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13.220.01 CCS C8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509.2 2022 代替DB15/509.2-2012 公共场所 消防安全 管理 第2 部分:宾馆、饭店 Fire safety management in public places Part2:Hote 2022-03-25 发布 2022-04-25 实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509.2 2022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消 防组 织.2 5 消 防安 全职 责和 职责.2 一般 规定.2
2、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职 责.3 消防 安全 管理 人职 责.3 专、兼职 消防 安全 管 理人员 职责.4 部门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 职责.4 消防 控制 室值 班人 员 职责.5 志愿 消防 队员 职责.5 电焊、气 焊工、易 燃 易爆化 学物 品操 作人 员职 责.5 6 消 防安 全制 度和 操作 规 程.5 一般 规定.5 消防 安全 制度.5 消防 安全 操作 规程.7 7 火 灾危 险源 管理.7 用电 管理.7 用火 管理.8 易燃 易爆 化学 危险 物 品管理.8 8 重 点部 位及 设施 管理.8 一般 规定.8 消防 安全 重点 部位.9 安全 疏散 设施 管理.9 消
3、防 设施、器 材维 护 管理.9 消防 控制 室管 理.10 9 防 火巡 查检 查.11 一般 规定.11 防火 巡查.11 防火 检查.11 建筑 消防 设施 功能 测 试检查.12 10 火 灾隐 患整 改.12 整改 责任.12 当场 改正 的火 灾隐 患.12 DB15/T 509.2 2022 II 当场 停用 危险 部位 的火灾 隐患.12 11 消 防安 全宣 传教 育和 培 训.13 一般 规定.13 培训 内容.13 培训 范围.13 12 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与演练.13 一般 规定.13 预案 内容.14 人员 职责.14 应急 演练.14 13 火 灾事 故处
4、 置与 善后.14 14 消 防档 案.15 一般 规定.15 消防 安全 制度 内容:.15 消防 安全 基本 情况 内容:.15 消防 安全 管理 情况 内容:.16 DB15/T 509.2 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代替DB15/509.2-2012 公共 场所 消防 安全 管 理 宾 馆饭 店,与DB15/509.2-2012 相比,除结构 调整 和编 辑性 改动 外,主 要技 术变 化如 下:a)增加了“范 围”1 章 内容(见1);b)更改了“规
5、 范引 用文 件”(见 2,2012 年版的 2);c)增加了“术 语与 定义”(见 3);d)增加了“属 于消 防安 全重 点单位 的宾 馆、饭店 应建 立微型 消防 站”(见 4.2);e)增加了“消 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应 当能 满足 国家 规范 要求,初级(五 级)证书 的人员 可监 控、操作不具 备联 动控 制功 能的 区域火 灾报 警系 统及 其他 消防设 施;监控、操 作设 有 联动控 制设 备 的消防控 制室 的人 员,应持 有中级(四 级)以上 等级 的国家 职业 资格 证书”(见 5.6);f)更改了“公安 机关 消防 机构”为“消 防救 援机 构”(见 12.4.3、1
6、4.4.b,2012 年版的 16.5.2.7,14.3.b);g)增加了“报 警联 网工 作规 定”和“火 灾公 众责 任险”内容(见 6.2.10 和6.2.11);h)更改了“消 防安 全管 理措 施、巡 查检 查等 内容”(见 8、9,2012 年版 的 7、15)。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消 防救援 总队 提出。本文件 由内 蒙古 自治 区消 防标准 化技 术委 员会(SAM/TC 02)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内 蒙古 自治区 消防 救援 总队。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倪华、李忠、丁 冬、刘颖 军、常玉航、马 柏燃、钟 文、李涛。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7、 布情 况为:2012 年首 次发 布为 DB15/509.2-2012;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15/T 509.2 2022 1 公共场所 消防安 全管理 第2 部 分:宾馆、饭店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宾 馆、饭店 的消防 安全 管理 要求 和措 施。本文件 适用 于内 蒙古 自治 区境内 宾馆、饭 店的 消防 安全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8、用 于 本文件。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98 人民 防空 工程 设计防 火规 范 GB 50303 建筑 电气 工程 施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消防安 全重 点单 位 key fire safety units 火灾危 险性大,火 灾后易 造成人 员伤亡、经 济损失、社会 影响较 大的 单位,或易造 成大 面 积火 灾,需要消 防用 水量 较大 的单 位。专职消 防队 private fire brigade 由专职 灭火 的人 员组 成,有固定 消防 站用 房,配 备 消防车 辆、装 备、通 讯器 材,定期组
9、 织消 防训 练,能够每 日24 h备 勤的 消防 组织。志愿消 防队 volunteer fire brigade 主要由 志愿 人员 组成,有 固定消 防站 用房,配 备消 防车辆、装 备、通讯 器材 的消防 组织。志 愿人 员有自己 的主 要职 业、平时 不在消 防站 备勤,能 在接 到火警 出动 信息 后迅 速集 结,参 加灭 火救 援。微型消 防站 mini fire station DB15/T 509.2 2022 2 以救早、灭 小和“三 分钟 到场”扑救 初起 火灾 为目 标,配 备必 要的 消防 器材,依托 单位 志愿 消防 队伍建立 的群 防群 治队 伍。消防设 施和 器
10、材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and facility 用于火 灾报 警、防烟 排烟 和灭火 救援 等设 施、器材 的总称。火灾隐 患 fire potential 可能导 致火 灾发 生或 火灾 危害增 大的 各类 潜在 不安 全因素。重大火 灾隐 患 major fire potential 违反消 防法 律法 规,可能 导致火 灾发 生或 火灾 危害 增大,并由 此可 能造 成特 大火灾 事故 后果 和严 重社会影 响的 各类 潜在 不安 全因素。4 消防组 织 宾馆、饭店 可以 根据 需要 建立专 职消 防队 或志 愿消 防队。属于消 防安 全重 点单 位的
11、宾馆、饭店 应建 立微 型消 防站。宾馆、饭店 的消 防安 全管 理部门 负责 本单 位的 日常 消防安 全管 理工 作。5 消防安 全职 责和 职责 一般规 定 5.1.1 宾馆、饭店应 当遵 守消防 法律、法规、规章(以 下 简称消 防法规),贯彻“预防为 主、防 消 结合”的 消防 工作 方针,履 行 消防安 全职 责,接受 消防 应 急救援 机构 的消 防监 督检 查,及 时整 改火 灾隐 患,保障消 防安 全。5.1.2 宾馆、饭店应 当建 立消防 安全管 理体系,落 实逐级 消防安 全责任 制和 岗位消 防安全 责任制,明确逐级 和岗 位消 防安 全职 责、权 限,确定 各级、各
12、岗位的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5.1.3 宾馆、饭店是 消防 安全重 点单位 的,应 当报 当地消 防应急 救援机 构备 案,建 立与当 地消防 应 急救援机 构联 系制 度,按时 参加消 防应 急救 援机 构组 织的消 防工 作例 会,及时 反映单 位消 防安 全管 理 工 作情况,接受 消防 应急 救援 机构的 监督。5.1.4 宾馆、饭店应 当设 置消防 组织机 构,明 确消 防工作 归口管 理职能 部门 及职责,确定 专、兼 职 消防安全 管理 人员,并明 确 其工作 职责。消防 安全 重 点单位 的消 防安 全责 任人、消 防安 全管 理人 应当 报 当地消防 应急 救援 机构 备案
13、。5.1.5 宾馆、饭店应 按照 国家标 准、行 业标准 配置 消防设 施、器 材,设 置消 防安全 标志,并定期 组 织检验、维修、确 保完 好有 效;DB15/T 509.2 2022 3 5.1.6 对建筑 消防设 施每 年至少 进行一 次全面 检测,确保 完好有 效,检 测记 录应当 完整准 确,存 档 备查;5.1.7 保障疏 散通 道、安全 出口、消防车 通道 畅通,保 证防 火防烟 分区、防 火间 距符 合消防 技术 标准;5.1.8 宾馆、饭店 的消 防安 全工 作要自 觉接 受主 管部 门的 指导、监督 和检 查。5.1.9 实行承 包、租 赁或 委托经 营、管 理时,产权
14、单位应 提供符 合消防 安全 要求的 建筑物,当事 人 在订立的 合同中 依照 有关规 定明确 各方的 消防 安全责 任;并 确定责 任人 对共用 的消防 车通道、疏 散通道、安全出 口和 建筑 消防 设施 进行统 一管 理。承 包、承 租 或者受 委托 经营、管理 的单 位应当 按照 本标 准要 求,在其使 用、管理 范围 内履 行消防 安全 职责。5.1.10 两个以 上产 权单 位和 使用 单位的 建筑 物,各 产权 单 位、使用 单位 对消 防车 通 道、涉及 公共 消防安全的 疏散 设施、安 全出 口和其 他建 筑消 防设 施应 当明确 管理 责任,可 以委 托统一 管理。5.1.1
15、1 宾馆、饭店 应当 保障 疏散 通道、安全 出口 畅通,并 设置符 合国 家规 定的 自动 消防设 施,保持 已设置的 自动 消防 设施(如:防火 门、防 火卷 帘、消 防安全 疏散 指示 标志、应 急照明、室 内消 火栓、自 动喷水灭 火设 施、火灾 事故 广播等)处 于正 常状 态。严禁下 列行 为:a)占用疏 散通 道;b)在安全 出口 或者 疏散 通道 上安装 栅栏 等影 响疏 散的 障碍物;c)营业期 间将 安全 出口 上锁、遮挡 或者 将消 防安 全疏 散指示 标志 遮挡、覆 盖;d)其他影 响安 全疏 散的 行为。5.1.12 宾馆、饭店 宜参 保火 灾公 众责任 险,加强 风
16、险 管理,提高 消防 安全 管理 水平,增强 社会 防灾 防损能力。5.1.13 宾馆、饭 店应 按照 有关 法律、法规和 技术 标准 的规 定,与本市 城市 火灾 自动 报警 信息系 统联 网。消防安 全责 任人 职责 宾馆、饭店 的法 定代 表人 或者非 法人 单位 的主 要负 责人是 本单 位的 消防 安全 责任人(如 果该 场所 法定 代 表人 或 主要 负 责人 不是 最 终受 益 人或 实 际控 制人 的,最 终 受益 人 或实 际控 制 人是 本 单位 消 防安全责任人),对本 单位 的消 防 安全工 作全 面负 责。并履 行以下 职责:a)贯彻执 行消 防法 规,保障 单位消
17、防安 全符 合规 定,掌握本 单位 的消 防安 全情 况;b)将消防 工作 与本 单位 的经 营活动 统筹 安排,批 准实 施年度 消防 工作 计划;c)为本单 位的 消防 安全 提供 必要的 经费 和组 织保 障,批准实 施消 防工 作业 务经 费预算 方案;d)建立健 全消 防安 全管 理组 织体系,确 定逐 级消 防安 全责任,批 准实 施消 防安 全制度 和保 障消 防安全的 操作 规程;e)组织防 火检 查,督促 落实 火灾隐 患整 改,及时 处理 涉及消 防安 全的 重大 问题;f)根据消 防法 规的 规定 建立 志愿消 防队 等多 种形 式的 消防组 织;g)组织制 定符 合本
18、单位 实际 的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并实施 演练;h)建立消 防安 全例 会制 度,每月至 少召 开一 次消 防安 全工作 会议。消防安 全管 理人 职责 5.3.1 属于消 防安全 重点 单位的 宾馆、饭店应 在管 理层任 命一名 成员(一般 为分管 安全的 副职)为 消防安全 管理 人,消防 安全 管理人 对消 防安 全责 任人 负责。消防 安全 管理 人应 履行下 列职 责:DB15/T 509.2 2022 4 a)拟订年 度消 防工 作计 划,组织实 施日 常消 防安 全管 理工作;b)组织制 订消 防安 全制 度和 保障消 防安 全的 操作 规程 并检查 督促 落实;c)拟定
19、消 防安 全工 作的 资金 投入和 组织 保障 方案;d)每月至 少组 织一 次防 火检 查,落 实火 灾隐 患整 改工 作;e)组 织实 施对 本单 位消 防设 施、器材 的维 护保 养,确 保 其完好 有效,确保 疏散 通 道和安 全出 口畅通;f)组织建 立和 管理 志愿 消防 队等消 防组 织,每半 年至 少组织 一次 灭火 技能 培训 和预案 演练;g)每半年 至少 组织员 工开 展 一次消 防知识、技 能的宣 传教育 和培训,组 织灭火 和应急 疏散预 案的实施 和演 练;h)建立消 防档 案,确定 消防 安全重 点部 位,设置 防火 标志,实行 严格 管理;i)至 少 每 半 年
20、向 消 防 安全 责任 人 专 题 报告 一 次 消防 安全 情 况,及时 报 告 涉及 消防 安 全 的 重大 问题;j)单位消 防安 全责 任人 委托 的其他 消防 安全 管理 工作。5.3.2 未确定 消防安 全管 理人员 的宾馆 饭店,前款 规定的 消防 安 全管理 工作 由该单 位消防 安全责 任 人负责实 施。专、兼 职消 防安 全管 理人 员职责 专、兼 职消 防安 全管 理人 员应在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或 者消防 安全 管理 人的 领导 下开展 工作,并 履行 下列职责:a)掌握消 防法 律法 规,了解 本单位 消防 安全 状况,及 时向上 级报 告;b)提请确 定消 防安
21、全重 点部 位,提 出落 实消 防安 全管 理措施 的建 议;c)实施每 日防 巡查,及 时发 现火灾 隐患,落 实火 灾隐 患整改 措施;d)管理、维护 消防 设施、器 材和消 防安 全标 志;e)组织开 展消 防宣 传,对员 工进行 教育 培训;f)编制灭 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组织 演练;g)记录有 关消 防工 作开 展情 况,完 善消 防档 案;h)完成其 他消 防安 全管 理工 作。部门消 防安 全责 任人 职责 各部门 负责 人是 所在 部门 的消防 安全 责任 人,履行 下列职 责:a)掌 握 本 部 门消 防 安 全情 况,贯 彻 执 行公 共 娱 乐场 所消 防 安 全 管
22、理 制 度 和保 障消 防 安 全 的操 作规程,全面 落实 本部 门消 防安全 责任;b)开展本 部门 员工 消防 安全 宣传教 育活 动,督导 本部 门员工 认真 执行 安全 操作 规程,遵守 安全 用电、用 火、用气 规定;c)加强用 电、用火、用 气设 备、设 施及 压力 容器、易 燃易爆 危险 物品 的安 全管 理,特 殊工 种岗 位禁止无 证人 员上 岗操 作;d)落实每 日防 火巡 查工 作,确保本 部门 责任 区疏 散通 道、安 全出 口畅 通,灭火 器材、消防 设施 及疏散指 示标 志完 好有 效;e)定期开 展消 防安 全自 查,发现火 灾隐 患及 时组 织整 改,重 大情
23、 况应 立即 向上 级主管 及保 卫部 门报告;f)发生火 灾时,组 织本 部门 员工按 预案 疏散 人员,扑 救火灾;g)完成上 级交 办的 其他 消防 安全工 作,接受 单位 专、兼职消 防安 全管 理人 员的 检查和 监督。DB15/T 509.2 2022 5 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职责 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应当 能满足 国家 规范 要求,初 级(五 级)证书 的人 员可 监控、操作 不具 备联 动控制功 能的 区域 火灾 报警 系统及 其他 消防 设施;监 控、操作 设有 联动 控制 设 备的消 防控 制室 的人 员,应持有中 级(四级)以上 等 级的国 家职 业资 格证
24、书,并熟练 掌握 消 防控 制室 管理及 应急 程序,并 履 行下列职 责:a)熟悉和 掌握 消防 控制 室设 备的功 能及 操作 规程,按 照规定 测试 自动 消防 设施 的功能,保 障消 防控制室 设备 的正 常运 行;b)对火警 信号 应立 即确 认,火灾确 认后 应立 即报 火警,启动 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 案随即 向消 防主 管人员报 告;c)对故障 报警 信号 应及 时确 认记录,消 防设 施故 障应 及时通 知相 关技 术部 门排 除,不 能排 除的 应立即向 部门 主管 人员 或消 防安全 管理 人报 告;d)做好消 防控 制室 的火 警、故障和 值班 记录;e)如实填 写值
25、 班记 录和 系统 运行等 记录。志愿消 防队 员职 责 志愿消 防队 员从 本单 位员 工中以 不小 于30%的 比例 选取,应履 行下 列职 责:a)熟悉本 单位 建筑 消防 设施 和灭火 与应 急疏 散预 案,知道本 人在 义务 消防 队中 的职责 分工;b)参加消 防业 务培 训及 灭火 和应急 疏散 预案 演练,了 解防火 知识,掌握 报警、灭火与 引导 疏散 技能,会 使用 灭火 器材 及其 他消防 设施;c)做好本 部门、本 岗位 日常 安全防 火工 作,宣传 消防 安全常 识,督促 他人 共同 遵守;d)发生火 灾时 须立 即赶 赴现 场,服 从现 场指 挥,积极 参加扑 救火
26、 灾、疏散 人员、救助 伤员、保 护现场等 工作;e)按照本 单位 的管 理规 定进 行防火 巡查,并 做好 记录,发现 问题 应及 时报 告;f)应掌握 防火 和灭 火的 基本 技能,发现 火灾 应及 时报 火警并 报告 主管 人员,实 施灭火 和应 急疏 散预案,协助 灭火 救援;g)劝阻和 制止 违反 消防 法规 和消防 安全 管理 制度 的行 为;h)接到控 制中 心指 令后,对 有关报 警信 号及 时确 认。电焊、气焊 工、易燃 易爆 化学物 品操 作人 员职 责 电焊、气焊 工、易燃 易爆 化学物 品操 作人 员职 责如 下:a)接受消 防安 全教 育培 训,执行有 关消 防安 全
27、制 度和 操作规 程,履行 审批 手续;b)落实相 应作 业现 场的 消防 安全措 施,保障 消防 安全;c)发生火 灾后 应立 即报 火警。6 消防安 全制 度和 操作 规程 一般规 定 宾馆、饭 店应 按照 消防 法 律法规,结合 本单 位特 点,建立健 全各 项消 防安 全制 度和保 障消 防安 全的操作规 程,由 消防 安全责 任人批 准后公 布实 施,并 根据宾 馆饭店 实际 情况的 变化随 时修订 以适 应宾馆、饭店的 需要。消防安 全制 度 DB15/T 509.2 2022 6 6.2.1 消防安 全例 会制 度 处理涉 及消 防安 全的 重大 问题,研究、部 署、落实 本 单
28、位的 消防 安全 工作 计划 和措施。消 防安 全 例会应由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主 持,相关 人员 参加,每月 不 应少于 一次。消防 安全 例 会应由 消防 安全 管理 人提出议程,并 应形 成会 议纪 要或决 议。应包 括会 议召 集、人 员组 成、会 议频 次、议题 范围、决定 事项、会议记录 等要 点。6.2.2 消防组 织 管 理制 度 宾馆饭 店应当 设置 消防组 织机构,消防 安全 责任人 或消防 安全管 理人 应当明 确消防 工作职 责部 门,确定专、兼 职消 防安 全管 理人员,并 明确 其工 作职 责。建 立志 愿消 防队 并明 确相应 的职 责,志愿 消 防 队的数量
29、不应 少于 本单 位从 业人数 的30%。应 包括 组 织机构 及人 员、工作 职责、例会、教 育培 训等 要点。6.2.3 消防安 全教 育、培训 制度 宾馆饭 店应 通过 多种 形式 开展经 常性 的消 防安 全宣 传与培 训,应 包括 责任 部 门、责任 人和 职责、频次、培 训对 象(包括 特殊 工种及 新员 工)、培 训要 求、培训 内容、考 核办 法、情况记 录等 要点。6.2.4 防火巡 查、检查 和火 灾隐 患整改 制度 宾馆饭 店应 进行 防火 巡查 和检查,巡查 应填 写巡 查 记录表,检查 应填 写检 查 记录表,要组 织夜 间防火巡查,利 用宾 馆饭 店内 部设置 的电
30、 子巡 更系 统,发现火 灾应 立即 报火 警并 实施扑 救。应包括 责任部 门、责任人 和职责、检查 频次、参加 人员、检查部 位、内容和 方法、火灾隐 患认 定、处理和 报告 程序、整 改责 任和防 范措 施、情况 记录 等要点。6.2.5 消防(控制 室)值班 制度 制定消 防(控 制室)值 班 制度,确 保24 h 持 证双 人 值班(只 有火 灾报 警控 制 器无消 防联 动控 制器 的值 班 人员 应 持初 级 及以 上消 防 设施 操 作员 证;设 有消 防 联动 控 制器 的 值班 人员 应 持中 级 及以 上 消防设施操作 员证),消防 控制 室 的管理 和应 急处 置程 序
31、应 严格按 消 防控 制室 管理 及 应急程 序 的相 关要 求,并明确 值班 人员 的职 责。应包括 责任 范围 和职 责、突发事 件处 置程 序、报告 程序、工作 交接、值 班 人 数和资质 要求、情 况记 录等 要点。6.2.6 安全疏 散设 施管 理制 度 应明确 消防 安全 疏散 设施 管理的 责任 部门 和责 任人,定 期维 护、检 查的 要求,确保安 全疏 散设 施 的管理要 求。应 包括 责任部 门、责 任人和 职责、安全 疏散部 位、设 施检 测和管 理要求、情况 记录 等要点。6.2.7 燃气、电气 设备 和用 火、用电安 全管 理制 度 明确用 火管 理、燃气、电 气设备
32、 的责 任部 门和 责任 人,用 火的 审批 范围、程 序和安 全措 施。应包 括责任部 门、责任 人和 职责、设施 登记、施工 人员 资 格、动 火审 批程 序、检 查 部位和 内容、检 查工 具、安全防范 措施、发 现问 题处 置程序、情 况记 录等 要点。6.2.8 消防设 施、器材 维护 保养 制度 消防设 施、器材 应定 期进 行维护 保养,并 制定 维护 保养制 度。应包 括责 任部 门、责 任人 和职 责、设备登记、维 护保 养要 求、维护保 养内 容、实施 单位、故障 修复 时限、资 质情 况、情 况记 录等 要点。6.2.9 消防设 施检 测制 度 DB15/T 509.2
33、2022 7 消防设 施应当 至少 每年进 行一次 全面检 测,检测应 委托符 合从业 条件 的第三 方消防 技术服 务机 构。应包括 责任 部门、责 任人 和职责、委 托检 测程 序、检测 频 次、检测 内容、回 避要求、检 测档 案管 理等 要点。6.2.10 报警联 网工 作规 定 配置火 灾自 动报 警信 息系 统的宾 馆饭 店,建议 与城 市远程 监控 系统 联网。已 经建立 远程 监控 联网 的单位,应明 确责 任部 门、责任人 和职 责、联网 用户 职责、用户 智能 终端 检查、联网 设备 的维 护管 理、告警信息 处置、情 况记 录等 要素。6.2.11 火灾公 众责 任保 险
34、 宾馆饭 店宜 每年 参保 火灾 公众责 任险,加强 火灾 防 范和风 险管 理工 作。应 包 括责任 部门、责任 人和职责、承保 单位、承 保房 间数、承保 座位 数等。6.2.12 灭火和 应急 疏散 预案 演练 制度 宾馆、饭店 应制 定灭 火和 应急疏 散预 案,并定 期组 织演练 应包 括预 案制 定和 修订、责任 部门、组 织分工、演练 频次、范 围、演练程 序、注意 事项、演 练情况 记录、演 练后 的小 结与评 价等 要点。6.2.13 其他必 要的 消防 安全 制度 应根据 宾馆、饭 店实 际情 况,制 定易 燃易 爆物 品检 查、仓 库管 理等 其他 必要 的消防 安全 制
35、度。消防安 全操 作规 程 应根据 宾馆、饭 店实 际情 况,制 定下 列保 障消 防安 全的操 作规 程:a)消防设 施操 作规 程(包括 消防控 制室、消 防水 泵房、消防 电梯 等);b)变、配 电设 备操 作规 程(包括总 配电 间、分配 电间);c)电气线 路安 装操 作规 程;d)设备安 装操 作规 程;e)燃油、燃气 设备 及压 力容 器使用 操作 规程;f)电焊、气焊 操作 规程;g)其他消 防安 全操 作规 程。7 火灾危 险源 管理 用电管 理 7.1.1 一般规 定 7.1.1.1 电气设 备和线 路敷 设应由 具有电 工资格 的专 业人员 负责安 装和维 修,进行电 焊
36、、气 焊等具 有火灾危 险的 作业 人员 应经 消防安 全培 训,持证 上岗 并严格 遵守 消防 安全 操作 规程。7.1.1.2 防爆、防潮、防 尘的 部位 安装电 气设 备应 符合 安全 要求。7.1.1.3 每年应 对电 气线 路和 设备 进行安 全检 查,必要 时委 托专业 机构 进行 电气 消防 安全检 测。7.1.1.4 电气线 路敷 设、设备 安装 应采取 下列 防火 措施:DB15/T 509.2 2022 8 a)明敷塑 料导 线应 穿管 或加 线槽保 护,吊顶 内的 导线 应穿金 属管 或难 燃性 套管 保护,导线 不应 裸露,并 应留 有1 至 2 处检 修孔;b)配电箱
37、 的壳 体和 底板 宜采 用不燃 性材 料制 作。配电 箱不应 安装 在可 燃和 易燃 的装修 材料 上;c)开关、插座 应安 装在 难燃 或不燃 性材 料上;d)各种发 热电 器距 离周 边的 窗帘、幕布 等可 燃物 不应 小于 0.5 m。e)照明、电热 器等 设备 的高 温部位 应远 离可 燃材 料或 导线穿 越可 燃和 易燃 装修 材料时,应 采用 不燃性材 料隔 热。7.1.1.5 电气设 备的 安装 和线 路的 敷设应 符 合 GB 50303、GB 50016、GB 50098 中的 有 关要求。7.1.2 电气防 火管 理要 求 宾馆、饭店 应加 强电 气防 火管理,采 取下
38、列措 施:a)电气线 路改 造等 应办 理内 部审批 手续,不 应私 拉乱 接电气 设备;b)不应在 客房、宿 舍、娱乐 中心等 场所 使用 具有 火灾 危险的 电热 器具、高 热灯 具;c)电器产 品、灯具 的质 量应 符合国 家标 准或 者行 业标 准;d)不使用 的电 气设 备应 及时 切断电 源。用火管 理 宾馆、饭店 应加 强用 火管 理,采 取下 列措 施:a)严格执 行用 火审 批制 度,落实现 场监 护人 和防 范措 施;b)固定用 火场 所应 有专 人负 责;c)客房、宿舍、娱 乐中 心等 场所禁 止使 用蜡 烛等 明火 照明;不应 在室 内使 用冷 焰火。易燃易 爆化 学危
39、 险物 品管 理 宾馆应 加强 易燃 易爆 化学 危险物 品管 理,采取 下列 措施:a)使用和 存放 易燃 易爆 物品 的场所 应符 合消 防安 全要 求;b)严格易 燃易 爆化 学危 险物 品存放、使 用审 批制 度,明确专 人负 责;c)地下室 严禁 使用 液化 石油 气,高 层建 筑严 禁使 用和 存放瓶 装液 化石 油气。d)人 员 密集 场 所内 燃 油设 备的 供 油管 道 及燃 气 设备 的供 气 管道 上 应设 置 手动 和自 动 切断 阀。宾馆、饭 店的 管道 应经 常检 查和保 养。营业 面积 大于500 的餐 厅,至 少每 季度 对厨房 油烟 管道进 行 一次 清 洗,
40、其 烹饪 操作 间 的排 油 烟罩 及 烹饪 部位 宜 设置 自 动灭 火 装置 及可 燃 气体 报 警装置。宾 馆地 下室 内严 禁存 放甲乙 类火 灾危 险性 物品。8 重点部 位及 设施 管理 一般规 定 8.1.1 宾馆、饭店新 建、改建、扩建、内部装 修、布局改 变或变 更使用 性质 时,应 依据 建设工 程 消防设计 审查 验收 管理 暂行 规定 进行 审验。8.1.2 对建筑 物进 行局 部改 建、扩 建和装 修的 工程,施 工区 域 和营业 区域 应采 取完 全的 防火分 隔措 施。8.1.3 宾馆、饭店开 业使 用前应 向消防 应急救 援机 构申报 或承诺 消防安 全检 查,
41、经 消防安 全检查 合 格后方可 投入 使用 和开 业。DB15/T 509.2 2022 9 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 8.2.1 宾馆应 将下 列部 位确 定为 消防安 全重 点部 位:a)容易发 生火 灾的 部位,主 要有娱 乐中 心、多功 能厅、厨房、员工 宿舍 楼、锅 炉房、配电 室、烘干机房 等;b)发生火 灾可 能严 重危 及人 生和财 产安 全的 部位,主 要有客 房、员工 宿舍、会 议室、贵重 设备 工作室、档案 室、微机 中心、财会 室、可燃 物品 仓库 等;c)对消防 安全 有重 大影 响的 部位,主要 有消 防控 制室、配电 间、消防 水泵 房、防排烟 机房、自 备发电机
42、 房等。8.2.2 消防安 全重点 部位 应设置 明显的 防火标 志,标明“消防安 全重点 部位”和“防火责 任人”落 实相应管 理规 定,并实 行严 格管理。安全疏 散设 施管 理 宾馆、饭店 应落 实下 列安 全疏散 设施 管理 措施:a)防火门、防 火卷 帘、疏散 指示标 志、火灾 应急 照明、火灾 应急 广播 等设 施应 设置齐 全、完好 有效,常 闭式 防火 门应 处于 关闭 状 态;b)宾馆、饭店 的楼 层内 应设 辅助疏 散设 施,房间 内宜 设应急 手电 筒、防烟 面具 等逃生 器材;c)应在客 房、娱乐 中心 等处 的明显 位置 设置 楼层 平面 和安全 疏散 方位 与路 线
43、示 意图,在常 闭防 火门上设 有警 示文 字和 符号;d)保持疏 散通 道、安全 出口 畅通,禁止 占用 疏散 通道,不应 遮挡、覆 盖疏 散指 示标志;e)营业期 间禁 止将 安全 出口 上锁,禁止 在安 全出 口、疏 散通道 上安 装栅 栏等 影响 疏散和 灭火 救 援的障碍 物;f)首层和 楼层 中的 公共 疏散 门宜设 置推 闩式 外开 门;g)不准在 步梯、电 梯前 室及 楼道内 存放 电动 车,不准 在室内 给电 动车 充电,不 准将电 动车 带进 电梯。消防设 施、器材 维护 管理 8.4.1 一般规 定 8.4.1.1 宾馆、饭店应 加强 建筑消 防设施、器材 的日 常管理,
44、保证 建筑消 防设 施、器 材配置 齐全,并能正常 工作。设 有自 动消 防设施 的场 所,应建 立维 护保养 制度,确 定专 职人 员维护 保养;自 身没 有 能 力维护保 养的,应 当委 托具 有消防 设施 维护 保养 能力 的组织 或单 位进 行消 防设 施维护 保养,并 与受 委 托 组织或单 位签 订合 同,在合 同中确 定维 护保 养内 容,消防设 施维 护保 养,应执 行国家 的有 关要 求。维 护 保养,应 当保 留记 录。8.4.1.2 建筑消 防设施 投入 使用后 即应保 证其处 于正 常运行 或准工 作状态,不 应擅自 断电停 运或长 期带故障 工作。需 要维 修时,应采
45、 取相 应的 措施,维 修完成 后,应立 即恢 复到 正常运 行状 态。对于 由 于 故障需要 暂时 停用 系统 的,应当经 单位 消防 安全 责任 人批准,并 采取 防范 措施 确保安 全。8.4.1.3 宾馆、饭店应 根据 实际情 况与消 防设施 的特 点,制 定适合 实际的 使用 标志,指定人 员根据 消防设施 的状 态及 时调 整标 志,并进 行记 录。宾 馆饭 店 应采取 措施 确保 标志 的完 好,不因 时间 及责 任人 员的变动 导致 标志 的损 毁、迁移和 错挂。8.4.2 消火栓 系统 管理 DB15/T 509.2 2022 10 消火栓 系统 管理 应达 到下 列要求:a
46、)消火栓 不应 被遮 挡、圈 占、埋 压,室外 消火 栓、水 泵接合 器 2.0 m 范围 内不 应设置 影响 其正 常使用的 障碍 物;b)消火栓 应有 明显 标识;c)消火栓 箱内 配器 材配 置齐 全,系 统应 保持 正常 工作 状态。8.4.3 火灾自 动报 警系 统管 理 火灾自 动报 警系 统管 理应 达到下 列要 求:a)探测器 等报 警设 备不 应被 遮挡、拆除;b)不应 擅 自关 闭系 统,维护 时应落 实安 全措 施;c)应由具 备上 岗资 格的 专门 人员操 作;d)定期进 行测 试和 维护;e)系统应 保持 正常 工作 状态。对于设 有火 灾自 动报 警系 统的,建议
47、与城 市远 程监 控系统 联网,联 网设 备应 纳入建 筑消 防设 施日 常维护管 理的 范畴。8.4.4 自动喷 水灭 火系 统管 理 自动喷 水灭 火系 统管 理应 达到下 列要 求:a)洒水喷 头不 应被 遮挡、拆 除;b)报警阀、末 端试 水装 置应 有明显 标识,压 力表 应设 置在便 于检 查的 部位,并 便于操 作;c)定期进 行测 试和 维护;d)系统应 保持 正常 工作 状态。8.4.5 灭火器 管理 8.4.5.1 对灭火 器应加 强日 常管理 和维护,建立 维护、管理 档案,记明类 型、数量、部位、充装记 录和维护 管理 责任 人。8.4.5.2 灭火器 应保 持铭 牌完
48、 整清 晰,保 险销 和铅 封完 好,应避免 日光 暴晒 和强 辐射 热等环 境影 响。8.4.5.3 灭火器 应放置 在不 影响疏 散、便 于取用 的明 显部位,并摆 放稳固,不 应被挪 作他用、埋压 或将灭火 器箱 锁闭。8.4.6 消防标 志标 识管 理 消防标 志标 识的 管理 应达 到下列 要求:a)基材牢 固,字迹 图案 醒目,符合 有关 标准;b)应根据 实际 情况,使 用符 合实际 或状 态的 标志 标识;c)应根据 消防 设施、环 境状 态及时 调整、配 置消 防安 全标志 标识,并 做好 记录;d)应采取 措施 确保 标志 标识 的完好,不 应任 意变 动导 致标志 的损
49、毁、迁移 和错 挂。消防控 制室 管理 8.5.1 消防控 制室 应按 消 防控 制 室管理 及应 急程 序 的要 求,制定 并张 贴消 防控 制室 日 常管理 制度、值班员 职责、接 处警 操作 规程等 工作 制度。8.5.2 消防控 制室 的设 备应 当实 行每 日 24 h 专 人(每 班不 应少 于 2 人)值 班制 度,确保及 时发 现并 准DB15/T 509.2 2022 11 确处置 火灾 和故 障报 警。8.5.3 消防控 制室值 班人 员应当 在岗在 位,认 真记 录控制 器日运 行情况,每 日检查 火灾报 警控制 器 的自检、消音、复 位功 能以 及主备 电源 切换 功
50、能,并 按规定 填写 记录 相关 内容。8.5.4 消防控 制室 值班 人员 应当 通过消 防专 业培 训,持证 上岗。8.5.5 消防控 制室应 备有 一定数 量的灭 火器、防毒 面具、空气呼 吸器、手持 扩音器、充电 手电筒、对讲机、消防 梯、消防 斧、辅助逃 生装 置等 消防 紧急 备用物 质、工具 仪表。8.5.6 消防控 制室应 备有 消防设 备用房、通往 顶层 和地下 室等消 防设施 的通 道门锁 钥匙,以及防 火 卷帘按钮 钥匙 并分 类标 志悬 挂;备 有消 防电 源、控制 箱、开 关专 用钥 匙及 手提 插孔消 防电 话、安全 工 作 帽等消防 专用 工具、器 材。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