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DB1307张 家 口 市 地 方 标 准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大 型 养 殖 水 域 养 护 技 术 规 范2 0 2 2-0 7-2 6 发 布 2 0 2 2-0 8-2 6 实 施I C S 6 5.1 5 0C C S B 5 2张 家 口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一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与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由 张 家 口 市 农 业 农 村
2、 局 提 出。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张 家 口 市 农 业 综 合 行 政 执 法 支 队、蔚 县 农 业 农 村 局、赤 城 县 农 业 农 村 局。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魏 玉 文、邢 泰、郑 志 新、朱 敏、赵 舂 盛、张 淑 虹、赵 常 林、崔 文 典、邢 智 君、任 丽 琴、李 鹏、张 博 超、李 秀 花、马 海 军、顾 强、杨 成 才、韩 余、孙 宝 青、张 文 杰。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1大 型 养 殖 水 域 养 护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养 护 的 有 关 术 语 和 定 义、水
3、 生 态 管 护 原 则、调 查 与 监 测、水 域 生 态评 价、生 态 环 境 生 物 调 控,生 态 监 控 与 资 源 养 护。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张 家 口 市 有 渔 业 功 能 的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养 护。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1 1 6 0 7 渔 业 水 质 标 准N
4、 Y 5 0 5 1 无 公 害 食 品 淡 水 养 殖 用 水 水 质S C/T 1 1 0 1 湖 泊 渔 业 生 态 类 型 参 数S C/T 1 1 4 9 大 水 面 增 养 殖 容 量 计 算 方 法S C/T 9 1 0 2.3 渔 业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第 3 部 分:淡 水D B 1 3/T 1 0 1 9 大 水 域 鲢 鳙 鱼 增 殖 放 流 技 术 规 范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部 令 水 生 生 物 增 殖 放 流 管 理 规 定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大 型 养 殖 水 域单 个 水
5、面 面 积 达 到 3 3.3 3 公 顷 以 上、具 有 渔 业 功 能 的 水 域。4 管 理 与 养 护 原 则4.1 生 态 安 全放 养 水 域 应 符 合 G B 1 1 6 0 7、N Y 5 0 5 1 水 质 标 准,远 离 污 染 源 和 重 度 污 染 区 域,在 确 保 对 本 水域 及 上 下 游 水 域 健 康 安 全 的 前 提 下,方 可 放 养 外 来 物 种 和 凶 猛 性 鱼 类,并 将 放 养 数 量 控 制 在 增 殖 允许 范 围 以 内。4.2 简 约 实 用,生 态 优 先根 据 不 同 类 型 水 域 富 营 养 化 程 度 确 定 滤 食 性
6、 鱼 类 的 放 养 量,对 渔 业 资 源 养 护、维 护 水 域 环 境 健康 等 环 节 高 效 管 控。优 先 放 养 抑 制 藻 类 大 量 繁 殖、控 制 水 草 旺 长、能 够 分 解 沉 积 物 中 碎 屑 的 滤 食 性、杂 食 性 鱼 类 等 生 态 净 水 修 复 物 种。5 调 查 与 监 测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25.1 按 照 S C/T 9 1 0 2.3 渔 业 生 态 环 境 监 测 规 范 第 3 部 分:淡 水 规 定 执 行。5.2 水 域 基 本 情 况 调 查包 括:水 域 名 称、主 管 单 位、位 置、水 域 功
7、能、面 积、水 深、水 源 条 件、总 库 容、水 位 常 年 变化 状 况,工 业 污 染 源 分 布 状 况、农 业 面 源 污 染 源 情 况、生 活 污 水 排 放 状 况,渔 业 生 产 情 况、历 年 放流 情 况、是 否 属 于 水 产 种 质 资 源 保 护 区。5.3 水 环 境 监 测包 括:水 温、透 明 度、p H 值、溶 解 氧、化 学 耗 氧 量、总 碱 度、总 硬 度、氨 氮、硝 酸 盐 氮、亚硝 酸 盐 氮、总 氮、总 磷、可 溶 性 磷 酸 盐、叶 绿 素、水 域 类 型。5.4 水 生 生 物 资 源 调 查5.4.1 生 物 资 源 调 查包 括:浮 游
8、植 物、浮 游 动 物、底 栖 动 物、水 生 维 管 束 植 物。5.4.2 渔 业 资 源 调 查包 括:主 要 经 济 鱼 类 种 类 鉴 别、种 类 组 成,渔 获 物 中 生 物 密 度、渔 获 生 物 量,近 三 年 增 殖 放 流种 类、规 模 和 渔 产 量。6 水 域 生 态 评 价将 水 环 境 监 测、水 生 生 物 资 源 调 查 的 结 果 进 行 统 计 分 析,按 照 S C/T 1 1 0 1 规 定 的 方 法 确 定 水 域 渔业 生 态 类 型,对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的 富 营 养 化 状 况 进 行 评 价。通 过 水 质 监 测 确 定 总 氮、
9、总 磷、生 化 需 氧 量值,通 过 生 物 监 测 确 定 叶 绿 素-a 值。参 照 国 际、国 内 上 认 为 水 域 中 总 氮 质 量 浓 度 0.2 m g/L、总 磷 质量 浓 度 0.0 2 m g/L、生 化 需 氧 量 1 0 p p m、叶 绿 素-a 含 量 为 1 0 m g/L 是 水 体 富 营 养 化 的 临 界 发 生 浓 度,由 此 确 定 水 质 富 营 养 化 水 平。7 生 态 环 境 生 物 调 控7.1 藻 型 水 域7.1.1 放 养 种 类放 养 以 滤 食 性 鱼 类 鲢、鳙 鱼 为 主,搭 配 草 鱼,保 护 杂 食 性 鱼 类 鲤、鲫 鱼
10、,同 时 可 增 殖 经 济 价 值较 高 的 池 沼 公 鱼。7.1.2 鲢、鳙 放 养 数 量依 据 水 域 营 养 类 型 确 定 滤 食 性 鱼 类 放 养 量,其 中:a)贫 营 养 型 的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鲢、鳙 放 养 量 为 1 2 0 尾/公 顷 2 1 0 尾/公 顷。b)中 营 养 型 的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鲢、鳙 放 鱼 量 为 2 1 0 尾/公 顷 4 2 0 尾/公 顷。c)富 营 养 型 的 大 型 养 殖 水 域 鲢、鳙 放 养 量 为 4 2 0 尾/公 顷 5 8 0 尾/公 顷。7.1.3 放 养 规 格鲢、鳙、草 鱼 鱼 种 放 养 规
11、格 体 长 达 到 1 3 厘 米/尾 以 上,鲤 鱼 鱼 种 放 养 规 格 体 长 达 到 1 2 厘 米/尾以 上。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37.1.4 放 养 比 例鲢、鳙 的 放 养 比 例 占 总 放 养 量 的 6 0%8 0%,鲤、草 鱼 占 总 放 养 量 5%1 5%,其 它 鱼 占 5%,其 中鲢 鳙 的 放 养 比 例,当 水 域 中 浮 游 动 物/浮 游 植 物 在 0.5 5 左 右,鳙 鲢 比 例 在 6:4 7:3;当 水 域 中 浮 游动 物/浮 游 植 物 在 0.2 6,鲢 鳙 比 例 在 7:3 8:2。7.1.5 放 养
12、 时 间春 放 或 秋 放,春 放 在 3 月 下 旬 至 5 月 上 旬、秋 放 在 9 月 1 0 月。7.1.6 按 照 D B 1 3-T 1 0 1 9 大 水 域 鲢 鳙 鱼 增 殖 放 流 技 术 规 范 执 行。7.2 藻、草 混 合 型 水 域7.2.1 放 养 种 类以 放 养 草 鱼(坝 下 大 水 面 也 可 搭 配 部 分 鲂)等 草 食 性 鱼 类 为 主,搭 配 鲢、鳙 滤 食 性 鱼 类,保 护鲤、鲫 杂 食 性 鱼 类。7.2.2 放 养 数 量草 食 性 鱼 类 的 放 养 量 依 据 S C/T 1 1 4 9 的 规 定 估 算 的 鱼 产 力,也 可
13、以 渔 业 资 源 调 查 统 计 数 据 分 析 结果 来 确 定,滤 食 性 鱼 类 的 放 养 量 参 照 7.1.2,滤 食 性 鱼 类 的 放 养 量 与 草 食 性 鱼 类 放 养 量 的 比 例 一 般掌 握 在 3:1 4:1。7.2.3 放 养 规 格鲢、鳙、草 鱼 鱼 种 放 养 规 格 体 长 达 到 1 3 厘 米/尾 以 上,鲤 鱼 鱼 种 放 养 规 格 体 长 达 到 1 2 厘 米/尾以 上。7.2.4 放 养 时 间春 放 或 秋 放,春 放 在 3 月 下 旬 至 5 月 上 旬、秋 放 在 9 月 1 0 月。7.2.5 按 照 D B 1 3-T 1 0
14、 1 9 大 水 域 鲢 鳙 鱼 增 殖 放 流 技 术 规 范 执 行。7.2.6 水 草 控 制采 取 加 深 水 位、早 期 机 械 断 草、人 工 收 割 措 施 控 制 水 草 生 长。7.3 控 制 富 营 养 化7.3.1 保 护 生 态 环 境增 加 水 域 周 围 植 被 覆 盖 率,减 少 水 土 流 失,限 制 过 度 开 发 旅 游 资 源。7.3.2 实 施 生 物 调 控采 用 鱼 类 种 群 下 行、互 利 共 生 调 控,减 少 食 浮 游 动 物 或 食 底 栖 动 物 鱼 类,同 时 利 用 食 藻 鱼 控 制蓝 藻 水 华。8 生 态 监 控 与 资 源
15、养 护8.1 生 态 监 控监 测 放 流 水 域 水 质 理 化 因 子 和 水 生 态 健 康 状 况,定 期 监 测 放 养 鱼 类 生 长 和 鱼 类 资 源 变 化 情 况。8.2 增 殖 资 源 养 护D B 1 3 0 7/T 3 8 6 2 0 2 24实 施 轮 捕 轮 放、捕 大 留 小;池 沼 公 鱼 在 次 年 繁 殖 前 全 部 捕 出,其 余 品 种 全 年 捕 捞 量 控 制 在 现 存资 源 量 的 三 分 之 一;设 置 禁 渔 区 和 禁 渔 期。8.3 构 建 生 态 渔 业放 养 种 类 要 与 水 域 生 态 条 件 吻 合,注 意 保 护 土 著 种 类 和 濒 危 种 类,移 植 外 来 种 要 按 照 农 业 农 村部 水 生 生 物 增 殖 放 流 管 理 规 定 执 行,要 经 科 学 论 证 方 可 实 施。8.4 严 格 捕 捞 监 管按 照 捕 捞 许 可 证 规 定 的 作 业 类 型、场 所、时 限、渔 具 数 量 和 捕 捞 限 额 作 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