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m 5495-91 平巷人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平巷人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井下和地面轨道倾角小子了,运送人员的平巷人车。2 引用标准GB 1239.4 热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GB 4695 窄轨机车车辆车轮踏面形状及尺寸GB 4786. 14786. 5 矿山窄轨车辆开式轮对GB 5622 窄轨矿车通用技术条件JB 8 产品标牌JB 2299 矿山、工程、起重运输机械产品涂漆颜色和安全标志TB 1335 铁道车辆强度设计及试验鉴定规范TB 1402 敞、棚、平车通用技术条件3 产品分类、基本参
2、数及型号3. 1 产品分类产品按结构形式分为封闭式和半封闭式,按定员分为12人和18人两种。3. 2 基本参数矿山窄轨平巷人车的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型基本参数RP-18/9 RP-18/7 座位数个18 外形尺寸(长宽高)mm 4300X 1400X 1530 轨距mm 900 762 转向架中心间距mrr 1500 牵引高距轨商mm 320 允许最大牵引力kN 30 最大运行速度m/s 3 最小转弯半径m 9 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07-10批准号RP-12/6 12 .4280 X 1030 X 1525 600 1500 320 30 3 8 1992-07-01实施7 3. 3
3、 型号标记R P口/口3. 4 标记示例JD 5495-91 轨距代号座位数平巷车辆代号人车代号座位数为12,轨距为600mm的平巷人车2平巷人车RP斗2/6JB 5495-91 4 技术要求4. 1 平巷人车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 2 平巷人车应符合GB5622中一般技术要求的规定。4.3 舒适系数不得小于0.30.人均占有宽度不小于440mm。舒适系数K按式(1)计算2式中gS一-车箱地板面积,时,侃一一座位数,个。(=主.,. . .,. .,. . ( 1 ) n 4.4 所有零部件的材料必须有供应厂的合格证明书,否则必须进行鉴别和化验,合格后方
4、可使用。代用材料的性能应不低于原设计要求的性能。4.5 底板采用花纹钢板或其他类似的钢板,也可用木板铺设。4. 6 主要零部件技术要求4. 6. 1 人车车轮踏面的形状及尺寸应符合GB4695的规定。4. 6. 2 人车轮对应符合GBH86. 1-4786.5的规定。经用户同意也可以采用通过技术鉴定的新型轮对。4. 6. 3 人车用缓冲弹簧应符合GB1239.4的规定。4. 6. 4 牵引杆、三环链和插销的安全系数为13(按破断拉力与允许最大牵引力的比值计算。4. 6. 5 车架4. 6. 5. 1 车架组装后,长度偏差为士10mm,两对角线之差小于12mmo 4. 6. 5. 2 车架两支撑
5、枕梁的四端点距轨面高度差不大于3mm,跨度公差不大于5mm,两对角线之差不大于10mm. 4. 6. 6 缓冲器4. 6. 6. 1 铸钢缓冲器应符合GB5622中的2.4条的规定。4. 6. 6. 2 缓冲头与缓冲座间必须有不小于2mm的!可隙。两车碰撞后,在弹簧力作用下,缓冲头能灵活恢复到原位。4. 6. 7 联接器4. 6. 7. 1 牵引联接器必须装有弹簧。4.6.7.2 联接器总成的安全系数不得小子13。4. 6. 8 车箱体4. 6. 8. 1 车箱的长度偏差为土10mm.宽度和高度偏差为土5mm,其端面、侧面与车架水平的垂直度为8 lB 5495-91 4 mm. 4. S. 8
6、. 2 车门位置应对称,车两侧应设有车窗,并有防止乘员手、头外露的防护装置。4. S. 8. 3 车箱内应装置表面光滑的座椅和靠背,靠背应易于拆卸。4. S. 8. 4 车箱两端应设有可供暖望和担架出入的活动窗。4. S. 8. 5 车门口应有围栏,在运行时关闭,且不得自行脱落。4. S. 8. S 车箱端板、侧板、车门、车窗不得有锋利的凸出棱角,外观平整,圆角过渡。4. S. 9 转向器4. S. 9. 1 转向糖制成后,四支撑点所在平面的平面度小于1mm,对角线之差不大于3mm. 4. S. 9. 2 转向器应设有减震装置。转向器的上、下芯盘应转动灵活,接触良好.4. S. 10 制动装置
7、平巷人车一般不安装制动装置.根据用户需要可安装手制动装置,制动装置应工作可靠。4. 7 装配及外观质量要求4. 7. 1 所有装配零、部件必须为合格品,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的证明文件方可组装。4.7.2 转向指与车箱体组装后,相对于车箱在垂直和水平面内应能自囱旋转1川0.-1臼5.,其囚转中心线相对于车箱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不得超过1川omm,转向架上、下芯盘的限位间隙为3-4mm 4.7.3 联接器的牵引中心线及车箱纵向中心面应分别对称于车架纵向中心面,其对称度均不得大于10 mm , 4.7.4 装配好的人车,车架型钢同一端的上平面或下平面距轨面的高度差不得大于3mm. 4. 7. 5
8、装配好的人车放置在平直轨道上检查,不允许有一个车轮与轨面的间隙大于2mm , 4.7. S 装配好的轮对轴距矶和的在每两个基准点间进行测量,偏离轴距名义尺寸的偏差为土1.5mm , 对角线尺寸b,和b.之差不得大于3mm(见下图)。1 E E 晶a b飞 。+。由 2 4.7.7 装配好的人车外形尺寸偏差,总宽及牵引高为土5mm,总高为士8mm,总长为土10mm , 4.7.8 车内座椅、垫板不得有影响强度的缺陷。组装后各件不得有任何窜动。4.7.9 人车各部分涂漆前必须清除毛刺、氧化皮、锈蚀、焊渣等污物。金属部分应涂防锈漆、商漆各一层。涂漆颜色应符合JB2299中的有关规定。涂漆应完整牢固、
9、色泽均匀,不得有裂纹、气泡、漏涂、流挂、堆积等现象。4. 8 人车在最小弯道上运行时,车体末端偏摆量不得超过100mm , 4. 9 质量保证与寿命4. 9. 1 用户遵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自发货之日起6个月的使用期内,若确因制造质量(不包括易损件)不良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制造厂负责。4. 9. 2 人车的使用寿命不少于5年,第一次大修期不少于2年。9 J85495-91 5 试验方法5. 1 结构和外形尺寸检查人车的结构和外形尺寸用日视和通用量具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表1和4.6. 5 , 4. 6. 8 , 4. 6. 9条的规定.5.2焊缝的检验焊缝外观用日视或放大镜检验(涂漆前进行).焊缝咬
10、肉用钢板尺和深度尺检验,并应符合GB5622 中1.31. 6条的规定。5. 3 柳接质量检验用目视检验骨钉的外观质量,然后用小锤逐个敲击销钉,看其是否有松动现象。对可疑者用0.1mm 塞尺对胡钉与工件贴合面进行检验.检验时,塞尺不得触及饼钉根部,检验范围不低于销钉圆周1/3。5.4 结构强度试验采用碰撞法在特设的坡道及弯曲轨道上进行试验。弯曲轨道的幽率半径为人车的最小转弯半径。人车在3的坡道上以3m/s的速度运行,并使之与停放在弯道角度90。转弯处的另一人车相碰撞。在空载和重载(配重)情况下各碰撞三次后,检查人车各连接处的结合质量及焊接质量g检查人车各部位和零、部件是否有松动、裂纹或变形。并
11、且再次做外形尺寸检查。5. 5 轮对基本参数和性能检验5. 5. 1 踏面形状及尺寸的检验按GB4695制f放军轮踏面样板与被检车轮踏面相接触,检验其形状与尺寸是否符合标准要求。5. 5. 2 踏面硬度的检验在车轮踏面上选取三个测点(均布),按GB1786.2中第3章规定的要求检验。5. 5. 3 轮对基本尺寸的检验将装配好的轮对用通用量具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GB1786. 1中第1章的规定和本标准4.7. 6 的规定。5. 5. 4 车轮形状、尺寸和质量检验车轮的形状和尺寸用通用量具检验,外观质量用目测检验,车轮材质的机械性能在材料试验机上检验,其结果应符合GB4786.2中的规定。5.6
12、 弹簧的检验弹簧的检验按GB1239.1中的有关要求进行。5.7 超负荷静拉力试验和破断拉力试验牵引杆、三环链、插销、联接器的超负荷静拉力试验(抽3)0和破断拉力试验(抽1%但最少不得少于3件)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超负荷静拉力为允许最大牵引力的5倍,试验中的永久变形量不得超过1 %;破断拉力为允许最大牵引力的13倍。5. 8 转向器的转向角度检验转向角度用转动转向架的方法进行检验,不少于两次。每次检验都要在水平和垂直平面内转动到极限位置,测量转向架的位置。转角应符合1.7. 2条的规定。5.9 轮轨间隙的检验将人车置于专用的水平轨道上,然后用寡规分别向各组的四个车轮踏面与轨道的应接触位置塞入,
13、如果塞规在每组四个应接触位置均不能塞入2mm以上的塞规,则认为合格。5.10 牵引中心面对车架纵向中心面对称度的检验将人车置于水平轨道上,用专用测量工具分别测出入车牵引中心线与车架纵向中心面,其对称度应符合4.7.3条的规定。5. 涂漆质量的检验涂漆质量用目视检验,并应符合4.7. 9条的规定。10 JB 5495-91 5.12 车箱偏摆量的检验车箱末端偏摆量在坡面质角小于3。的最小弯道上,人车被机车以3m/s的速度牵引时进行,其数值应符合4.8条的规定。6 检验规则6. 1 人车须经制造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6.2 人车交收(入库)前,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必要时,可按
14、合同要求增加检验项目,6. 3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2R. 外形尺寸及牵引高zb. 轮轴及转向架的问隙,C. 轮对基本参数,d. 焊缝质量:e. 锄接质量:f. 牵引中心线对车架纵向中心丽的对称度gg. 车箱中心面对车架中心面的对称度,h. 转向器回转中心线对车架纵向中心面的对称度;i. 转向架回转角度;j. 油漆质量。6. 4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28.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gC. 产品长期停产后(三年以上),恢复生产时gd. 人车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二年进行一次;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
15、检验要求时。6. 5 型式检验项目和要求应符合第4章的有关规定。6. 6 型式检验采取一次抽样法,抽样数量为年产量2%至少不得少于2台儿6. 7 做超负荷静拉力试验的零件,如有一个不合格,则应以双倍数量进行重复试验;若再有一个不合格时,则必须逐个试验。做破断拉力试验的零件,如有一个不合格,应以双倍数量进行重复试验;再有一个不合格,则全批报废。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 1 每辆人车应在明显处固定一产品标牌,其型式和尺寸应符合JB8的规定,并标以下列内容:8. 产品型号、名称$b. 主要技术参数zC. 出厂编号及臼期,d. 制造厂名。7.2 人车一般不包装交货,对于座椅、靠垫等易拆件,根据用户要求可进行捆扎包装。7.3 人车出厂时应附有下列文件2R. 使用、维护说明书,b. 产品合格证书,已易损件明细表及阁样sd. 交货清单。7. 4 人车在运输中应放置平稳、固定可靠、防止磕碰损伤。7.5 人车的贮存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存放时间较长(二年以上),应检查橡胶、润滑脂是否失效,必要时J85495-91 应更换。附加说明2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洛阳矿山机械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淮南市矿山运输机械厂负责起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邦文、范孝义、韩德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