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668. 1. 012 工业硬脂酸GB 91 03 8 8 Industrial stearic acids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业硬脂酸的技术条件、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要求、贮存条件等。本标准适用于由动物、植物油脂经水解后加工精制而成的工业硬脂酸(主要成分为十八烧酸和十六烧酸)。供化妆品、橡胶、金属盐、印染和精密铸造等工业使用。2 产品分类工业硬脂酸有三种型号,200型、400型和800型自3技术要求3. 1 外观iiJ垦块状、片状、粉状或粒状。3. 2 其理化指标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名称200型确值,g/100g 不大于2.0 皂化值,mg/
2、g206 211 酸值,mg/g205 210 一一一一一一色泽(Hazen)不大于200 一凝固点.( 54 57 在分.x不大于0.20 元机酸,%不大于0.001 性1)样品配制成15%无水乙醇溶液。4 试验方法400到4.0 203 214 202 212 4CO :;, 54 。200 001 4. 1 典值按GB9104. 1“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腆值的测定”进行。4.2皂化值按GB9104. 2“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皂化值的测定”进行。4,3酸值按GB9104. 3“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酸值的测定”进行。4,4色泽按GB9104. 4“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色泽的测定进行。4.5凝固点按G
3、B9104. 5“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凝固点的测定”进行。4.6水分按GB9104. 6“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进行。4. 7无机酸按GB9104. 7“工业硬脂酸试验方法无机酸的测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88-04喃30批准378 800型8 0 193 220 192 218 400 二月2。,300.001 1988 10-01实施GB 9103-88 5检验规则5. 1 同型号硬脂酸产品以次交货量为一批。5. 2 产品出厂必须有生产厂检验部门签发的合格证。5. 3 购销双方如发生质量争议,两个月内可聘请产品质量监督梭验机构仲裁。5.4 取样5. 4. 1 在交货地点随
4、机抽取样品,具体数量如下表z交货件数取梓单位交货件数30件以下3 51100件3150件5 JOO件以主从每个取样单位的任意部位等量采取300750g,总量约为2吨,做为终样。取样单位6 7 5. 4. 2 所取样品经粉碎和充分混匀后,分三等份保存在洁净干燥的密封容器中,签封。生产单位、收购单位各执份,另一份妥善保存以备仲裁检验使用。保存期为两个月。5.4. 3 样品瓶外须标明产品名称、牌号、型号、制造厂名称、批号、取样日期及取样人等。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1 产品可使用纸箱(内衬一层洁净的牛皮纸)、聚丙烯编织袋(内衬塑料袋包装。纸箱必须用包装带扎牢,编织袋及内衬塑料袋必须缝合。6.
5、 2 每箱(袋)净重25kg或50kg。6.3 包装箱(袋)上应有下列标志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注册商标、型号、净重、批号及包装日期。6.4 产品运输时必须有遮盖物,避免日眼、雨淋、受热。搬运时应轻装轻放。6. 5 产品应保存在干燥通风的仓库中,应离地面10cn1以上,避免受潮。6-6 产品在上述贮运条件下,从交货日期起保质期为一年。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由轻工业部日用化学E业科学研究所归口e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轻工业部日用化学工业科学研究所、上海合成洗涤剂厂。参加起草单位有上海延安油脂厂、沈阳泊脂化学厂、武汉油脂化学厂。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佩维、沈来意。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轻工业部部标准QB523-66硬脂酸废止。379