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CS 91.100.30 Q 13 道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5176-2010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Recycled fine aggregate for concrete and mortar 2010-09-26发布2011-08-01实施数码防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痊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GB/T 25176一2010目IJ1=1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青岛理工大学、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北
2、京建筑工程学院、同济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四鞠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郎韩全有生态建材有限公司、青岛农业大学、瑞科尔建筑材料(青岛)有限公司、青岛信达荣昌基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元泰达环保建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天津市水利科学研究院、上海EF生态环境材料工程技术中心、青岛绿帆再生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霄龙、李秋义、陈家珑、张同波、张秀芳、王武祥、秦原、何更新、冷发光、肖建庄、姚利君、蔡亚宁、梅爱华、张胜彦、宋作宝、王春波、寇全有、全
3、洪珠、曹剑、李红、吴建民、王岩、孙永军、杨德志、陈勇、杨启安。I G/T 25176-2010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昆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规格、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再生细骨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8 水泥强度
4、试验用标准砂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GB/T 14684 建筑用砂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50法)(idt 150 679: 1989)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recycled fine aggregate for concrete and mortar 由建(构)筑废物中的混凝土、砂浆、石、砖瓦等加工而成,用于配制混凝土和砂浆的粒径不大于4.75 mm的颗粒。3.2 微粉含量content of fine powder 再生细骨料中粒径小于75
5、m的颗粒含量。3.3 泥块含量content of clay lump 再生细骨料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漫洗、手捏后变成小于600m的颗粒含量。3.4 细度模数fineness module 衡量再生细骨料粗细程度的指标。3.5 坚固性soundness 再生细骨料在自然风化和其他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3.6 轻物质Iight material 再生细骨料中表现密度小于2000 kg/旷的物质。1 GB/T 25176-2010 3. 7 3.8 3.9 3. 10 3. 11 3.12 3. 13 亚甲蓝值(MB值)methylene blue index 用于确定再生
6、细骨料中粒径小于75m的颗粒中高岭土含量的指标。再生胶砂recycled mortar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再生细骨料、水泥和水制备的砂浆。基准胶砂reference mortar 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方法,用标准砂、水泥和水制备的砂浆。再生股砂需水量water demand of recycled mortar 流动度为130mm士5mm的再生胶砂用水量。基准胶砂需水量water demand of reference mortar 流动度为130mm士5mm的基准胶砂用水量。再生胶砂需水量比water demand ratio of recycled mortar 再生胶砂需水量与基准肢砂
7、需水量之比。再生胶砂强度比compressive strength ratio of recycled mortar 再生胶砂与基准胶砂的抗压强度之比。4 分类和规格4. 1 分类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以下简称再生细骨料)按性能要求分为I类、E类、皿类。4.2 规格再生细骨料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Mx分别为:粗:Mx=3.73. 1 中:Mx=3.02. 3 细:Mx=2.21. 6 5 要求5. 1 颗粒级配再生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颗粒级配累计筛余/%方孔筛筛孔边长1级配区2级配区9.50 mm 。4.75 mm 100 1O0 2.36 mm 3
8、55 250 1. 18 mm 6535 5010 2 3级配区。100 150 250 GB/T 25176-2010 表1(续)累计筛余/%方孔筛筛孔边长1级配区2级配区3级配区600m 8571 7041 4016 300m 9580 9270 8555 150m 10085 10080 10075 注:再生细骨料的实际颗粒级配与表中所列数字相比,除4.75mm和600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是超出总量应小于5%。5.2 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根据亚甲蓝试验结果的不同,再生细骨料的微扮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微粉含量和泥块含量项目I类E类皿类MB值2450 2350 2250
9、堆积密度/(kg/m3)1350 1300 1200 空隙率/%46 48 52 5.9 碱集料反应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由再生细骨料制备的试件应无裂缝、酥裂或肢体外溢等现象,膨胀率应小于0.10%。6 试验方法6. 1 试样6. 1. 1 取样方法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取样方法执行。6. 1. 2 试样数量单项试验的最小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进行多项试验时,如能确保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表9单项试验取样数量单位为千克序号试验项目最小取样数量1 颗粒级配5 2 微粉含量5 3 泥块含量20 4 云母含量1 5 轻物质含量4 6 有机
10、物含量2 7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1 8 氯化物含量5 4 GB/T 25176-2010 表9(续)序号试验项目最小取样数量9 坚固性20 10 压碎指标30 11 再生胶砂需水量比20 12 再生胶砂强度比20 13 表观密度3 14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5 15 碱集料反应20 6. 1. 3 试样处理按照GB/T14684中的试样处理规定执行。6.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应符合GB/T14684中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的规定。6.3 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试验方法执行。6.4 微栅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石粉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5 泥块含量按
11、照GB/T14684中规定的泥块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6 云母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云母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 7 轻物质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轻物质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8 有机物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有机物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9 耐化物与瑞酸盐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10 氧化物含量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氯化物含量试验方法执行。6. 11 坚固性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硫酸铀溶液法执行,但试验结果精确至0.1%。6.12 压碎指标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压碎指标法执行。6.13 再生胶砂
12、需水量比6. 13. 1 仪器设备及试验原材料6.13.1.1 仪器设备如下:a) 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C士5.C的鼓风烘箱;b) 其他仪器设备应符合GB/T2419规定。6.13.1.2 试验原材料如下:单位为千克a) 水泥应采用符合GB8076规定的基准水泥或符合GB175的52.5级硅酸盐水泥;b) 标准砂应符合GB178的规定;c) 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5 GB/T 25176-2010 6.13.2 试验步骤6. 13.2. 1 将不少于5kg的再生细骨料试样在105.C士5.C下烘干至恒重,按照6.3测出再生细骨料的颗粒级配,并筛除大于4.75mm以上的颗粒。6.13
13、.2.2 称取标准砂1350 g和基准水泥(或52.5级硅酸盐水泥)540 g,加入适量的水制成基准胶砂,按照GB/T2419规定的方法测试胶砂的流动度。调整用水量,使其流动度为130mm士5mm,此时所对应的用水量即为基准胶砂需水量(Wo)。6. 13.2.3 称取再生细骨料1350 g和基准水泥(或52.5级硅酸盐水泥)540g,加入适量的水制备再生胶砂,按照GB/T2419规定的方法测试再生胶砂的流动度。调整用水量,使其流动度为130mm士5mm,此时所对应的用水量即为再生胶砂需水量(WR)。基准胶砂所用水泥应和再生胶砂所用水泥相同。6. 13.3 计算与评定再生胶砂需水量比按式(1)计
14、算:w=号. ( 1 ) 其中:卢w一一再生肢砂需水量比;WR一一再生胶砂需水量,单位为毫升(mL);W。一一基准胶砂需水量,单位为毫升(mL)。卢w以同批三组试验的算术平均值计,准确至o.01。若三组试验的最大值或最小值中有一个与中间值之差超过中间值的15%,则把最大值与最小值一并舍去,取中间值;若两个测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则该批试验结果元效,应重新试验。6. 14 再生胶砂强度比6. 14. 1 仪器设备及试验原材料6. 14. 1. 1 仪器设备应符合GB/T17671的规定。6. 14. 1. 2 试验原材料应符合6.13. 1. 2规定。6. 14.2 试验步骤6. 14.
15、2. 1 按照6.13.2.2和6.13. 2. 3方法,分别在基准胶砂需水量和再生胶砂需水量条件下,制备基准肢砂和再生胶砂(基准肢砂所用水泥应和再生胶砂所用水泥相同)。6.14.2.2 按照GB/T17671的规定分别测试再生胶砂和基准肢砂标准养护28d时的抗压强度。6. 14.3 计算与评定再生胶砂强度比按式(2)计算:ph-h 一一声. ( 2 ) 其中zI一一再生胶砂强度比,精确至0.01;!R一一再生胶砂的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 10-基准肢砂的28d抗压强度,单位为兆帕(MPa)。以一组三个棱柱体试件上得到的六个抗压强度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胶砂或再生胶砂的抗压
16、强度试验结果,精确至0.1MPa。若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平均值的土10%,就应剔除这个测定值而以剩下五个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若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值的士10%的,则此组试验作废。6. 15 表现密度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表现密度试验方法执行。6 GB/T 25176-2010 6.16 堆积密度和空隙率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堆积密度和空隙率试验方法执行。6.17 眼集料反应按照GB/T14684中规定的碱集料反应试验方法执行。7 检验规则7. 1 检验分类7. 1. 1 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z颗粒级配、细度模数、微粉含量、泥块含量、再生胶砂需水量比、表观密
17、度、堆积密度和空隙率。7. 1. 2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中5.15. 8的所有项目,碱集料反应可根据需要进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投产时;b) 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c) 原材料发生重大变化时;d) 正常生产时,每年一次;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检验时。7.2 组批规则按同分类、同规格每600t为一批,不足600t亦为一批。7.3 判定规则7.3. 1 检验后(含复检),各项指标都符合本标准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合格品。7.3.2 若有一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从同一批产品中加倍取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结果符合本标准者,判定为合格
18、品。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者,则判定为不合格品。7.3.3 仲裁检验应采用基准水泥。8 标志、储存和运输8.1 标志出厂产品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a) 再生细骨料的名称、类别、规格和生产厂信息(厂名、地址和电话等hb) 批量编号及供货数量;c) 检验结果、日期、执行标准;d) 合格证编号及发放日期;e) 检验部门及检验人员签章;f) 注意事项等。8.2 储存再生细骨料应按类别、规格分别堆放,防止人为碾压和产品污染。8.3 运输运输时,应认真清扫车船等运输设备,并采取措施防止渴人杂物,防止粉尘飞扬。EON-hFmNH目。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 国中句悔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复兴门外三里河北街16号邮政编码:100045网址电话:6852394668517548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销晤印张0.75字数15千字2010年12月第一次印刷开本880X 1230 1/16 2010年12月第一版* 书号:155066. 1-40744 16.00元如有印装差错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33533定价GB/T 25176-2010 打印日期:2010年12月24日F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