机、防火卷 帘等 消防 设施 及相 关设备 的电 气控 制柜 开关 处于自 动控 制位 置。7.5.2.6 禁止擅 自关 停消 防控 制室 的消防 设施。DB15/T 509.6 2022 8 7.5.3 火警处 理程 序 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接到 报警信 号后,应 按下 列程 序进行 处理:a)接到火 灾警 报后,应 立即 以最快 方式 确认;b)确认属 于误 报时,查找 误报 原因并 填写 消防 控制 室值 班记录 表 消防 设施 故障 维修记 录表;c)火灾确

38、认后,必须 立即 将 火灾报 警联 动控 制开 关转 入自动 状态(处 于自 动状 态 的除外),同时 拨打“119”火警 电话 报警,报警时 应说 明 单 位地 点、起火部 位、着 火物 种类、火势大 小、报 警人姓名 和联 系电 话;d)应立即 启动 单位 内部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并应 同 时报告 单位 消防 安全 负责 人。单位 消防 安 全责任人 接到 报告 后应 立即 赶赴现 场。7.5.4 消防控 制室 布置 消防控 制室 应将 消防 控制 室值班 人员 职责、消防 控 制室管 理制 度、消 防控 制 室应急 程序、消防 设施维护管 理制 度、消防 设施 一览表 和消 防控

39、 制室 应急 程序流 程图 统一 规格 制作,并悬 挂于 消防 控制 室 的 墙壁上。8 防火巡 查、检查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建立 防火 检查、巡 查制 度,确 定检 查的 人员、内 容、部 位和 频次。防火检 查中,应及 时纠正 违法、违章行 为,消除火 灾隐患;无法 消除 的,应 立即报 告,并 记录 存档。应 填写 检查 记录,检 查人员 及其 主管 人员 应在 记录上 签名。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每日 进行防 火巡 查,并 结合实 际组织 开展 夜间防 火巡查。防火 巡查 宜采用电 子巡 更设 备。防火 巡查时 发现 火灾,应 立即 报火警 并启 动单 位灭 火和 应

40、急疏 散预 案。防火巡 查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用火、用电 有无 违章 情况;b)安全出 口、疏散 通道 是否 畅通,有无 锁闭;安 全疏 散指示 标志、应 急照 明是 否完好;c)常闭式 防火 门是 否保 持常 闭状态;d)消防设 施、器材 是否 在位、完好 有效。消 防安 全标 志是否 标识 正 确、清 楚;e)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的 人员 在岗情 况;f)消防车 通道 是否 畅通;g)其他消 防安 全情 况。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至少 每月 开展 一次 防火 检查,检查 的内 容应 包括:a)消防车 道、消防 车登 高操 作场地、室 外消 火栓、消 防水源 情况;b)安全疏

41、 散通 道、楼梯,安 全出口 及其 疏散 指示 标志、应急 照明 情况;c)消防安 全标 志的 设置 情况;d)灭火器 材配 置及 完好 情况;e)楼板、防火 墙、防火 隔墙 和竖井 孔洞 的封 堵情 况;f)建筑消 防设 施运 行情 况;g)消防控 制室 值班 情况、消 防控制 设备 运行 情况 和记 录情况;h)微型消 防站 人员 值班 值守 情况,器材、装 备设 备完 备情况;DB15/T 509.6 2022 9 i)用火、用电、用 油、用气 有无违 规、违章 情况;j)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的 管理 情况;k)防火巡 查落 实情 况和 记录 情况;l)火灾隐 患的 整改 以及 防范

42、措施的 落实 情况;m)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人 员以 及其他 员工 消防 知识 的掌 握情况。9 火灾隐 患整 改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建立 火灾隐 患整 改制度,明确 火灾隐 患整 改责任 人、整 改的程 序、时限和所 需经 费来 源、保障 措施。发现火 灾隐 患,应立 即改 正;不 能立 即改 正的,应 报告上 级主 管人 员。消防安 全管 理人 应组 织对 报告的 火灾 隐患 进行 认定,并对 整改 情况 的进 行确 认。在火灾 隐患 整改 期间,应 采取相 应的 安全 保障 措施。对消防 救援机 构责 令限期 改正的 火灾隐 患和 重大火 灾隐患,应在 规定 的期限 内改正,

43、并将 火灾 隐患整改 情况 报送 至消 防救 援机构。重大火 灾隐 患不 能按 期完 成整改 的,应自 行将 危险 部位停 产、停业 整改。对于涉 及城市 规划 布局而 不能及 时解决 的重 大火灾 隐患,应提出 解决 方案并 及时向 其上级 主管 部门或当 地人 民政 府报 告。10 消防宣 传与 培训 养老院、福利 院、幼 儿园 应 通过多 种形 式开 展经 常性 的消防 安全 宣传 与培 训。应至少 每半 年组 织一次对 每名 员工 的消 防培 训,对 新上 岗人 员应 进行 上岗前 的消 防培 训。幼儿园 应将 消防 知识 纳入 教育、教学、培 训的 内容,组织 开展 多种 形式 的

44、消 防教育 活动。消防培 训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有关消 防法 律法 规、消防 安全管 理制 度、保障 消防 安全的 操作 规程 等;b)本单位、本 岗位 的火 灾危 险性和 防火 措施;c)建筑消 防设 施、灭火 器材 的性能、使 用方 法和 操作 规程;d)报火警、扑 救初 起火 灾、应急疏 散和 自救 逃生 的知 识、技 能;e)本场所 的安 全疏 散路 线,引导人 员疏 散的 程序 和方 法等;f)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的内 容、操 作程 序;g)其他消 防安 全宣 传教 育内 容。11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编制 和演练 预案 11.1.1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

45、根据 火灾 危险 性较 大和 重点部 位的 实际 情况,按 照 GB/T 38315 制订有针 对性 的灭 火和 应急 疏散预 案。DB15/T 509.6 2022 10 11.1.2 预案内 容应 包括 下列 内容:a)单位的 基本 情况,火 灾危 险分析;b)火灾现 场通 信联 络、灭火、疏散、救 护、保卫 等应 由 专门机 构或 专人 负责,并 明确各 职能 小 组的负责 人、组成 人员 及各 自职责;c)火警处 置程 序;d)应急疏 散的 组织 程序 和措 施;e)扑救初 起火 灾的 程序 和措 施;f)通信联 络、安全 防护 和人 员救护 的组 织与 调度 程序、保障 措施。组织机

46、 构与 职责 11.2.1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 成立由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或 消防安 全管 理人 负责 的火 灾事故 应急 指 挥机构,担负 消防 救援 队到 达之前 的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指挥职 责。11.2.2 养老院、福利 院、幼儿园 应成立 由当班 的 消 防安全 管理人、消防 控制 室值班 人员、保安人 员、志愿消 防队 员(微 型消 防 站人员)及其 他在 岗的 从 业人员 组成 的职 能小 组,承担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各项 职责。职 能小 组设 置和 职责 分工如 下:a)通信联 络:负责 与消 防安 全责任 人和 当地 消防 救援 机构之 间的 通信 和联 络

47、;b)灭火行 动:发生 火灾,立 即利用 消防 器材、设 施就 地扑救 火灾;c)疏散引 导:负责 引导 人员 正确疏 散、逃生;d)防护救 护:协助 抢救、护 送伤员;阻 止与 场所 无关 人员进 入现 场,保护 火灾 现场,协助 消防 救援机构 开展 火灾 调查;e)后勤保 障:负责 抢险 物资、器材 器具 的供 应及 后勤 保障。预案实 施程 序 当确认 发生 火灾 后,应立 即启动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并 同时 开展 下列 工作:a)向消防 救援 机构 报火 警;b)当班人 员执 行预 案中 的相 应职责;c)组织和 引导 人员 疏散,营 救被困 人员;d)使用消 火栓 等消

48、防器 材、设施扑 救初 起火 灾;e)派专人 接应 消防 车辆 到达 火灾现 场;f)保护火 灾现 场,维护 现场 秩序。应急演 练 11.4.1 目的 11.4.1.1 检验消 防安全 责任 人、各 职能组 和有关 人员 対灭火 和应急 疏散预 案内 容、职 责的熟 悉程度。11.4.1.2 检验人 员安 全疏 散、初期 火灾扑 救、消防 设施 使用 等情况。11.4.1.3 检验本 场所 在紧 急情 况下 的组织、指 挥、通讯、救 护等方 面的 能力。11.4.1.4 检验灭 火应 急疏 散预 案的 实用性 和可 操作 性。11.4.2 组织 DB15/T 509.6 2022 11 11

49、.4.2.1 养老院、福 利院、幼 儿园 应至少 每年 组织 一次 消防 演练。11.4.2.2 宜选择 人员 集中、火灾 危 险性较 大和 重点 部位 作为 消防演 练的 目标,根据 实 际情况,确定 火灾模拟 形式。11.4.2.3 消防演 练方 案可 以报 告当 地消防 救援 机构,争 取其 业务指 导。11.4.2.4 消防演 练前,应 通知 场所 内的员 工积 极参 与;消防 演练时,应 在建 筑入 等 显 著位置 设置“正在消防 演练”的 标志 牌,进行公 吿。11.4.2.5 消防演 练应 按照 灭火 和应 急疏散 预案 实施。11.4.2.6 模拟火 灾演 练中 应落 实火 源

50、及烟 气的 控制 措施,防 止造成 人员 伤害。11.4.2.7 演练结 束后,应 将消 防设 施恢复 到正 常运 行状 态,做好记 录,并及 时进 行总 结。12 火灾事 故 处 置与 善后 确认火 灾发生 后,应立即 报告火 警并启 动灭 火和应 急疏散 预案,组织 建筑内 所有人 员立即 疏 散,实施初 期火 灾扑 救。火灾发 生后,应保 护火 灾现 场。消防 救援 机构 划定 的警 戒范围 是火 灾现 场保 护范 围,尚未 划定 时,应将火 灾过 火范 围以 及与 发生火 灾有 关的 部位 划定 为火灾 现场 保护 范围。未经消 防救 援机 构允 许,任何人 禁止 擅自 进入 火灾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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