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CS 备案号: 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34/T 238.22002有机茶 第二部分 鲜叶与加工 2002-05-09 发布 2002-05-09 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4/T 238.22002 I 目 次 前言 . 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要求 . 1 DB34/T 238.22002 II 前 言 DB34/T 2382002有机茶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DB34/T 238.1 有机茶 第 1 部分 茶园 DB34/T 238.2 有机茶 第 2 部分 鲜叶与加工 DB34/T 238.3 有机茶 第 3 部分 商品
2、茶 DB34/T 238.4 有机茶 第 4 部分 认证与管理 本部分根据 GB/T1.1-2000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并参照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1998)、欧洲经济共同体委员会法规性文件 NO.2092/91,对农产品有机生产以及农产品和食品有机标识的规定编写。 本部分对有机茶的鲜叶原料、生产环境以及加工设备、人员和工艺提出了要求,这些要求和管理采用了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 )现行规定,旨在规范有机茶生产、加工环境和设备、人员、工艺,推动有机茶的发展。 本部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部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
3、位:安徽国家农业标准化与监测中心、安徽省农委、安徽农业大学、安徽休宁菌业集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先宏、徐长兴、杨庆、王同和、鲁志环、吴运翔、张士胜。 DB34/T 238.22002 1 有机茶 第二部分 鲜叶与加工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有机茶的鲜叶原料、加工条件和加工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有机茶的鲜叶与加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
4、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705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IFOAM 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鲜叶 从有机茶园适制品种茶树上采摘的新稍芽叶。 3.2 加工 以采自有机茶园的鲜叶为原料,按本部分和第3部分规定的要求所进行的初加工、精加工和再加工。 4 要求 4.1 鲜叶 4.1.1 鲜叶原料必须采自颁证的有机茶园,不得混入采自非有机茶园(即常规茶园)的鲜叶。 4.1.2 鲜叶原料的质量等级划分,执行国家、行业或地方或企业茶叶标准的规定。按标准验收鲜叶。 4.1.3 鲜叶盛装容器,必须洁净、透气、无污染,不得紧压,不得用布袋、塑料袋等
5、软包装材料。 4.1.4 鲜叶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符合有机茶颁证机构认可的有机操作规范,严防污染,避免日晒雨淋,不得混装来自常规茶园的鲜叶,严禁混装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和杂质。 4.1.5 鲜叶采后要及时运抵加工厂,延时运达时,必须按规范贮青,保质保鲜。 4.1.6 鲜叶进厂要立即摊放于清洁卫生、设施完好的贮青间。 4.1.7 鲜叶验收、盛装、运输、贮存等操作均须认真、细心、轻取、轻放、轻翻、禁压、避免机械损伤。 4.2 加工场所 4.2.1 茶厂选址、厂区和建筑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茶厂应远离粪池、垃圾厂、畜牧场、居民区、常规农田、常规
6、茶园以及排放三废的工业企业等各种现实的与潜在的污染源。厕所要有防蝇、防虫设施并保持净洁、无臭气。 4.2.2 茶厂周围和厂区均应绿化,并且排水良好,还要铺设硬质路面。 4.2.3 加工车间空气流通性好,光线明亮,必须有满足加工工艺和产品批量要求的车间和场地,墙与地面应保持光洁,便于清洗。防止杂物混入茶叶中。 DB34/T 238.22002 2 4.2.4 厂内要设相应的更衣、洗涤、照明、通风、除尘、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和防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以及堆放垃圾的设施。 4.2.5 采用物理、机械和生物方法以及符合 IFOAM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规定的方法杀虫、杀菌、杀鼠并消除孳生条件。 4
7、.2.6 加工厂废水和生活污水要完善的收集,和必要的处理、排放系统,不应造成厂内外环境污染。 4.3 设备 4.3.1 必须符合有机加工所要求的卫生条件:设备材料不污染茶叶,使用前后应清洗干净,设备卫生清洗用品和方法经 IFOAM 认可的颁证机构认可,有良好的有机操作方式。有机茶与常规茶叶不能同时加工,常规茶叶加工后要用清水清洗后方可进行有机茶生产。 4.3.2 禁止使用含铅等有毒、有害、有污染材料制造设备。 4.3.3 清洗设备用水符合 GB5749 规定。 4.4 人员 4.4.1 参与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有机生产与加工培训,树立有机加工基本理念,熟悉有机加工基本标准,
8、掌握有机操作基本要求和技能。 4.4.2 参与有机茶生产和加工的所有人员上岗前和每一年度均须体检,健康合格者才能上岗。传染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不准上岗。 4.4.3 参与有机茶加工的所有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入工作现场必须净手、更衣、换鞋,戴工作帽和口罩。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在车间内饮食就餐。 4.4.4 离开工作现场应换下工作衣、帽、鞋,置于专用更衣室。 4.4.5 从事有机茶加工的单位须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每批产品(原料至成品)加工全过程的跟踪检查与记录。 4.5 工艺基本要求 4.5.1 工艺要合理。根据各类茶叶产品标准,按鲜叶原料品种等级,采用相应加工工艺,确保产品质量。 4.5.2 允许使用除辐射和微波之外的物理方法加工处理,允许自然发酵。 4.5.3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添加剂。 4.5.4 批次要清楚,不得混合不同茶园、品种和质量等级的鲜叶原料、在制品和成品。 4.5.5 每一批产品均应编以批号,专门建档,详细记录鲜叶原料状况和加工全程。 4.5.6 批号按下列方式编写: 单位名称缩写(字母) 茶园块号 年度月份 生产批次 4.5.7 加工水必须符合 GB5749 规定。 4.5.8 加工废弃物如茶灰、茶渣等要妥善处理,经无害化处理(高温发酵)可作茶园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