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67. 220. 20 分类号:X38备案号:16392-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QB 2238.5-2005 代替QB2238一1996强化营养盐核黄素强化营养盐Fortified nutrient salt-Fortified nutrient salt with lactoflavin 2005-0严26发布2006-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目lj QB 2238强化营养盐系列标准分为五项:一QB2238.1 强化营养盐钙强化营养盐1一QB2238.2强化营养盐辞强化营养盐:一QB2238.3强化营养盐晒强化营养盐:一QB2238.4强化营养
2、盐铁强化营养盐:一QB2238.5 强化营养盐核黄素强化营养盐。本标准为QB2238系列标准的第五项。本标准的第3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QB 2238.5-2005 本标准是对QB2238一1996强化营养盐的修订,将其中5个产品分别单列,组成系列标准。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负责起草,全国井矿盐标准化中心、杭州蓝海星盐制品厂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素娟、潘悦、张昆、尉勤、么秀芝、魏瑜。本标准于199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次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原中国轻工总会发布的轻工行业标准QB2238-1996强化营
3、养盐的核黄素强化营养盐部分。QB 2238.5-2005 强化营养盐核黄素强化营养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核黄素强化营养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食用盐为载体,添加核黄素营养强化剂的强化营养盐。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 7
4、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618-2001 制盐工业主要产品取样方法GB/T 13025. 1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粒度的测定GB/T 13025. 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GB/T 13025.4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水不溶物的测定GB/T 13025. 5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氯离子的测定GB/T 13025. 7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腆离子的测定GB/T 13025. 9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铅离子的测定(光度法)GB/T 13025. 13 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肺离子的测定GB/T 18962制盐工业通用试验方法铅离子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 14880 食品营养
5、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2005)3要求3. 1 感官指标j炎黄色、无异臭、无可见杂物。3.2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表1项目指标氯化铀(以NaCl计)(g/100g)吧,-98.5 水分(烘失重)(g/100g):$. a二、1. 00 水不溶物Cg/100g)町、f、0. 10 粒度(1.00mm筛上物)(g/100g)、f、10 QB 2238.5-2005 置于白色洁净的器皿中,在正常光线下,目视、鼻嗅。按GB/T13025. 1测定。5. 3 水分(烘失重)按GB/T13025. 3测定。5. 4 水不溶物按GB/T13025
6、5. 5 氢化纳5. 6. 2 仪器、设5. 6. 2. 1 一般实验5. 6. 2. 2 分光光度计。5.6. 3 试剂和溶液5. 6. 3. 1 氯化铀(GB/T1266)溶液:lOOg/L。2 . Cl) QB 2238.5-2005 5. 6. 3. 2 乙酸CGB/I5. 6. 3. 3 核黄素描称取在盛硫陆白、抖,此溶液,加氯化铀立自作对照,水200mL,50mL比色其吸光度。样品测但帕核黄素Cmg/kg)五Lm 式中:C,一一从标准曲线上-,k-/. m一一20.00mL5. 6. 6 允许误差两次平行测果。、,测定结按GB/5. 9 碑离按GB/一次,有下列情) ahuc 3
7、QB 2238.5-2005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 1. 2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为氯化铀、核黄素、水分、水不溶物、粒度、腆。6.2抽样方法6. 2. 1 由相同加工方法生产的、同一等级、一次交付的产品构成为一批。抽取的份样按GB/T8618-2001中3.4.4精制盐抽样规定执行。6.2.2 将该批抽取份样的样品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缩分至量不少于500g,分装井密封于沽净、干燥的容器中,应满足二次检验、复核的需要。6.3 判定6.3. 1 检验结果如有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应以抽取同批产品的备用样,对不符合项目进行复验,若复验仍达不到本标准的规定,则该批产品判
8、为不合格。6.3.2 产品质量以产品交付时检验质量为准。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时,由供需双方共同委托仲裁单位,按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6.4 净含量产品包装的净含量的检验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005)的要求。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本产品的包装500g以内用袋装或瓶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产品包装应标注GB7718规定的要素。7. 2 产品的外包装可用纸箱或聚乙烯塑料编织袋,每箱产品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外包装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或销售企业名称、地址。7.3 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不应与能导致产品污染的物品混装。由于运输、装
9、卸造成产品破损和质量下降,应由有关责任方负责。7.4 核黄素强化营养盐应妥善保管,存放仓库要通风,防止雨淋,受潮。不应与能导致盐质污染的货物共同贮存。7. 5 核黄素强化营养盐保质期为12个月。4 mCONm的NN筒。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强化营养盐核黄素强化营养盐QB 2238. 5-2005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地址:北京东长安街6号邮政编码:100740发行电话:(010)65241695 网址:http:/ 告eE-mail: 轻工业标准化编辑出版委员会编辑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口号邮政编码:100020电话:(010)65811585 侵权必究定价:10.00元* 版权所有书号:155019-2829印数:1-20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