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部标准煤矿用巷道支架MT 194-89 试验方法与型式检验规范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巷道支架术语、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巷道金属支架。其他木支架、钢筋混凝土支架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以MT143标准为型式检验的主要依据。2 引用标准GB 3414 矿用钢技术条件GB 4697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U型钢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MT 143 巷道金属支架系列YB 2006 热轧矿用型钢品种YBCTl 24 矿用工字钢YBCTl 46 矿山巷道支护用热轧25U型钢3 术语3. 1 刚性支架在外力作用下,各连接件不得产生滑动,不形成断面收缩的支架.例如梯形
2、刚性支架、拱形刚性支架等。3. 2 可缩性支架在外力作用下,连接件可以滑动,而形成断面收缩的支架,例如梯形可缩性支架、拱形可缩性支架、封闭形可缩性支架等。3. 3 支架最大承载能力支架破坏前的总主动载荷。3. 4 支架接头滑动量可缩性支架每个接头中两节型钢之间的相对位移量。3. 5 始动载荷可缩性支架受力后,开始滑动前的载荷。3. 6 初始载荷支架在试验台上安装好以后,每个予斤顶施加支架上0.5-1.0 kN载荷。4 试验方法4. 1 试验台应能满足的试验要求4. 1. 1 测量支架承受的最大载荷。4. 1. 2 进行均布载荷或集中载荷试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89-03-31批准1989
3、-04-01实施273 4. 1. 3 测量各种载荷下支架的位移值。4. 1. 4 测量各种载荷下支架的变形值。4. 1. 5 测量卡缆的扭矩。MT 194-89 4. 1. 6 千斤顶能独立工作,对支架可施以不同形式,不同大小应力场。4. 1. 7 测试仪表应具有一定的精度,保证测量数据准确可靠。4. 2 试验内容4. 2. 1 支架的加载方式。4. 2. 2 支架的加载数值。4.2.3 支架的最大承载力。4. 2. 4 支架的最终变形断面。4.2.5 梁、腿受力变形情况。4. 2. 6 可缩性支架接头滑动量。4.2.7 螺母的扭矩。4. 2. 8 卡缆的变形。4. 2. 9 支架内力。4.
4、 2. 10 其他。4. 3 刚性支架试验方法、4. 3. 1 将支架放在试验台上,使用卧式试验台时,加载千斤顶应与支架在同一水平面内,使用立式试验台时,加载千斤顶应与支架处于垂直平面内,进行组装固定。4. 3. 2 在支架上选择一系列特征点,用特殊颜色标明,安装好测量载荷、变形、位移等各种观测仪表。4. 3. 3 测量支架组装后的高度、宽度及各种仪表数据。4. 3. 4 按照试验要求进行加载试验,随时做好记录。4. 3. 5 当达到试验目的,即可结束试验。4. 4 可缩性支架试验方法4. 4. 1 将支架放在试验台上,使用卧式试验台时,加载千斤顶应与支架在同一水平面内,使用立式试验台时,加载
5、千斤顶应与支架处于垂直平面内,进行组装固定。4. 4. 2 在支架主选择一系列特征点,用特殊颜色标明,安装好测量载荷、变形、位移等各种观测仪表。4. 4. 3 测量支架组装后的高度、宽度及各种仪表数据。4. 4. 4 加载试验时,接头出现滑动,支架断面收缩,应重新调整千斤顶与支架加载点位置,并记录其位宣变化值。4. 4. 5 记录各接头滑动次数和每次滑动量。4.4.6 当达到试验目的,即可结束试验。5 试验报告编写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25. 1 支架编号。5. 2 支架形式。5. 3 支架尺寸。5. 4 卡缆形式。5. 5 最大承载能力。5.6 支架变形情况描述。5. 7 支架质量判断。5.
6、8 送检单位及检验单位名称。274 5. 9 试验室负责人。5. 10 其他。6 检验规则MT 194-89 6. 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型式检验. 新研制的产品,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pc. 1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定产量后,应周期性进行一次检验ed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aj;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 用户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异议时。6. 2 检验的-般要求:6. 2. 1 试验单位在试验前应提出试验要求,载荷形式(均布载荷或集中载荷),加载方式(同时加载或分步加载),试验目的等,并附支架安装总图。6.2.2 试验单位
7、应提供需试验的支架。6. 3 型式检验数量为架,若试验不合格,加倍试验,加倍后若有一架不合格,即要IJ定该产品为不合格。6.4 系列产品允许只对代表性产品进行试验,其试验结果应能代表该系列全部产品的考核。7 判定支架合格的条件支架试验时在载荷及变形达到下列要求,即认为合格27. 1 支架达到设计规定的载荷。7.2 支架达到设汁规定的最终变形断面。7.3 支架达到标准规定的载荷。7.4 支架达到标准规定的最终变形断面。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技术开发部提出。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所负责起草e本标准起草人陈鸣凤、刘崇悦。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开采研究所负责解释。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